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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精怪农家乐》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知情
真武就这样在农家乐住了下来, 三餐都有人照顾妥帖, 饭后还有吃不完的水果零食, 就差个人帮他剥松子和瓜子了。
真武特别爱吃鸡, 司墨和吴桐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鸡吃,除了小鸡炖蘑菇, 还有白切鸡、手撕鸡、大盘鸡、盐焗鸡、口水鸡等等。胡九也爱吃鸡,虽然每顿都可以吃鸡, 但他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家墨墨在被真武这个老头子使唤。所以初三一早, 胡九就收拾好行李要和司墨回家。
结果刚一下楼,就被真武叫住了:“你们要去哪儿?”
胡九说:“大帝,我们今天回成都,我有工作需要处理, 得回去上班了。”
真武看着他,说:“那黑石头你也要回去上班?”
司墨笑了:“我跟他一起来的, 所以要一起走。”
“既然不工作, 那就在这里多玩几天, 你做饭的手艺不错,本尊很喜欢。”真武说。
司墨闻言,只得笑着说:“既然大帝喜欢,那我就多留几天吧。”等大熊回来, 他就可以解放了, 顶多再熬两天。
真武笑了起来:“这就对了, 大过年的, 也没事,就多留几天呗。狐狸你有事就先走吧。”
胡九咬紧了牙关,敢怒不敢言,没办法,在灵异界,实力就是话语权,他自己本事再大,也比不过真武大帝,他说:“算了,我也请几天假吧,在这里陪你。”
“我不需要人陪,有吃的喝的就行。”真武大帝拿着一个茶壶对着壶嘴啜了一口,神情那是相当的享受。
胡九嘴角抽了抽,忍不住腹诽:谁陪你这个糟老头子啊,他是留下来陪他家墨墨。
其实真武虽然很霸道,但并不十分难相处,他不会颐指气使,只是在吃的喝的上面提提要求,每天也就折腾折腾小猫和雪羽,不会去干扰他们几个人的生活。
但就算是这样,他们也过得不太自在,因为真武太强大了,他就相当于一个人形的监听器,只要他愿意,他就能知道任何你做的事和你说的话。就算他不一定听,但也是一枚□□啊,而且这炸弹你还不能去排除,只能等他自动消失。这才是胡九忍受不了的原因,因为这个,他和司墨晚上睡觉都变成了纯盖棉被聊天了,因为怕人听壁角,这太痛苦了。
凤起和吴桐所受的干扰会小一些,因为他俩还没正式在一起,没什么亲密举动怕人看到的。但凤起也很不自在,因为怕自己的老底被真武给起了,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尽量让真武高高兴兴的。
吴桐对真武是好奇居多,真武真君是四灵之一,按说凤起跟他的等级差不多,然而他表现出来的实力却比凤起强很多,这让吴桐认定了是凤起的凤丹分割所致,所以尽管凤起不愿意将凤丹融合,他还是想去问问真武这个问题。
胡九当老大这么多年,这么被人拿捏着,让他十分难适应,实在憋不住找了个借口,跟真武说要和司墨去市里买佛跳墙的食材。真武一听说可以吃佛跳墙,自然是满口答应了。胡九终于得了机会和司墨出去透气了。
吴桐提着半筐鸡蛋鸭蛋从山上下来,最近天气十分冷,鸡鸭产蛋量明显下降。过了一个冬天,春天饲养的鸡鸭都卖得吃得各剩下一百多只,好在秋天的时候他们又养了一批小的,现在已经长得半大了,再过一个多月就可以宰杀了,只是还不到下蛋的时节。
真武正在走廊的躺椅上晒太阳,一脚踩在雪羽背上。雪羽听见吴桐的脚步声,抬起头来委屈地呜咽了一声,他真的很希望重获自由,哪怕是去赶鸡鸭呢,也好过在这里给人当垫脚石。不过它也不得不承认,跟真武在一起,修炼的速度要快不少。
吴桐打招呼:“真君!”
真武睁开眼:“又捡了那么多蛋?你那咸鸭蛋还有么,我想吃昨天那个咸蛋黄蒸猪肉。”
“还有,中午给您做。”吴桐进屋去,将蛋收起来,发现凤起不在家里,难道是去大棚里了?
吴桐放好蛋出来,问:“真君,凤起出去了?”
“对,我打发他去捞鱼了,就在前面的溪沟里。”真武说。
吴桐伸手摸了摸额头:“您想吃鱼,上街上买就好了。”锦宁不在,溪里的鱼恐怕没那么好抓。
“我喜欢吃野生鱼。”真武说。
吴桐想说,那也不是野生的,而是他们放养的,不过这种放养方式跟野生的也差不太远。
吴桐见大家都不在,便忍不住问真武:“真君,我想跟您请教一个问题。”
真武闭着眼:“说吧。”
吴桐舔了一下唇,说:“凤起的凤丹分割您是知道的吧?”
“当然知道,还是我帮的忙呢。”真武睁开了眼,上下打量吴桐,“那凤丹不是给你用的,怎么不在你身上?”
吴桐说:“我身体已经好了,凤丹就还给凤起了。我想再请教一下真君,分割后的凤丹还能重新融合起来吗?”
真武扭头打量吴桐:“你想让他的凤丹重新融合?”
吴桐点头:“对,我总觉得凤丹被分割了影响了凤起的修炼。现在我已经用不上了,所以想帮他融合。”
“既然都分了,又何必融合。”真武只是笑笑。
吴桐说:“是不能融合吗?”
真武说:“也不是不能,只是凤起愿意融合吗?”
吴桐说:“他没有说愿意,但我想帮他融合。我想知道,我要怎么做才能帮他。”
真武看着前面这一大片的田地和大棚,说:“这菜都是你种的?”
“是的。”
真武摸摸胡子说:“你这能力不错,我也很喜欢。凤凰当初来找我帮忙分割凤丹,给我当了五百年坐骑。如今你想要融合凤丹,融合的难度比分割的略小,我帮你把凤丹融合了,你给我种三百年的菜怎么样?”
吴桐听到这里,整个人如五雷轰顶,过了许久,他才恢复意识,眼圈已经红了,那么骄傲的凤凰,为了自己,竟然给人当了五百年的坐骑!这事他完全不知情,难怪他将凤丹坠给自己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原来是这样。自己却埋怨了他这么多年,此刻他内心愧疚无比,下意识地去找凤起。
真武笑着问:“怎么样,你想好了吗?”
吴桐伸手捏了一下鼻子,说:“我考虑一下。”说着就抬脚往外走,他要去找凤起。
凤起手里拿着一个网兜,正沿着清澈见底的溪谷搜寻冷水鱼的踪迹。他虽然是百鸟之王,这大冬天的也找不来帮手帮他抓鱼,水里的鱼是不听他指挥的,见到了只会拼命逃窜,所以抓起来非常不容易。好一会儿才抓到了两条不大的雅鱼,看着也不像是能够下锅的体型。
凤起拿着网兜往水里一抄,捞上来一块卵石,他将网兜翻过来,将石头倒出去,察觉到有人过来,抬头一看,笑了:“你怎么来了?这鱼不好捉,我打算上街去买。”
吴桐不说话,站在离他数米远的地方看他,过了一会儿,他才走过来,伸手抱住了凤起的腰,将脸贴在他背上。凤起惊呆了,他低头看着腰间的手:什么情况?吴桐居然会主动抱他。
网兜掉了下去,落在了溪里,被水冲得缓缓往下游去了。凤起将手覆盖在了吴桐的手背上,试探着问:“吴桐,你怎么了?”
吴桐摇头不说话,凤起拿开他的手,转过身,低头看着吴桐,发现他眼圈发红,顿时心疼坏了:“怎么哭了?”他极少看见吴桐哭,伸手想托起他的下巴。
吴桐将他的手挡开,将头埋在他怀里:“对不起,谢谢!”
第72章 第七十二章 定情
凤起没有继续追问, 两人就在溪边相拥,溪对面的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虽然不多, 但也不代表完全没有。凤起不在意被人看,他的眼前开满了花儿, 所有的感官全都在怀中的人身上, 幸福胀满了胸膛, 仿佛在云端飘荡, 完全他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吴桐则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 没有顾及到这一点。
不知道过了多久,吴桐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了, 他慢慢抬起头来, 凤起正温柔地看着他,轻声问:“好些了?”
吴桐红了脸, 转过头去:“捞到鱼了吗?”
凤起这才想起来:“呀, 网兜被冲走了。”他赶紧顺着水去找网兜,最后在栅栏边找到了,他设法将网兜捞了上来。
吴桐看着桶里两条小得可怜的鱼, 说:“这不能吃吧,这么小。”
“嗯, 还是鱼苗, 给它倒了,我上街去给他买鱼去。”凤起说。
吴桐将水桶里的鱼倒进了溪中。
凤起看着他:“你没有话想对我说?”
吴桐看他一眼:“你那几百年都没人影, 是去了真武真君那儿?”
凤起一愣, 明白过来:“哦, 是。”
“他没为难你吧?”吴桐问出这话,就止不住心酸,怎么能够不为难,堂堂凤凰,给人当坐骑,那还不够憋屈的吗?
“没有。”凤起连忙否认。
吴桐伸手摸了摸凤起胸口,然后伸手到他脖子上,摸到凤丹坠的绳子,将它拿了出来,看着那个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的珠子,用手指摩挲了一下,说:“我想把它还给你。”
凤起说:“不是在我这里了吗?”
吴桐说:“我想让它融到你体内去。”
“所以你去找真君了?”凤起终于明白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去给真君当坐骑的事了,“他跟你提什么条件了?”
吴桐眼神闪烁:“没什么条件,他愿意帮我的忙。”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他怎么可能无偿帮忙。我不融合,这对我又没什么影响。”以真武的脾气,那是不可能平白无故帮人干活的,绝对要付出代价的,他绝对不会允许吴桐去求真武办事的。
吴桐说:“他说让我给他种菜。”
“多久?”
吴桐伸出三根手指头。
“三百年?去他的!想得美!”凤起直接给否决了,他摘下脖子上的项链,挂回吴桐脖子上。
“我不要!”吴桐连忙拒绝。
凤起抓住了他的手:“戴着。这凤丹算是我们的定情信物,你要是觉得他影响你修炼了,我再给它加一重阵法,不让它帮助你吸收灵气。”
吴桐听见这话,抬起眼看着凤起,刚刚退下去的红潮又涌了上来,并且蔓延到了脖子根,他说着是定情信物!
凤起的额头抵着吴桐的:“就这么说好了。凤丹不融合,一半在我这里,一半放在你身上,我们加起来是一个整体。”
吴桐摸了摸那枚熟悉的凤丹坠,这次没有将它摘下来:“你的凤丹没有融合,真的不要紧吗?”
“不要紧,不融合比我强的也没几个,放心,我会保护你不再受任何伤害。”凤起说。
吴桐说:“我自己会努力修炼,不让人欺负我。”他也会试着去学习阵法,将来寻到为凤起融合凤丹的法子。
凤起捏捏他的耳垂,亲昵地说:“嗯,我相信你。走吧,我们上街买鱼去。”
吴桐说:“不开车去吗?”皮卡车和胡九的车都开走了,家里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
“不开,我们走路去,反正也不远。”凤起拉着吴桐的手,穿过小桥,上了公路,他心情极度欢愉,因为吴桐终于接受了他,早知道卖惨能够俘获他的心,就早点卖惨了。
走了一阵,吴桐看见对面来了辆车,便抽回了自己的手,不跟凤起手拉手。凤起也不介意,与他并排走着,随口闲话,看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像个心情雀跃的孩子,就差没有蹦蹦跳跳了。
吴桐也受了他的感染,脸上始终挂着笑容,想到他们以后的生活,内心充满了期待,又有些羞涩不安,大家知道他们在一起了会怎么想?会不会笑话他?
他们在市场上买了几条雅安鱼,出来的时候在市场口看见有人卖糖葫芦,凤起便过去,买了一串糖葫芦,递给吴桐:“给你吃。”
吴桐问:“这是什么?”
“冰糖葫芦。北京特别多,明年咱们去北京过年,感受那边的庙会文化,特别热闹,很好玩。”凤起说。
吴桐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山楂果上的糖霜,甜丝丝的,忍不住又舔了一口。凤起见状,凑过来,将他舔过的山楂果一口咬了下去,说:“是这么吃的。”
吴桐看他吃自己舔过的山楂,忍不住红了脸:“你爱吃就都给你吧。”
凤起摇头:“你吃过的才甜,好甜!”其实山楂已经酸得他眼睛都眯上了,他还咬牙坚持说甜。
吴桐学样吃了一个,立即倒吸一口凉气:“好酸!”
“就是这个味儿啊,酸酸甜甜的。像极了爱情的味道。”凤起说。
吴桐扭过头去,粉红的耳朵出卖了他的情绪。
吴桐到底还是嫌酸,坚持要和凤起一起分享,两人你一个我一个吃完了一串糖葫芦,正好也到家了。真武见他们回来,睁开眼问:“想好了?”
吴桐还没回答,凤起就搂着吴桐的肩,说:“想好了,我们不融合。他不会给你去种菜的,你想吃,就自己过来。”
真武说:“那就少一点吧,两百年。”
凤起摇头:“一百年也不行!”
吴桐看着真武,歉意地笑笑。真武说:“嘿,小梧桐你涮我呢。”
吴桐说:“真君,今天中午想吃什么鸡?我去给你做。”
“我想吃汽锅鸡。”真武说了个高难度的。
吴桐为难地说:“这个怎么做?”他拿出手机赶紧百度食谱,发现根本做不了,首先就是没工具,“可我这没有汽锅啊。”
“我这儿有,刚买回来。”隔老远,胡九就在小桥上接话了。
吴桐闻言高兴起来:“司墨回来了!”
车子飞快地停在了院子里,司墨从车上下来:“正好赶上了,要吃汽锅鸡是吧,我正好买了锅,中午就给您做。”
真武闭上眼睛,摆手:“那就快去做吧,我饿了。”
吴桐去帮司墨提买回来的东西,除了食材,他还添了一些家里没有工具,其中就有汽锅。
司墨一边忙一边说:“明天大熊该回来了吧,我和胡九就该回去了,他那边有朋友一直在催回去,还有生意要谈,以后就辛苦你了。”
吴桐忙说:“哪里话,这话应该我说才对,这几天太辛苦你了,本来是来做客的,结果一直在帮我的忙,我心里特别过意不去。”
“这有什么,不是赶巧在吗。我还挺愿意做饭的,就是胡九有点不高兴。”司墨说这话的时候压低了声音。
吴桐其实心里对司墨和胡九的关系非常好奇,他俩的修为应该不一样吧,那么他们在一起会经常双修吗?
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规划
当然,吴桐是不好意思去问司墨双修的事的, 甚至都没有主动告诉他自己和凤起在一起了。
但凤起明显不是愿意偷着乐的人, 胡九第一个知道了他们的关系, 拍着他的肩:“行啊, 总算霸气了一回。回头给你发点学习资料, 好好研究一下。”
凤起心领神会:“那就谢了。”
晚上, 吴桐洗漱完毕准备上床休息。自打不用练琴之后,他就不熬通宵了,当然,睡觉之前会打坐修炼几个小时。
门被敲响了,吴桐一想便知道是谁:“进来吧,门没锁。”
凤起推开门,面带微笑站在门外:“要睡了吗?”
“准备修炼。有事啊?”
“想你了。”凤起说着将门给关上了。
吴桐脸上有些不自在,这么直接的话他是说不出口的:“你不就在隔壁么。”
“隔着墙看不见啊, 所以就过来了。”凤起进来之后,直接脱了鞋上了床。
吴桐瞪大眼看着他, 惊呼:“你上床干什么!”
凤起在他面前盘起双腿:“你不是要修炼吗?我陪你。”
吴桐见状, 笑着摇摇头, 也盘起腿,跟凤起面对面坐了, 闭上眼开始打坐。凤起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怎么看怎么喜欢, 看够了, 才收敛心神开始修炼。慢慢地, 吴桐便感觉空气中的灵气浓郁了起来,比他平时修炼的时候至少要浓郁好几倍,灵气像顽皮的孩子一样,拼命往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钻。
直至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被灵气填满,吴桐才收了功,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只觉得神清气爽,这种修炼状况他从来没有过,简直是太有成就感了。抬眼便看见还在闭目打坐的凤起,他周身的灵气浓郁得几乎要化成了雾。吴桐便明白了刚才自己为什么会感觉灵气浓郁了,原来是因为凤起的缘故。
吴桐安静地看着凤起,与少年时的他比起来,五官变化并不大,还是那张英俊帅气的脸,唯独气质上少了几分锐利,多了几分成熟稳重。他曾经在漫长的修炼过程中,不止一次回想凤起最后离开的那一次,当时他们吵得不可开交,凤起头也不回地走了,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他无数次自省,是不是当时自己说得真的太过分,他伤透心不回来了。后来又在想凤起是不是遇到危险了,所以才回不来,或者重新涅槃了,把自己给彻底忘了。
他被固定在那儿,打探不到凤起的任何消息,这让他非常懊恼绝望,也让他更加努力修炼,想早日修成人形,好去寻找他的下落。当凤起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愤怒多过于喜悦,因为凤起看起来完好无损,还混得人模狗样,既然过得那么好,为什么从来没回去一趟,害自己为他担惊受怕。
凤起缓缓睁开眼,看着若有所思的吴桐:“修炼完了?”
吴桐脱口问出:“你离开之后,为什么一直没有回来?”
“我回去过啊。完成真君的约定之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回去看你,我变成了一只麻雀,你没有认出我来。”凤起微微笑起来。
吴桐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了,毕竟像麻雀这样的小鸟随处可见,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是凤起幻化成的。
凤起说:“我差不多每年都会回去看你一次,确定你是安全的,我就会离开,但我没敢让你知道是我,我离开的时候,你还在生我的气。”
吴桐无言以对,不过他说的也是事实,得知他回来看过自己,他心里好受不少,不再纠结那件事。
凤起并没有下床,他在伸直了腿脚,换了个方向,在床上躺了下来,伸着懒腰,伸手挠挠吴桐的腰际:“躺下来说说话。”
吴桐扭头看他一眼,与他反向躺了,凤起看到伸到眼前的脚丫子,伸出握住他的脚掌,用手指头挠他的脚心:“人长得好看的,连脚都长得好看。”
这是明显的挑逗了,吴桐抽回了自己的脚。凤起坐起来,换到与吴桐一头,抬起胳膊搂住他:“你是不是害羞了?”
吴桐抬手覆在凤起的眼睛上,说:“说个正事吧,马上要开学了,你有什么打算?”
凤起说:“我还没销假呢,学校上学期期末就安排好这学期的课了,没通知我,就不用去上班。”
“那你以后就真在这里待着了?”
“你在哪儿,我就去哪儿。”
“没出息。”
凤起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要什么出息。我们分别了几百年还不够?我反正已经受够了,以后寸步也不想离开你。你想种菜,我就帮你浇水;你想旅行,我就给你当司机和翻译。我才不想用人类那套标准来衡量呢,什么建功立业、结婚生子都跟咱们没关系,只要活得开心就行,偶尔可以伸张一下正义、维护一下和平。”
凤起这席话引起了吴桐的深思,现在他的魂魄已经找回来了,当初的目标已经完成,以后要做什么呢?赚钱改善生活?其实也没什么可改善的了,身体有了着落,心也有地方安放,物质上顶多就是再买辆属于自己的车,手头的钱也足够了。再赚钱做什么?旅行吗?
“凤起,我有点迷惘。”吴桐喃喃地说。
凤起拿下吴桐的手,扭头看着他:“怎么了?”
“我将来就一直种菜卖吗?换了钱用来做什么?”吴桐有些烦恼地说。
凤起笑了起来:“钱是个好东西,有用途的地方多了去了,从物质享受上说,可以买房、买车、买各种奢侈品。”
“房车咱们都有了,够住够用就行。奢侈品我没兴趣,再贵重的珠宝能比得过凤丹坠?”凤丹是吴桐心目中最珍贵的宝贝。
凤起说:“那就追求精神享受吧,到世界各地去探险旅游,收集各种古董艺术品,欣赏各种影视歌舞剧,这些都需要花钱,而且需要花大钱。再高一层次的,可以把钱捐出去,不是有句话说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吗?帮助有需要的人,比如帮助贫困孩子上学,改变未来,捐给穷人治病,改善生活,捐给社会,用来改善环境,等等。反正可以做的事多了去了,就看你怎么选择。”
吴桐听凤起这么说着,喃喃地说:“你这么一说,我发现对我这个世界了解得太少了。等我有了空,我想去旅行,看看这个世界。”
“好,去哪儿我都陪你。”凤起说。
吴桐又说:“给我找点书看吧,人类不是有句名言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吗?在我行万里路之前,我想从书本上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嗯,我给你买。”凤起满口答应。
吴桐笑起来:“谢谢!”他有句话没说,凤起真好。
凤起凑过去,吻了一下他的唇角:“你要多笑一笑,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
吴桐抬手推开他:“油嘴滑舌。”
凤起抓住他的手,干脆低头吻了上去,这个吻既深且长,吻完之后,他喘着气问:“你尝过了,我是不是真的油嘴滑舌?”
吴桐嘴唇殷红,呼吸紊乱,眼神有些迷茫,原来接吻会让人这么意乱情迷,他嘴上说:“你该回你的房间了。”
凤起抱着他:“我不想回,我想抱着你一起睡。”
吴桐用手抵着他:“不是说不双修吗?”
凤起笑了起来:“谁说睡一起就要双修了?睡一起也可以不双修啊,要不要我教教你?”
“啊?”吴桐有些懵逼:睡一起还能不双修?
凤起说:“看样子我真有必要好好教教你。等一下。”他放开吴桐,开始快速结手印设隔音阵,家里住着几个老妖怪,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免得被人偷窥隐私,他可没有暴露隐私的癖好。
凤起用身体力行教会了吴桐,原来不用双修,两个人也能在一起。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跟我走
年初五, 胡九和司墨离开农家乐, 金川、大熊、锦宁和云岚按时回归, 王虎晚了一天,初六才到家。农家乐又开始热闹起来, 每天开始摘菜送菜。吴桐也要开始准备种新菜了, 过完年, 就开春了, 虽然温度低, 但大棚里完全不受影响。
众人回归, 最高兴的莫过于雪羽, 农家乐只要有人类来,它就要躲到后山去, 终于能够解放了。结果真武并不放过它,大手一挥,威风凛凛的雪山之王变成了一只娇小可爱的猫咪。雪羽看着自己缩了无数圈的身形, 急得团团转, 跑去求吴桐, 想让他帮自己变回来。
吴桐也很无奈, 弯腰摸摸蜷着前爪蹲立在地的雪羽说:“真君是真喜欢你,你就多陪他几天吧。等他走了,你就自由了。”
雪羽大眼睛充满委屈, 似乎在问他到底什么时候走。
吴桐问凤起:“真君什么时候会离开?”
凤起说:“十五之前肯定会离开。每年上元节, 真君那儿都有个大活动, 他不可能缺席。”
吴桐低头对雪羽说:“听见没有?很快了。”
雪羽委屈地转过身去, 找了个角落自己去抚平伤口了,那还有十天呢,它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小身体。
凤起很干脆地将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吴桐的房间,两人正式开始同居。王虎初六晚上到家,初七早上刚出门,便看见吴桐和凤起同时从吴桐的房间里出来,他顿时惊着了,半晌都没说出话来。倒是吴桐主动跟他打了招呼:“虎哥早啊。”
王虎看着他们,木然地点了下头:“早。”
吴桐说:“在瑞士玩得开心吗?”
“还不错,滑雪很过瘾。”王虎说。
凤起将手搭在吴桐肩上:“以后我们也去。在瑞士租个小屋住上一段时间,那边的风景很不错。”
吴桐笑了:“好啊。”
王虎看着搭在吴桐肩上的手,他也没有拒绝,不禁垂下了眼帘,转身朝楼梯走去。
吴桐边走边说:“最近我打算买一辆车,虎哥有什么建议?”
王虎问:“做什么用途?”
“就是平时开,出去玩都行,不送菜,送菜就开凤起那辆皮卡。”
“那就买辆SUV吧,空间大,底盘高,自驾游出去玩也方便。”王虎提议说。
吴桐点头:“我考虑一下。”
凤起一直没跟王虎说话,下了楼,见王虎走远了,他才对吴桐说:“你要买车怎么不跟我商量?”
吴桐说:“大家的意见都要听一听,你觉得买什么好?”
凤起摊摊手:“王虎把我的建议给抢走了。”
吴桐笑了起来:“你不高兴?”
“他只是你的员工,我是你的家属,你有事应该第一个跟我商量才对,这说明我在你心中的位置还不是第一个。”
吴桐笑:“我跟他们征求意见,最后来跟你商量拍板,你说谁更重要?”
凤起被他这么一说,脸上才露出开心的笑容:“走,我帮你去摘菜。”
“不用你摘菜,去忙你的实验吧。”吴桐坚持凤起还是去忙自己的事业,不要老围着他打转,他支持凤起继续做研究,哪怕以后实验设备要退回去,他也会想办法帮他买设备,以农家乐的收入,顶多两年就能买回来了吧,根本不需要凤起卖房子。
凤起一听,便没有坚持,他知道作为男人,还是要有一点事业心,这样才能得到配偶的尊重。而且双方各有自己的工作,彼此之间便有一定的距离,这个适当的距离是双方能够和平共处的必要条件,完全没有自己的空间,迟早会出问题,毕竟不管妖也好,人也罢,每个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个体。
农家乐的众人很快就得知了吴桐和凤起已经在一起的事,大家的反应都不一样:金川表现得最为淡定,他之前就看出凤起对他家掌柜的态度了,也觉得背靠大树好乘凉,所以一直在帮忙撮合,现在知道他们在一起了,觉得是意料之中的事;大熊有些意外,但好像也很快就接受了;王虎闭口不提,好像不知道他俩的事;锦宁和云岚都很难过,尽管她们也早察觉出来了一些,但当事情来临的时候,她们还是不太愿意相信。
吴桐并没有表现出跟以前有什么不同,以前怎么过,现在还怎么过。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农家乐的生产,去年本钱不够,猪羊都买得少,牛更是没买,今年打算多养点,后山宽着呢,至少保证冬天有足够的肉吃。
年还没过完,老百姓就已经开始计划新一年的生产生活了,农贸市场上热闹非凡。吴桐和金川去买种苗,因为金川会砍价。凤起也跟着一起去凑热闹,在牲口家禽中间穿行,体验着最淳朴本真的生活,觉得十分新鲜有趣。
在金川的三寸不烂之舌的作用下,他们买下了三窝共计二十七头猪崽,家里已经有三头母猪怀孕了,等生下来至少也有个一二十头,今年喂养这些也就足够了,毕竟他们并不想弄养猪场。跟一户山羊养殖户定好了,去他家买羊,一共有五十多头,对方都不养了,打算处理掉,五十几头山羊买下来,足够冬天宰杀,还能卖点给胡九和青衫了。只买到一头牛犊,过两天还要再来买。
吴桐看见了一匹待卖的小马驹,是一匹栗色的西南马,额心上有一块白斑,小家伙站在市场的角落里,脖子不安地扭来扭曲,他一见就喜欢上了,伸手去摸小马驹的额头:“老板,你这马怎么卖?”
卖马的人见有人来问,笑呵呵地说:“八千。”
金川一听就说:“太贵了!”
卖马的人笑着说:“不贵了,马用处大,可以载人,还能驮东西。”
金川伸出一个手掌:“最多给你四千,愿意就买了。这年头谁还用马驮东西,全都是汽车小三轮了,我们买马,是因为喜欢才买的。你今早有人来问了没有?”
卖马的人说:“车没法进山,马可以走山路。再加点,加点就卖了。”
凤起说:“给你五千吧。”
卖马的人咬咬牙,做出一副肉疼的样子:“行,卖你了!”
凤起拿出手机,给对方转钱,吴桐说:“我带钱了,我来出。”
凤起笑一下:“我送你的。”他将钱转到卖马人账上,牵过小马驹,伸出手在它额头上摸了摸,小马驹原本不安的情绪平复下来,乖乖低着头,不再挣扎,凤起将绳子交到吴桐手里:“给你了。”
吴桐接过缰绳:“谢谢啊。”他实在很喜欢这匹小马,看起来就很温顺可爱,等它长大了,就可以骑着它在后山到处溜达了。
金川在一旁一句话也没说,本来他还能将价钱给砍下些的,不过既然凤教授和掌柜的高兴,他多什么嘴呢。
金川负责开皮卡拖那些猪崽回去,吴桐和凤起牵着小马驹和小牛犊走回去。吴桐一个劲地扭头去摸小马驹的脖子和背,都在畅想着要怎么将它打扮得威武雄壮了。
凤起说:“这么喜欢,等春天来了,带你到草原上去骑马去。”
吴桐扭头看着他,眼睛晶亮:“去内蒙古吗?”
“对。今年就去。”凤起说。
“今年就去啊?可是我好像还没解禁。”吴桐想起灵异局对他的禁令,他有点不太想交那个钱,虽然他现在不缺钱,不如拿去做点更有意义。
凤起笑起来:“谁敢禁你!”
吴桐笑着说:“那就交给你了,到时候我跟着你走。”
凤起一手牵牛,一手牵起吴桐:“自然,跟着我,你只管放心地走。”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樱桃红了
五月, 是农家乐最热闹美丽的季节, 触目可及的全都是深深浅浅的绿, 从田野向山林依次铺过去。在这片令人极度心旷神怡的绿色中,缀织着五颜六色的花纹, 那是去年凤起买回来的花儿:月季、蔷薇、玫瑰、铁线莲、绣球、百合等等, 自马路两旁延展到院子及至房后的山坡,经过一年的灵气滋养, 枝繁叶茂, 长势可以赶上普通种植几年的效果,开得花团锦簇, 美得夺人心魄。
这些花草最令人惊奇的是它们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异, 每一种花不仅花大形美、色彩艳丽、香气独特, 而且花期都比它原本的长。这些花儿被来访的游客拍照发到网上,吸引来了不少花卉爱好者和摄影爱好者, 当然,他们的初衷是来看花拍照的,然而最后被吸引的还是农家乐的美食。
熊猫农家乐,现在已经是一个网红店, 因为这里不仅有美景、美食,还有很多的美人,不论男女,个个都是俊男靓女, 实在是令人赏心悦目。许多来成都旅游的游客都要特意跑到这里来看一看。
从四月份开始, 农家乐的客房就不够用了, 每天都处于客满状态,旅客不得不提前好几天预订房间,否则就只能住镇上的客栈了。这样一来,倒是带动了卧龙镇客栈生意的红火。
尽管吴桐卖给胡九和青衫的菜价格很不便宜,但游客来住店吃饭,价格也就是比普通的饭店稍微贵点儿,没人觉得贵,都觉得性价比高。
开春后,吴桐买了一辆宝马SUV,凤起敦促他去考驾照,他便报了名,过几天就要去考科目三了。这天吴桐正在路上练车,正开着,电话响了起来。吴桐没有马上接电话,而是将车开到路边停下来,对教练说:“教练,你让其他人先练吧,我接个电话。”
“行,你先接电话吧。”驾校的教练脾气一向都很臭,不过这个教练对吴桐的态度与众不同,每次他都会主动去接吴桐去练车,因为去了吴桐那儿,就能吃上各种汁多味美的新鲜水果,诸如草莓、樱桃、圣女果等。
打电话过来的是锦宁,已经挂断了,他重新拨了回去:“锦宁,什么事?”
锦宁说:“掌柜的,胡老板来了,他要在咱们这儿住几天。可是他没有提前打招呼,最近几天都没空房了,他又不愿意去镇上住,怎么办?”
“他一个人来的?”
“和司墨一起来的。”
吴桐想了想,说:“你让他住三楼去吧,原来凤起住的那个房间是空着的,让他们住那个房间。”
“好的,我知道了。”其实锦宁也是这个意思,只是三楼的房间不是客房,她不敢做主,才打电话给吴桐。
吴桐知道胡九多半是冲着后山的樱桃来的,便跟教练请假,今天不练车了,先回去。教练还挺好,开着车将他送到了农家乐的入口处,继续带着其他学员练车。
吴桐见到胡九和司墨的时候,他们正在后山上摘樱桃,胡九一边摘一边往嘴里塞,同时吐着樱桃核,吃得飞快。
吴桐见状:“你好歹洗一下再吃啊。”
“洗什么,这又没农药,纯天然无污染。”胡九满不在乎。
吴桐笑着说:“是没打药,但也可能有灰尘之类的,没准鸟曾经拉过粪便在上头呢。”
胡九听到这里,忍不住将手里的红樱桃扔了过来:“你给我闭嘴!”不过再也吃不下去了。
“叫你贪吃!”司墨在一旁哈哈笑着摘着樱桃,他提了个篮子,篮子里已经有小半篮了,“吴桐,你这真是第一年挂果啊,结得太多了。”
“不算第一年吧,去年就有树开花结过果,不过只有几个果子。今年算是第二年挂果。”吴桐说。
去年不少果树就开花了,只有极少数挂了果,今年算是后山的果树第二年挂果,却进入了丰果期,每棵树枝条都被果子压得往下垂,吴桐和同事不得不花费好几天时间将这些枝条都用树杈支撑起来,否则就要压断枝条了。此刻樱桃树枝条就像葡萄串一样,红通通的樱桃挨挨挤挤一嘟噜一嘟噜的,被鲜绿的嫩叶衬托着,别提多喜人了。
今年的樱桃不仅结得多,个头也大,味道更是无与伦比,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每一个来到这里的游客临走前都想带一些回去,吴桐早早就跟胡九和青衫签了协议,尽量要供给他们那边,所以对游客采取了限购令,每个人不得超过两斤,而且价格也不便宜,一百二一斤。即便如此,游客们也还是掏钱掏得很爽快,而且还嫌少,水果是有时令性的,错过这次机会就要等明年了。
吴桐拣大个的樱桃摘了一些,这是本地盛产的甜樱桃,但是在他这里,最小个的也至少要比本地产的最大号优质樱桃还要大三分之一,口感又脆又甜,冠盖市面上的所有樱桃。
胡九说:“我看着樱桃都够熟了,你为什么不给我们送货?”
“大部分只有七分熟,需要变成乌黑的才算熟,干脆等熟一点再摘。”吴桐说。
“那就先摘熟的送来。”
“不方便,等都熟了一起摘下来,不用挑选,省人工。”他们虽然都有特殊本领,但也没法用在摘樱桃上,还得雇人来摘。
胡九说:“太熟了不好储存,容易坏。”
“我这才多少樱桃?几天内你都卖不完?”吴桐摘了一大把樱桃,准备拿回去给凤起吃,凤起最爱吃水果了。
司墨提着半篮樱桃,说:“好了,够吃了,我们下去吧。”
胡九还不忘抓紧时间多摘了几个。
吴桐说正事:“我这儿樱桃个头都不小,我也不打算分等级了,统一价批发价,一百二一斤。”市面上最贵的樱桃要卖到两百一斤,但他也没有索要那么高的价格。
胡九没有拒绝,草莓一斤都卖到了一百,樱桃卖这个价并不贵,他说:“我想要七成的量。”
司墨在后面踢他一脚:“适可而止啊。”不是说好了是六成吗,剩下的归青衫。
胡九回头看他:“墨墨,你现在跟我是一家人,不要胳膊老往外拐。青衫是你朋友,我肯分他三成,已经是我讲义气了。否则我要全都拉走。”
吴桐才懒得理他:“想得美!樱桃是我的,不是你的,我愿意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青衫跟你四六开,不用再跟我讨价还价了。”青衫可是他的大客户,他自然要尽力维护好。
“小梧桐,这说起来就是你的不是了。你说你这儿地盘这么大,怎么就种了这么几十棵树,塞牙缝都不够。”胡九不满地说。
吴桐翻了个白眼:“你当初怎么不多赞助我一点资金?钱不够,只能种这么多了!”他这儿总共只有五十多株樱桃树,今年虽然是丰果,但树龄只有三四年,树小,就算枝头都挂满了,一棵树也就能采个二三十斤樱桃,五十多棵树,还采不到两千斤果子,他们自己吃点,散客们买点,其实能卖给胡九和青衫也就一千多斤。
“那你今年赶紧补种啊。”胡九说。
“种了,等明年再吃吧。”吴桐说。
“那边的枇杷和桃也快熟了吧?”胡九望向另一边的果树。
“稍微迟一点,等樱桃摘了,枇杷也就差不多了,桃子比枇杷再晚一点。”吴桐说。
“那些我也都要,熟了就赶紧给我送过来。”胡九赶紧下订单。
“哪个少了你的?”
吴桐从后山下来的时候,凤起正从实验室里出来,看见他身后的胡九,撇撇嘴:“又来混吃混喝了?”
胡九哼一声:“小气鬼!吃你几个樱桃而已,这还是小梧桐种的,你没资格说话。”
“吴桐的就是我的,我没资格,难道你有资格?”凤起从吴桐手里接过他掌心里的樱桃,拿到水龙头下冲洗,再拿过来喂给吴桐吃。
胡九揶揄他:“你现在不事生产,软饭吃得真香啊。”
“不劳你费心,吴桐愿意养我,对吧?”凤起完全不在意他的揶揄,语气还很得意。
吴桐笑:“我养得起。”
凤起得意地朝胡九挑了挑眉。
胡九耸耸肩,接过司墨递过来的清洗好的樱桃,塞了一个进嘴里。
司墨在走廊下的木桌边坐下来,问:“你们不是说要去内蒙古旅游吗?怎么还没出发?”
吴桐抓了一个樱桃放进嘴里,扯出蒂,说:“本来打算这个月去的,不是考驾照么,等考完了再去。”
胡九说:“迟一点也行,内蒙古六月份最漂亮,到时候草都长出来了,放眼望去全都是绿油油的一片,策马奔腾的滋味特别爽。”
凤起用胳膊撞了一下吴桐的,说:“那咱们就六月份再去,反正最近也挺忙的。”
“等枇杷和桃都摘完了再去。”胡九说。
司墨慢条斯理地吃着樱桃,说:“你们这儿其实就是个世外桃源啊,水果一茬接一茬,怎么都吃不完,要是我也不想出去,就在这里养老了。”
胡九捏捏他的耳朵:“才多大啊,就想着养老了。”
吴桐笑着说:“你喜欢吃,那就在这里住着呗。”
凤起说:“住可以,不能免费,得掏钱。”
胡九说:“我在对面买块地,在那儿建座房子,天天来你家吃水果。”
凤起笑着说:“可以啊。我和吴桐倒是有个计划,打算在那儿再盖座房子。”他伸手指着房子右边的一块空地,那儿现在是一块菜地,面积不如现在的房子大。
“你们不是有房子了吗?”胡九说。
“是有,但是人太杂了,不是很清静,我们想弄个自己的小院,够两人住就行。”凤起都想好了,完全按照他们自己心目中的家来打造,弄一个纯木质结构的房子吧,种满花花草草,吴桐肯定会很喜欢。
胡九说:“我愿意投资,换取一半的使用权。”
凤起摇着手指头:“不必了,我们不差钱。你们有钱去马路对面盖啊,我很欢迎你们做邻居的。”
胡九朝凤起竖起一个中指:“切!”对面确实有能盖房子的空地,然而离公路太近了,吵,所以并不理想。
吴桐笑着:“到时候来我们家做客就好了,反正你们一年也住不了几天。”
凤起坚决反对:“不行,他们来了就住这里,我们的房子不接待客人。”
“你就独吧,到时候你们那只能落灰!”胡九不甘心地说。
司墨安安静静地吃着樱桃,说:“你俩幼稚不幼稚,房子一片瓦都没有呢。”
吴桐打了个响指:“对啊,都来帮我出出主意吧,看看房子怎么弄比较好。”
于是几个人凑一块,开始设计起新房子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