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二十七章

作品:《逃出金丝笼,我力挽山河开国称帝

    薛殊带着辽东军找到西卷城用了将近一天光景,回程只花费了两个时辰。


    这固然说明了辽东斥候的靠谱,但也从侧面印证,当初那个姓武的带着他们在山林里兜圈子,实在没安好心。


    这回没人耗时间,他们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海滩,离着还有一两里地就被藏身灌木观察警戒的斥候拦下了。


    “将军怎样了?”


    “断断续续地烧,”斥候显然等得很焦心,“按郎君的吩咐,一直给他做冷敷,可人总是醒不过来。”


    薛殊心里有了数,不管怎样,病情没加剧就是老天保佑。


    她赶回商船时,受到了第二重迎接。岑宁扶刀立在舷梯旁,行了个极郑重的抱拳礼:“辛苦郎君了。”


    薛殊不跟他客气,直接道:“炉子在哪?我教你们怎么熬药。”


    熬药有很多学问,都是药材,有些用叶子,有些就得用根茎;有些需要横切,有些只能竖切;有些须煎满一定时辰方能起效,有些却忌煎煮太久,否则失了药效。


    薛殊像摆弄绣娘的丝线一样,将这一大灌药汤调理妥当,又趁热给云澈灌下,辅以针灸和热敷,剩下的就只能等待。


    趁着这个时间,她把一路上琢磨的事跟岑宁说了。


    岑宁听得很认真:“郎君是如何考虑的?”


    薛殊就开始琢磨,岑宁这么问是真心想听她的看法,还是存了试探之意?


    不能怪薛殊凡事想得多,眼下她看似掌握局面,实则这一切有个大前提,就是辽东军愿意配合。一旦岑宁对她产生不满或者怀疑,夺回掌控权,她所筹谋的一切都像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堡垒,连个浪头也禁不住。


    “我只是个小女子,见识有限,不比诸位将军是沙场搏命拼出来的,”她很谦卑地放低姿态,“愿唯将军之命是从。”


    这是以退为进,岑宁却当了真,肃然抱拳:“郎君何必妄自菲薄?若无郎君智勇,我等早已丧命江南,岂能苟活至今?”


    “郎君若有主意,但说无妨,切勿有所顾虑。”


    薛殊想说的话就噎了下。


    按照她的设想,怎么都得跟岑宁拉扯几个来回,打几轮太极,才能把话题引到自己设定的方向。可岑宁其人,跟他家那个多疑精明的主将完全是两个极端,根本不需要说服就接受了薛殊“外置大脑”的设定,反倒叫薛女士准备好的诸般手段没了用武之地。


    “绝了,”薛殊忍不住想,“他家将军也不这样,这性子是谁带出来的?”


    难不成是云澈想得太多,该猜疑的都猜疑完了,反而叫麾下偷了懒?


    这个念头在她脑中一闪而过,当务之急还是如何安顿这二百辽东军。


    “其实不是不能假扮商队,正大光明地进入西卷城,”薛殊分析道,“只是这么多人,又这许多货物,一旦入城,必定惹来当地官府留心,往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们注视。”


    “若咱们只是来做生意的,这倒没什么,可咱们身上还有官司在。若是朝廷知晓咱们遁入广南地界,以上国之威逼迫阮主交人,无论南北都不敢不应,到时留给咱们转圜的余地可就不多了。”


    薛殊意识到跟这些军汉打交道,心眼是不能不玩的,可若想真切打动他们,言行须得贵乎一个“诚”字,因此将利弊说得极明白,确保如许承训这样的憨直人也能听懂。


    果然,她话音刚落,旁听的许佥事就连连点头:“不错,有道理。”


    岑宁瞥了他一眼,又看向薛殊:“郎君这么说,想必是有主意了?”


    薛殊思忖须臾:“我的确有个主意,只是须得有人配合。”


    为她这句话,刚把宅院收拾好的胡千岩连口水都来不及喝,就被一个乾坤大挪移薅了回来,还被强行派了一项绝密任务。


    他苦着张脸,想推辞又找不到理由,表情很是无奈:“这样要紧的差事,郎君放心交给小人?”


    薛殊笑眯眯地:“这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与胡先生乃是过命的交情,先生定不忍心负我,对吗?”


    胡千岩语塞。


    他听懂了薛殊的暗示,若他办成此事,则他与薛殊就是过命的交情,之前他差点背叛的旧账自然一笔勾销。


    可他若办不成,或是起了异心,打着将薛殊卖了的主意,那但凡薛殊还有一口气在,天涯海角也得寻他算清这笔账。


    这怎就不是过命的交情了?


    *


    与薛殊结下过命交情的胡千岩出发了,沿着走过一遍的山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入丛林深处。


    这一路当然是万分惊险的,他没有薛殊那等穿越热带丛林的技巧,蹚过灌木时悬着一颗心,就怕从哪钻出一条带毒的长蛇,只一口就叫他性命交代在这儿。


    幸好他运气不错,瞧见那隐藏在山腰密林中的小村寨,看到茅草屋顶冒出的袅袅炊烟之前,都没遇到真正的险难。


    *


    听说胡千岩回了村寨,武猎户是很惊讶的。


    村寨是真的村寨,村民也是真的村民,只是武猎户平时并不住在那里。他姓武不假,却不是猎户,大名叫文顺,是个蛰伏在山中匪寨里的贼寇。


    建在半山腰的小村寨是他的眼线,住在里头的村民时刻留意着附近官道,有家资不菲的客商经过,就会派人给山上的匪寨通风报信,抢得的油水匪寨拿大头,他们这些正经良民也能跟着喝汤啃骨头。


    除此之外,武文顺偶尔会效仿取经路上的女妖,假扮成柔弱无辜的受害者,骗取好心人的同情。他靠这招吸引来薛殊,却在准备动手之际,意识到这块肥肉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咬,一口下去没啃到油花,保不齐先被钢板磕掉大牙。


    他因此未曾对薛殊等人下手,放他们平安离去。但现在,薛殊身边的管事找到他,对他说,他的猜测错了,那些人根本不是什么大穆朝廷的使团,就是几个偷摸走私的行商,拉大旗扯虎皮罢了。


    他说,他那郎君实则是个兔儿爷,仗着主君宠爱揽事上身,非要带队出海,就为了在主君面前博一个出头,平时想起一出是一出,可苦了他们这些底下人。


    他说,什么“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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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使团”,不过是薛殊想出的说辞,用来自抬身价,免得被人当成肥羊。


    他说,那几个护卫瞧着厉害,也确实是正规军出身,只是人品不太地道,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因此被赶出军队,只能在商队里当个护卫混口饭吃。


    最重要的是,他说,回去后仔细想过,武郎君的提议是极好的,尤其他们这一趟运送的不是寻常货物,而是价比千金的云锦,几十口箱子装着!这么大一笔生意要是做成了,哪怕五五开,也够一辈子吃用不尽。


    前面的村寨里的人还没怎么样,听到最后一句,所有人的眼睛都放光了。


    他们没见过云锦,却不妨碍听说过这种丝织物的华美珍贵。据从富春过来的商人说,每当重大节庆典礼,阮主都会骑着白象,穿着云锦裁制的衣裳在都城中巡游。那衣服闪闪发光,比阳光还明亮,比云霞还要绚丽。更稀罕的是,站在左边看是一个颜色,站在右边看又是另一个颜色。


    这是只有神佛才配穿戴的宝物,他们说,别说拥有,一辈子能见上一回就算值了,能上手摸一摸,真是立时死了也不枉。


    而这样珍贵的丝绸就在离他们不到两个时辰路程的商船上,而且装了近百口箱子。


    近百口!


    他们的眼睛亮了,心也活了,巴巴望着武文顺,就等他一句话。


    那泼天的富贵,就能砸进他们怀里!


    但武文顺作为山贼头目,没那么好糊弄。他的脸色很温和,问出的话却极犀利:“胡兄有这样的志气,当然是好的。不过前日你等留宿村寨,你可不是这么答复我的。”


    一个人如果突然做了出尔反尔的决定,要么是经历重大变故,要么是藏着坏心眼。


    武文顺很好奇,胡千岩属于哪一种。


    胡千岩的答案却令他很惊讶。


    “我被那小白脸骗了,”说起这个,胡千岩一脸心酸,“我还当她不懂广南语,谁知她竟然听得懂,在那跟我装呢!”


    “咱俩商量这事时,唉,她都听见了。只是当时她还有用我的地方,没立刻发难,现在安顿下来,她就跟那几个护卫商量,要解决我这个后患。”


    “幸好我命大,起夜时听到他们商议,不然这条命怎么没的都糊里糊涂!”


    这理由当然很合理,毕竟薛殊在与他们接触时从没表现出自己听得懂当地语,连武文顺乍听说都很惊讶。


    但他并未将震惊表露出来,而是很温和地吩咐人照看好胡千岩,给他吃点东西,再请他好好睡一觉。


    胡千岩没推辞,他确实累极了,任哪个养尊处优的大主事往热带丛林里走上一遭,都会像他一样恨不能就地躺倒。他简单吃了点糙米饭,又有村里的妇人端来热水,请他脱去那只沾满泥巴的草鞋,将被蚂蝗叮肿的脚跑进热水舒畅片刻。


    胡千岩觉得自己活过来了,他吃饱了,洗了脚,脚上的蚂蝗也被仔细挑走。现在他躺在铺了草席的床榻上,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


    但武文顺睡不着,被这样厚实的一个肉饼砸在头上,他也不可能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