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墨雪与追云,堆满粮仓再说

作品:《乱世荒年:我每日一卦粮肉满仓!

    见江尘浑不在意的表情。


    男人也实在很少能碰见真愿意买猎犬的人。


    一跺脚:“二两半,两只你拿去!”


    “但我说好,这真是猎犬的种!你拿回去要好好养,不要想着杀了吃肉。”


    “明白明白。”这细犬一看就是专门狩猎的,浑身也没二两肉啊


    “那就这个价了。”


    江尘虽然觉得还能往下压,但也懒得继续纠缠。


    二两半买两只猎犬,要是真能帮着捕猎,也还算值得;


    而且有卦签保底,这两只狗应该挺有捕猎天赋。


    江尘从怀里摸出二两半银子递过去,又问:“有绳子吗?”


    “有!有!” 汉子接过银子,连忙从麻袋底下翻出两根粗麻绳,麻利地给每只狗系上简单的项圈,再递给江尘。


    白脸根本毫不认生,走到江尘脚边,顺着江尘的裤脚往上爬,想钻进他的皮袄里。


    白脚却弓着背,死命往后退,被汉子狠狠踢了一脚。


    “小哥放心,这狗通人性!这只听话,你不用多管;另一只你带回家熬几天,以后保准只听你一个人的!”


    被踢了一脚,白脚果真老实了些。


    江尘也不客气,直接提起绳子将其拎起来。


    “白脚” 被勒得直吐舌头,江尘才松手塞进怀里,这下才彻底安分下来。


    “那小哥,我就先走了!”


    卖完狗,汉子慌忙收摊跑路,似是在怕江尘反悔


    他本来带了四只狗,现在死的就剩这两只,能卖出去已是万幸。


    江尘也不介意,低头看着怀里的两只细犬。


    分别抬起脸,看着面相,又扒开双腿,确定公母。


    略微思索后,额头带白斑。


    轻声取名:“脸上带白斑,还是母的……以后叫墨雪吧。”


    “四足踏白,是公狗,那你就叫追云。”


    墨雪已经钻进江尘的皮袄里,听到名字,低声叫了两声;


    差点被勒晕的追云,也 “汪汪” 叫了两声,只不过是威胁的叫声。


    被江尘拍了下脑袋,还是乖乖钻进了皮袄。


    凶是凶了点,可怕冷也是真怕冷。


    江尘这才转身,去买其他东西。


    现在坊市还没完全开市,能买的物件不多。


    他只找到一家肉铺,先买了些鲜肉。


    走出肉铺,江尘把皮袄掀开一角,墨雪瞬间从里面探出头。


    江尘从腰间抽出斩鼍刀,将肉切成条递进去,墨雪一张口,连他的手指一起咬住。


    还好嘴上没用力,一口吞掉肉条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他的指头。


    随后又切了一根,递给追云。


    追云一双眼睛眼巴巴盯着,却缩着脑袋,不肯上前。


    “那你就饿着吧。”


    好狗得训,他可不是养宠物,没那么好的耐心。


    将切下来一条鲜肉,同样喂给墨雪。


    墨雪吃完,还知道蹭蹭手掌以示感谢,属实惹人怜爱。


    这两只猎犬虽是一奶同胞,性格却天差地别。


    墨雪亲人,毫无戒心;追云却没一点安全感,对谁都凶巴巴的,还需好好训一番才成。


    之后,江尘又买了几包糕点小食、四块茶砖,另外添了些家中所需的杂物,林林总总花了五两银子。


    其中最贵的就是茶砖和糕点,这在永年县都是稀罕物,自然价格极高。


    不过,这些除了家中留一部分,另外是给沈家的礼物,也不能省。


    算下来,今日进城,卖掉鹿皮后身上只剩六两银钱。


    加上此前存下的,江尘粗略一算,手中现在还有三十八两银子。


    这钱在三山村百姓家中已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可他开春后计划买骡车,方便日后进城。


    还要扩建家里的房子,建成陈丰田那样的高门大院,以后在院中练武也不怕被人窥探。


    算下来,这点银子,显然不够用。


    “等想办法赚钱了啊。”


    “野山参、野猪,还有山中麋鹿,这些都是银子啊……”


    眼看就要开春,江尘早已手痒,眼下他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还是捕猎。


    除此外,他也在想着其他的生财路,只是暂时还没确定要走哪一条。


    最好的,还是能和命星结合,卜卦开路,未卜先知,自然万事大吉。


    心中想着,江尘已经背着东西往家走。


    出县城时,正见到一行人刚从城外回来,个个风尘仆仆,面相和衣着都不像本地人。


    江尘只扫了一眼,便想到今日卜卦的第三枚卦签。


    但很快就收回了目光,低头离开。


    不论何事,只要带凶,他都不想沾染。


    乱世将起,苟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再说。


    到家后,江尘把买的东西都放进屋,转身就去了沈家。


    戏本递出去了,总得跟沈朗知会一声。


    他本来还想解释为什么没有酬银。


    可沈朗听他说完经过,却淡然一笑:“这戏本,我本就没准备要酬银,不过是帮你扬名罢了。”


    “但你既这么应下,看来对这戏本颇有自信。”


    江尘顺势说道:“伯父文章一流,写戏本自然也能大火。等上演时,聚乐楼肯定座无虚席。”


    沈家虽已落魄,靠当东西维持生活,可毕竟曾是高门大族,江尘带再多礼物,也难让沈朗有太大感触。


    但夸他的文章,却正好搔到了痒处。


    “戏本不过小道,算不得什么。”


    沈朗嘴上这么说,脸上的笑意却藏不住,又问道:“之前给你的三本书,可都看了?”


    江尘点头:“粗略看过一遍。”


    “有何感觉?”


    “世界之大,远超我的想象。以前的我,只能算是坐井观天了。” 江尘如实回答。


    沈朗微微颔首:“你有这份认知,还算不错。那现在,可有什么想法?”


    “想法?什么想法?” 江尘一头雾水。


    想了想答道:“世道艰难,各地灾荒不断,我还需努力,让砚秋跟着我也能过上好日子。”


    站在沈朗背后的沈砚秋脸色一红,嗔怪的看了他一眼。


    沈朗呼吸一窒:“你就没有别的冲动或想法?”


    “大丈夫生在世间,你难道就没有高远的抱负?”


    “高远的抱负?” 江尘有些狐疑地看向沈朗。


    老沈不会真想让他帮沈家夺回失去的荣耀吧?


    他前世就是普通人,这世也只是升斗小民,权谋算计可不懂。


    但面上,终究没驳沈朗的面子:“自然是有的。不过,无论做什么,总要脚踏实地。”


    “倒也有理。” 沈朗微微颔首,又问:“那你觉得,第一步该做什么?”


    “今年是荒年,明年收成还不知道呢。现在最重要的,自然是用粮食和肉,把粮仓堆满!”


    沈朗嘴角抽了抽。


    江尘对着他眨了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