第1章 高中校园(01)

作品:《被神豪系统碰瓷了[快穿]

    极具烟火气的小吃街。


    在晚夏斜阳的照耀下,一切景物又多了几分温柔浪漫。


    穿着蓝白校服的消瘦少年,正拿着根烤肠,眼巴巴地站在麻辣烫摊子前等着。


    烤到裂开的肉肠,将他烫到把那一口烤肠在嘴里又炒了一遍。


    但他舍不得吐掉。


    他在脑海里发出一声呜咽,然后用咏叹调发表感言——


    【烤肠真的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另一道稚嫩又不屑的声音回道:【瞧你这出息!】


    【我可是神豪系统!!!】


    【绑定了我,你第一件事竟然是来吃路边摊?!】


    【这是新手世界,额度也有一个亿。】


    【照你这种消费方法,什么时候能花完呢?如果你死前额度还有剩余,就只能躺在病床上,用医疗费将钱消耗完,才能去死。可怕不可怕?!】


    神豪系统有点吵。


    但少年没有表现出一丝厌烦,好声好气地敷衍道:【知道了,知道了,花钱有什么难的?】


    只是,他心里颇有些不以为意。


    人快要死了,钱还没花完,那有什么可怕的呢?


    真正令人身心俱受折磨的,是病重,却没钱医治。


    ——那就是他绑定神豪系统前的生活。


    贺兰奚又虔诚地咬了口烤肠,愉悦地眯起了双眼。


    他没再盯着正在煮的麻辣烫,而是抬起头,维持着眯眼的动作,去看西边的太阳。


    当时神豪系统可是闪亮登场呢,比这快落山的太阳耀眼多了。


    *


    贺兰奚十四岁生病住院,一直到十八岁前夕病逝。


    他很想熬过十八岁,可惜还是差了一点。


    他得了一种叫“兰奚症”的病。


    嗯,是以他的名字命名。


    其实贺兰奚很想纠正——他复姓贺兰来着。


    但病名也没那么重要,关键是,这是一种新病,很难治。


    他又出身孤儿院。


    如果不是好心人资助,院方又免除了一部分费用,他大概早就死了,而且死前那段时间会更痛苦。


    贺兰奚想,可能是自己那短暂的一生将霉运都耗尽了,才会在死后遇见系统。


    先不说这是神豪系统,哪怕是别的,只要给他一具健康的身体,让他去捡垃圾他也愿意啊!


    神豪系统它是有名字的,叫金闪闪。


    真的是统如其名,特别闪耀!


    贺兰奚死后,意识就进入到一个金碧辉煌的房间,接着一团光芒万丈到看不清具体形状和模样的东西就出现在他面前。


    金团子还会发声:【和我绑定,你就可以重活,拥有健康的身体……】


    那时贺兰奚刚死掉,脑子一团浆糊,还以为这是他弥留之际的幻想。


    他只听到“健康”两个字,就连连点头,说:“那是我求之不得的。”


    然后,他就在金团子的指点下,把手掌按在一个触感奇特的物品上,用灵魂之力留下印记。


    【绑定成功!】


    贺兰奚:啊?


    接下来,他花费了不少时间才弄清现状。


    金团子自我介绍是神豪系统,又给他一份协议。


    别人都是先看条件再签约,而贺兰奚是反过来的。


    他只能事后去了解自己究竟答应了什么条件。


    协议内容是用特别专业的书面用语写成的条条款款。


    奈何,贺兰奚初中都没念完,又在医院躺了四年多,和文盲也没什么差别了。


    他根本看不懂。


    贺兰奚担心被骗,故意摆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架势,研究了许久。


    他还找借口,提出各种质疑,让金闪闪用大白话解释。


    然而……


    到最后他的灵魂逐渐透明,被不耐烦的金闪闪砸进新世界,他依旧是晕晕乎乎的,大半内容都没记住。


    只有金闪闪多次强调的几条,他印象还算深刻——


    第一,神豪系统提供的资金,只能由宿主本人使用,不可转赠。


    当然,诸如取出现金再撕毁之类的方法就更不被允许了。


    第二,神豪系统在每个世界给予的额度不同,宿主需全部、彻底消费完。


    就比如,你买了一栋房子,但快死的时候房子还在,依旧值钱,这就不算完成了。


    系统有一个评定标准,你购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估价必须低于多少,才算过关。


    还有,如果你用系统提供的资金做生意又赚了,那部分本金肯定是要花掉的,盈的利也要花掉七成才可以。


    第三,不能用系统给的钱参与任何赌博活动。


    至于黄和毒,还有其他违禁品,就要视世界背景以及身份情况而定了。


    万一宿主的身份是卧底警察,必要的时候,就可以用系统提供的钱。


    ……


    各种条款和补充条款加起来有上千条。


    贺兰奚看到后面,就把前面的内容忘了个七七八八。


    反正他已经与系统绑定了。


    贺兰奚对这些要求倒是没有多少怨言。


    如果没有系统,他已经死了。


    不管怎样,都是他赚到。


    协议内容他记不住,这也无所谓。


    到时候钱究竟能不能花,有金闪闪提醒呢。


    贺兰奚才不会自寻烦恼呢。


    至于房子之类特别值钱的大物件,他会记着,尽量少买就是了。


    他以后就住酒店。


    可以买辆车,或者干脆买房车——他还从未旅游过呢。


    等他死的时候,就死在车里。


    那车肯定会贬值,应该就不至于剩下太多钱,让他在病床上熬太久。


    虽然有钱或许能让人临终前少受一些罪,但贺兰奚实在不想再体验那样的日子了。


    唉,他怎么总想着死的事?


    大概是,上辈子等死的时间,就占据了他近三分之一的人生吧。


    贺兰奚赶紧在心里“呸呸”了两声。


    以后,他就要开始新的美好人生了!


    花不完的钱,吃不完的美食!


    用系统给的钱买吃的,是一种非常靠谱的消费方式。


    食物下肚,都被他消化掉了,还能估出个粑粑的价值?


    这时,贺兰奚的麻辣烫也好了,老板向他询问要求。


    贺兰奚学着上一位顾客,声音充满元气地喊:“多加麻酱、多加香菜!谢谢!”


    他小心翼翼地端着纸碗的棱棱,走到角落,嘶哈嘶哈地吃了起来。


    【我要收回之前那句话!麻辣烫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


    贺兰奚如此感叹道。


    金闪闪:【……】


    【瞧你这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世上的美食还多着呢。】


    【还有,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别的任务?甚至你在学校还有个大麻烦要解决!】


    贺兰奚回道:【没忘啊,可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最大!】


    他要接着吃!


    *


    贺兰奚能来到这个新的世界,用他听过的小说中的词汇,那叫“魂穿”。


    他原本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


    而且,对系统来说,身穿到一个新世界要更费事一些。


    系统就与原主达成约定,获得这具身体的使用权。


    贺兰奚这个宿主,除了完成系统规定的花钱任务,还要满足原主的心愿。


    原主名叫李锦奚。


    也是个可怜孩子。


    李锦奚是弃婴,被养母李春玫捡到,并抚养长大。


    李春玫一只眼睛瞎了,后来另一只眼睛也模糊了,她找不到正式工作,主要以捡破烂为生。


    作为他的孩子,李锦奚从小就和她一起捡破烂。


    刚会走路时,他就当养母的眼睛。


    渐渐地,他会随身带着塑料板凳,踩在上面往垃圾桶里扒拉。


    等李锦奚进入校园,他依旧捡废品。别的同学丢掉的旧本子、饮料瓶,他都默默塞进蛇皮袋里。


    有人鄙夷,有人同情。


    但不管怀着什么样的情绪,没有同学会和李锦奚做朋友。


    那太丢脸了。


    而且李锦奚放学后还要去捡破烂,根本没有时间玩的。


    李锦奚一直孤孤单单的,就这么上了高中。


    随着年龄增长的,还有他的自尊心。


    更重要的是,养母担心他在学校被嘲笑,不让他那么干了。


    因此,那之后,李锦奚只会偶尔捡干净的纸盒和能踩扁的易拉罐,还尽量避着人。


    可即便这样,他还是被排挤、被针对了。


    班里有几个男生,说那些废品可以收集起来卖了当班费,李锦奚是在窃取集体的资产。


    他不得已多上交了十块钱的班费。


    然而,这事还没完。


    只要有同学丢了东西,他们就阴阳怪气:“不会是被那谁当成废品捡走了吧?”


    高二分班后,那位带头霸凌李锦奚的、名叫周孟浩的男同学,依旧和李锦奚同班,甚至还分到了一个宿舍。


    周孟浩的行为比以前更过分。


    他会将喝了半罐的可乐扔到李锦奚的床上,说这是送给他拿去卖钱的。


    他会在体育课上,让李锦奚去小卖铺,美其名曰是给李锦奚一个机会赚跑腿费,实际上语气和用词都非常侮辱人。


    喝完水之后,他就把瓶子丢掉,大声喊“李锦奚”的名字,故意道:“操场上这些垃圾可不是班集体的,你怎么不捡啊?”


    ……


    诸如此类的事,不说每天,至少隔三岔五就要发生。


    前不久,周孟浩生日,要开什么趴体,请全班同学参加。


    他当众叮嘱李锦奚一定要去,可以打包剩菜,还有很多瓶子可以捡……


    李锦奚没去。


    结果,上个周五,周孟浩就找老师,说他的一块表丢了,那是他的生日礼物,值好几千。


    老师刚进入他们宿舍,另一位舍友就在李锦奚的被罩里找到了那块表。


    他们都说是李锦奚偷的,今天又是周五,只等下午放学,李锦奚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带回家。


    李锦奚本就不善言辞,面对周孟浩的指控和其他室友的帮腔,他更连解释都无从开口。


    班主任也和稀泥,提出财物又没有丢失,干脆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锦奚不服,坚称自己没偷东西。


    班主任就道:“现在人证物证俱在,如果你不想被记过甚至被开除,那就写一份检讨书,在班里当众认错、反省。”


    “还有,你继续住在这间宿舍也不太合适了,别的宿舍也不好调整……你要不要考虑走读?”


    李锦奚住的的地方里学校很远,环境也差,如果他回家住的话,会严重浪费他的时间、影响他的学习。


    周五下午的课还没结束,关于“李锦奚偷了舍友的贵重名表”的消息,就在班级群里传开来了。


    甚至别的班级、年级的同学也有耳闻。


    李锦奚没有手机,也没人会和他传消息。


    只不过,那些异样的眼神就足以让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李锦奚并没有被冤枉的愤怒,也不会为众人的反应产生额外的情绪。


    他是真正的心如死灰。


    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李锦奚就觉得活着很没有意思。


    是因为养母,他才坚持了下来。


    养母希望他能好好读书,她看到他的成绩就高兴,他便努力学习。


    他想出人头地的动力,就是将来给养母带来更好的生活。


    别的人,他根本不在乎。


    那些人总找他麻烦,也只是让他偶感烦躁。


    正是李锦奚这种厌世的情绪,才会被神豪系统捕捉到,与他提出交易。


    李锦奚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他只提出一个要求:“希望接替我的人,能好好照顾我的养母,让她生活富足,余生幸福。千万不要让她察觉到自己的儿子换了人,她会伤心的。”


    金闪闪向他确认:【只有这个?你不想让欺负过你的人付出代价吗?】


    李锦奚迟疑了两秒,说:“如果他……就是你绑定的宿主,他愿意的话,教训一下那些人也行。他觉得麻烦的话,那就算了。”


    【如你所愿。】金闪闪语气都带了几分恨铁不成钢。


    真是人善被人欺!


    尽管原主没有强制要求,但金闪闪还是督促着贺兰奚一定要给那些坏家伙一个教训。


    它信奉的是“以牙还牙、十倍还之”的行为准则。


    【还吃?!!】


    金闪闪在贺兰奚识海里吼。


    不是它“宿主不急系统急”,而是贺兰奚他在医院躺了四年,再除去三四岁前的幼儿期,真正的人生经历也就十年而已。


    他能有什么好办法?


    别到时候只会求助它这个系统出注意。


    【今后你就是李锦奚了,你能忍受那些冤枉?学校里都在传你心虚不敢去上学了,还不快去解决这些麻烦!】


    它怎么就绑定了这么一位堕落的、没有事业心的宿主?


    简直是统生之耻!


    要不是……哼!


    贺兰奚又换了一家店,继续开美食盲盒。


    反正与系统沟通也不用张嘴,不耽误他吃东西,他便安慰(敷衍)道:【安啦,安啦,我们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呢,还怕解决不了周孟浩那样的小垃圾?】


    金闪闪:【…………】


    为什么宿主对花钱的态度还算积极,可它就是觉得心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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