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
作品:《披着未来男友的马甲种田》 第61章
谢虞琛因为心里想些事情, 入夜后辗转许久才进入梦乡。但饶是睡着,他这一觉也睡得极不安稳。
乱七八糟的梦做了一整晚,直到敲门声响起, 谢虞琛撑着床榻坐起身时, 脑海里那些光怪陆离的画面还依旧挥之不去。
虽然不记得具体的情境, 但这种感觉可是一点都不好受。谢虞琛感觉自己的整个脑袋,都有点发闷的感觉。
他抬手不轻不重地揉着额头, 直到感觉脑袋里乱糟糟的东西消除了大半后, 才披着一件松垮垮的外袍,起身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是许大郎。他手里端着一个托盘,里面装着的是谢虞琛前几天安排他做的一种名叫“肉脯”的吃食。
按照谢虞琛教给的方子,今天肉脯刚做好,许大郎便给他送了过来, 让谢虞琛过目。见到来人披着一件单衣给他开门, 许大郎立马把自己在路上准备好的话给咽了回去。
看谢虞琛侧身给他让出位置, 许大郎连忙快步走进屋子, 转身关紧了房门,把刺骨的寒风和湿冷的空气给关在了外面。
他一边把托盘上的肉脯往桌子上放, 口中一边还在止不住地唠叨着,譬如这么冷的天,谢郎只穿一件衣服,万一受凉染上风寒怎么办。
又譬如谢郎看起来气色不太好,应该赶紧去被窝里躺着, 再搂上几个暖呼呼的汤婆子云云。
说着说着,年前的人甚至就要转身回前院。让厨房煮姜汤驱寒。谢虞琛赶紧制止了越说越严重的许大郎, 说自己不过在门口站了几秒钟,根本不碍事。而且屋子里也很暖和, 完全不用往床上添什么类似皮褥子、炭盆一类的东西。
好不容易劝住了许大郎,谢虞琛让他在榻上坐一会儿。自己则回里间,洗漱收拾好之后再出来,和对方商量肉脯的事情。
肉脯是谢虞琛前几天琢磨着让厨房做的。当时他还不知道乌菏什么时候离开蓬柳村,但想着他大老远来这么一趟,用不好让人家空着手回去,就打算给乌菏准备点什么礼物,等他启程回京的时候带上。
谢虞琛左思右想半天,都没考虑好具体要送点什么。一来是蓬柳村这个小地方并没什么特别非常难得的的、可以当做伴手礼的特产。
二来则是以乌菏的身份,什么稀世珍宝没见过,以谢虞琛如今的身价,也送不出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
思来想去,谢虞琛还是打算在礼物本身的新奇度上费心思。乌菏再怎么位高权重,对各种奇珍异宝见惯不惊。但如果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东西,就比如那几瓶香水,作为礼物还是很有分量的。
可惜给谢虞琛准备的时间并不多。若是送给乌菏像香水那一类的礼物,光是把生产它们的工具备齐,估计一两个月就过去了,在时间上首先就来不及。
况且谢虞琛鼓捣出来的那些新奇玩意,要么就是像水泥那种,在民生上大有裨益;要么就是和香水、肥皂等东西似的,完全可以扩展成一道产业,说是日进斗金都不为过。
送礼也是一门需要深思的学问。如果不掺杂任何利益上的往来,单纯作为知己好友的身份,对这段时间特别照顾的回赠来看,不管是于民生有益的前者,还是宛如摇钱树一般的后者都不太适合作为礼物赠送给乌菏。
所以最后谢虞琛还是打算让厨房准备一点新鲜的吃食,最好是比较禁得起运输和长期存放的那种,即使跟着乌菏一路北行回到他京城的府邸都能保存完整的那种。
而且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谢虞琛对乌菏的口味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把握,准备的东西定然也会符合对方的味蕾,既能体现心意,又不会过于贵重,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这肉脯,就是其中的一种。谢虞琛让厨房做的肉脯是用猪肉的。先把猪肉剁成肉馅,再进行调味,然后用筷子搅打上劲。
调好的肉馅平铺在一块板子上,用一根粗细合适的擀面杖擀成均匀的薄片,在小火上慢慢低温烘熟。
这个做法听起来并不难,但在实际制作下来却费了不少功夫。
首先便是剁肉馅。谢虞琛让厨割了三十斤左右的肉回来。别看三十来斤是个不小的数目,但根据谢虞琛的经验估算,这些肉做成肉脯后,顶多只有十几斤。再算上为了美观切掉的边边角角的损耗,最后能有十斤的肉脯就不错了。
但剁这三十斤的肉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前院里三四个年轻力壮的帮工,握着菜刀叮叮哐哐地剁了一整天,才把这些这些肉馅给剁好。第二天几个剁肉馅的人累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然后就到是调味。现在的许家食肆,各种调味料虽然不是应有尽有,但也算是很周全的,哪怕比起江安府里高大阔气的酒楼都毫不逊色。
调味料一丰富,虽然说做出来的菜更美味,但是给菜品调味也变得更加复杂。为了能做出味道最好的肉脯,厨房的一种庖厨可没少下功夫。
从一大盆切好的肉馅里取出好几份,分别按照不同配方加入调味料,然后再上火烤制,最后确定出一个味道最好的方子来。
作为下决定的那个,谢虞琛这几天可没少被许大郎请过去去,品尝、评判不同版本猪肉脯的味道。尝到最后味觉都快失灵了,才从中选出味道最好的那个。
所以说比起剁肉馅,调味虽然并不是体力活,□□上的辛苦减少许多,但并不见得有多轻松。
精神上的折磨也是折磨,足够让非常“热情好客”的谢公子都开始起了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甚至从心里萌生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即使是乌菏,似乎也不值得自己这么费心费力。
原本打算尽心尽力招待朋友的念头,被谢虞琛抛到九霄云外,他现在烟熏火燎的前院,第一次为自己的决定而感到后悔。
还是有点莽撞了。谢虞琛抬手在面前挥了挥,试图把正在顺着风往自己方向飘的烟雾给驱赶到别的地方去。但显然,这个举动肉眼可见地进行不顺利。
没错,把整个前院的空气都染成蓝青色的烟雾,就是在烤制猪肉脯的时候飘出来的。
搅好的肉馅在板子上铺平,不仅要均匀,而且在厚度上也有具体的要求。若是太薄,烤完之后的口感怕是和橡胶一样,咬都咬不动。
可若是擀得太厚也不行,烤完后就没有猪肉脯那种柔韧的口感。谢虞琛思考了一下,觉得那个味道应该和吃汉堡里的肉饼没什么区别。
烤制的时候,为了猪肉脯的味道更加丰富,谢虞琛专门把寻常的炭火变成了带走独特香气的果木炭。
虽然价钱贵了点,让原本就不便宜的猪肉脯成本再次上升一个档次,但味道也确实更好。
谢虞琛伸手撕了一小块烤好的肉脯放进嘴里尝了尝味道。嘴里除了咸香四溢还带了一点微微的甜和香辣之外,还多了一股果木烟熏的香气。
不愧是烘烤了将近四个时辰才做好的肉脯,嚼起来口感丰富,满嘴生香。即使是谢虞琛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对这些费了好几日功夫才做好的猪肉脯非常满意。
在食物的味道方面,谢虞琛的眼光素来很挑剔。
作为演员,对自己的身材管控是基本要求。而虽然在演技上,作为拿下大满贯影帝的谢虞琛无可挑剔。但他也必须得承认,自己能有极高的人气和超然的地位,除了演技以外,他的脸和身材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几种原因交织,导致谢虞琛自入圈以来,在吃方面就几乎从来没有随心所欲过。谢虞琛还记得自己之前接过一个满心都是复仇的阴郁角色。
为了贴合剧本的描写,他连着四五个月都在吃没有一点味道的、干巴巴的减脂餐。吃到最后,他看见西兰花和鸡胸肉这两种食材就头晕。
而即使是不拍戏的时候,他也要注意身材管理,每天摄入热量被助理严格控制。像肉脯、蜜饯、没有营养但十分美味的垃圾食品这种,谢虞琛最多也能吃几口的量。
如此一来,谢虞琛自然对食物的味道有了更高的要求。毕竟数量有限,吃到嘴里的每一口食物,都应该非常美味才不亏。更别提他每多吃的一口高热量食物,就要在家里的健身房里多挥汗如雨十五分钟。
乌菏来蓬柳村的时候十分低调,但离开时就完全相反了。光是谢虞琛赠予乌菏的各种礼物就足足装了一个大车还多。更别提这次回京,与乌菏一道走的还有他之前留在谢虞琛身边的高鸿等人。
第62章
蓬柳村自刘家败落后, 客舍生意就又红火起来。再加上来许家食肆吃饭的食客大多不是从城里来的郎君,拖家带口或是约上三五好友,就是为着和谢虞琛的生意而来的货郎。这些人基本都会在蓬柳村住上几晚。
许大郎夫妻两个就商量着, 把院子里空着的那一排屋舍都拾掇出来, 请人打了家具做成客舍, 租住给食肆的食客们。
没想到客舍刚收拾好,迎来的第一批住客便是那些金甲卫的士兵们。
到最后食肆的食客还是要去村里别家去住。别的不说, 要想来食肆吃顿饭, 每天还得多走几步路。
不过即使麻烦,人们也都是愿意多走几步路来许家食肆的。没办法,谁让食肆的饭菜就是比别家的美味呢。
除了在许家食肆,别的地方的酒食就是再贵,也抵不上食肆的什么红烧肉、烤鸭、手撕鸡, 勾得人食指大动, 光是闻着味就胃口大开。
这些别的地方都做不出来的菜色, 才是许家食肆硬气的本钱。
当初扩建院子的时候, 谢虞琛就特意多规划了两排屋舍。当时许多人还咋舌过许家的大手笔。
那时候许家还没有食肆的生意,许大郎手头也不像现在宽裕。能掏出那么大一笔钱来修葺屋舍, 也是很下了一番决心的。
这么一看,从做麦芽糖开始,买稻米、建屋舍、开食肆,再到半月前大肆收购干花,每次都几乎是一场豪赌, 把手头全部的筹码都投入到下一场生意中去。
光是许大郎一人自然是没有那么大的魄力。他也知道自己才干有限,因此这些决定几乎都是谢虞琛替他做的。而后才有了许大郎的今天。
若不是谢郎, 他怕不是还守着自己山坡坡上的几十亩地,饥一顿饱一顿地熬日子。虽说他能进山摘山货贴补生计, 可他还有当初建客舍时欠的钱需要还。
山里又多是豺狼毒虫,指不定哪天不小心踩空跌倒山崖下面,就落得个和钱家二郎一样摔断腿的结局。
可以说没有谢虞琛就没有许大郎今天的一切,许大郎也明白这个道理。谢虞琛之前和他提的那个在改种树木的建议,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许大郎都应该答应的。
况且按照之前的经历看,谢虞琛做的决定就从来没有出错过。许大郎前段时间会纠结不定,纯粹是因为土地对于当世的人来说,实在是太过重要。
不过他也只犹豫了几天,便决定把那些地都交由谢虞琛处置。最开始做下这个决定的时候,余娘子还有些犹豫,张嘴想劝劝自家夫君。
她对谢虞琛敬畏虽不比许大郎少,但毕竟没跟着他们亲身经历食肆起步的那段时间。听到许大郎说,谢郎似乎是想把后山的那些土地都拿去种树后,她便有点迟疑。
再怎么贫瘠也是土地啊,是能结出粮食的。种了树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虽然食肆的生意足够红火,又有酱油、酸菜等旁的收入,生活也足够富足。但土地就像是一个兜底的东西。有了地,人们的心里就是踏实的。
这大概是一种“即使生意做不下去,他们还有土地,可以种粮食,在这年头就饿不死”的想法。
若是没了这个兜底的,即使他们现在吃穿不愁,余娘子也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踏实不下来。
但最后,余娘子还是同意了自己夫君的话,把耕田改种树木。原因也无他,是那天夜里许大郎和她说了之前的日子,按着谢郎指挥,是如何从一穷二白到有了现如今的产业。
当初不明白许大郎为何要把院子修得那么大的村人,现在不也都在背后议论,说许家有远见。现在蓬柳村人来人往如此热闹,盖再多的屋舍,也不愁租出去。
而且眼看着食肆的生意越做越大,就连客堂都在前月又扩大了两间。这段时间厨房那边庖厨们也嚷嚷着厨房不够用,炒菜的时候连身子都快转不开,催促着掌柜也就是许大郎再腾一间厨房出来。
若不是当初就把院子修得如此完善,现在他们指不定要为了屋舍不够用怎么发愁呢。
许大郎还告诉妻子,说自己前些日子去肥皂作坊那边给那里的金甲卫送饭,和其中几人随便聊了几句。
那几个金甲卫便在闲聊时告诉自己,他们此行是护送谢郎从罗西府回来。但启程的几个月前,北边的东山州发生了水患。
为了安顿灾民,当地的官员便按着他们大人的建议,开辟了一大片的林地种杜仲树。
杜仲树原本是秦岭一带的植物,树皮可以入药。但这回在东山州栽种杜仲树林,似乎并不是为了卖给那些药铺子。谢郎说起杜仲树林的时候,也提起像什么经济作物一类的词汇。
有了这些话,余娘子心里便踏实了不少,没再继续劝自家夫君。许大郎便挑了个合适的时机和谢虞琛说明白了自己的意思,把自己拿几十亩土地都交给了对方规划。
对于杜仲树林,金甲卫在许大郎面前的说辞是乌菏命当地官员开辟。但他们心里都清楚,那其实是谢郎顶了他们大人的身份做的。
他们大人那时正乔装打扮前往绥桐,探查私盐一案。真正带着人赈灾、开辟荒林的其实是谢虞琛。
但这些话是万万不能说出口的。几个金甲卫士兵也只好含糊地提了一嘴,说他们大人之所以能想出开辟杜仲树林,还有什么水泥作坊的办法,其实都是因为听了谢郎的建议。
虽然不能真正意义上地为谢虞琛正名,让他的功绩为百姓所知。说这些都是受了谢虞琛的建议,也算是在目前条件下,他们能为对方做的最大限度了。
金甲军作为受乌菏直接领导的军士,许多时候他们的一言一行,其实就代表着乌菏的想法。在东山州赈灾一事上,乌菏对于谢虞琛,心里其实是有些亏欠的。
治理东山州水患和发明水泥,光这两样的功绩,就足够在一众朝臣中脱颖而出。更别提等到杜仲树林开始产胶的时候,又会对经济和百姓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若是把这些政绩算在谢虞琛头上,别说是一州刺史,凭借着闪闪发光的履历,就算是更高一点的位置,有乌菏扶一把,谢虞琛也是做得的。
但是因为要隐瞒乌菏查案的行踪,谢虞琛扮做对方的模样,他对于东山州百姓的贡献,也都只能算在乌菏的名下。
更重要的是,谢虞琛明知他在东山州做的一切,虽算不上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但对自己的好处也是寥寥无几。可为了当地的百姓,他还是尽心尽力地做了那些事。
整改仲学文手底下的那些私人采石场,为百姓铲除仲家这个地头蛇;组织当地官员抗洪救灾;开办水泥厂、杜仲林。以工代赈,安置受灾百姓。
……
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对民生大有裨益的好事,谢虞琛却从中沾不上半点好处。
顶着乌菏的身份,不管到哪都有当地官员殷勤热切的招待,他只需享受着玉盘珍馐、百官奉迎,完全不必费不眠不休奔波劳累的辛苦,做那些吃力还不一定讨好的事。
但谢虞琛却还是做了,没有丝毫怨言。乌菏尽可能地补偿对方,像是寄信给淮陵沈氏,答应与对方的合作。只为给谢虞琛捞一个合法且显赫的身份,便于他日后行事。
还有其它暗地里的补偿,虽然也有一部分是乌菏自己的私心作祟,但谢虞琛在东山州做的一切,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至于乌菏为什么会选淮陵沈氏义子的身份,这里面涉及的原因就要更复杂了。
世家和皇帝的矛盾这几年几乎已经摆在了明面上。而新帝年幼,尚不能完全亲政,皇帝的想法说白了其实就是乌菏的想法。
世家和皇权,二者的关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前朝便是由世家把持着朝政大权。到最后就连由哪一位皇子继位,都变成了他们背后支持的几个世家争夺决定。
皇帝完全被世家架空,官员选拔升降,也完全由他们的家世的决定。整个朝廷上下,一大半是不学无术却凭借着世家身份而身居高位、尸位素餐之人。
不仅是选官,世家的势大还带来了像土地兼并等诸多问题。百姓无地可耕,只能卖身为奴,许多人口也被世家大户隐瞒。
国家的财政收入一年比一年少,就只能加重赋税,如此又导致更多的百姓沦为世家奴隶,世家势力更加强盛。
世家势大的结果便是国家对地方失去管控,导致土地兼并愈加严重,百姓失去耕地。如此恶性循环,百姓的日子越过越艰难,地方割据,前朝也因此覆灭。
等到南诏建国,一统天下。虽然最开始为了国家安定,对世家主要采取安抚的政策。但每一任皇帝心里都谨记着前朝覆灭的原因,对于世家大族一直都不曾放松警惕,基本都是以打压的态度为主。
到了乌菏这一代,皇权逐渐稳固,世家与皇权的矛盾便终于被摆到了明面上。乌菏更是手段强硬,剑锋直指朝中那些只有家世,并无一点才干的蠹虫。
乌菏态度这么鲜明,那些世家大族也不傻,不可能半点不反抗,任由乌菏的刀剑往自己的脖子上搭。
这几年明里暗里的,乌菏但凡行错一步,或是有一点疏忽,怕是就性命难保,大大小小的刺杀也受了不少。若不是他身份特殊,以南诏大巫的身份辅佐幼帝,恐怕朝中也难有他的一席之地。
但世家与世家之间,关系也并非通同一气。许多小的家族,基本都保持着观望的态度。他们不像那些大世族权势滔天。虽比起寒门小户有一些特权,但大多还是遵纪守法。
像是之前搬到蓬柳村的刘开一脉那样欺压百姓的也是少数。皇帝打压世家的巴掌一时半会扇不到他们身上,他们自然没必要跟着着急。
像是之前陈六郎的阿父教导自家儿孙时说的那样,对于朝中争斗,他们敬而远之,对哪一方都不特别亲近,明哲保身才是生存之道。
而牵扯到权势争夺中的世家高门,乌菏也没有那么莽撞,打算一下子和他们所有人对上。用拉拢一半打压另一半的办法,将其分而治之才是正确的策略。
毕竟刀没有真正架到自己脖子上的时候,谁都觉得自己是那个鹬蚌相争中得利的渔翁。
就像之前的私盐一案,从中获利的是世家。但把这一案的导火索,也就是那张假的盐引捅到乌菏面前的,也同样是世家出身。
毕竟谁都知道盐业一行利润巨大,可盐业也不是谁都能分一杯羹的。
如果把盐营比作桌上诱人的珍馐美食,那么那些世家就是在一旁垂涎三尺的食客。
这场私盐案,便是因为桌上的位置有限,只有把原来分割美食的人拉下去,空出桌上的位置来,那些在远处望的人才有机会坐到席上,品尝到桌上的绝世美味。
乌菏想要打压世家气焰,世家又何尝不想借乌菏的势为自己扫清政敌呢?
一场私盐案,下狱的官员从绥桐到沛川再到京城,有近百人之多。
如此雷霆手段,清扫一批世家豪强后,空出来的那些官位,一半由在这一案中出了力的世家儿郎担任,而另一半则是落在了由乌菏选出来的人身上。不论出身,能者任之。
而除了明哲保身的小世家、拉拢一批打压一批的豪强以外,世家里还有最特殊的一派,也就是顺应趋势发展的淮陵沈氏。
第63章
沈家传承百代, 即使是前朝覆灭,沈家也依旧在风雨中屹立不倒。在淮陵一带,百姓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叫“百年王朝, 千年沈家”。就足以见得沈家传承之久。
沈家能传承这么多年没有覆灭, 最关键的一点便是沈家人审时度势的能力。
急流勇退,谓之知机。而在世家与皇权的这场斗争中, 沈家的“退”并非明哲保身的抽身退出, 而是已经预料到这场斗争的结果必定会以前者的落败为终结。
所以沈家既不参与到世家之间的争权夺势中,也非在一旁观望。而是主动帮助地方修书阁、建学院,捐钱捐物,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为富且仁”的代名词。
而沈家人对于儿郎后辈的管教约束也是极为严苛。像刘开那样仗势欺压百姓的奸恶之人,基本不会在沈家出现。
乌菏会对世家下手, 一是因为他们权势太大威胁皇权, 导致朝中许多无半点才干之辈相互勾结, 寒门子弟无晋升机会。二来则是因为他们称霸一方, 土地兼并导致当地民不聊生。
这两个原因沈家一个不占。沈家出仕的子弟也都是有真才实干的,即使是用科举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沈家儿郎也有把握能拔得头筹。
沈家虽然表面上是站队了乌菏一派,但却并不需要在这场皇权与世家斗争的漩涡中挣扎沉浮。乌菏给谢虞琛谋的这个沈家义子的身份,也算是尽可能地让对方远离了这场纷乱中。
乌菏心有亏欠,才会想方设法地百般弥补。但对于被弥补的那个人来说,谢虞琛心里其实并不觉得乌菏哪里亏欠了自己。
东山州一事上, 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出自顺着自己的心意就去做的,至于之后的名和利,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自然也不会太在意。
谢虞琛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完全出自双方你情我愿的合作, 没有什么一方亏欠另一方的说法,乌菏也不必总想着弥补些什么。
不过既然乌菏要给,他也不会去推辞拒绝。像淮陵沈氏那种大肥羊,既然已经被乌菏送上门了,他不宰一顿实在是对不住对方的好意。
……
眼下,乌菏正端端站在肥皂作坊里,侧着身子盯着面前正在工作的香水蒸馏器看。
原本香水蒸馏都是在门外的院子里完成的。后来是天气太冷,对花露的蒸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谢虞琛才让人把它们搬进了屋里。
毕竟那一整套蒸馏器皿的体格实在是庞大。即使是放在院子里,也只能堪堪摆得下两三套,把这间院子里的“原住民”,也就是肥皂加工的锅具模子,都挤兑到了旁边的两间紧挨着库房的偏房里才作罢。
现在蒸馏器皿被搬进空间更为狭小的室内,屋里的空间顿时就变得拥挤起来。
除了守在蒸馏器皿前添柴、收集花露的两个工匠以外,再容下谢虞琛和乌菏两个人后,屋里几乎已经到了寸步难行的程度。
在乌菏身边贴身跟着的金甲卫都被留在了作坊外面,连院门都没进去。
就连谢虞琛自己,都只能站在门口,半个身子在屋里,半个身子在屋外。看起来颇有些可怜兮兮的意味。
“屋内实在逼仄,大人还是出来说话吧。”谢虞琛见乌菏收回了看向蒸馏器皿的目光,看样子似乎是参观完毕,便适时开口道。
乌菏应了一声,走出屋子,和谢虞琛并排站在了外面的台阶之上。
二人身后是作坊半开着的窗户。因为提纯花露需要不停烧柴煮水,源源不断的热气便混着沁香,从未闭的门窗间翻涌而出。即使是站在外面,也不觉得十分寒冷。
谢虞琛拢了拢衣袖,忍不住问道:“怎么样,大人看明白了吗?”
他开口时目光落在乌菏身上,眼神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大概是明白了一点。”乌菏知道谢虞琛问得是对于香水的制法,点了点头道。
说实话,香水的整个制作过程并不复杂。那一套看似庞大繁杂的蒸馏器皿,在一些酒坊里的蒸馏酒器上也能看出几分同源的相似之处。
蒸馏的过程不难,花瓣里有能散发出香味的物质,这一点也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哪怕不是乌菏,让一个有经验的工匠在一旁看过香水的蒸馏提纯过程后,回家自己也能模仿个八九不离十。
可偏偏就只有谢虞琛制出了人们从前想都没想过的香水来。只能说难得的从来不是什么蒸馏的技术,而是谢虞琛身上似乎永远不会枯竭的巧思和创造力。
不知是不是联想到前几天和谢虞琛聊天时,对方那些新颖独特的观点,乌菏忍不住又多看了谢虞琛几眼。
谢虞琛的眼睛很漂亮,眼尾略微上扬,像是某种精致而名贵的艺术品,却并不因为过分的精致而显得阴柔。如果非要说的话,应该是一描一画都恰到好处。
而这双眼睛之所以勾人,不在于形,而是在于他回首抬眼间如朗星一般,永远明亮而灿烂的目光。
乌菏身居高位,阅人无数,他们在看向自己的那些眼神里,有的充满贪欲,有的流露出惧怕的神色,有的则带着刻骨的恨意。
喜怒忧思悲恐惊。人的情绪即使掩饰得再好,也总会被自己的眼睛出卖。见过各种各样的眼神后,乌菏就明白,再好看的眼睛在沾染上不堪的情绪后,都会变得令人厌恶。
就连他亲手教导抚养大的小皇帝,在看向乌菏这个把控着朝政大权的权臣、为他传道授业扫清障碍的老师时,单纯的敬重也会随着他年纪的增长,逐渐融合像忌惮等许多复杂的情绪。
乌菏早就清楚这一点,他从来没想过能和小皇帝保持什么师生之间的诚挚情意,在发现小皇帝对自己多有提防后,心里自然也没有多失望。
只不过小皇帝的性子不算偏执,也不愚笨。虽然对他心生忌惮,但也没有自作聪明地在背后做什么手脚。
作为一个皇帝来看,对方各方面条件都在及格线之上,乌菏对他也就比较满意了。至于更多的感情,在乌菏看来是很没有必要的。
他没有什么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打算,等到小皇帝有能力亲政后,他也会逐渐把执政的权力归还给对方。如果不出意外,两个人之间应该是不会发生什么君臣相背的事情。
但谢虞琛不一样。乌菏从来没有见过像谢虞琛这样的人。他看向自己时,眼里神情不管是喜是嗔都极为生动,但却没有其他人那种令人生厌的感觉。
就像现在,谢虞琛眸中带着笑意,问他有没有看明白香水的蒸馏原理时,似乎就只是想和分享一件对他来说很有趣的东西。
乌菏觉得不论是自己的身份地位,还是令人胆寒的威名,在对方眼里似乎都算不上什么。换句话来说,甚至从来没有入过他的眼。
谢虞琛在和他相处时,说出口的话不是对着那个位高权重、威名赫赫的南诏大巫说的。看向他的目光,也和除他这个人以外的任何东西都无关。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拗口,但对于谢虞琛而言,乌菏确实就仅仅只是乌菏而已。根据这段时间的相处看,他应该还是一个比较相处得来的知己好友。
当然,如果乌菏能想得再明白些就会知道,在对方的心里,自己令人忌惮的权势和数不清的财富,对他的吸引力甚至不如自己的样貌。
毕竟乌菏的那张脸实在是没得挑剔。谢虞琛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似乎确实有像“颜狗”发展的趋势。
这可不太妙。谢虞琛心想。
这一套蒸馏器皿和香水的提纯工艺算得上是谢虞琛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平日里也是严严实实地看着,防止它泄露出去。
除了吃住都在院子里的工匠和过来帮忙的金甲军以外,这间院子几乎没有人能靠近。
谢虞琛把乌菏领过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展示这一套制作流程,除了因为乌菏身份尊贵,不至于觊觎自己这点东西以外,也确实是把对方当成朋友,划在了“自己人”的范畴里。
就像许大郎每天给工匠们送饭,谢虞琛也不会拦着对方,让他把饭菜放在院门口不是?
当然比起许大郎,乌菏在谢虞琛心中的地位还是要更高些的。
毕竟许大郎虽说不丑吧,但和英俊二字也是沾不上半点关系。放在后世顶多能被长辈夸一句“小伙长得真精神”,和乌菏那张惊艳绝伦的脸更是没法比。
乌菏的脸要是放在后世,谢虞琛甚至很认真考虑了一下,最后得出结论,那应该会让无数人为之发狂。
不仅一出场就让其他人都黯然失色,还能凭借着颜值在哪都横着走。毕竟是在他心里比建模还完美的脸。如果上了热搜,会被怀疑这样的颜值是不是真实存在的程度。
谢虞琛眼神落在远处被雾气笼罩的青山之上,想起自己之前读“看杀卫玠”的典故,还觉得太过夸张,难以理解。现在才明白,古人真是诚不欺我。
不过以乌菏的的身份,应该没什么人敢正面和他对视。像卫玠一样被人围观,最后因为拥挤的人墙而丧命的概率还是比较小的。
况且人家卫玠是走风流名士的路子,疾病缠身又身体羸弱,才会禁不住百姓围观。而乌菏嘛……谢虞琛忍不住回头瞟了一眼对方。
为了掩盖身份,乌菏今天束了发。银发高束,又被冠冕遮住大半,五官没了头发的遮挡,显得愈加冷厉。
而他身上照旧是一件玄色长袍,花纹繁复却低调,和他的佩剑一样,与乌菏本人都有着某种相似的气质。
其实乌菏的身形虽然挺拔,却属于比较利落清瘦的那种。身上的交领大袖愈加凸显了这种感觉,仿佛真如那魏晋时期的卫玠一样,有种飘飘然的名士之风。
如果只看背影,身侧的人似乎和那些狠辣又暴虐的名声没有半点关系。但谢虞琛是见过乌菏骑马时,一身窄袖直裰,利落干练的装扮的。
被犀角带束起的腰虽瘦,却不是那种纤细的、让人心生怜惜的羸弱。他翻身上马时,腰背挺直,宛如一张绷紧的弓,劲瘦有力,带着某种悍然的气质。
反正……肯定是不会因为百姓围堵就昏厥,最后一命呜呼的。谢虞琛收回落在乌菏身上的目光,心想道。
“谢郎在想些什么?”似乎是注意到谢虞琛的神色,乌菏扭头问道。
谢虞琛的思绪还停留在乌菏的腰,啊不对,是乌菏的身材,好像也有点怪……总之是在关心对方的身体健康就对了。耳边突然响起当事人的声音,他不免就带了点心虚的意味。
“——没有,没什么。”
第64章
谢虞琛有些心虚地撇过脸去, 脑子飞速运转,总算为自己找了一个听起来还算合理的借口。
“我在想给香水作坊选址的事情。”
即使是天气严寒,也没有抵挡住商客的脚步, 想和谢虞琛谈生意的人一天比一天多, 基本都是瞄着仓库里的各式香皂来的。
前段时间, 谢虞琛见仓库里冷制皂的数量攒的差不多,便寄信给当初签订了协议的几家客商, 通知他们派人来取货。
那几个商贩老早就把约定好的投资给谢虞琛送了过来, 就等着他的香皂呢。看到这封信,众人立马便赶着车马到了蓬柳村,亲自来向谢虞琛取货。
其中有几个心眼多的还特地住在了食肆,向食肆里人打听关于谢虞琛的消息,譬如对方接下来的计划, 作坊会不会开发出新产品之类的。
毕竟消息越灵敏, 就越方便他们之后和谢虞琛合作不是?
他们在签了合约后可是想明白不少。别看谢虞琛年纪小, 待人接物也都是一副温和有礼的模样, 但他手段和谋略可不能小觑。即使是他们这种在外闯荡了十几年的老江湖,在谢虞琛面前也不一定能讨得到好。
若只是因为年纪就不把谢虞琛放在眼里, 那他们就是白活这么些年了。
虽然谢虞琛的声名不显,但那也是人家行事低调的缘故。没看到现在市面上,一块香皂有多受人欢迎吗?
带着香味的冷制皂一面世,立马就受到了贵族世家的追捧和喜爱。不论男女老少,都对那块巴掌大小还散发着香味的皂子表现出了莫大的关注和好奇。
当然最上心的还是那些年轻的小娘子们。她们家世又好, 在吃穿用度上自然就比较讲究。再加上世家贵族之间虽然关系密切,隔三差五就要举办个什么赏花踏青宴。但互相之间还是有竞争和比较的。
像是谁家姑娘头上戴着最新潮的宝石头面, 哪家郎君身上的衣裳是当下最流行的款式,人们都能看得见的。
风气如此, 想要融入到这个群体之中,就免不了参加许多交际应酬。
泗方城中,最先用上香皂的是城南李家的小娘子。她原本就是个喜欢新奇玩意儿的性子,当初带颜色的香皂流行开时,她也是第一批用上的那个。
李家这一代连着出了两个刺史,又有最大的布匹商行,自然是不缺钱的。因此李家小娘子一听到市面上出了种洗脸的皂子,形状四四方方,颜色也十分可人后,立马就让身边的婢女花高价买了几块回来。
她最开始还以为这香皂是什么炒噱头的东西,想来和澡豆也差不了多少,不过是因为比较新奇,才在城中有了些许名声。买回来后也只是抱着随便试试看的心态,拿它洗了回手。
这一洗,李家小娘子便惊讶地发现,这个巴掌大的小方块确实有点真本事。不仅清洁效果特别好,而且用它洗完手之后,皮肤还是滑滑嫩嫩的。
最关键的是,香皂在打湿后握在手揉搓时,还会产生许多泡沫,也不晓得是拿什么做成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缘故,李家小娘子总觉得双手被泡沫包裹着会洗得更加干净,好像手上的脏污都随着泡沫一同被水冲刷走了似的。
而且卖香皂的店家还会额外赠送一个竹篾编成的椭圆形的浅口小盘,说是专门用来放香皂的,沥干水分后香皂便不容易被水泡坏,用起来也更方便。
周到的服务加上产品本身的优点,香皂当即便俘获了李家小娘子的芳心。她叫来府上的管家,准备让管家一次性给府上购置十几块,让父兄、阿姊、娘亲等家里每位亲眷都用上香皂。
只可惜谢虞琛当时为了拿到那几家客商的投资,故意让作坊里的人压着香皂的出产速度。
市面上总共就只有几十块皂子流通,刚摆到货架上便被人抢购一空,哪还有那么剩下的货物,供李家小娘子“家中亲眷一人一块”。
不过这李家小娘子可机灵着,听店家说铺子里的香皂售罄后,也不着急,而是多打听了几句。然后便从店家口中得知了之后还会卖带香味皂子的消息。
李家小娘子心里一震,半信半疑地问了一句:“皂子还能带香味?”
“当然啦。”掌柜应了一声,又笑道:“香皂香皂,若是没有香味,又怎么能称得上是香皂呢?”
李家小娘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香皂若是能带香味,那可真是一件稀罕物件。等出现在市面上后,也一定会大受欢迎。
不过……
她看着掌柜脸上和善的笑容,心里泛起了嘀咕:即使是自己这种从来没有做过买卖的人,也知道香皂日后必定大火。面前的掌柜做了十几年的生意,怎么会不清楚这事。
她自诩在泗水城中算是消息灵通,可也从来没听说过半句关于香皂的话。若是那香皂真如掌柜所说能散发香味,而且还有美颜润肤的功效,对方为什么要把这样的消息藏着掖着呢?
掌柜见面前的小娘子用一种怀疑的目光打量自己,脸上的肌肉都快笑僵了也不敢动,生怕露出什么端倪。
他是心甘情愿想藏着香皂的消息吗?不用动脑子想就知道不是啊。连李家未出阁的小娘子都知道香皂会大火,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他倒是想让全城的人家都知道自己店铺里即将售卖一种带着花香的皂子,而且还不止有一种香味,这样他何愁赚不到钱。
可他不敢啊。一来是害怕谢虞琛不能按时交货。赚不到钱是其次,能用得起数百文一块香皂的人家,都是非富即贵的身份。他若是现在把话放出去,将来却没按时能提供货物,人家肯定要对他心生不满。
他年轻时走南闯北四处贩运货物,后来才开了这家铺子,主要就是做这些富贵人家的生意。若是为了一块香皂,把自己的顾客都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
而第二个原因,就是这泗水城中,除了他以外,还有两家也在做香皂生意。不过那两家不像自己,只卖最贵的那一款皂子。而是肥皂、普通香皂之类的混着卖,也没有和谢虞琛签订协议。
他当初和其他几个商贩出钱投资谢虞琛的肥皂作坊时,可没有说香皂生产出来后只能卖给他们几家。
顶多是能看在他们之间有合作的份上,关系也比其他货商亲近几分,所以一批香皂制出来后能优先卖给他们几家。
他只要一刻没亲手拿到谢虞琛的货,心里就踏实不下来。现在谁都知道那香皂生意有利可赚,城里其余两家卖皂子的人也不傻。若是将新款香皂的消息传得满城皆知,保不齐就会被哪一家截胡抢了自己的生意。
他倒不是说霸道到要整个泗水城只能有他一家卖香皂的铺子。大家堂堂正正地竞争,谁都别在背地里使绊子就行。
可他又不是做慈善的,主动把赚钱的消息告诉对方,这样的事他也做不到啊。
这次他把香皂的消息告诉李家娘子,也是深思熟虑后才做的决定。
他知道李家富裕,能消费得起价格昂贵的香皂。而李家小娘子素来喜欢新鲜玩意儿,也一定会对香皂感兴趣。
更关键的是,他把香皂的消息私底下告诉李家小娘子,对方绝对不会透露出去半分。
他常年和这些世家贵族打交道,自然清楚他们私底下爱互相比较的事。若是谁能走在潮流的最前沿,那在同龄的一众年轻人中,就是领头的那一个。若是能带起某种风潮,那就更了不得了。
这种暗地里的比较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家世的竞争。能在这场比赛中赢得胜利的,都是那些家族实力最强的人。
消息灵通才能走在潮流前端。而消息灵通则意味着家中人脉广阔。以及还要有雄厚的财力支持。
李家无疑是掌柜看来势力最强的那个。所以他才会把香皂的消息告诉李家的小娘子。
现在贵族郎君们都以用得上香皂为荣,若是李家小娘子能拿出最新潮的、带着香味的皂子,又何愁不能在同龄的姑娘中脱颖而出。
而李家的小娘子只要用了他们铺子里的香皂,再在一众伙伴面前一炫耀,他的生意又怎么可能做不起来?
显然,李家小娘子和他的想法是一致的。
在确定掌柜不是诓骗自己后,她立马便招来了身后的丫鬟,让她拿了钱给掌柜,说是付给香皂的定金。
之后又在店里挑了几个簪子首饰,李家小娘子才起身准备离开。临走前还像是不放心似的,又嘱咐了一遍掌柜:第一批货到店后,一定要都给自己留着。反正她出得起钱。
至于她最开始想要的那些不带香味的“香皂”,现在倒是不在意了,任由掌柜卖给谁就。反正她只要带着香味的那种。有了它,自己就能在同伴面前炫耀一把。
谢虞琛还是很守信的。掌柜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七八天,对方便托人送信给自己,告诉他可以派人来取货了。
拿到货的掌柜小心翼翼地拆开外面的包装,把那块方方正正香皂举到鼻子前深吸了一口气。
没错,果然是带着茉莉香味的。
和他之前在蓬柳村时谢虞琛拿给他们看的那种一模一样!
掌柜激动地直拍大腿。面前一块块整齐摞在一起的是香皂吗?那是他马上就能到手的、巨大的利润啊!
其实不用凑到鼻子前闻,只要打开外面的桐油纸包装,就能闻到皂子散发出来的、馨香宜人的花香味。
香皂运到泗水城后,除了掌柜,最高兴的就属李家的小娘子了。自打她那日从铺子回来后,可是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
等了半个多月,终于等来了掌柜口中那块带着香味的皂子。更令她惊喜的是,香皂的味道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闻。
她本以为即使能带着香味,香皂的味道也不会多浓厚,说不定还会像香膏那样,抹起来黏黏糊糊的。她可不待见香膏的触感,所以平日里也都是以熏香为主。
没想到那香皂的香味不仅不淡,而且用它洗手洗脸的香味也很持久。几个时辰过去都能闻到手上的香味。不仅如此,用香皂洗过的衣物也会沾染上花香气,而且还洗得特别干净。
当天晚上,李家小娘子便用茉莉味的香皂洗了个澡。身上淡淡的花香让她喜欢得不行,闻了好久才肯入睡。
不仅如此,买回来的香皂竟然不止一种香味,除了茉莉以外,还有栀子、桂花等等几种。
而且那掌柜也很守信,香皂贩回来后第一时间便送到了她这里。足足有几十块,足够她圆了当初没有给家里每人分一块的遗憾。
不过可能是香皂的香气都是花香味的缘故,叔伯父兄对香皂的兴致并不高。觉得这样的花香气应该是给姑娘们用的,自己这种大男人,还是安安心心地用没有香味的皂子就好。
李家小娘子虽然有点不开心,但还是能理解父兄想法的。毕竟栀子茉莉什么的,闻起来确实女气了些。
不过她听掌柜说,之后还会有更多种类的香皂生产出来,应该也会有适合男子的味道。
倒是她阿娘,还有家中的几个嫂嫂和姊妹都很喜欢她送来的香皂,每天洗脸洗手都用着,身上也带着股淡淡的香味。
得了这样新鲜的东西,李家小娘子怎么可能不炫耀一番,没过几天便在家中设宴,邀请了几个同龄的世家娘子到家中做客。
李家的府院不仅大,布置也是极富雅趣。亭台楼阁,曲径通幽,一年四时皆有不同景致,春天绿意盎然,夏日繁花似锦。
就连冬天,都有凌霜盛开的腊梅和美人茶。暗香浮动,搭配上院里的矮墙假山。缥缈而透彻的冬景,最适合裹着披风倚在亭中的红木栏杆上吟诗赏景。
亭子里烧着炭盆,用雪水煎茶,袅袅雾气伴随着几个年轻姑娘轻快悦耳的谈笑声,逐渐在空气中飘散。
等到快正午的时候,李家小娘子又引着众人进到花厅里。外面再怎么烧着炭盆,到底不如屋里暖和,几个身材比较瘦小的娘子一进屋,便忍不住搓了搓手。
不多时,便有几个丫鬟从端着热水从小门进来,李家小娘子也适时开口,让众人用热帕子擦擦手脸,暖和一下。
帕子浸在热水里,拧干后握在手中,姑娘们的身子很快便暖和了起来。
身体松快后,便有人注意到了婢女手里捧着的竹篾小盘,里面装着的像是前段时间流行的香皂,但细节上又有些不同。
见有人的目光落在婢女手中的香皂上,李家小娘子便站出来,笑着解释这块皂子的特殊之处,引得众人纷纷坐直了身子,围着一块皂子开始说起话来。
“真如你说的那样,这皂子竟然带着香味吗?”
有人不信邪地凑近闻了几下,似乎是要确定鼻尖若有似无的香味是不是真的来源于面前的香皂似的。
李家小娘子道:“那时自然,你若是不信,试试便可。而且那皂子不仅带着香味,用它洗手,手都是香喷喷的。”
几个小姑娘年岁都差不多大,正是爱美的时候,听了李家小娘子的话,当即便挽起袖子要尝试一下。
“你闻,果然带着香气呢!”用帕子擦干手上的水珠,其中一个小娘子把手伸向同伴面前,惊讶地说道。
这场诗会本来就是个名头,实际的目的就是为了展示李家娘子新得的香皂。
虽然听起来似乎有点本末倒置,但耐不住这带着香味的皂子确实受欢迎,又是最新鲜的玩意儿。受邀的小娘子们都对它很感兴趣。
以至于在中午的宴席上,众人讨论的话题就没从香皂身上离开过半刻。当然,宴席结束后,李家小娘子也极为大方地根据她们的喜好,给每人都赠送了一块香皂。
就连坐到了回府马车里,车上的两个小娘子都还在讨论香皂的事。
“这香皂确实好用,直到现在我手上的香气还没有散尽。”坐在左边的人感叹道。
“这皂子好是好,可惜让云楚抢了先。”另一人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云楚便是李家小娘子的闺名,她们两姐妹的家世并不输给李家,可以算得上是旗鼓相当。这回让李家小娘子抢了先,可不是要生一会子闷气。
好在目前市面上还没流行开这种香皂,她们现在让人去采买,也算是第一批用上香皂的人。
新款的香皂很快便在世家娘子间流行开来。不过在这件事上,最开心的既不是拔了头筹李家娘子,也不是身上沁着香气的姑娘们,而是售卖香皂的赵家掌柜。
第65章
赵家商行这回从谢虞琛那里运回来的货, 怎么可能只有几十块?
当初拿给刘家小娘子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剩下的都被赵掌柜放在仓库里,只等着刘家小娘子把香皂的名声传出去后, 他再把这些货拿出来卖。
不多时, 便有那些世家娘子们打听到消息, 说刘家小娘子那日在宴会上拿出来的香皂都是出自赵家商行之手。
这些世家小娘子结伴来了赵家商行,点名就要买那什么带着香味的皂子。赵掌柜也不端着, 亲自从仓库里取出几款香皂, 向对方介绍起来。
反正刘家小娘子已经出了风头,他现在再拿香皂出来卖也不会惹恼对方。
那些世家郎君娘子又是普通人家的风向标。香皂被那些世家娘子买回去后没过多久,在泗水城中便迅速流行起来,连带着其它款式皂子的销量也上升了不少。
城中同样做皂子生意的两家人原本以为他们消息没有赵家商行灵活,对方拿出带着各种香味的皂子后, 他们的生意应该会小小地陷入低潮。
没想到香皂在贵族女子之间流行了半月, 他们两家的生意竟然不降反增。
其实原因也不难理解, 那些世家贵族买了香皂后, 免不了要炫耀一番,彰显自己的家族实力。
香皂虽然在泗水城中流行开来, 但普通人家可没有他们那样雄厚的家业和财力。
没有足够的银钱,潮流又还是要追,这可怎么办?众人思绪一转,便把目光投向了更为廉价的普通香皂上。
用不起带香味的皂子,没香味的总用得起吧?再次一点, 还有肥皂可以买,价钱就更便宜了。
在香皂还没有出现的时候, 普通的各种皂子虽然也受欢迎,但到底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们争着抢着要买。
毕竟从前的香皂再怎么精美好用, 说白了也只是个普通的日用品,和寻常的洗涤用品比起来没什么特殊之处。
那些权贵不可能为了一块洗脸的皂子就怎么去向别人炫耀。皂子即使再好用,传播度也有限。
但现在香皂被那些贵族世家追捧,普通人即使不冲着皂子本身,为了融入到那个圈子,也要买一块回去,以证明自己能跟得上潮流。
更不用说香皂的清洁效果确实不错,大部分人试过一次后,便喜欢上了用香皂清洗的滋味,一块香皂用完后也愿意回购。
香皂大受欢迎的结果就是架着马车往蓬柳村赶的商贩不断增加,基本都是来找谢虞琛谈香皂生意的。
其它地方都是冷清得不行,只有前往蓬柳村的官道上,天气越冷反而越热闹。也算得上是一个奇景了。
生意越多,作坊里就更忙碌。饶是有前些日子攒下的许多存货,众人心里都还是绷着一根弦,加班加点地生产着。
毕竟他们现在卖的都是冷制皂。冷制皂不比其它皂子,脱模后还要再放置一两个月的时间,才能让皂化反应最终完成。
这就相当于他们现在生产出来的皂子,都是为了两个月之后的买卖。时间线一拉长,众人心里就有些没底。
反倒是谢虞琛本人,不仅没有半点慌张的样子,还开始劝起了作坊的工匠。让他们不必太过担忧。说现在香皂生意火热,不过是人们还在新鲜劲上。
再加上香皂是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大家从前没有用过,许多地方才会产生被抢购一空的情形。
有那些并不多富裕的人家,为了追逐风尚,也跟风买了一块装装样子。
但毕竟香皂的的价格不是寻常人家能消费得起的数字。等到大家新鲜劲过去后,会长期购买香皂的,也只有那些金字塔上端的世家大族。
顾客数量减少,一块皂子用完又需要不少时日。所以香皂的销量会在不久之后下滑就成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谢虞琛最开始就看清楚了这一点,所以才会说出那一番话。
在他看来,香皂的生意只是一时的热闹。像肥皂这种不带香味的皂子,普通人家也能消费得起的,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而他现在之所以会大肆为香皂造势,其实是在为香水做铺垫。有了香皂在前,香水就更容易被市场接受。他在推出香水的时候也能更顺利。
香水这种人们从前闻所未闻的东西,价钱又不便宜。
比起让商贩接受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若是他们之前就通过售贩香皂获利,见过香皂被人追捧的盛况,就会更愿意和谢虞琛合作,香水也更容易打开市场。
而香皂的一大卖点就是用完之后,衣物或皮肤上会有香味留存。如果香水面世,两种商品在功能上就重合了一部分,后者定然会侵占一部分前者的市场。
但香水不仅能直接使用,通过调整其浓度,香水还能用在其他地方,市场远比一块香皂要广阔得多,掂量一下就知道孰轻孰重。
不过这些显然不是一个在作坊里做工的普通人能思考明白的东西。他们也不理解谢虞琛为什么在说起“在将来,香皂的销量必然会减少很多”时,面上的表情会十分轻松,看不出一点担忧的样子。
几个人心里直犯嘀咕,想着谢郎未免也太淡定了点吧,竟然也这个也不在意。
当然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并不重要,现在的重中之重是——香皂的销量目前并没有半点衰落的迹象,每天从各地过来买肥皂的商贩络绎不绝。
所以他们依旧要卖力的生产皂子。
但是这段时间高鸿等人都在忙着启程返京的诸多事宜,谢虞琛也让他们不必再来作坊做事。高鸿等人一走,作坊就空出来好几个岗位的空缺。
毕竟人家原本就不是来这儿做工的,只不过是当初谢虞琛不愿意他们老在自己眼前晃悠,又看他们没什么正事可做,才把他们塞进了作坊。现在人家有了名正言顺的事情要做,谢虞琛自然不好再麻烦对方。
光靠谢虞琛原本招揽的那些人,根本不够维持目前的生产。
再加上高鸿几人从前实在是过于能干。在作坊学习了半天便开始上手。技术熟练后,他们一个人半天干的活就能抵旁人一整天所做。
以至于现在高鸿等人走了之后,谢虞琛必须招揽起码两倍的人,才能弥补得上对方离开的空缺。更不用提他们原本还担任着守卫的职责。
谢虞琛当初招揽工匠时,做事麻利什么的都是其次,首要的条件是保密性要高,能接受吃住都在作坊的要求。
满足得了这一点的,除了那些孑然一身、无亲无眷的流民以外,就只剩下卖了身的奴隶。
谢虞琛穿越来这个世界后,在奴隶和人口买卖一事上,心里的想法一直都有些摇摆不定。
首先是作为一个现代人,谢虞琛本能地抗拒着这件事。奴隶和人口买卖,本身就是一场充斥着血腥的剥削。
但使用奴隶的好处,又如同一块近在眼前的肥肉,时时刻刻勾引着他。
食肆最开始和陈家合作的时候,对方送过来的帮工,就都是陈家的奴隶。因为卖身契在主人家手里的缘故,他们这些人在忠诚度上先天就比那些雇来的工匠要高。
因此在许多事情上,像陈家这样的就会优先就会选择卖身契在自己手里的奴隶。毕竟他们不敢背叛主人家,这是那些普通工匠签订多少协议都比不上的。
即使是普通的食方,陈家都要如此对待。更不用提香皂香水这种利润极其丰厚,在当世又是完全新颖的技术,对保密的需求就更高。
最开始的谢虞琛在奴隶一事上,并没有多切实的感受。他自觉自己并不是一个多高尚的人,虽然知道奴隶一事并不正确,但若是实在没别的办法,他可能真的会从那些牙行里买几个奴隶回来。
但接触了陈家送来的帮工后,他和对方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对奴隶一词有了更深的理解后,便不太能受购买奴隶一事了。
谢虞琛记得其中有一个人,原本姓什么已经无人记得。被陈家买回去后,起名叫庄吉。十来岁就在陈家做事,现在的年岁和许大郎差不多大。
他的遭遇和其他卖身给牙行的人境遇都大差不差。无非是家里穷得吃不起饭,爷娘实在是养不起这几个孩子。若是不卖儿鬻女,怕是一家人都要饿死在那个冬天。
还有的则是爷娘生了重病无钱医治,眼看着就要病死家中,为人子女的一咬牙,就把自己交给那些卖人的手里头。
毕反正不是被爷娘卖掉,就是自己把自己卖掉。虽然前者听起来似乎更凄惨一点,可若不是实在没有活路,又有谁会愿意走上这条路。
什么父子亲情先不说,光是卖儿卖女这一点,就足够他们之后在乡邻间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但他们没办法啊,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女饿死吧?
卖身为奴好歹也算是一条活路。若是命好,遇上靠谱的人家,总比跟着爷娘受饿挨冻的强。
第66章
但庄吉比其他被爷娘卖身的人还有一点不同的是, 他们家原本是能过得下去的,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离卖儿鬻女还是差得远了去。
之所以会变成后来这样, 完全是被人诓骗, 踏进别人的圈套中, 丢了家业,最后无奈之下才把儿子卖给了贩子。
庄吉的父兄原本是在北方经营牲口买卖, 从草原上贩了马匹、牛羊等牲畜, 然后再卖到中原地区,赚取差价。
体格健壮的马匹一般都出自北边的草原部落,中原地区的马在品种上就没有先天优势,后天的饲养条件也不比草原。
但中原贵族又喜爱良马,所以常有商贩从北方收购了良驹后, 运回来卖给那些贵族, 利润也很是丰厚。
但这门生意经营起来也并不容易。一路上条件艰苦, 常常是风餐露宿就算了, 前往草原的那条路上又常有盗匪横行。
若是没有经验,别说是赚钱, 就连小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再加之草原上的牧民性格彪悍,有些甚至都未开化,和那些人打交道并不容易。
所以这门生意虽然利润丰厚,但有那个胆量进草原的人并不多。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限制因素便是这种生意一般要有丰富的经验和人脉。有些商道干脆就是某个商队以一己之力开辟出来的。别的人若是未经同意就走这条路就是坏了规矩, 一路上路过的那些部族也不会饶了他们。
像他们那一带的牲畜生意一般都是世代经营,有的甚至祖孙三代都是做这一行的。庄吉一家便是如此, 从他祖父一辈开始,就跟那些牧民打上了交道。
如果没有之后的事情, 庄吉也会在到了年纪后跟着父兄走上那条商道。
去吹朔方城外的寒风,听铃声悠扬,用还不熟练的语言去和那些牧民砍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陈家做个一辈子没有自由的奴隶,连生死都不由自己掌握。
……
庄吉父兄的生意在北方经营多年,商队也算是有名有姓,竞争者并不少。吴当便是其中一个。
两家人因为收购某一部落的羊群时发生了矛盾。结仇后,对方有一个连襟的兄弟便给他提了个建议。
他这个连襟兄弟是做放贷营生的,顺带着也买卖人口。
毕竟若是借贷的人还不上钱,就只能拿家里的财产抵。而房子地契之类值钱的都抵没了,不就剩下儿女了吗?所以许多放贷人都会有买卖人口的门道。
即使是在后世,敢承接私人放贷业务的,也多是奸邪之辈,更别提在这个律法还不完善的年代。没有些关系和手段,怎么敢做这门生意?
那吴当的连襟兄弟魏平便是如此一个狠辣之辈。听闻两家人的矛盾后,当即便给吴当想了个顶恶毒的法子。
这个法子说来也不复杂,因为前往草原的商道已经接近边境,所以政府在管辖上便有些疏漏,沿途便生出许多马匪来,靠劫掠商队为生。
而他给吴当想的法子,便是让吴当和那些匪帮勾结,在路上劫掠对方的货物。
商道上的流寇匪徒以抢劫路过的商队为生,吴当也不是没被抢过货物。对方原本应该是他们这些商贾共同痛恨厌恶的人。但凡有些是非的人都不会和马匪合作。
魏平让吴当与这些人合谋,心思自然恶毒。但吴当能同意自己连襟兄弟的这个建议,更是与禽兽无异。
但庄吉一家在草原上经营多年,积攒下的家底也不薄。若只是一次普通的劫掠,不过丢些钱财,并不足以动摇对方的根本。魏平便想出让吴当和捉钱人合作,狠狠敲一笔大的。
何为捉钱人?
是指朝廷在发放给地方和中央各官署的办公经费时,并不是全数发放,而是发一部分,并且给他们经商放贷的权力。
这些钱又叫做“公廨本钱”。拿到这些钱后,官府便会发放给相关令史,或是一些普通民户,让他们拿这笔钱放贷或者是做生意。
而他们赚取的利润则要交给官署,用作日常开销。普通的民户便被称作“捉钱人”。*
捉钱的民户可以获得官府的庇护,还可以从中牟利营私,官府也有的赚,所以许多地方捉钱人的数量比规定的数额要多不少。
而魏平这个办法便是让自己熟识的捉钱人投资庄吉父兄的生意,让商队的规模扩大到对方无力承担的地步。然后他们再与匪帮勾结,在途中将货物劫掠一空。对方就只得倾家荡产地还债。
匪帮、吴当、捉钱人,这三者都不是什么仁善之辈。很快便确定了瓜分庄吉父兄家业的合作计划。
原本以庄吉阿父的性子,对方的诡计其实并不容易得逞。毕竟他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经验丰富,性格也比较沉稳,很难被一时的利益迷得失去理智。
但巧就巧在与魏平合谋的那个捉钱人找上门的时候,赶上了庄吉的阿父卧病床榻。
做爹的不能带商队,就只能让儿子顶上。再加上他大儿子年岁渐长,也到了继承家业的年纪,他阿父便把这回的生意交到了大儿子手里。
大儿子虽然跟着他爹进了不少回草原,对商路也烂熟于心,但到底性子还没有磨练出来,年轻人的冒进、冲动的劲还在。
被对方允诺的利润说得头脑发热,便答应了捉钱人的提议,打算干一票大的,也好让父亲对自己刮目相看。
这一干,便干到了人家设好的圈套中。
货物和钱财被马匪劫掠一空,好不容易捡了一条命回来,又要面对欠下捉钱人巨额的欠款。
捉钱人不比寻常商贩,背后是有官府撑腰的,还不上钱可是要出大事的。
庄吉一家人手忙脚乱地筹集钱款。家业变卖一空不说,又把能借钱的人都借了一遍。饶是如此,也依旧没能完全填补上那个大窟窿。
而他阿父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更是直接晕了过去,原本好了大半的身体又急转直下。靠着一碗一碗的药物,才艰难保住了一条性命,但半边身子却是不能再动了。
殷实美满的家一夜间家破人亡,说来也是唏嘘。而庄吉也就是在这时候被卖给了那些贩卖人口的商贾。最后辗转几手,才到了定徐县,入了陈家。
陈家对奴仆算不上太好,但也没虐待过他们,起码能吃得饱饭,穿得上衣裳。这已经是许多被卖身的人所梦寐以求的结局了。
许多更凄惨的下场,说出来都怕吓到听到的人。
谢虞琛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奴隶结局大多不好,听了庄吉讲自己还没有卖到陈家,在几个人贩手里辗转时的遭遇时,这种感受就更是深刻。
冬天没有衣裳穿,永远吃不饱饭什么的,都是最寻常不过的。他们在人贩眼里,和一头羊、一只鸡没有半点差距。动辄打骂不休,和牲畜抢食,没有半点做人的尊严。
庄吉背后几道狰狞的伤疤,便是某日因为生意不好,他当时的主子用马鞭抽他泄愤时留下的。
也是他命大,被同伴胡乱抹了些不知名的草药,又在草席上昏了几日,最后睁开了眼睛。
只不过那些皮开肉绽的疼痛,却是随着他受过的折磨一起,不仅留在了他的身上,更留在他心底,永远不会消失。
庄吉还说,当时一起被买来的人中,他这样的算是少数。
其中有三个直接就死在了路上。两男一女,连一张草席都没有,让那人贩扔在山里。尸体被野兽啃得只剩半个腐烂的胳膊。
而活下的那些,也并不见得就有多幸运。他记得当时和他关系还不错,也是他挨了鞭子后给他敷药的其中一个,后来被卖到了一个年过半百的乡绅家中。
那个乡绅满脸横肉,腰间一条革带几乎要被撑裂开。他早年没了媳妇,之后也没有再娶。
而他不再娶的原因,则是他有个不太能见人的癖好。
这乡绅爱在床笫之间折磨人,什么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都有。而且还偏爱那种十来岁、身量没有发展起来的、又瘦又小的男孩子。
正经人家谁愿意把姑娘嫁给这样的人受罪,好不容易说了几个亲事,最后也都黄了。媒婆也不愿和这样的人家打交道。一来是看不上这种做派,二来也怕坏了自己的名声。
他的那个同伴便是被那贩子卖给了对方,听说没过几个月,便被折磨得不成样子。旧的伤口还没愈合,新的伤就又累了上去。最后寻了一根绳子,上吊死了。
据说他死的时候,身上连一块好肉都没有了。
当时被送到那人面前挑选的,除了最后吊死的那个可怜孩子以外,还有庄吉和另外一个男孩。
但那人没看上他两个,嫌庄吉身量过高,嫌另一个皮肤太黑。他两人才保住一条命。
除了自己的遭遇以外,庄吉还和谢虞琛说,许多像原先贩卖他的那些个人贩子,手里的孩子也并不都是买来的。
其中有不少是正经人家的孩子,被他们通过些不正当的手段,或拐或抢回来。即使亲人想寻,也因为被卖到了很远的地方,很难再寻回来。
第67章
庄吉的经历绝非个例, 听多了这些被买卖的孩子的故事,谢虞琛原本因为奴隶的各种好处而有些动摇的心又重新冷静下来。
人口买卖实在是过于罪恶。自己有能力有才干,即使是作坊里的那些技术泄露出去, 所损失的也不过是一项生意, 对自己的影响寥寥无几。
但若是为了一时之利购买奴隶到作坊做工, 不管他是否有意,都参与到了人口买卖这项产业中。
想当初他不过是将收购干花的消息放出去, 就有来自四方各地的商贩驾着车马来到蓬柳村, 为自己运来了不计其数的干花。
而一旦他购买奴隶的事传到外面,那些商贩不管是为了买卖人口的利润,还是为了和他搭上关系,都会送来大批的奴隶到他面前。
毕竟在许多商贩的眼里,一个卖身的人, 和驴车上的一袋干花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都是可以被买卖、被交易的货物罢了。
以谢虞琛的影响力, 若是他在作坊里大量使用奴隶, 不管他是否有意, 客观上都助长了这项罪恶的贸易不断扩张,让更多的人为了人口买卖的利益投入到这项生意中。
人口买卖根本不是穷人家的最后活路, 而是把一双他们拉入更黑暗的深渊的手。
至于那些原本有爹娘疼爱、衣食无忧的孩子,因为这项罪恶的生意,被掠走、被拐卖,又何其无辜。
思来想去,谢虞琛最后还是放弃了买一批奴隶回来的打算。无论是现在的肥皂加工, 还是筹划中的香水作坊,都不会使用一个奴隶。
诚然, 奴隶要比雇佣来的工匠用起来踏实可靠。卖身契捏在谢虞琛自己手里,他们绝对不敢轻易背叛。香水的制作工艺也能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被人窃取的风险几乎降为零。
但这些好处都不是他无视人口贩卖的罪恶的原因。况且又不是除了使用奴隶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保守作坊的技术。
这几天气温渐渐有回暖的趋势,今天又出了太阳,在外面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感觉也是很不错的。
正巧乌菏也快离开蓬柳村,谢虞琛便邀请对方出去走走,也算是踏青了。
走在没什么人的乡间小道上,人和景都安静着。乌菏犹豫了一下,主动开口道:“比起前段时间,这几天谢郎身上似乎发生了什么变化。”
乌菏说的“前段时间”应该是指谢虞琛在思考奴隶一事的时候。那段时间他脑海里的思绪很乱,反映在表现上,确实是有些不太一样。
而这两天他彻底想明白这个问题,某些原本摇摆的想法也变得坚定起来。乌菏察觉出来的变化,应该就是指的这个。
谢虞琛笑了笑,意味不明地说道:“可能是这几天想明白了许多事情的缘故。”
“原来是这样。”
乌菏似乎并没有刨根问底的打算,闻言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便很自然地把话题引到了其它方面。
谢虞琛不打算细说,是因为他有自己顾虑在。他知道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奴隶和人口买卖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不是日子穷得实在过不下去,想来是不会有人愿意将自己或是儿女卖出去的。“卖身为奴总比饿死强吧”,这是谢虞琛听到过许多次的言论,也是这个时代人们对于奴隶最普遍的看法。
在他们看来,卖身似乎还成了一件能让那些穷苦人家有条活路的好事似的。
谢虞琛知道,会有这样的想法并不是这些人的问题,而是时代的局限性造成的。
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不是没有高远的志向。很多人心系黎民苍生,也做了无数造福百姓的事情。这些人中起码有一半的理想要比谢虞琛这个普通人要宏伟高洁得多。
但若是问起他们家中有没有买奴仆杂役,得到的答案却几乎都是肯定的。这年头能读得书的没有穷人,家里少说也有三五个卖身的奴隶。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多虚伪,说一套做一套之类的。而是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们: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他们从小就接受“没有活路就卖身为奴”的观点,耳濡目染便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以至于从来没有往另一方面想过。
这就是谢虞琛说的“局限性”。但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不能和对方一样对此习以为常,甚至觉得是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就比如在看到有百姓走投无路,到了卖儿鬻女的地步时,他不应该觉得这很正常的一件事。而应该思考自己有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局面,不让百姓走上卖身的道路。
这种的想法在这个时代算是惊世骇俗的。谢虞琛不确定乌菏能不能接受他这种观点。而且打心底里,他好像也并不想去赌这个概率。
他做了演员之后便养成一个观察“人”的爱好,推测对方的性格、经历,并且在心中为对方建立一个根据自己的观察得来的虚像。
而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在谢虞琛心里,属于乌菏的“像”都是比较美好的一个。
谢虞琛也很喜欢自己为乌菏建立的这个像。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不想毁掉心里的美好,所以才会对奴隶话题避之不谈。说到底,是他不愿看到乌菏不理解甚至嗤之以鼻的样子。
反正这人也要走了,不必那么较真,给自己留一个美好的形象也是很好的。
谢虞琛伸手从路边揪了一根草棍,一边晃悠一边如此想道。
……
前段时间因为乌菏到访,居住在谢虞琛院子的客房里。食肆上下畏惧乌菏,余小郎去寻谢虞琛的次数也减少了许多。
等到几天前乌菏一行人离开,余小郎才又继续回到谢虞琛身边学习。
说是学习,但谢虞琛并没有像后世的老师那样,系统地教授余小郎知识,常常是想起一出是一出,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教着。
比如前一天还在念叨“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后一天就开始和余小郎讲起了“猪周期”这种晦涩难懂的经济现象。
什么肉价高使得大量母猪存栏,市面上的猪肉数量增加。等增加到供给大于需求的时候,猪肉价格就开始暴跌。
猪价暴跌后,百姓开始淘汰母猪,减少养殖的数量,市面上的猪肉数量就又开始减少,导致猪肉价格再次上升。
于是便再次发生开头“猪肉价高导致大量母猪存栏”的事情,开始下一个循环的周期。
谢虞琛对“猪周期”解释听得余小郎一头雾水,每一句话都要在脑子里转上四五圈,才能勉强明白其中的意思。
只不过余小郎还没来得及听完全部,在谢虞琛说到“猪肉价格因此暴跌”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坐不住了。
半大的小孩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忧心忡忡地问谢虞琛:“如果猪肉价格暴跌,村人又应该怎么办?”
余小郎本以为会得到谢郎严肃的答复,或是听到谢郎说他早已准备好应对的策略云云。
没想到谢虞琛大手一挥,直接便是一句“没什么办法”,把正襟危坐,准备洗耳恭听的余小郎给噎了个半死。
“没有办法吗?谢郎说的……说的可是认真的?”他结结巴巴地问。
见余小郎一副幻梦破灭的模样,谢虞琛忍不住露出了一抹恶作剧得逞后的、非常得意的笑容。
等他笑够了,才向一脸担忧的余小郎解释道,以现在的猪肉养殖数量,还没有到会产生猪周期的规模。
而且现在蓬柳村的百姓也不止在卖新鲜猪肉。猪肉的深加工也能起对猪价起到调整稳定的作用。
就像前段时间谢虞琛做的猪肉脯,方法便没有瞒着食肆的众人。如果是富裕些的人家,又有空闲,大可自家做了吃。
有一个在食肆做工的村人回家时,便顺路称了两斤猪肉,准备按照谢虞琛教的做法,在家里试着做一回猪肉脯,也给家里的几个娃娃解解馋,尝尝鲜。
正巧那天他们家住着一个来蓬柳村贩货的小贩,男人做猪肉脯的时候便被他闻到了香味。
小贩馋得不行,当即便从怀了摸出几文钱,问主人家换了一块巴掌大的肉脯。
自家做肉脯自然没有谢虞琛那般精细。家里有什么调料就往肉馅里随便加了几样。烘烤肉片时,用得也只是普通的柴火。不像食肆专门买了昂贵的果木炭烘烤。
但饶是如此,烤出来的猪肉脯味道也是极诱人。别说是家里几个正是贪吃时候的小娃娃,就连成年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先是小心翼翼地掰一小块塞进嘴里,然后再细细嚼着,品尝着肉脯的味道。
伴随着牙齿的咀嚼,肉香在嘴里不断弥漫开来,不断刺激着口腔分泌,让人忍不住想再来一块。
不知道是肉的原因,还是男人的制作技术没学到位,他烤出来猪肉脯较食肆做出来的要更干一点,不过吃起来却似乎更香了。
猪肉比较肥,再加上又多烤了一会儿,猪肉里的油脂便被逼出来大半。吃起来油汪汪的同时,又更有嚼劲。
在咀嚼的过程中,肉脯里的香味逐渐释放,即使是咽到肚子里,嘴里也还依旧残存着肉脯的咸香。
肉脯不能狼吞虎咽地吃,就是要慢慢嚼,一边嚼一边仔细砸吧嘴里的滋味,才不算白花几文钱换了一块肉脯。
要是吃得时候旁边还有一壶温好的酒,那就更惬意了。
可惜这个时代酒不是哪里都卖的,即使是村里生意最红火的许家食肆,也不是日日都有酒供应。男人家这种普通庄户更是不可能。
不过货郎也不介意,从锅里舀了一碗热水,搭配着肉脯吃得也是很香。
只是巴掌大一块肉脯实在是经不起吃,没过十来分钟,货郎手上的肉脯便都下了肚。
他嗦了嗦手指,虽然意犹未尽,但口袋里的钱是不允许他再问主人家买一块了。
况且男人本来也只割了二斤肉,做成肉脯后更是缩水了一半,几个娃娃一分,便只剩些边边角角的碎块,哪还有多的再卖给货郎。
但是见货郎如此喜欢,男人心思一转,忍不住问道:“郎君是真觉得这猪肉脯好吃?”
“那是当然!”货郎还沉浸在猪肉脯的咸香中,听到这话,想也不想地便回答道。
男人又问:“那比起许家食肆里的饭菜呢?”
这个问题明显没有第一个好答,货郎沉吟半晌,才勉强给出了一个答案:“若只是从味道来评价,二者的确是不相上下,但是……”
许家食肆的饭菜货郎也是吃过的,味道确实不错。比他从前吃过的任何美味都要更胜一筹,而且价钱也不贵。
只要不点那种极费功夫的菜,点几个寻常炒菜,再配一盘凉拌什锦、几张杂面饼子,一桌子人便能吃得饱饱的。匀下来一个人的花费不过十几文钱,实在是划算得很。
但猪肉脯的价格显然就没有那么亲民了。把货郎刚才付给男人的钱拿到食肆,起码能吃个饱饭,但换成肉脯却只有半个巴掌的大小,解馋都够呛。在价格上便输了食肆一头。
向男人说了自己心中想法后,对方也是一副赞同的模样,这肉脯的价钱确实贵了点。
别看他刚才收了货郎好几文钱,但可一点没有胡乱要价。掰着指头一算,就知道这些钱顶多够成本,甚至都还没算上柴火和自己劳作的钱。
见男人有些愁眉不展,货郎猜测对方大概是想做肉脯来卖,又担心价钱太高,无人购买,便出声开解道:“但是以肉脯的美味,即使价格贵上些,也会有不少人来买的。这点你大可放心。”
听到货郎的话,男人的眼睛立马便亮了一瞬,忍不住问道:“郎君当真这么觉得?”
货郎点了点头,又拿这段时间在世家贵族中爆火的香皂举例。
“你就是蓬柳村人,又在许家食肆做工,肯定见过各地的商贩来购买香皂的情形吧?”
男人点了点头,他自然是见过的。
“光我来蓬柳村的这一路上,就碰到了三四个。光看模样就知道是不缺银两的大商贩。一打听,果然都是为了香皂而来。”
“如今谢郎的香皂在城里可是受欢迎得很。我听说最特别的一种是带着香味的,即使价格高达百文有余,那些世家娘子都是抢着要买。那才是名副其实的‘香’皂嘞!”
货郎顿了顿,见男人似乎能听进去自己的话,便继续道:“你看那香皂的价钱如此之高,都有大把大把的人买。你这猪肉脯又何必担心会无人问津?”
“要我说啊,价钱什么的都不是问题,关键之处在于你的东西要好。只要是顾客喜欢,再高的价钱都不愁卖!”
不得不说,身为货郎的他对于经商一道上看的确实比寻常人透彻。
当初许大郎在定徐县卖的银丝酥,价钱可一点不比如今的猪肉脯便宜,但还不是有那么多人抢着要买?
由此可见,产品的质量是否过关、能不能受顾客喜爱,这才是最重要的。
货郎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男人的顾虑。他想了一夜终于做下决定,第二日一早,便把今年冬天卖酸菜攒下的积蓄拿出大半,去村里的猪户那儿换了猪肉回来,准备制作猪肉脯。
制好的猪肉脯被他拿去湾水县叫卖。若是放在从前,这种完全陌生的吃食在初期是很难打开市场的。
毕竟古代的科技水平没有那么发达,人们的生活也缺乏什么变化。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便没那么高。
不过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在百姓看来并非什么坏事。大家都是喜欢过安稳日子的。平淡一点又有什么不好?
能吃饱饭,生活踏踏实实的就是幸福。经历过战乱颠沛、流离之苦才知道,日子能一成不变是一件多值得向往的事情。
但是谢虞琛不一样。他的出现对百姓来说就像是平淡日子里一抹艳丽明快的颜色。这个颜色代表着新事物、生机和变化。
谢虞琛来到这个时代后做的许多事情,距离蓬柳村最近的湾水县是受影响最深的。再加上湾水县又是附近数一数二的富庶。因此只要谢虞琛一鼓捣出点新鲜东西,基本都是第一个出现在湾水县的市场上。
在这一方面,就算是江安府和比起湾水县比起来,那都得往后稍一稍。
受了谢虞琛的影响,现在的湾水县对于新鲜事物的包容度大大提升。以至于男人做的猪肉脯刚往台面上一摆,立马便有人上前询问。
虽然男人报出的价格是高了点,但那些手里不差钱的,都还是愿意先花几文钱买一块尝尝味道的。
有那些嘴巴比较毒的,肉脯刚进嘴后没开始嚼,就知道它的味道差不了。嘴里还叼着一块肉脯,就又要掏钱继续买。
路过的众人见到这幅场景,都有些心动。但又怕这些人是那买肉脯的货郎请来的托。一时间便站立在原地,犹豫着要不要也跟着买几块尝尝。
不过他们并没有纠结太久,便加入了购买肉脯的人群中。
而促使他们做下决定的原因也很简单。往那货郎的筐子里瞟一眼,就能看到里面装着的肉脯不过薄薄一沓,看起来实在不是能禁得住卖的模样。
这样的场景让他们忍不住想起了过去的许多经历。比如许家食肆的吃食,再比如蓬柳村的酸菜和猪肉,在刚上市的时候,都是像现在一样,数量少得可怜。
往往不过是他们多犹豫一会儿,对方便卖完收摊了。接着没过几天,这样东西便在城里流行开来。而他们这些错过一回的人,再想买就要和许多人争抢,最后还不一定能抢得到。
多少次的经历让湾水县的百姓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回遇到猪肉脯,他们是说什么都不能错过了。
而这种购买的热情在得知面前的货郎来自蓬柳村时,更是到达了巅峰。一刻钟都不到,货郎筐里的肉脯便被众人抢购一空。
就连男人最开始为了整齐而切下来的一些零碎的边角料,都被一个留着络腮胡的男人用几文钱买走。
如果没有听错,络腮胡旁边的一个人还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感慨自己没有抢到这个便宜。
湾水县百姓的热情极大的激励了男人要做猪肉脯的决定。数了数今日赚到的银钱,即使回到家中时天色已经昏暗,但男人还是和妻子一起,熬着夜又赶制了一批猪肉脯。
当时从食肆学到猪肉脯制作技术的又不止男人一个。除了他以外的其他人不是没想过做了猪肉脯卖。只不过恰好轮到男人休息,才让他最先捡了这个便宜。
没过多少天,其他人将制作猪肉脯的技术教给家里人后,便有更多的肉脯出现在了市面上。
但因为在制作肉脯的细节上有许多差异,用的调料也不太一样,所以每家做出来的猪肉脯味道也并不相同。
有的油脂多一点,有的则偏柴;有的偏甜口,有的则辣一些,全凭顾客的喜好挑选。为了招揽顾客,他们在叫卖时还会特意说明自己家的猪肉脯是哪种口味。
不过要说猪肉脯的味道最好的一个,那还属谢虞琛最初做出来的那批。
那批猪肉脯给乌菏送了大半,又留了一点给自家人吃。外人是没有尝过谢虞琛亲自监制的猪肉脯的味道的。如果他们尝过,那现在市面上的猪肉脯恐怕就再入不了他们的眼了。
只不过谢虞琛没有和村人竞争的打算,食肆也没有继续做肉脯,村人才能踏实卖自己做的简易版。
第68章
“咱们食肆为什么不继续做猪肉脯了呢?”
许大郎是个寡言敦厚的性子, 做事多说话少。余娘子基本跟着丈夫走。食肆的其他人对谢虞琛的敬畏程度与日俱增,也不太会大大咧咧问出这样的话。
会问出这个问题的,就只有谢虞琛留在身边教导的余小郎。
谢虞琛平日里就教育他要保持好奇心, 多问一个“为什么”。慢慢地余小郎在谢虞琛面前就变得坦率了许多, 有什么问题自己想不明白, 就会跑过来问他。
“这很简单啊。”谢虞琛放下手里的账册,似是随口解释道:“食肆现在的生意已经够咱们忙碌了, 而且猪肉脯做起来又非常麻烦, 费心费力不一定划得来。”
这个问题如果仔细掰扯起来的话并不简单,谢虞琛便挑着余小郎能明白的说了几句。
“这世上的生意有很多,但咱们不能见一个能赚钱的生意,就想着要揽到自己手里。这往大了说是贪心。往小了说,就是咱们的精力有限, 不可能顾及全部, 一味地贪多并不好。”
余小郎先是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 便仰起头, 说话的语气也比往常快了不少:“老师的意思是不是这样——”
“就拿肉脯来说,如果我们也制作猪肉脯, 因为厨房的人手有限,肉脯做起来又比较麻烦,所以便要分出去很多人。这样反而会耽误食肆原本的生意,比如上菜的速度变慢什么的,对于咱们来说就得不偿失了。”
“对, 就是这样。”谢虞琛赞许地点了点头。
但还不等余小郎高兴,他便又问道:“不过你是不是忘了你最开始说过的话了?”
“啊?”余小郎愣了一瞬, 显然是没明白这里的“话”是指什么。
谢虞琛便继续提醒道:“我记得你曾和我说过,你的梦想是让更多的人都吃饱饭?”
听到这句话, 余小郎面上的疑惑倏地散去,头垂得老低,两颊也臊红了。过了好一会儿,屋里才响起他羞愧的声音。
“老师对不起,我……”
“好啦,没关系的”谢虞琛适时安慰道,“现在记起来就好。”他伸手拍了拍一旁的座位,示意余小郎坐下。
对于教育小孩,谢虞琛其实并没有多少澎湃的热情。当初之所以会答应收余小郎做学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方那句“让人们都吃饱饭”。
这段时间余小郎跟在谢虞琛身边,耳濡目染,学习了不少经商、为人处世之道。但谢虞琛并不想让他最后只做一个成功的商贾,家财万贯也不应该是他理想的终点。
如果余小郎在长大后改变了自己的理想,谢虞琛倒是也不会怪他。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他自己小时候还写过“我要当一个科学家”的作文。
但初心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的。谢虞琛能做的也只有尽可能把余小郎往对的方面教育,觉得对方走偏后像现在这样出言提醒一下。
即使谢虞琛说了不怪自己,但余小郎却一直都没从那种羞愧和懊恼交织的情绪中走出来。
谢虞琛叹了口气,原本今天是打算继续带余小郎练字的,但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硬学效果怕是也不好。
想了想,谢虞琛从榻上站起身,拍了拍余小郎的脑袋,“出去走走吧。”
两人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香皂作坊。因为金甲军离开后,原本两个人的事情便成了一个人做,这几天作坊里的工匠们都格外忙碌,见了谢虞琛也只是微微一点头,便又继续做自己的事了。
这几天谢虞琛一边在物色着招工,一边又把工匠们的工钱往高提了提。
有了工钱,工匠们对现在要做更多的活便没什么异议。累是累点,但有钱赚。许多人可是连累的机会都没有。
“老师是在考虑招揽工匠的事情吗?”见谢虞琛的目光似乎在盯着院里的皂模看,余小郎便猜他可能是在思考招工一事。
“差不多吧。”谢虞琛略一点头。
作坊现在急需人手,总不好一直让这几个工匠顶着。但人也不是这么好招的,单是吃住皆在作坊一条,就拦住了许多人往出迈的脚步。
这年代的工匠本不难招,就拿许家食肆来说,每次传出要招帮工的消息后,来应聘的村人们多到将食肆的门槛都踏破。即使是不在食肆做工的村人,空闲的时候也会去城里找些活做。
但这和谢虞琛想要的人不一样。人家都是有田地的人家,做工不过是在农闲时候赚个外快补贴家用。他想要的是全职的工匠。
但除了流民之外,即使是没有土地,人家也都是有正经营生的,不然也养活不起自己和家人,怎么可能放弃一切来谢虞琛这儿打工。
这样一来,留给谢虞琛选择的余地就很小了。再加上江安府虽不比靠近京城的那些地方富饶,但没灾没害、风调雨顺,百姓的日子还是不错的。如此就更不愿意来谢虞琛这儿做工了
他总不能祈祷天降一场灾害,生造出许多流离失所的百姓吧?这也太缺德了。
而且谢虞琛难招到人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现在的消息太闭塞。他这儿需要用人的消息最多传到附近的几个村子,再远一点的地方就没人知道了。
见谢虞琛忧心招工的事情,余小郎也跟着皱眉。这会儿,他心里其实也萌生出一个念头:实在不行去卖人的贩子那买几个奴隶,也省得谢郎每天为这件事烦心。
余小郎即使再早慧,也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孩,根本藏不住什么心思。谢虞琛往他脸上扫一圈,就能大差不差地猜出他的想法。
“你可是想问我为什么不去牙行买几个身强体健的奴隶回来?”
和当初在乌菏面前回避这件事不同,乌菏和他都是成年人,许多事没必要一条一条拿出来掰扯。但对余小郎,谢虞琛是打算把这件事摊开了和他说的。
除了学习知识以外,小孩子的品性也要早早塑造,不然等到成形后再往正的方向拽就很难了。
相比于那些富贵人家的小孩,余小郎这种之前过过苦日子的,显然对奴隶有着更复杂的认知。
当初他爷娘过世,家里只剩他和他阿姊相依为命的时候,也不是没人劝过他们。毕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怎么能把日子过下去?
甚至还有那些人牙子找上门,说要给他寻个好人家发卖。不过最后都让他阿姊拿着扫帚撵出去了。
要不是有他阿姊撑着,他现在可能已经成了哪家人家的小厮。想起过往的事情,余小郎忍不住垂低了眼睛。
听到两人谈论买卖奴隶的事情,旁边一个端着皂液路过的工匠随口插了句嘴:“当初若不是有谢郎啊,我恐怕也要走上这条路了。”
说话的这人姓常,家中排行第三。作坊里的人一般唤他常三,讲究一点的叫他常三郎。
不过这排行也没什么用处了。一场疫病,他家兄弟几个死得只剩下他一个。听人说南边富庶地方多,容易讨生活,就拖家带口地跟着商队来了江安府。
至于他说的走上这条路,倒不是要把自己卖出去。毕竟他一个五大三粗,正值壮年的大汉,就算是想卖也没人愿意要。要卖的是他的那个小娃娃。
当初疫疾还没有席卷他们村的时候,他家也算个殷实人家,爷娘给他物色了一个不错的亲事,没过半年两人就有了第一个孩子。
结果一场疫病,之前积攒下全部家业都化为乌有。今年冬天的时候,因为没了家产田地,常三郎又寻不到糊口的营生,眼看着日子就要过不下去了。家里的娃娃更是瘦得跟个小猴子似的,天天饿得直哭。
他阿翁便说,要实在不行,就把这孩子卖了吧。要是运气好,遇上个厚道点的买家,总比跟着他们饿死的强。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住的这片地方传来了谢虞琛招工的消息,说是条件严苛了点,但待遇却是顶好的。
常家父子一打听,包吃包住,每天工钱十文。就是未经允许不能离开作坊,将来离开作坊后,也要签订一个什么保密条例。
也就是这一点,才让许多人打了退堂鼓。不然这么好的待遇,十几个做工名额人们怕不是要为此抢破头。
别人介意这条件严苛,常三郎却是不敢挑剔的。家里的娃娃都快饿死了,他还要挑三拣四?
自己能在作坊有吃有喝,还能有不菲的工钱养家,这对于常三来说,相当于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和谢虞琛确定了做工的事情之后,常家几口人几乎要抱在一起痛哭起来。他们一家人能活下来了呀!也不用走到卖儿子这一步了!
常三郎的媳妇更是把儿子紧紧搂在了怀里。那可是她怀胎十月好不容易生养下的孩子。当初一家人商量要卖孩子的时候,她几乎心痛得滴血。
后来常三郎安顿好家人,就带着两件破破烂烂的衣裳进了作坊的大门。
他家除了媳妇和一个儿子,只剩一个年迈的老父。常家三郎来作坊做工,他媳妇也寻了个给人洗衣做饭的活计,小娃便交给了交给了老父带着。
后来谢虞琛知道了他家里的情况,便在许家食肆给她媳妇也寻了个洗菜的营生。
常三郎的打算是,等到开春后,就把老父和孩子一起接到蓬柳村。虽然他不能离开作坊,但媳妇还是进出自由的。万一家里出了什么事,也好有人照看着。
他们家的日子算是看见了盼头。谢虞琛还说等干满一年,便放他们这些作坊里做工的人自由。
到时候他们若是还想继续留在这儿,也可以接着干。不过到时候会给他们升个级别,分一个管事的职位之类,工钱也会相应的往高抬一抬。
别人不知道,但常三郎肯定是要继续在谢虞琛这儿干下去的。等攒够了银钱,他就在蓬柳村置办点田地。孩子长大后,亲事也在附近村子里寻个合适的。
就是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嫌弃他们家是外地的……
不过据和他一同做工的人讲,托了谢虞琛的福,他们蓬柳村的百姓现在要想给家里子孙说个亲事,那可是一点不愁的。
这两年他们蓬柳村越来越富庶,想把闺女嫁到蓬柳村来的不在少数。女孩儿说亲时,一说是蓬柳村的姑娘,也不愁寻个好夫家。
至于常三郎,一同做工的男人又说,你将来也算是半个蓬柳村的人。再加上又是在谢郎这儿做工,光这一点,将来就不愁给孩子寻个靠谱的亲事。
可以说常家现在的一切,都是谢虞琛带给他们的,常三郎刚才那句话都是出自肺腑。
这些人的家庭状况谢虞琛在招进作坊前就摸了个一清二楚,知道常三郎所言不假。但一旁的余小郎就没那么了解了,闻言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常三郎对余小郎自然是熟悉的。从前谢郎来作坊指导他们使用蒸馏器皿时,这孩子就经常跟在后面。谢虞琛对他的态度也似乎和对寻常小孩不同。
他们私底下还猜测,谢郎是不是想培养对方将来替自己打理生意什么的。对余小郎的态度也多了几分尊敬。
这会儿听到余小郎问自己,常三郎先看了一眼旁边站着的谢虞琛,见对方不像要反对的样子,便和余小郎简单解释了几句。
余小郎一言一行都是比较有规矩的那种,说话进退得当,很有分寸。再加上他又是个小孩,很难让人生出被冒犯的感觉。提起自己的过去,常三郎便也坦坦荡荡地告诉了对方。
“原来是这样。”余小郎点了点头。自己从前的经历和常家人有点相似,听他讲起这些事,很能感同身受。一时间便有些百感交集。
谢虞琛并不擅长讲大道理,比起灌输什么心怀天下造福苍生的理想,他更愿意让余小郎亲眼去看,亲身去体会,从这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里感受领悟。
因此,在这件事上,他只说了一句话:“明明我们有能力改变一个家庭,让他们免于被卖身。为什么却要想着去买一个被卖身的人回来呢?”
余小郎从前是差点被卖身的,能体会到那种走投无路的绝望。所以他当初才会说“想让更多的人都吃饱饭”。
但也只是一句空话,具体要怎么做,他心里其实是很茫然的。
当时谢虞琛问他这个问题,他支支吾吾地,只说了一句种更多的粮食。直到现在,谢虞琛简简单单地一句话,才让余小郎醍醐灌顶。
他这才意识到:谢郎开办作坊,给许多人提供做工的机会,让他们有钱生存养家……
原来这些是可以真真正正挽救一个人,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的。
余小郎觉得自己仿佛从来没有这么清明过,就好像是在混沌中有一盏明灯亮起。
他站在阔野上,原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现在却有了一条明确的方向。虽然前路未知,但余小郎还是觉得,他应该试着走下去。
第69章
进入二月后, 天气就开始一日一日地暖和起来,最明显的一点便是食肆挂在后院的猪肉,这几天开始有了化冻的迹象。
村里大批量杀猪的时候也就是集中在这几个月。一来是入冬之后天气渐冷, 猪圈里的猪长肉的速度变慢, 贴的膘都抵不上每日喂进去的饲料。更不用说人们打扫猪圈、煮猪食也要花费许多精力。
二来便是因为冬天天气寒冷, 更方便了猪肉保存。分好的猪肉即使当天没有卖出去,在外面挂一夜也能冻得邦邦硬, 多放十天半个月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前段时间天气最冷的时候, 村里几乎每天都能听到烫猪时发出来的惨叫。不过也多亏了杀猪的人家够多,才能维持住香皂作坊的生产。
最开始每天光熬皂糊就要好几个时辰,一天生产二三十块肥皂的时候还不觉得猪油消耗有多大。直到最近香皂在世家大族之间流行开来,用肥皂成了一种风尚后,来作坊进货商贩越来越多, 谢虞琛才意识到作坊每日的猪油用量有多大。
大块大块的乳白色猪油就那么倒进铁釜里, 隔水加热到融化, 然后被工匠拿去和碱液混合装模。这幅场景任谁看了不得感慨一句奢侈。
不过这也没办法。现在只有天然油脂能制作肥皂, 但除了动物脂肪以外,那些譬如椰子、棕榈等油料作物都还没有出现。
若是将来发现了适合制造的植物油, 谢虞琛肯定会选择放弃猪油,但就目前为止,猪肉就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不过用猪油制皂也是有个好处的。前段时间村民一股脑地开始杀猪,市面上猪肉的数量骤然增加,猪肉的价格便一下子跌了好几文。
多亏了香皂爆火, 作坊对于猪油的需求量日趋上升。在肉价跌下去的时候,猪油的价格反倒是不降反增, 为村里的猪户们弥补了不少猪价下跌带来的亏损。
后来谢虞琛又把猪肉脯的制法教给村人。最先做了猪肉脯拿到市面上卖的是村东头的王大虎一家,靠着卖肉脯赚了不少钱。
村人们有样学样, 也跟着做起了猪肉脯。猪肉的需求量上来后,才让肉价回升了些。
一个冬天下来,村里的猪都杀得差不多了。下一批猪长成又还得再等一两个月。食肆这几天在折腾出不少新菜式,准备代替原有的几个猪肉菜。像是春笋、香椿一类的,都是食肆下一阶段准备主要用到的食材。
除了食肆以外,受猪肉减少影响最大的应该就是香皂作坊了。好在谢虞琛早早地做了准备,仓库里放着的存货应该足够撑到下一批猪成熟的时候。
天气回暖,人们的事情也渐渐多了起来。田里的土地该修整的修整,该播种的播种。还有那些种了冬小麦的人家,也要仔细浇水施肥,预备着返青期的到来。
许大郎因为听了谢虞琛的话,今年地里便没有种庄稼,而是预备着按照谢虞琛说的那样在上面种经济林。
在树种的选择上,谢虞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杜仲树。按照他的估算,杜仲树的经济价值绝不会低。若是从经济收益方面考虑,杜仲树绝对是首要选择的对象。
但只要一深思,就能发现杜仲树绝对不是个好的选择。
且不说秦岭一地距离蓬柳村有多远,运过来之后树苗的成活率能不能有二分之一。就光“从来没有人有提取杜仲胶经验”这一点,就足够谢虞琛放弃这个想法。
等到今年夏天,他肯定是要亲自前往东山州,准备提取杜仲胶的诸多事宜。毕竟在这件事上,他也是个外行,从书上学来的一些皮毛知识。
估计到时候少不了要经历许多尝试和实验。即使是一切顺利,从建厂房到提炼杜仲胶,再加上许多基础设施,这一套下来怕是也得忙到冬天去了。
他在东山州待个大半年的时间,肯定是无暇顾及蓬柳村这边的事宜的。若是为了经济效益在坡地上种了杜仲树,后续的事情又要交给谁来办?光想想就知道杜仲树不能种。
而除了杜仲树以外,各方面条件都比较适合、利润也不低的树,谢虞琛就只能想到腊梅、栀子、茉莉一类花香浓郁的树,又或者是果树。
虽然香水作坊的选址没有考虑蓬柳村附近,但香皂的制作也是需要香水的。若是之后谢虞琛现确定下来的香水作坊距离蓬柳村太远,原料运来运去也要增加一笔不小成本。
倒不如直接就在许大郎的地里种一些腊梅、茉莉这种常见的花,既节省了成本,又能有不错的收益。
谢虞琛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许大郎时,对方几乎没怎么考虑就对答应下来。他是不太了解这些事情,谢虞琛的解释也只能听得懂一半。但他相信谢虞琛。
“既然谢郎说了种花好,那我就听谢郎吩咐。这几天把树坑挖好,等天气再暖和一点,就买树苗回来栽到地里。”许大郎默默想道。
由此可见,许多时候一个人不能成功并不是因为他不聪明、懂得不够多。而是他太相信自己的聪明。
这几天许大郎带着人吭哧吭哧地去后山挖树坑,余小郎也被谢虞琛给打发了过去,美其名曰深入生活。
食肆里的人一半去跟着许大郎去种树,另一半还要忙新菜品的事情,再加上许多帮工自己家里还有农事要忙,人手就更紧张。
自谢虞琛从东山州回来,他的每日三餐就都是厨房按照他今日想吃什么做好后送到院子来。对于这种特殊的对待,谢虞琛倒是也接受良好。
他知道这是许大郎表达感激的一种方式。如果自己如果一味推脱,非要搞什么平等互不亏欠,反而是让对方不好做,觉得心下难安。
但现在食肆都快忙不过来了,谢虞琛也不好再让厨房给自己开小灶,再专门把饭菜送到院里来,便和厨房的人说,让他们这段时间不必专门做自己的饭,他和大家一起吃就行。
“那怎么行?”谢虞琛这话说出来后,许大郎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在许大郎看来,谢郎这么一个清俊出尘,气质活脱脱似天上神仙一样的人物,从前家里拮据就算了,现在一定是要仔仔细细、一丝不苟地好生照看着的。
忙不过来就再招一个人呗,招好几个也行。一个只给谢郎作饭,一个负责给谢郎烧水,另一个就专门做跑腿送饭的工作。
“你这思想挺危险啊。”谢虞琛笑着睨了许大郎一眼,让他别瞎说。然后便非常独断、非常蛮不讲理地单方面宣布:“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这几天我就和你们一起吃饭,不用再单独给我准备。”
既然要和众人一起吃饭,那就不能太晚起床。今天一大早,谢虞琛便打着哈欠出了门,从灶台上舀了一瓢热水,准备洗漱完毕到前院去吃早饭。
刚忙完香皂的事情,原本计划多休息十天半个月的。毕竟天天和各种商贩打交道也是一件很伤神的事情。结果还没过三天,他又要继续早起了。
“唉,没有那个休息的命啊。”走在去前院的路上,谢虞琛抬手搓了搓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忍不住感叹道。
和众人一起吃过早饭,谢虞琛刚想着反正也没什么正事做,不如回去睡个回笼觉,就听到院子外面传来马车辚辚的车轮声。
听声音就知道自己今天是没有继续睡觉的机会了。谢虞琛叹了口气,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往专门收拾出来待客的那间屋子走去。
不同的马车发出的声响是不一样的。
若是以前的谢虞琛,可能还听不出个所以然来。但现在来食肆吃饭的食客络绎不绝,听了那么多声音后。
他已经能很轻易从马车发出的声响中听出它是多大一架车、拉人的还是载货的、价格贵贱,甚至还总结出一套技巧来。
比如越贵的马车,因为车轮材质的原因,发出来的声音就是那种闷而厚实的。
再比如拉车的马会选择性格沉稳、耐力比较强的那种。所以马车的速度比较均匀,发出的声音就不可能是那种忽大忽小的。
比如乌菏来时乘坐的那辆马车,听起来就很贵。
而刚刚停在食肆门口的马车,听起来就没有那么金贵,似乎后边还跟着几辆用来拉货的车。所以谢虞琛才猜测对方不是来食肆吃饭的食客,而是哪个来找他的商贾。
“田福兄?”看到来人,谢虞琛有些惊讶。自己原本还想着过些时日找他商量一下香水作坊选址的事,没想到对方却先找上了门来。
第70章
在香水最开始生产的时候, 谢虞琛便从一众来送货的商贩中看中了田福。
原料的好坏是决定香水质量的关键所在,香水的制作对花瓣的需求量又多得惊人。因此,谢虞琛必须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而田福的商行经营多年, 人又聪明。把原材料的供应交给对方, 他算是比较放心。
至于田福本人, 对于香水的前景也是很看好的,直接提出花瓣的货款不用银钱支付, 而是拿作坊生产出来的香水所抵。
两人签订了契约后, 谢虞琛还把香水厂的选址一事,拜托给了田福,让他多替自己留意一下。
田福这些年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对于哪里盛产花瓣、哪里交通便利、劳动力丰富,比较适合建厂这些问题, 肯定比他要熟悉得多。
田福也乐得替谢虞琛做这些事, 毕竟和谢虞琛的交情越深, 之后做起生意来, 他就比其他人更多一份竞争力。
这回他来蓬柳村找谢虞琛,不仅带了许多特产作为礼物, 还替谢虞琛招了二十来个符合香皂作坊需求的工匠。
有了这二十几个人,起码在一年之内,谢虞琛都不用再为香皂作坊人手不够的问题而担忧。
田福此举算帮了谢虞琛一个不小的忙,他自己也没少费工夫。光是散播招工的消息,自己和他自己手底下的人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更别提还要一个个考察他们的人品和能力。
田福这么做, 当然不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善心大发去做好人好事, 主要还是为了和谢虞琛打好关系。
许多人还不知道的是,这段时间在南方的许多地方, 一块香皂的价值甚至超过了最名贵的云锦,还被那些世家娘子称作是“神仙皂”。
前些时日商队南下贩货,听说了这些消息的田福更加确定了自己要与谢虞琛打好关系的想法。
能在短短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让他研究出来的香皂名声大噪,这样的能力绝对不容小觑。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那些大商行的管事放下身段和谢虞琛交好。
更不用说除了香皂以外,对方手里不知道还有多少好东西没拿出来。
去年一鸣惊人的许家食肆,那些新菜式不知道吸引了多少食客过去。现在又搞起了什么厨艺教学,也是热闹得不行。
后来他又教给蓬柳村人养猪和腌酸菜的技术,几乎以一己之力带动了整个村子的富裕。随便拉一个江安府的人问,谁不知道蓬柳村的这两样东西。
现在又发明出了肥皂和香水。前者已经在世家大族的圈子里打响了名声。而后者虽然还没开始批量生产,但前途也是可以预见的光明。
谢虞琛在仅一年时间里的作为,就已经是许多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程度。更可怕的是,他还如此年轻,未来会有什么成绩更是难以估量。
因为这一点,许多人都抱了和田福差不多的心思。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门路和能力。最后真正能入了谢虞琛眼的只是少数。
前几天还有一个模样像是世家出身的郎君,带了一大堆仆役侍从,浩浩荡荡地来了蓬柳村,一张嘴便要从谢虞琛手里买下香皂的制法。
这段时间为了香皂生意找到许家食肆门上的不在少数,态度即使不是恭恭敬敬的,也都彬彬有礼,让人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即使最后没能谈拢,也都给彼此双方留了个不错的印象。日后若是有合适的机会,也能再合作。
唯有此人,一进门就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情,话里话外都透露着一种“我能和你合作是你八百年修来的福气”的倨傲。仿佛不是他主动找上门合作,而是谢虞琛求着他来似的。
谢虞琛当然不惯着这种人,没说几句话就下了逐客令。那人估计也是顺风顺水了几十年,被人吹捧惯了,第一次遇到像谢虞琛这么不给面子的人。
听到谢虞琛拒绝的话后,他一脸恼羞成怒的样子。临走前更是不忘放话,让谢虞琛日后小心着点,得罪了他们榆林吕氏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
将田福迎进门,谢虞琛给他倒了杯茶水,顺便问起了他这回过来的目的。
“我这回来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田福接过茶碗放到桌上,拱了拱手解释道:“之前谢郎不是让我留意适合建香水作坊的地方?我便一直让人四处打听着,刚有点头绪,便过来找谢郎了。”
“那可太好了,我正头疼这件事呢。”谢虞琛忙道。田福这人做事谨慎,说话也是滴水不漏。他虽然说只是有点头绪,但这事十有八九是稳了。
田福轻抿一口茶水,不疾不徐地开口:“谢郎可知道南边的榆林州?”
听到这个地名,谢虞琛愣了一下。
他穿越到这个地方不过两年,去过的地方非常有限。再加上这个年代的信息又极为闭塞,即使是阅读了不少游记和地方志,又听商贩讲了不少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他对这个世界的地方依然了解不多。
榆林这个地名,谢虞琛确定他是从来没有在书里见过,也不曾听商贩讲过的。但为什么会觉得耳熟呢?
谢虞琛回忆了半天,才一拍大腿想起:这不就是前段时间那个一开口就要把香皂制作的方子买过来的缺心眼说过的地方嘛!
他说他是什么……榆林吕家的人,还说得罪了他们家没有好下场。
想起当初那人信誓旦旦的模样,谢虞琛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才对田福道:“只是略有耳闻。”
“榆林一带一年四季如春,土壤多是红色和黄色的,土质虽然疏松,但粮食产量并不高。当地倒是有很多专门以培育花卉为生的人家。”
田福顿了顿,又接着补充道:“榆林一带的花因为颜色鲜艳,种类也多,在全国上下都很有名。”
谢虞琛点了点头,根据田福描述的类型,榆林这个地方的土壤倒像是酸性土壤。
酸性的土壤不太适合大部分粮食作物生长。但像是马铃薯、甘薯一类的薯类作物,还有草莓一类的的浆果类植物,以及大部分花木植物,却很适合种植在酸性的土壤当中。
薯类什么的起码要再等几百年才会在这片大陆上出现。受制于交通,浆果类的植物比较容易磕碰变质,经不起长途运输,所以也不适合大面积种植。
想必当地的百姓也是经过许多年的实践,最后才开始大规模地种植花卉。而这个年代的富贵人家确实有养花的喜好,当地种花的百姓应该也能得个不错的收入。
这样看来,榆林的条件倒很是适合种点茉莉什么的。而且这个年代主要的收入还是来源于粮食,当地的土壤条件就决定了这个地方不会太富裕。
即使靠种花能有不错的收入,但因为要卖往其他地方,当地应该会有许多靠打工而不是种田维持生计的人。如此说来,作坊也不用担心招工的事情。
这样一看,榆林确实算得上一个合适的地方。谢虞琛心道。
田福自说完话后就一直在默默观察着谢虞琛的反应。见对方露出满意的表情,他便知道自己的提议被谢虞琛给采纳了。
像是完成一件大事一样,田福暗自舒了口气,面上的表情也轻松不少。满足谢虞琛提出的几个条件的地方可不好找。
能选出榆林这个地方,他也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托关系打听了好多回才得到的。好在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地方最后确实入了谢虞琛的眼,他这一番辛苦也算是没有白费。
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那就是之前被谢虞琛撵出去的那个缺心眼。
如果只是胡吹乱嗙、信口开河还好。但若是他真记恨上了自己,又在榆林有几分权势的话,自己把厂房选在那里,少不了要被找上几回麻烦。即使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一来二去的也能给他添不少乱子。
谢虞琛斟酌了会儿,最后还是打算先向田福了解一下这个所谓的榆林吕家到底是什么情况,便问道:“不知田郎可曾听说过榆林吕家?”
“榆林吕家?”田福重复了一遍。
“怎么了?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田福赶紧摇头,解释道:“是某刚从一个友人口中听过这个吕家的事,谢郎又提起。一时有点惊讶,如此而已。”
“原来是这样。”谢虞琛点了点头。
而后,田福便把他了解到的关于这个吕家的事情和盘托出。
最开始的他自然是没有听过什么榆林吕家的名声。毕竟榆林不是什么富庶地方,吕家也并非那种簪缨世胄的名门望族。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家人。
而田福了解到这个所谓的吕家,也是因为帮谢虞琛打听榆林的情况时,托关系认识了一位在榆林一带经营花卉生意的商贾。
毕竟他只是听过有榆林这个地方,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只能从熟悉这个地方的人口中了解。
而他托人在中间牵线认识到的商贾,名叫包虎,早些年在京城中一位有权有势的人门下做事,专门替对方收购那些名贵稀有的花卉。因为榆林的花卉最为知名,他那几年没少往榆林跑。
也就是从他口中,田福才听到了一些关于吕家的消息。
这个吕家早年间靠种植花卉发家,后来也积攒下不少财富。前几年更是用钱疏通关系,给自己家的儿郎谋了个什么县令的官职。
但据包虎所说,这个吕家人的人品并不怎么样,在当地也没什么好名声。这话的真实性暂且放过不提,但给他和吕家确实有一些陈年旧怨。
他当时看上了吕家培育的一种芍药。芍药主要有赤白两色,赤芍和白芍都很常见。但吕家培育出来的芍药,颜色却是粉色的,在当时算是独一无二的品种。
毫不意外,包虎当即便准备向吕家买下粉芍药。但当时对方只培育出了极少量的几株,而且都已开花。包虎便与对方签订合约,准备等来年粉芍药成熟的时候再来购买。
吕家也答应得好好的,说是等来年培育的粉芍药一到时候,便传信给他云云。二人签订好合约后,包虎便启程回了京城。为了和吕家打好关系,包虎甚至多付给了对方两成的定金。
没想到正是这一举动,让吕家吃准了他心仪粉芍药的心思。第二年约定的取货时间到了后,对方直接狮子大开口,要原来约定好的三倍的价钱,才能拿走这批粉芍药。
哪有这么做生意的?吕家这事未免做得太不厚道。直到五六年过去,在说起这件事时,包虎依旧是一种忿忿不平的神态。
倒不是说他付不起这三倍的价格。包虎在人家手底下做事,说白了只要主家喜欢,这钱就花得值当。
如果在合作最开始的时候,吕家报的就是这个价格,他也不会说什么。
但撕毁合约,坐地起价这种事,却是很没有道德底线的。稍微讲究一点的商贩,都不屑做这种事。
包虎气不过和吕家争辩,对方却说,如果不愿意付钱,外面有大把大把的人抢着要买。他们也不是非要把粉芍药卖给自己。毕竟这粉芍药只有他们吕家能培育出来,市面上愿意付这三倍价格的人比比皆是。
包虎没办法,他已经和主家说好了送粉芍药回来,不能违约。最后只好捏着鼻子付了三倍的价钱。
但这口恶气他一直都没咽下。之后的数年都没和吕家人有过来往,梁子也就此结下。
若是从前听到这各这个故事,谢虞琛或许还要判断一下它的真实性。但经历过前几天的事情之后,他几乎想也没有想就相信了田福说的话。
毕竟能开口就要买下自己的方子,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自己不给还要出言威胁的人,确实像会做出像撕毁合约、坐地起价这种没道德的事。
有句话叫“宁与君子结怨,不与小人相为友”,很明显,吕家就是那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而自己先前对待吕家人的态度,肯定是会被对方记恨上的。这样一来,他要想在榆林一带建厂,有很大的概率吕家会从中作梗。
他可不想被这种人缠上。谢虞琛忍不住轻啧一声。
见他的表情似乎不太对劲,田福赶忙开口询问。谢虞琛也没瞒着对方,直接便将之前吕家上门要买香皂的方子,被他拒绝了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招惹上这种人可不是什么好事啊。”田福也跟着叹了口气。
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自然最清楚被什么样的人纠缠上最为麻烦。不外乎吕家这种唯利是图、恃强凌弱的小人。
“不过这种人对付起来倒也最简单。”谢虞琛轻笑一声。
这一笑,反而让对面的田福愣住了。谢虞琛在待人接物上,向来都是一副温润如玉、和和气气的模样。田福何曾见过他露出这种张狂肆意的姿态。一时间便有些晃神,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询问道:“谢郎可是有了对付吕家的办法?”
谢虞琛一点头,整个人靠在身后毛毯叠成的靠背上,十分随意地开口:“一般来说,爱倚势凌人的人,往往也都欺软怕硬。”
田福想了想自己从前遇到过的、和吕家人比较相像的那种人,似乎十个里有九个都如同谢虞琛说的那样。
只会欺负势力比他弱小的,遇上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他们比谁都巴结得勤快。于是便点了点头道:“好像确实是这样。”
谢虞琛瞥了田福一眼,又道:“这不就很简单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田福面上露出几分迟疑的神色。吕家虽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家,但也在榆林经营了许多多年。
从对方横行数年都没有受到惩罚,就可以看出在当地是有一定的势力的。他们贸然与对方对上,又是人生地不熟,恐怕讨不到好啊。
田福忍不住提醒了几句。但他话还没说完,便被谢虞琛摆了摆手,打断道:“这件事不用担心,交给我处理就行。”
乌菏当初给自己准备的身份不能白准备。如今也该是它发挥作用的时间了。
“可是……”田福本想再劝,但思索片刻,最后还是咽下了要说的话。
万一谢郎真的有应对的办法,只是自己不知道呢?毕竟如此年轻就做出这样一番成就的人实属罕见,有什么不为外人所知的能力也是有可能的。
这样一想,田福便放心了不少,定了定神开始说起其它的事情来。譬如榆林一带各种新鲜花瓣和干花的价格、市面上能轻易雇到的工匠都有哪些,价钱又是几何。
把这些事都说了个七七八八后,田福便起身准备告辞离去。
临走前,谢虞琛还不忘吩咐田福,让他若是没什么别的事情要做,这几天就住在食肆里,等自己把这边的事情都安顿好,就和他一起启程前往榆林。
田福这一行来到蓬柳村,自然是做好了准备的。点头应下来后,他便住在了食肆中。只等谢虞琛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好,就和他一道启程离开。
蓬柳村的事情虽多,但大部分都是许大郎等人在管着,需要谢虞琛安排的,除了香水作坊一事外,就只剩下余小郎那个小萝卜头。
对于余小郎,谢虞琛本来的计划是让他在自己身边待一个冬天,等到开春天气暖和之后就送去凤双村的夫子家上蒙学。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余小郎的天资算是出众,又勤奋肯学。单这一个冬天,在谢虞琛的教导下便认识了许多字,书法也算是能使上手了。
这种情况下,再送去凤双村显然就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凤双村虽然是个大村,比起从前的蓬柳村来也是要富裕得多。但饶是如此,送去上蒙学的孩子也大多是像许大郎这样的人家,在去先生家念书前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那种。
先生肯定是要从识字开始教起。余小郎到了那边,跟着这些孩子一起念书,第一年怕是学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而且根据余小郎的描述和谢虞琛打听到的消息来看,那位吴姓的先生教书水平也算不上有多好。
余小郎说自己在门外偷听他讲课,说先生都是让下面的学生一遍又一遍照本宣科的念课文。这件事应该不假。
虽然念书也有念书的道理,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什么的。但谢虞琛还是认为这样做的效率比较低,而且余小郎又是比较聪颖的孩子,这样读就更是浪费时日。
谢虞琛有些犹豫要不要像之前说好的那样,把余小郎送去凤双村上蒙学。但毕竟他不是这孩子的家长,许多决定不好直接做主。还是要问了余娘子和许大郎的意见再做决定。谢虞琛心道。
因为吩咐了不用给他单独做饭,所以这几天谢虞琛都是和许大郎夫妻两个一起吃。晚饭的时候,他便在饭桌上提起了这件事。
“谢郎是如何打算的呢?”
爷娘亡故后,余娘子这个阿姊便是最有资格替余小郎做决定的人。听谢虞琛问起此事,余娘子连忙放下筷子,认真看向对方。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谢虞琛的目光扫过桌上的众人,不疾不徐地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小郎天资不错,肯定是要念书的。但这段时间他跟着我学了不少,比起其他去蒙学的孩子,他的知识已经超出了他们一大截。如果就这样跟着先生念书,多少有些浪费时日。”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继续跟着我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这也有一个问题。”说到这儿,谢虞琛稍微顿了一下。
“那就是我不日之后就要离开蓬柳村到榆林去。之后说不定还要去东山州,去京城。如果余小郎跟着我,一来是要经历旅途奔波之苦。二来我归期未定,你姊弟二人相隔千里之遥,要忍受很长时间的分离之苦。”
谢虞琛叹了一口气,看向桌上坐着的几人。在后世,通讯工具如此发达的时候,出门求学或是务工,与家人分离都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很多人都会选离家近的地方读书或是工作。
更别提在这个只有书信的年代,一旦余小郎跟着自己,怕是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和余娘子都要处于一种没办法互相联络的情况。
其中的伤感与思念,即使他一个外人都能想象得到。更别提余小郎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即使是在这个十七八岁就成家立业的年代,他也还稚嫩得很。
不出所料,在听到要分开将近一年的时间后,桌上的众人都沉默了下来。
即使是之后余小郎考上官学,和他们相隔的距离也不过是湾水县到蓬柳村之间,不到一个时辰的车程。但若是跟在谢郎身边……
榆林、东山州、京城,每一个都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地方。
这里面即使是距离最近的京城,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不眠不休也要十来天才能到达。更不用说比京城还遥远的榆林和东山。
犹豫半晌,余娘子还是没能做得了这个决定。见状,谢虞琛安抚道:“我今天只是提一句,离启程离开蓬柳村还有好几日的时间呢,别着急。”
余娘子“诶”地应了一声,但显然还是还放不下心。即使是夹菜的时候,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桌上的气氛因为余小郎读书一事变得有些沉重。
显然,这顿饭是不太可能好好吃下去了。谢虞琛也有点后悔自己要在吃饭的时候提起这件事。
随便夹了几口菜,把碗里的粥喝完之后,他便起身回了自己的院子,把空间留给许大郎和余娘子姐弟。
自己不在场,他们也能更自在地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