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还有这么回事啊!!???

作品:《计划暂停,我翻车了

    里头唠的热火朝天,外面几人也没闲着。


    季谌将桌上的饭菜扫落在地,大剌剌地往上一坐,无声震场。


    宣颂宁安慰吓傻的宋志夫妇,宣云墨安抚躁动的宋依然,试图从她嘴里套两句有用的话。


    沧泽一边守着季谌不让他发疯,一边不受控制地想到樊樱方才。


    女子踮起脚尖,温热柔软的气息轻掠耳畔,麻酥酥的,小猫挠似的痒。


    她说——“这宋志每天杀猪也不知道往家里带点好食材,桌上那点玩意黑咕隆咚的还发毛,你说这是长毛的酱排骨还是长毛的炭烤里脊?”


    他看了半天才勉强从那滩黑色物质里辨别出肉块,不知道她怎么联想到这两个菜的,也太离谱了。


    ……里脊吧,他投里脊一票,反复过油至焦黑的里脊。


    沧泽觉得自己现在也挺离谱的,更离谱的是,他想亲自问问。


    “这是什么菜?”


    “啊?”宋志吓了一跳,小心翼翼看了眼季谌,见他无甚反应才回话,“大侠,这是油炸里脊。”


    “炸成这样还能吃么?”


    季谌嗤笑:“怎么,师弟对凡人的吃食也有研究?”


    “当然能了大侠,这可是最新鲜的里脊肉,今早刚剃的!”


    新鲜……?


    沧泽重新审视了一下地上的东西,怎么也看不出新鲜来。


    恰在此时,季谌又开口了:


    “老东西,我师弟砍过的人比你吃过的肉还多,对着这坨狗屎说新鲜,你当谁是傻子?”


    宋志面色惨白。


    宣云墨听见动静凑过来,瞧见地上的黑炭,不禁也发出疑问。


    一个菜被反复过油,大多是因为食材不新鲜,可已经不新鲜到这种程度,真的还有过油的必要吗……?


    被三人围着,宋志脸憋得通红,从地上抓了一把肉就往嘴里塞,表情没有半点嫌弃,似乎在他的认知里,真是盘烹饪顶尖的猪肉,搞得宣云墨有点怀疑自己,他毕竟没进过厨房,不清楚里头的门道。


    他半蹲下身轻捻一块,谁知指尖才挨到,原本成型的肉块瞬间便化为黄土。


    “!!!”


    “师兄,你看,是幻术!”


    连他们都能被骗过去,此人幻术之力必不容小觑。


    宣云墨看了眼沧泽,见后者正盯着那片黄土出神,心下了然,他们二人当是想到同一处——明娆。


    先是提明娆面之变色的张婶,再是不知融合了谁的记忆莫名其妙指认樊樱的宋依然,加上现在及其强劲的幻术,明娆,你究竟在里头扮演什么角色?


    还有一个显露疯态的孩子,费尽心思传递出这么个任务,到底有何用意?


    沧泽皱着眉头,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捋了一遍,脑海中飞快闪过一个念头。


    不等抓住,宣颂宁也来了。


    他叹了口气:“什么也没问出来,她来来回回只重复一句话,‘我苦命的女儿啊’,没了。”


    似乎在响应这番话,他话音才落,角落里便宋志的妻子噫噫呜呜的哭声。


    “我苦命的女儿,你可让为娘怎么活啊……”


    听得季谌额角青筋直跳:“行了,还没死呢,哭什么丧!”


    “我苦命的女儿啊……”


    “…………吗的!”他实在受不了这场闹剧,翻身跳下桌子,冲樊樱她们所在的里屋去了。


    ??


    屋内,明娆眼皮一撂,笑也收了,整个人恹恹的,像霜打了的茄子。


    “唉,这一天还是来了,真不想啊……”


    樊樱不解:“师姐,你当年为什么那样对季谌啊?”她其实真正想问既然他们彼此相爱,又为什么要选择那样一个日子让对方难堪。


    明娆斜了她一眼:“哪样,我们不是好聚好散吗?”


    “啊?”樊樱愣住,“那算好聚好散?”


    “我的好妹妹,你是合欢宗的吗?”


    “当然是了!我现在也是宗里的大师姐,与你当时一样的!”说起这个,樊樱有些骄傲的挺了挺胸。


    别的不说,对于明娆这个人,她是十分之一百分的崇拜,几乎能和师尊划等号。


    “哦?”听见这番话,明娆表情即刻变得耐人寻味起来,上前轻捏住她的下巴,眼波泛起涟漪。


    “咱们合欢宗不向来如此,再说这男欢女爱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现在有一方不愿了,再不散,可是要撕破脸的。”


    宋安然的身体比樊樱低,明娆只能努力向上够,够不着还要稍稍踮脚。落在樊樱眼睛里,她的脸一会靠近一会远离,有种说不出的喜感。


    但魅是真的魅,无关年龄外表,是她明娆与生俱来的气质,体现在举手投足间。


    恍惚中,仿佛真的再次看到了曾经妩媚迷人的合欢宗大师姐明娆。


    “好妹妹,棠欢没教过你,不要轻易与人交付真心么?特别——是一个男人。”


    这番话说的实在理直气壮的渣,不仅樊樱听进去了,门口赶来那人也听进去了。


    看清来人,她瞳孔猛地一缩,舌头不自觉开始打结:“师姐……我……你……”


    明娆背对门站着,奇怪的看着樊樱。


    “抖什么?”


    明明没说什么重话,这位师妹的脸却一瞬间褪尽血色,连话都说不利索,还是她真有那么吓人?没吧……


    很快她就知道为何了,有一只冰凉的大手自后向前攀上她的肩膀——


    “找不出线索,你们两个,都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


    明娆是世人眼中的魔女。尽管她什么都没做,只是作为“有天分”的修真者加入了一个不被正道所容的宗门。


    很久以后,明娆自以为看遍了世间冷暖,心比石头还要硬,此生唯一一次动了恻隐之心,不曾想又搭上了一辈子。


    第一次遇见季谌,是个极其特殊的日子。


    彼时的梧桐有妖兽作乱,她瞒着棠欢偷偷下山,借除恶之名,重新回到梧桐。


    她漫无目的的游荡在山间,一股浓烈的血腥气被风裹挟着直扑面门,跟着风一直走,便看见了被腰斩的恶兽,以及旁边浑身是血,不知其死活的少年。


    看在替她守护了梧桐村的份上,救他一命吧。


    于是明娆将少年捡回了家,并为他试净血污,包扎伤口。


    做完这一切,少年也醒了。


    他长得不错,很有礼貌,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不敢乱看,与她对视上就红着脸闪躲,像极了某种小心翼翼的小动物。


    明娆当然知道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那是对她魅力的一种肯定。


    啧,无聊。


    她狠狠吓唬了他一通,恶趣味的看着少年那副想问不敢问的委屈模样。不过最后他还是问出口了,问她叫什么名字。


    能在荒山野岭出现的女人,醒来居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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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一时间问她的身份,而是只问她的名字。


    啧,又傻又无聊,有点像她曾经认识的一个傻小子。


    看在那人的份上,勉为其难告诉他吧。


    “明娆。”


    少年激动的呼吸急促,脸庞泛起红晕,既紧张又兴奋:“明娆姑娘,我叫季谌,四季的季,谌挚的谌。”


    “知道了,别像牛似的喘,再死我这。”


    那天的恶言恶语并不能使季谌的小心思有所收敛,没想到他连执著都与那人一模一样。


    没办法,她只好搬出合欢宗的身份来,那可是无恶不作,罄竹难书,臭名昭著的合欢宗,这下总能吓到他了吧?


    嘿,还真没有,小子比想象中的还犟。


    明娆以为自己那颗心再也不会为谁跳动了,谁知半路杀出个季谌,讨她欢心不说,还熟知她所有喜恶,甚至二人能达到灵魂上的同频。


    虽然她很不愿意承认,但和季谌在一起,很轻松,久违的快乐。


    那行吧,哄他两天。


    谁知这一哄就是十年。


    十年时间可太长了,长到足以改变很多事情,比如季谌的心智,比如明娆的心境。


    她允许自己短暂放纵,却没做好真正爱上他的准备。


    以及,她不能背叛对那个人的感情。


    那是她一生的爱人,也是此生唯一的遗憾。


    明明是因为“他”她才对季谌另眼相待的,绝不能本末倒置。


    对,她最爱的还是“他”,只能是“他”。


    明娆开始挑季谌的毛病。


    长相太硬,眼神太有侵略性,武功太厉害,性子太执拗,皮肤不够白,头发不够长……


    仔细看看,确实和“他”一点也不像。


    她开始寻找更像的替身。


    季谌知道,季谌发疯,季谌哀求。


    明娆始终无动于衷。


    她也不会再动容了。


    因为动了真情,她日渐感受自己流失的生命,以及体内那个东西正逐步侵蚀她的身体。


    先是语言,再是行动,人然后味觉,嗅觉,触觉,视觉,最后连声音也听不清楚了。


    她知道,彻底失去身体主动权的那天,理智也会随之溃散。


    骄傲如明娆,当然不允许自己变成疯子。


    她将自己藏在谁也不知道的地方静静等死,一天,两天,三天,五天……不知苟延残喘了多久,直到那天,修真界发生一件大事。


    ——季谌散尽满身修为入了魔道,为了追逐一个魔女。


    得知消息的那日,明娆又哭又笑,笑他傻,哭他固执,笑着笑着喉头就涌上一阵腥膻,五感尽失的身体无来由发冷,冷意仿佛从骨头缝里沁出来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寸骨骼都冰得僵硬,彻骨的痛,痛得几乎窒息。


    她挣扎着扑到地上,却再也不能进行任何行动,只能任由冰冷将自己包裹。


    数着时辰熬到天黑,她选择在黑暗中了结自己的生命。


    就在梧桐村,在这个令人伤心的地方。


    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明娆笑容一滞,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心头不由无名火乍起,身体上已然先一步做出反应,一把抓住肩头那只手狠狠向上折去——


    “咔吧”


    季谌的手软绵绵垂了下去。


    目睹全程的樊樱疯狂作土拨鼠状: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