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第 59 章

作品:《没有主角光环,但是女主

    叶岑再有意识的时候,一睁眼,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木桌前。


    木桌很破,上头满是油污,其中一角还缺了口。


    身前摆了个碗,也是破了个口的,里头盛着半碗稀粥——


    说是稀粥,其实也有些勉强,实在当不起一个粥字。


    严格来说,那就是一碗水,水底可怜巴巴躺了几粒米。


    碗边一个盘,盘上放了个窝窝头。


    她一抬头,瞧见桌子对面坐了个妇人,面黄肌瘦的,左边是个男孩子,也是瘦不拉几的一个长条,约莫十来岁。


    妇人面前什么都没有,男孩子跟前倒也有个碗,叶岑不由自主地抬眼往他碗里探一眼,也是半碗水,水底沉着几粒米,但是没有窝窝头。


    妇人注意到她的眼神,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丫头,你吃。”


    叶岑却不吃。


    倒也不是她不想吃,只是她感觉自己的胳膊一动也不动,手腕僵着,根本抬不起来。


    倒是喉头一哽,开口时,声音里还带了哭腔。


    “母亲,”叶岑听到自己开口,却是稚□□声,“我比弟弟强壮,我吃得少,却能干很多活,”她说着,将盛着窝窝头铺的盘子推出去,眼泪扑簌簌落,害怕得声音都颤抖,“母亲,不要卖掉我。”


    叶岑心想,原来是在卖小孩。


    原本她瞧着自己有窝窝头,而一旁的男孩子没有,还以为这是什么稀奇的重女轻男的人家,却原来,是卖小孩之前让小孩吃顿好的。


    她也不知自己是进了新的幻境还是怎么了,莫名成了这个即将被卖的小姑娘,却只能听着看着,并不能干涉人物的行为。


    只好按兵不动,先看下去。


    那妇人一听女孩这话,眼眶顿时也红了一圈,哀哀戚戚地哭。


    哭了一阵,还是将她卖了。


    叶岑后来知道,这女孩子连个名字也没有,生下来是个女娃子,就直接叫做丫头。


    丫头从小死了爹,母亲一个人拉扯她与弟弟长大,这几年连年闹灾荒,粮食歉收,物价飞涨,实在吃不起饭,为了换点米,母亲只能卖一个孩子掉。


    丫头只比弟弟大一岁,却比弟弟能干很多,可母亲还是选择卖掉她,因为母亲说,女孩子早晚要嫁人,总是要留着男娃子。


    那年月许多人的日子都不好过,丫头跟着人牙子走,没过半年的时间,又被转手卖了好几次。


    最后买她的是个精瘦的男人,一脸的凶相,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从左边眉毛贯穿到下颌,一双眼望着她时,总流露出一些贪婪,有时还自言自语:“可惜要留着卖,不能自己用。”


    丫头闻言,眼眸一垂,神色没什么变化,好像什么都听不懂。


    瘦男人原本还警惕得很,赶路时,用绳子将她双手缚在身后,休息时,除了吃饭以外的时间,便连双脚也缚着。


    但丫头并不反抗,甚至从来没有表露出过一丝一毫的不满,从来眉眼低垂,一副逆来顺受的乖顺模样。


    到后来,瘦男人便放松了警惕。


    于是丫头寻到了机会。


    一天夜里,她趁男人熟睡,用藏了好几日的碎玻璃割手腕上的绳子。


    她的双手是被缚在身后,割绳子时,碎玻璃也会磨到手腕,她却一声不吭,眉头都没皱一下,绳子终于被割开时,手心、腕上全都是血,也没心思要去擦一下,在一旁捡起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对着瘦男人的太阳穴就是狠狠一砸。


    又准又狠,男人血溅当场。


    然后她狂奔出去,直到被溪流拦了路才停下来,她蹲下来,用溪水洗了手,又鞠了一捧水,胡乱洗了把脸,然后身子往前一探,瞧见溪水里自己的倒影。


    那是一张面无人色的脸,脸上没有什么肉,下巴尖得像锥子,一双眼却格外大,此时只是半睁着,却已与寻常人一般大。


    也叫叶岑看清了,原来这丫头是年幼时的茵茵。


    茵茵与倒影里自己的那双眼对视,半晌后,嘴角一扯,冷笑一声。


    叶岑顿觉纳闷,照着文灯的视角看,茵茵分明是个胸无城府的小傻瓜蛋,日子清苦,却每天都活得很开心,像个小太阳,可她头一次杀人——叶岑当然也觉得那个瘦男人该杀——却半点迟疑与害怕都没有,甚至一双眼中,还流露出些许畅快意味,这根本不像一个小白兔该有的眼神。


    然而叶岑始终只能听能看,做不了什么,只好继续蛰伏不动。


    茵茵从人牙子手底下逃出去,一路要饭,走走停停,大半年后,到了临川城。


    临川是座大城市,谋生的手段也多,茵茵到了临川城,便不甘心再做一个乞丐了。


    她自觉不怕苦,跑堂洒扫甚至是扛大件,她有一双手,只要能养活自己,什么都愿意做。


    然而她去找工作,别人见她一个又瘦又矮的小姑娘,还顶着一头黄毛,都没耐心等她把话说完,就着人将她轰出去。


    这样了几日,最终还是沦落到了城北乞儿街。


    临川城中的穷人,大多住在城北一带,这一年流年不利,乞丐也有点多,夜晚没地方住,就露宿在城北街头,久而久之,城北就有了这条乞儿街。


    做乞丐茵茵是专业的,她白日里乞讨,夜晚宿在乞儿街,身下枕着一对干草,大眼睛望着天上星,生闷气。


    她想,这什么世道?光瞧人外表就下定论,根本不给人表现的机会。


    翻个身,又想,其实她可能干了,那些人不要她,都是他们的损失,蠢蛋。


    到了第二天清晨,天蒙蒙亮,乞儿街热闹起来。


    茵茵一问,原来是沈小姐今日要来施粥。


    说起这个沈小姐,乞儿街的乞丐们也都觉得稀奇。


    沈府坐落在城南一带,这原本也没什么稀奇,毕竟那一片,住的都是达官贵族。可是有心之人去那边打探时,却发现这沈家实在神秘。


    都没人见过沈家老爷,只知道有个沈宅在那里,宅门长年是闭着的。


    这一天正是十五。


    茵茵也跟着去讨一碗粥,听身边的乞丐们笑脸洋溢,张口闭口夸赞的,全是沈小姐——他们不知沈小姐闺名,况且即便知道,他们对沈小姐心怀尊敬,也不可能直呼其名,便都称其为“沈小姐”,更有甚者,称之为“沈菩萨”。


    茵茵不屑地撇嘴,心中想,什么大善人?她不过是命好、家境好,要是她生在这样一个殷实的人家,当然也愿意把吃不完的粮食拿来随手施舍给别人。


    茵茵平素爱占小便宜,这次却莫名觉得心头堵,便宜也不要占,从队伍里出来,转身就走,蹲到街边,恨恨地看那些人领到一碗粥,然后千恩万谢地离开。


    她当然也瞧见沈小姐,远远望过去,沈小姐穿一身粉色衣裙,身量比她略高些,年龄却大概同她差不多,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


    在街边又坐了一会儿,身侧来了个十来岁的小乞丐,一手从怀里掏出一个饼,一手端着刚从沈小姐那里得来的粥,拿饼沾了沾粥,吃得开心,忍不住吧唧嘴。


    茵茵心情不好,听着这吧唧嘴的声音都觉得刺耳。她又想到沈小姐此刻众星拱月,是众人眼中的女菩萨,更不高兴,劈手打掉身侧小乞丐的碗,又去抢他的饼。


    谁知小乞丐年龄比她小,力气却大,捍卫自己吃食的决心也大,两个人顿时扭打在一起,一时竟然不分上下。


    沈小姐也被这动静吸引过来,过来时,茵茵正被那小乞丐按在地上打。


    沈小姐的下人强行将他们俩分开,然后沈小姐上前扶起茵茵,大约觉得她害怕,安抚地朝她一笑,一开口声音清凌凌的:“你没事吧?”


    她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叫人给小乞丐和茵茵各买了一个饼。


    小乞丐得了饼,狼吞虎咽地就走了,茵茵却只是将饼拿着,既不走,也不吃。


    她呆呆看着沈小姐,心中想,眼前这个人和她一般大,却穿得这样好,举手投足之间,全是端庄体面,这让她一时之间有一些恍惚。


    沈小姐看她不吃,也看着她,想来想去,自己悟了——光吃一个饼,当然太干了,难以下咽的。


    她又差人买来一碗豆花。


    豆花到了跟前,却不好意思地笑了,她道:“也不知道你喜欢吃甜豆花还是咸豆花,我自己是喜欢吃甜的,所以就买了甜的。”


    她将豆花递给茵茵,甜甜一笑:“希望你不要嫌弃呀。”


    这一年茵茵十三岁,瞧着沈小姐对她灿然一笑的一瞬间,浑身一僵,觉得她这个有钱小姐其实也没那么可恨,红裙子也并不扎眼,簇着她微红的脸,让她瞧起来,像是一朵亭亭的芙蕖。


    茵茵因此留在了乞儿街。


    每个月沈小姐来施粥,她也去排队。


    沈小姐亲自给她舀粥,她转身走时,又转回去,飞快地看她一眼,假装不在意地说:“谢谢。”


    沈小姐就笑得跟花一样,说:“不客气的呀。”


    旁人拿了粥同她说谢谢,她也是这样应。


    茵茵端着粥离开,转身时眼底一片阴鸷,想,原来早就把她给忘了。


    一发不可收拾,茵茵开始有意无意地打探沈小姐。


    大家七嘴八舌,说沈小姓沈,每月十五会来乞儿街施粥,住在城南沈宅。没了。


    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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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东西她早就知道了。


    又有一人道:“好像沈小姐每月十五是施粥,每月初一,却要去城外含光寺拜佛。”


    隔月初一,茵茵就去了含光寺。


    她是一路要饭着过去的,到了含光寺外头,还要自欺欺人地自语:“嗬,我怎么要饭要到这里来了?”


    然后“嘶”一声:“来都来了,那就进去拜个佛吧。”


    这才自信满满进了含光寺,然后趁人不备,挑了棵好位置的树,爬上去,用绿叶拢住自己,藏好。


    不多时,沈小姐果然来了。


    她这一日穿的是黄色的衣裙,黄中缀着些白,裙角上还镶了条白花边,随着她的脚步,花边就一跳一跳的。


    茵茵心中想,今天是朵小迎春花了。


    沈小姐让服侍的下人都等在外面,自己挎了贡品进了内殿,摆好贡品,便跪到了蒲团上,双手合十,对着佛像絮絮叨叨。


    可惜隔得有点远,茵茵只能从她的侧脸瞧见她的嘴在动,却听不清她说了什么。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小姐终于同佛说完了话,到许愿树旁挂了个姓名签,然后离去了。


    茵茵从树上跳下来,溜进内殿去,瞧见沈小姐写的签,上头写着“信女沈殷”。


    但她不认识字,仔仔细细将这几个字记在心里,又溜进学堂去,偷偷学了很久的课,然后知道了大小姐的名字,原来叫做“沈殷”。


    茵茵拿树枝在地上画出沈小姐的名字,心中想,啊,她的名字都这样阔大,是整个大殷。


    茵茵开始刻意模仿沈小姐一些细小的习性。


    她给自己起了名字叫茵茵;喜欢上了吃甜豆花;明明自己也是个乞丐,却会向其他乞丐施舍铜板。


    她想,如果我生下来就有像沈小姐这样好的家室,我也一定能成为这样一个人,像一道清丽皎洁的月光,纯真又善良。


    有一回,她从乞儿街过,瞧见两个人脸上都带着些不善的笑意,正在那里窃窃私语。


    茵茵从他们跟前过,听到些散碎的只言片语,大约是一些“城南沈宅……沈小姐……养在外头……很不光彩……年纪轻轻”这样的话。


    沈宅神秘,许多人都对沈小姐多有好奇。


    但她是大善人,乞儿街的乞丐或多或少都受过她的恩惠,大家对她都很尊敬,就算对她的身份多有猜测,大多也是憋在心里,像这样背后嚼舌根的,茵茵还是头一回见。


    她瞥他们一眼,眼中闪过一道冷冽的光,然后头也不回地出了乞儿街。


    这天夜里下了雨,茵茵很晚才回到乞儿街。


    她也不知白日里经历了什么,回来时一身狼狈,穿的一身衣裳原本只是旧,这会儿简直是破破烂烂地挂在身上,还叫雨打湿了。


    茵茵一回了乞儿街,就往人堆里挤,因为穿着湿衣裳身上冷,还止不住地打颤,不一会儿就惊醒了近旁的两个乞丐,正是白日里议论沈小姐殷的那两个。


    他们从睡梦里骤然被人惊醒,原本很是恼怒,但是一转头,瞧见个小姑娘,浑身都湿了,几缕碎发贴在额前,她伸手撩开那些碎发,便露出一截手臂来,纤瘦且白。


    其实论起五官,茵茵算不上太好看,顶多是个有些清秀的小姑娘,但她到底是个少女,豆蔻年华,总是美的。


    更何况她还生着那样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不含一丝情绪时,瞧什么都带点无辜。


    她又懂得利用自己的这个优点,眉眼微抬时,又显出几分娇俏来。


    茵茵瑟缩着道,小心翼翼道:“哥哥对不起,我实在有些冷。”


    那两个乞丐对视一眼,眼底的愠色顿时褪去,笑着将目光落在了茵茵的锁骨上:“冷么?哥哥们自有方法帮你暖一暖。”


    茵茵便垂下眼去,露出个含羞带怯的笑:“可是这里这样多的人,要是闹出些什么动静来让人听见……”


    那两个乞丐立时笑道:“还是小妹妹想得周到,我们暖身子,自然要挑个安静些的地方。”


    两人便簇拥着她一起去寻安静的地方。


    去了约莫两个时辰,回来时,就只剩了茵茵一个人。


    她身上已换了件干衣裳,将带了血的旧衣裳与那两个乞丐一同埋了,然后去溪边洗手。


    一边洗,一边望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冷冷地笑。


    她看沈小姐,好像看着自己另一种可能的人生。


    那是一个完美、光鲜、令人鲜艳的人生,自然不容别人有一点玷污——哪怕是口舌上的玷污。


    她洗完手,又掬水洗了把脸,然后一抬头,一双眼中清亮亮,又成了个天真乐观的小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