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作品:《[天幕]皇帝聊天群

    【刘彻:……】


    【刘邦:这般改动, 则军政彻底分离也!】


    当过亭长的刘邦,当然清楚亭长职权与军队的关联不大,反倒更接近政务。


    亭长除了缉盗以外, 还需要接待过往官员,查验行人符传。


    协助征发徭役倒是与军队相关,但若是依照秦念的军制,兵役一年也就征发一次,倒也算不上有多大关联。


    【秦念:面临紧急灾情,郡丞也可以临时调动军队救灾,应提前制定军队抢险救灾管理规定。】


    参照现代相关条例,秦念将军队在抢险救灾中应当担负的主要任务发在群里。


    秦念刻意提到这一点,是为了让各朝剧本中的军队多一份职能。


    有这一份职能, 也许就能反向影响各朝的“天下为公”。


    【朱元璋:军队救灾……秦皇竟是如此爱民, 朕定当效仿。】


    朱元璋知道军队救灾一事, 并非古之未有。


    宋徽宗时期,泗州城遭遇洪水,江淮发运使任谅亲自率领部卒筑堤,将百姓转移到高处并赈济米粟。


    洪水退去之后, 百姓得以保全。


    然而任谅曾弹劾过蔡京, 蔡京就诬陷任谅, 说淹死的人数以千计,宋徽宗将任谅削除官籍。


    后来有大臣说救援水灾不是发运使的责任,宋徽宗这才起复任谅。


    可见史上虽偶有军队救灾之事,却不是像秦念这般,将救灾抢险列为军队职能。


    【秦念:现在说官制改革的第二点:政法分离。】


    【秦念:其一, 审判、核查案件为司法。司法部门不受军政两方管辖, 只根据事实与律法进行裁定。案卷接受上级司法部门检阅, 刑罚越重,就需要更高级别的司法部门予以审核。死刑必须上报至朝廷的司法部审核,由皇帝作最终裁定。】


    【李世民:司法与执法亦有区别?】


    李世民早就发现秦念用词极为精准,这司法与执法显然并不是同一部门。


    只是通过天幕进行“理解”,执法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这就与司法很是相似。


    【秦念:执法部门负责抓捕罪犯,寻找证据,录取口供,还原犯罪事实,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审判。通过上级司法部门的审核后,执法部门执行判决结果。】


    这个过程相比现代的司法过程简化了很多。


    比如少了极为重要的检察院,也少了控辩双方、补充侦查等步骤。


    但秦念推演的是皇权制度下的司法体制,封建时代的官吏数量无法完成过于复杂的流程。


    放在古代,县令就是集行政、执法、司法于一身。


    剥离出执法和司法,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李世民:司法在执法之上?】


    【秦念:不,只是职权不同,司法部门并非高高在上。比如出现小商贩与买家的小纠纷,也可以找司法部门判决对错。】


    【李世民:原来如此。】


    李世民发现秦念的官制改革,就是将各种权力进行分割。


    这与如今的三省六部制度极为相似。


    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


    皆是分权之意。


    大唐三省之下为六部,而秦念所说的军部与司法部,也很像是如今的兵部、刑部。


    不同点在于,秦念将权力分割得更加彻底。


    比如此时的兵部尚书有议政之权,李世民也能随意将兵部尚书调任其他部门。


    但秦念却只允许军部参议与国防相关的国政,且军部成员需退役两年才能从政。


    【秦念:其二,立法、司法、执法分离。】


    【秦念:朝廷立法,即军法、行政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民法等皆由朝廷议定。改法时务必慎之又慎,可先施行临时法案,确定可行之后再正式修订。郡县可按自身情况,向上级申请在地方施行条例,不得涉及刑法,也不得违背其他上位法。】


    【嬴政:五法有何区别?】


    李斯冒死请求陛下询问此事。


    他是戴罪之人,深知此时陛下极恶于他。


    但朝闻道,夕死可矣!


    【秦念:军法即军队内部需要遵循的法。相对于其他的律法,军法必须更加严苛。尤其要禁止军队损害百姓利益。就算是百姓自愿送给军队一根针,谁敢收,相关人等徒刑一年起步,并追责各级军官及指导员。超过一定限额,诛。】


    【嬴政:为何?】


    【秦念:因为放任军队收一根针,以后就可能以自愿之名收百姓的“税”。军队不能损及百姓一毫,是防止军队割据的最佳方案。】


    秦念其实很想说军队的宗旨应该是“为人民而战”。


    但放在皇帝聊天群,显然不合适。


    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改为军队不能损及百姓一毫。


    【嬴政:可。】


    嬴政知道,秦念此言必有私心。


    其私心就是极为重视百姓。


    但正如她所言,禁止军队收针,就能防止军队割据,有何不可?


    此言颇似商鞅韩非之法。


    【刘彻:若敌国奸细伪装成百姓,闯入军营,也不能损及一毫?】


    【秦念:这就是为什么朕要求军民不能混住。凡军队驻扎区,皆为军事重地,擅闯者以间谍论处,不算百姓。】


    【刘彻:原来如此。】


    刘彻确定官制改革与军制改革,在秦念时期都已经施行。


    否则不会如此环环相扣。


    【秦念:行政法针对官吏,考核奖惩、任免升贬、上传下达、施政执法等都归类其中。官吏不是只需遵循行政法,而是比百姓多一部需要遵循的律法。】


    【秦念:刑法针对刑事犯罪,需经司法部门裁决。】


    【秦念:行政处罚法针对行政犯罪,执法部门可以按规定直接予以处罚。如百姓不服处罚,可申请诉讼至司法部门裁决。】


    【秦念:民法涵盖物权、合同、劳动法、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嬴政:何谓物权?】


    接下来秦念解答了很多与律法相关的问题,提问之人主要是祖龙和刘彻。


    这应该是在扮演身边有李斯和张汤这两位法家代表人物,才会不停追问,且问得极为细致。


    【朱元璋:朝堂之内,是否设丞相?】


    朱元璋身边没有法家之人。


    对秦念所言诸法,只能让文官尽数记下,之后再逐一研学。


    见律法之说告一段落,朱元璋连忙问道。


    【秦念:你知道废除丞相一职,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吗?】


    【朱元璋:党争?】


    党争之下,明帝屡遭刺杀。


    重臣于国有利的改革,在党争之下人死政息。


    但这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朱元璋多次查阅秦念所言,对她的性格已相当了解。


    她既然这么问,那么自己的答案大概率是错的。


    于是朱元璋的回答都不由得带上疑惑。


    【秦念:不,是无人担责。】


    【朱元璋:?】


    【秦念:政策的提出与实施,本该有丞相统筹各部门。丞相固然会因此权力颇大,但丞相若有真才实干,政务总归是能办妥的——毕竟办不妥,丞相就得面对皇帝的怒火,轻则免官重则搭上性命。】


    【刘秀:相权分散之后,就无人担责?】


    同为不设丞相,刘秀对此事也极为重视。


    其实关于党争一事,刘秀这二十日来也并非全然寄望于秦念之策,自己也想了许多办法。


    但他一直想的是如何阻止党争,还真没想过相权分散,会致使无人担责。


    【秦念:各部门会相互推诿。甲部怪乙部不配合,乙部怪丙部的财政跟不上,丙部怪各部门支取太多款项,甚至可以怪甲部的改制导致税赋减少。】


    【秦念:如此来回推诿,可确保相关部门人人有责——说不定也真是人人有责,毕竟党争之下,只要能给其他部门使绊子,自己吃点亏也不是不行。】


    【刘秀:……】


    刘秀知道就算解决党争一事,只要政策触及各部门自身利益,各部门之间也会互相“使绊子”。


    身为皇帝,刘秀也不愿见到六曹尚书关系莫逆。


    此时的尚书台未有互相推诿之事,是因为自己勤劳不怠,且掌控实权。


    正如秦念所言,是集皇权相权于一身。


    可后世汉帝若能力不足,亦或不勤于政事,这群臣互相推诿之事,就必然会发生。


    【朱元璋:若指定一人负责?】


    【秦念:给的权力太小,这个负责人就是天选冤种,因为镇不住各个部门,政务照样难以推行。给的权力足以统筹各部门,那不如直接改称丞相。】


    【朱元璋:……】


    朱元璋无言以对。


    此言着实太有道理。


    【秦念:分割相权之后,唯一的负责人是皇帝,但没人能追责皇帝。既然无人担责,行政效率就会越来越低下,因为群臣很快就会意识到: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如此一来,国家只会越来越僵化保守,走向衰亡。】


    李世民这才发现三省六部制居然存在如此大的隐患。


    大唐虽然设丞相,但丞相数量不定,入阁议政者皆为丞相,数量可多可少。


    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分权。


    行政效率会越来越低下——


    三省制衡之制,使得一道诏书需经过三个“部门”,负责审查诏令的门下省甚至有封驳之权。


    如果诏书被驳回,负责起草诏令的中书省就得重议政务。


    一时之间,李世民也觉头疼。


    【朱元璋:秦皇之意,是应重启丞相之制?】


    秦念将相权剖析得如此清晰明了,朱元璋当然明白她的言外之意——


    相权的确会威胁皇权,但丞相也同样是“担责之人”。


    废除丞相一职,那么施政的过错,就将直接由皇帝来承担。


    但皇帝不会追责自身,同时也难以追责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