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如意·章八
作品:《捉到的恶鬼是我前男友》 ——
那人挥了挥手,门应声而开。
她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抱着抬进了那个房间中,李金玉只觉得晕眩,就像是脑袋受到了重击。
房间点着蜡烛,一晃一晃的,让屋子显得昏暗,李金玉很快便适应了,她眯了眯眼,打量着四周。
房间并不大,三个人挤在屋内显得有些逼仄。整间屋子上爬满了阵线,她看向阵眼中央,上面孤零零放着一个白瓷长颈瓶,李金玉细细感受了一番,有些惊讶。
那是一缕幽魂。
再看看阵的走向,李金玉对这二人的打算有了一个猜想,脸色变得苍白。
孟言一直牢牢的盯着她的脸,见她这副情态,用手指了指身后那个瘦高的身影,道:“我跟他不是一伙的。”
李金玉还有好多事没有搞清楚,她不清楚自己还有多少时间,破罐破摔道:“他们去哪了?”
孟言眉尾一跳,没有回答,似乎在拼力抵抗什么东西,半晌又扯出一抹笑,道:“都在我的幻境之中。”
李金玉咬唇,道:“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副阵,是不是。”
孟言摇摇头,道:“怎么能这么说?阵法可是实打实的摆在那儿,况且,那可是我最爱的法器,就这样被你打碎了……”他言语中颇有些惋惜。
李金玉敏锐地注意到他额上泛起的冷汗,显然有什么事情让他有些力不从心,但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态,他仍旧在她面前摆出一副耀武扬威的姿态。
李金玉问道:“你把他们两个怎么了?”
孟言啧了一声,眉头锁着,语气却很轻佻:“他们啊。”
“你暂时见不到他们的,”说到这儿,他就像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一样,会心地咧开唇角。
“又或者说,你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李金玉眼神一暗,道:“……你什么意思?”
孟言没有回答,他揉了揉自己的眉心,额角微跳,压抑着什么,半晌,他才道:“你的那个小情郎真的很不安分。”
旋即转头冲身后的男人道:“快些,我要支持不住了。”
见那人点了点头,他又把头扭回来,有些用力地捏住李金玉的下巴:“放心吧,他们是死不了,但是你。”他话口一滞,:“就要死掉了。”
李金玉用力仰了仰头,挣开他的手,问道:“你方才说跟他不是一伙的。”
孟言一愣,点头道:“诚然,我们只是合作,我要的是修为。”
“托你的福,这城中百姓,便全由我笑纳了。”
“至于他要拿你复活谁,这都跟我没关系。”他言语中掺杂着些许鄙夷。
李金玉脸色一沉。从一进门,从看到那个阵法的一瞬间,她就已经知道事情的走向会如何发展。
她不停地修炼,也有这一方面的原因。
比起寻常的鬼,她少了一抹魂。
她的记忆和生前都一并走丢了,就像是从未存在过,她不记得自己姓甚名谁,干过什么,很长一段时间,她就只是无意识地在奈何桥旁边转悠。
按理说,她早该被阴官捉走,按照流程去找魂,或散魂,运气若是好点,还能投个畜生道。
但是她拥有天生的治愈能力,她是天生的药师。
是以,阎封路过时,把浑浑噩噩的她从奈何桥旁边捞走,吃了药,做了阴官。
她的人生是从冥界开始的。
但没有就是没有,就算是吃了再多的红丹,也改变不了她魂魄有缺的事实。
恰恰好,她缺的偏偏是掌管记忆的魂魄,一个最最难丢的魂。这促使她成为了最为稀缺的“法器”。
捉了她,便不用遵循逆天而行的老路,献祭许多人。
她情况又要特殊一些,因为她的治愈能力,魂魄不似寻常人一样具有排异性。
她已经尽可能的深入简出了,谁知道这个屠城的画皮妖竟是要献祭全城来……复活一个半仙。
实乃荒谬。
李金玉无力地闭了闭眼,她只觉得头痛,也不知道那魇妖使了什么法子,将她牢牢困住,就连转头都有些费劲。
若是只有一个画皮妖她尚且可以一博,可再加上一个魇妖,她能脱困的概率便大大降低,低的比颗小绿豆还不如。如今她形单影只,竟是走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况。她虽自诩运气不佳,但也不曾想到人能点背到这个地步。
于是她便打定了主意,就算是死到临头了,她也不会让这个令人恶心的魇妖尝到羞辱她的快意。李金玉将嘴巴抿得死死的,将孟言的话权当耳旁风,思索起身上还有没有其他的退路。
他二人没有给她想的十分透彻的时间,画皮妖手脚惊人的麻利。不过一炷香,她便代替几千冤魂,站在了献祭台上。
李金玉双手垂在身旁,手上还紧紧攥着锁魂鞭,她尽可能的把背挺得直直的,手一点一点的朝袖口靠近。
孟言的眼神从未从她身上离开过,见此情景,却也并不阻拦,反而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
很快李金玉便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怡然自得,由着她搞这些小动作了。
那画皮手一抬,嘴里喃喃着什么,李金玉听不大真切,正当这个时候,她脚下震动,再然后,便被巨大的压力猛地按在了地上。
“嗬!”
李金玉吃痛,双目有些视角,猛地呕出一口血来。
周遭的阵文漂浮在她耳边,发出嘲哳的声响,李金玉只觉得骨头都痛的发抖,她的手指死死扣在地上,磨出几道血印。她能感觉到,一个完全不属于她的,陌生的东西要占据自己的魂魄。
李金玉疼的浑身打颤,她几乎要失去神智了。
她手上还捏着锁魂鞭,李金玉紧紧地咬着下唇,眼中不受控制的流泪。
度秒如年。
在失去意识前的前一秒,李金玉怒喝一声,强撑着直起身子,猛地挥鞭向外抽去:
“长风!”
只听得一阵兵荒马乱,她一通乱挥,确信自己痛打了周围人好几下,脑袋一歪,再也抵御不住,城池失守。
她觉得好痛。
真的很痛。
可是。
我是谁呢。
……
小柳,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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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金玉脸上无端端淌下泪来,而后身子一软,倒在一片狼藉之中。
——
我乃天上的娘娘种的一株仙草,名叫祝余。
原本,我也不过是众多祝余中的一颗既不突出,也不独特的普通仙草。生来便是要炼药的,我觉得我一生的使命便是入药,治病救人,那也很好。
只是我运气很好,非常好。有一日,菩萨路过药园,手一挥,几滴仙露中的其中一滴甩在我身上,我便彻底开了智。
又正正巧,因着那采药的小仙子看见菩萨,跑了神,我便从篮子里掉了出来,一路飘啊飘啊,落到了人间。
因着那滴仙露,我算是得了道。我落在一处山野中,在土里待了七七四十九日,便修成了人形。
这是一座荒山,一个能与我作伴的生灵也没有,连这块儿的土地庙也是空的,土地公不知上哪里游历去了。
若是要回到天界,未免也太不现实,我只修出了两条腿,离那腾云驾雾的仙人显然还有一段距离。于是我便想着,出去走走,给自个儿找个伴。
我走了很久,遇到了一众绑匪,他们叫嚷着什么赚了赚了,就把我绑进了城里。
我如今可是一个开了智的草,十分机警地意识到他们或许想卖了我,于是我将自个儿捏吧捏吧,摇身一变,变作一个彪汉子。
再然后,我便被丢到了大街上。
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景象,我左看看,右看看,只觉得热闹。我活了三百年,从没见过
这么多的人,只觉得新鲜。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处楼前,装潢很奢华,我只闻见一阵香气,就被一群姐姐妹妹裹着带着进了楼。
香气熏得我难受,我在里头待了没多久,便想着出来逛逛,透透气。
谁知,却叫我撞见了一件事。
我几乎想要尖叫,那个女子的脸被撕开,我与那个躲在暗处,好像狼一样的眼睛对视,感到不寒而栗。
我拔腿就跑,慌不择路的进了一间房间,将门狠狠堵上。
可他比我想的还要邪门,他那如同利爪的手一掏,就捉住了我的臂膀。
我这才看清他的样貌,他脸上带着血,年岁并不大,只能称得上是少年,长得很俊俏,同天上的仙娥也差不了多少。
只是我方才撞见他杀人,心里怎能不惧,我拼了命的摇头,道:“别杀我,别杀我。”
那少年手劲很大,我只觉得叶子生疼,听到他问我:“你是个半仙?吃了你,或许比杀人管用?”
那一瞬,我内心拔凉拔凉的。
我长了三百年,好容易开了智,游历人间不过月余,竟要葬身在这个亡命之徒手里。
我被他掳走了。
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家”,说是家,其实基本上什么都没有,我后来才知道,有个词叫做“家徒四壁”,用来形容这种情况再恰当不过了。
他没有杀我,或许是因为家里没有锅。
他只是淡淡地,将脸上的血一点一点擦干净,然后转头问我:“我叫墨柳。你叫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