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第 71 章

作品:《没有主角光环,但是女主

    叶岑惊呆了。


    她沉默了半晌,才重新找回自己的声音:“我、我是个女子呀。”


    “我知道。”黎姝淡定地收了八尾与狐耳,“可我又不是,我是只狐狸啊。”


    叶岑说不出话来了,她看着黎姝玲珑有致的身材,尤其是那胸前隆起的两团——


    总觉得哪里出了问题。


    可是黎姝说话的神情是那么淡然,那么自信,说话的语气又是那么理所应当,让她不自觉地怀疑,出了问题的其实是她自己。


    但是婚事真就这么稀里糊涂定下来了。


    狐狸娶亲是大事,叶家又是大户人家,因此婚礼要大办特办,在青州就要摆上九天九夜的筵席,然后回了黎姝呆的十方大山,又要再闹腾上九天九夜。


    婚期将近,叶府上下都洋溢着喜气,尤其是叶爹,逢人便笑,两眼眯成线,嘴角咧到耳根,更似一尊和蔼的弥勒佛。


    在一片喜气洋洋的氛围中,唯有叶岑觉得不对劲。


    既然所有人都将成亲一事看得理所当然,那自然便是理所当然,可眼下的生活平静而祥和,总给人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她在成亲前不便再与黎姝见面,小女儿心事又不可能同叶爹讲,便拉着春柳春桃两姐妹讲悄悄话:“为什么我心中总感到不安呢?”


    春柳道:“因为小姐就要成亲了,女子成亲前,总是忐忑的。”


    叶岑:“可我有点害怕见到阿姝。”


    春柳:“这也很正常啊,女子出嫁前,想到要嫁之人,心中总会害羞。”


    叶岑眉头舒展不开:“可我、我总还是有点……”


    春桃见句句安慰之语都是出自姐姐,她也想为小姐分忧,抢白道:“小姐心中忐忑也实属正常,毕竟谁都没有嫁过胸比自己还大的人嘛。”


    叶岑:“……”


    春柳:“……”


    春桃还要说:“说起来,我都很好奇洞房的时——”


    后面的话她没能说下去,因为春柳已经捂着她的嘴将她拖下去了,徒留下叶岑一人,望着桃粉色的床帐,灵魂震颤。


    直到大婚当日,床帐由粉色换成了大红喜色,叶岑也已经头戴凤冠、身穿红衣的时候,她都还没回过神来。


    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满脑子就是春桃没说完的那句“洞房时”。


    这话给她带来的震撼不小,因为这实在是她从未涉及过的领域。


    最要紧的是,春桃无意间说的这么半句话,让她一直以来有所察觉却始终想不通的不对劲有了一丝裂口——


    既然两名女子成婚是大家都为所未闻的事情,即便黎姝是个狐仙,好歹是女子样貌,为什么叶府上下,没有人拒绝也就算了,甚至连迟疑都没人迟疑一下呢?


    她觉得此处必有古怪,也觉得答案呼之欲出,就像只蒙了一层纱,偏偏再想下去,却似又遇上桎梏,怎么都想不通了,一整天又没吃过东西,又饿又累,想到后来,便有些心烦意乱,干脆将红盖头掀开,半挂在凤冠上,然后随手拿了碟糕点,摸到窗边去透风。


    叶爹疼女儿,特地将叶岑的院内差人挖了个小巧的人工湖,房间就盖在湖边,地基也筑得高,东边的窗户推出去就能瞧见湖景。


    她的婚期定在冬日时节,虽然想透风,也还记得自己体弱,不敢贪凉,先找了件粉色的斗篷将自己围住,白绒绒的一团毛边便簇着她妍丽的一张小脸。


    叶岑来到窗边,先将糕点放到窗框上,然后将窗户往外一推,忽而动作一顿。


    她瞧见一个人。


    那是个清俊的少年人,长剑在身,玉冠束发,一身白衣,身形颀长,气质出尘,瞧着竟不像尘俗中人。


    叶岑愣了一愣,然后想起来,她爹似乎说过,女儿既然是嫁给狐狸,自家的面子也不能丢,好在他曾与青云山的李长老有过恩情,既然不曾把女儿送上仙山,那么便借着恩情请了位仙长下山来,到时候出席婚宴,既是坐镇,也是长了脸面。


    而请来的那位仙长,据说是青云门这一代弟子中最为优秀的少年剑君,名讳……似是唤作宋显,字隐之。


    修道之人耳聪目明,宋显一听闻她开窗的动静便回过头来,一眼瞧清了她的装扮,又守礼地别过了眼去。


    但叶岑却忍不住多看宋显几眼。


    青云门在青州地界,但是青州很大,叶岑是养在深闺里的小姐,就算有时会出门去,涉足范围也不过是近旁的几条街,她保证自己这十几年的人生里从未见过修道之人,但不知为何,瞧着这宋剑君的样貌,却莫名觉得眼熟,似乎在哪见过。


    她一时想不起来,目光便粘在宋显脸上,从他头顶的玉冠直看到下颌,眼睛一瞬不眨。


    宋显亦察觉到目光,颇不自在地动了一下喉结,率先打破这宁静:“叶小姐。”


    少女的身份并不难认,这样的日子里做这样的打扮,只能是今夜待嫁的叶家大小姐。


    叶岑脑中还在拼命回想在哪见过此人,闻声礼尚往来:“宋剑君。”


    喊完继续盯。


    宋显:“……”


    他觉得自己贸然出现在姑娘闺房窗下已经十分失礼,姑娘既然不问,他便自己解释:“席间吵闹,我不喜那种场合,见此处幽静,便来透透风。”


    叶岑点点头,十分理解:“懂,我也是屋里太闷热,出来透透风的。”


    她想了半宿,还没想起来为什么觉得此人眼熟,便觉得心中一股邪火冒上来,身上披的斗篷也显得多余,她烦躁地将斗篷扯开了些,说:“剑君可否站过来些,那个位置恰好挡着我透风了。”


    宋显:“?”


    叶岑心中更窝火了。


    她觉得今夜处处透着古怪,要么叶府有古怪,要么她自己有古怪,她可是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平日里,最是知礼守节的,哪里会同宾客这样说话?


    但是话已出口,宋剑君也从善如流地向她窗边又走了两步,叶岑自觉要道歉,一眼瞥见方才被她放在窗框上的糕点,忙道:“剑君吃些这个吧。”


    糕点盘子被递出去,上头躺着两朵精致的荷花酥。


    她见宋显神色愣怔,解释:“我方才想着事情,心中烦躁,才会出言冒犯。”


    还有一点,她莫名觉得宋显是会喜爱吃荷花酥的。


    “原来如此。”宋显道。


    他却没来接荷花酥,只是沉吟片刻,忽而一笑,又背手向叶岑走了两步,这回直接走到她的窗下


    叶岑十分不解:“你……”


    宋显将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手中一串亮眼的鲜红,原来是串冰糖葫芦。


    “你不是向来爱吃酸甜的事物吗?”宋显笑道,“既是心中烦躁,不如吃点爱吃的东西纾解一下。”


    叶岑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瞧瞧那串冰糖葫芦,又瞧瞧眼前的宋显,脑中迅速闪回过一些散碎的画面。


    只能遮住半张脸的面具、只咬了一口的荷花酥、酸甜的糖葫芦、丑陋的小纸人,还有严格的大师兄。


    最后的最后,画面定格在宋显苍白的面孔和胸口处绽开的血色的花朵上。


    叶岑想起来了,她在临川城中,超度大会上,不知怎么的,突然失去了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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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漪身体的掌控权,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能自控地现出了狐尾与狐耳,抢了琉璃尊,还伤了大师兄,然后跑回到十方大山来了!


    叶岑看看眼前如碧如玉但与她十分疏离的宋显,又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红嫁衣,气得咬牙切齿——


    她娘的,狗狐狸夺她身体,还编出这样一个幻境,试图将她困住!


    还把什么碰瓷大汉用自己的马车送回家?她自己就不是个好东西,那样拙劣的演技,她难道看不出来吗?按照她的性格,大汉既然装腿伤,她必然要把他的腿真打瘸了才解气。


    还成亲!哪个女的会想嫁给比自己胸还大的女人啊?色诱好歹搞个男狐狸来吧!至少……至少得长着张同师兄一样好看的脸吧!


    幻境里的宋显还不知她已勘破幻境,只见眼前少女的面色忽然千变万化,五光十色,不由得感到稀奇。


    他喊道:“叶小姐?”


    那少女却忽然抬脸看他,狞笑道:“师兄。”


    说着,竟全然不似一个文弱小姐,两手撑着窗框往外一跃。


    叶家小姐闺房的地基垒得高,因此窗户也高,他下意识地打算伸手去接。


    少女却已轻盈落地,娴熟地按上他身后佩剑的剑柄。


    叶岑道:“借你的纯钧一用。”


    长剑铮然出鞘,对着虚空一挥,幻境如同水晶被骤然打碎,簌簌掉落。


    与此同时,叶岑顶着白涟漪的躯壳醒来。


    一睁眼,瞧见个穿孔雀绿衣裙的女子,大胸,长腿,纤腰束素,正是她幻境中所见的,狐女黎姝。


    黎姝见叶岑睁眼,眼中先是流露出磅礴的欣喜。


    她道:“你——”


    然后就迎面挨了一个大逼斗,面色顿时一变。


    叶岑也面色一变。


    她一个大逼斗打出去,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如也,聚灵用的金丝手套早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剥掉了。


    她立马试图去芥子囊中拿符纸应急,手往腰部一捞,也是空空如也。


    那边黎姝的一个大巴掌已经下来了。


    叶岑反应很快,但也不知是因为刚从幻境中醒来,还是因为刚夺回主导权的缘故,身体十分僵硬,完全跟不上脑子的反应,被打得在空中转了三圈,柔柔弱弱倒在地上。


    一抬头,黎姝赤着的一双雪足已经站到了她的跟前。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冷笑:“是你。”


    黎姝蹲下来,捏起叶岑的下巴,迫使她与她对视:“顶着这样一张脸,却用她从未有过的眼神这样看我,实在是……令人恶心啊。”


    叶岑:“……”


    叶岑:“打归打人身攻击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啊。”


    黎姝对她的话置若罔闻,她笑道:“但是没关系,等我补好了她的魂,你这个鸠占鹊巢的东西,便只能做个肥料,到时候,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叶岑:“……”


    她回想起当初在浮屠塔五百层往上遇到的七尾,也是这般自说自话,根本不理会旁人言语。


    不愧是同族的叔侄昂,毛病都犯同一种。


    黎姝已经放开她重新起身,她婀娜地走开两步,脚踝上的铃铛叮铃作响。


    黎姝吩咐左右道:“将她带下去,丢进水牢里,只留一口气就行。”


    不久后,叶岑被人带去水牢,手脚皆缚上沉重铁链,然后任由又脏又臭的死水漫过脚踝、腰腹、肩颈,直至最后,只剩了一只脑袋露在外头呼吸。


    叶岑:“……”


    狐族的人脑子是不是都有病啊,留一口气是这个留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