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chapter 5
作品:《党同存异》 霍利斯从厕所出来,漫无目的地在联邦会议大厦四处穿行。
他想不出去哪里,回神后,发现自己走到了会堂门口。他驻足片刻,抬腿走进会堂,一眼就瞧见了长桌拐角上的瑞文,以及他身边的女生。
两人相谈甚欢,直到他进来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霍利斯看不太清女生的模样。
起初,女生和瑞文窃窃私语一阵,然后莫名拔高了音量,他听见女生问:“今晚相约酒吧,去不去。最近杰米、艾米莉和西蒙总问我,你到底忙什么,忙到酒吧都没时间去了。”
霍利斯也不知道瑞文在忙什么,忙到他出差的时候,一个电话也没有。
眼下更是没一句想听的,霍利斯扭头就走,但也确认了女生和瑞文的关系。
又是漫无目的地行走,忽然,严肃庄重的建筑里,一道鲜艳的色彩攫住了他的视线。
一台自动售卖机,花花绿绿的零食、饮料陈列其中。
想到瑞文没有午睡,霍利斯掏出手机,准备下单两罐咖啡。
瞥见屏幕上的气温提示,他又走出会议大厦,前往门口的便利店,在加热柜里拿出两罐咖啡后,转头又拿出一罐。
回到会堂,他从后门进入,送出了咖啡,随后又走了。
下午会议结束,他远远看见瑞文还在和女生聊天,想起他们那个酒吧之约,唇瓣一抿,率先开车回到出租公寓。
不料刚抵达门口,发现没带钥匙,无处可去,他就坐到地上,两手架在膝盖上,手上提着公文包。
他原本以为要坐到华灯初上,夜色渐深,没想到不久后,就听见熟悉的皮鞋声音,他越过栏杆,看见了瑞文。
霍利斯听见自己轻轻笑出了声:“你不是去找杰米、艾米莉和西蒙吗?早说你的车今天限号,我不介意搭你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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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瑞文流露出了第一次听见这几个人名时的疑惑。
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瑞文仰视这个堵在门口的人,无奈道:“你又没带钥匙,我钥匙拿给你,真就跟摆设一样。”
跨过台阶,他走到霍利斯皮鞋旁边,用鞋尖踢了踢他的鞋尖:“还不起来,一会儿进去先别坐,先把裤子给我换了。”
霍利斯心情放晴,倏地一下就站起来,满心满眼全是眼前这个人:“坐垫是是我洗的。”
“不错,后生可畏,继续努力,前途无量。”瑞文重复完会议上威尔第的话,从公文包里摸出钥匙,话又说回来了,“钥匙不用就还我,害我还专门去给你配了一把。”
霍利斯乖乖站在他身后,满不在乎道:“跟你提过好几次,换成密码锁多方便。”
“我看是方便你吧。”话音刚落,门开了,瑞文边走边说,“我也回答过你好几次,我这是租的房子,我花这个钱便宜房东做什么。”
“你也说是方便我,”霍利斯紧随其后,蹲下来从鞋柜里拿出他的拖鞋,不敢染指一旁的换鞋凳,“这个钱我出。”
瑞文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不要。”
他坐在换鞋凳上,抬头的功夫,瞧见霍利斯腰腹的位置,衬衣供出一片布料,正疑惑,伸手过去。
原本应该有颗扣子的地方,此刻却摸了个空。
“你扣子呢?什么时候掉的?开会的时候就这样了?”
“上飞机前就掉了。”霍利斯合拢西装,向瑞文展示,“你放心,扣上了就看不出来。”
瑞文就是放心早了,以为霍利斯长进了,知道系上风纪扣,没想到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呢。
“你扣子呢?”
霍利斯从裤兜里摸出扣子,捎带还有那只小小的香水瓶。
见状,瑞文眉头一皱,起身就要拿起小瓶子,霍利斯猛地一握拳,心虚溢于言表。
瑞文恍然大悟:“怪不得要用的时候,突然就找不到了。”
他还以为喷完随手扔了。
生活习惯上,瑞文除了喜新厌旧,还有点洁癖和强迫症,不喜欢动手,俗称——懒。
他看不惯空间杂乱,又懒得上手,所以向来奉行极简主义——做不到用完即扔的东西,就不要买。
一些香水瓶子设计美观,但他怕用不完,也怕用完之后舍不得扔,最后堆积起来,要浪费时间整理。
于是从根源解决问题,干脆一开始就不要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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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香水重见天日,瑞文揶揄道:“议员先生,你早说你喜欢,我送你一瓶新的正装。”
霍利斯没有解释他喜欢的不是香水,他没有接话,而是取出手心里的小瓶子,放回兜里,把扣子递给瑞文。
“去,找针线盒,拿到客厅。”吩咐完,瑞文率先坐到沙发上,看见霍利斯提溜着针线盒过来,招了招手,叫他站到自己面前。
抽出针线,瑞文把线头伸向霍利斯:“来,舔一下。”
霍利斯无法理解他的癖好,拿过针和线。
不管什么东西,一到霍利斯手上,就小了一号。宽厚的手掌,小小的针和细细的线,手指却灵巧无比,线头很快穿过针眼,针头朝向自己,递给瑞文。
瑞文熟练地开始穿针引线:“怎么掉的?”
“穿的时候,莫名其妙就掉了。”霍利斯也想不明白,言语间全是不理解,“才买的,第一次穿。”
“新衣服呀,难怪。”瑞文见怪不怪,几下缝好扣子,抬头:“来,咬断。”
霍利斯面无表情,拾起针线盒里的U型剪,咔擦一下,剪断了线头。
瑞文无所谓地笑了笑,他拽了拽扣子,又摸了摸衬衣,嘟囔了一句:“料子还不错。”就把针插进线轴上,剩余的线缠上去,原物返回。
盒子里,色彩各异的线轴排列整齐,仿佛训练有素的士兵。
“好了,放回去吧。”
霍利斯哪来哪回,顺便接过瑞文西装外套,转身的一瞬,又瞧见他胳膊上的袖箍。
“不是嫌紧,觉得不自在,怎么又戴上了。”
瑞文先取下左边的袖箍,别扭地换另一边,嗓音仿佛也受了阻碍:“开会呢,戴上心里有底。”
霍利斯上手帮他:“瞎讲究,弄出印子难受的还不是你。”
顺利拿下来,他瞳孔一闪,把袖箍圈在瑞文的脖子上。
霍利斯轻笑:“我这次去贝埃尔米卢出差,他们管这个叫什么choker。”
瑞文眉头一皱:“你敢把这玩意儿戴我脖子上试试。”
霍利斯嘴角的弧度不变,没有系扣,也没有放手,而是定睛凝神,静静欣赏。袖箍是真皮材质,在瑞文脖子上还不足以环绕一圈。
然而,他的脖子白皙脆弱,袖箍黑亮有韧性,在极致的反差交织下,霍利斯眼眸不由一暗。
但他还是松了手。
他无所谓敢不敢,只是喉结轻轻一碰都会不舒服的人,何况是缠绕一圈袖箍。
“不敢,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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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文让这声“少爷”叫得浑身不自在。
“瞎叫什么。”
去一趟艺术之都出差,都学了些什么回来。
霍利斯默默改口:“知道了,老学究。”
老学究还不如少爷。
瑞文即将发作,始作俑者赶紧脚底抹油,手臂上挂着他的西装外套,手里拿着两只袖箍,朝公寓里唯一的卧室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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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是一室一厅的格局,玄关连接了厨房和客厅,两个开放式的空间,以一个餐桌作为隔断。
从门口直行到底,左右两边分别是卧室和卫生间。
房子面积不大不小,足够一个人生活,就是整体布局空空荡荡,除了主要的家具电器,细节之处看不出一点生活情调。
就连餐桌,还是霍利斯来了之后添置的。
整体唯一称得上情调的地方,就是餐桌上的复古粗陶迷你小花瓶。
毫无疑问,这也是霍利斯放在那儿的。
眼下,花瓶里空无一物。
霍利斯出差前,插入的鲜花已经凋谢,被瑞文拿去扔掉了。
没了鲜花的点缀,花瓶的粗糙质感一览无遗,手工痕迹明显,还不高明。
霍利斯路过时,匆匆一瞥,记在心上,就去卧室挂好衣服,换掉裤子。
穿过的衣服明天要送去干洗,就没有挂进衣柜,而是在简易的晾衣架上把袖扣取下,再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里面的黑色绒面首饰盒。
盒子里都是瑞文的袖扣,以黑白灰为主,主攻设计,彰显低调的精致。
霍利斯手上这对,是里面唯一的彩色。
他眼底盛满笑意,小心翼翼地放进去。
出来时,他上身只留黑色衬衣,领带不见踪影,领口的两颗扣子解开,露出小部分古铜色胸肌,袖口挽到手肘,手臂结实有力。
瑞文从沙发上起来,打算去厨房,看看剩什么食材,够不够他们两人对付一顿。
途经霍利斯身边,他忽然顿足不前,双眼上下打量。
霍利斯和他对视一眼,扭头进入卧室对面的卫生间。
瑞文望向那个位置,心底顿时涌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很快,好心的霍利斯替他解答了疑惑。
只听卫生间里,传来霍利斯的大声呵斥:“瑞文·格里菲斯,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卫生间里用吹风机!”
瑞文暗道不好,环顾四周,观察有没有地方可以躲一躲时,霍利斯手持“作案工具”,气势汹汹地站在了他面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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