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作品:《[天幕]皇帝聊天群》 桑弘羊震惊地望着天幕。
此刻, 他彷佛看到了一只展露獠牙的凶兽!
国债的利息或许远远比不上民间借贷,但唯有国家,才借得起如此巨额的债务。
一旦权贵富豪从战争中获取巨利……
桑弘羊深呼吸数次, 连忙向陛下禀告他所想到的“国债”利弊。
【秦念:五百万两白银足以支撑一场攻打高丽的战争。这次国债的资金来源,即便查出是非法所得,也只会罚没本金,而国债收益属于正当所得。是吧,老朱?】
明军军饷充足不折钞,将领是朱棣蓝玉,钱不够用,那些买国债的权贵豪富还得加仓。
他们肯定害怕如果不能开采高丽的矿区,购买的国债将会血本无归。
其实就算没攻下高丽, 或者攻下后开采不出千万两, 问题也不大。
秦念的目的就是找出五百万两投入市场。
只要明朝不发生钱荒, 经济就能走上正轨。开海加发展工商业,十年后拿出千万两还债不难。
【朱元璋:……是。】
朱元璋心痛于高达五百万两的巨额利息。
但他清楚若是能借到五百万两国债,他就有足够的军饷攻打高丽,甚至还能挪用两百万来发放俸禄、月粮、工食、盐本。
白银不会贬值, 朱元璋清楚这两百万足以支撑一年。
这两百万和充作军饷的三百万一同流入民间, 就不会有钱荒。
至于非法所得只能罚没本金, 朱元璋清楚这是不得已而为之。
【秦念:就算这笔钱是贪官贪来的,又或是犯罪所得,购买国债后也只能是罚没本金,必须既往不咎,十年后也依旧要兑现国债收益。】
此前无论是十年十分利, 还是只罚没本金依旧兑现收益。
洪武朝的大多数权贵豪富就算意动, 也依旧决定隐匿财富。
他们太清楚陛下的为人。
购买国债就是露富, 必然会被陛下盯上。
到时候恐怕就是有钱买国债,全族都没命兑现收益。
但“既往不咎”不同!
【朱元璋:购买国债就能脱罪?】
与经济相关的对策,朱元璋不懂,只能全部遵循秦念的意见。
但涉及贪腐,朱元璋完全不明白秦念怎么会为了五百万两白银对罪人既往不咎。
那他被迫杀子又是为何?
难道两个藩王购买的国债不足以买他们的命吗?
【秦念: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但你朝不同,许多贪官是不得不贪,必须给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宗室例外,他们买国债也不能抵罪,因为没人能逼他们犯罪。】
许多明朝官员在此刻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
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这分明是重新做人的机会。
【朱元璋:什么叫不得不贪?】
看到宗室不能抵罪,朱元璋就更不愿意让贪官抵罪。
更别说十年后还要兑现国债收益,这就等同于赃款变成“正当所得”!
【秦念:一个正七品的县令年禄九十石米。】
【朱元璋:已足够养廉用度。】
《名臣经济录》中记载:
“国初定制,百官俸给皆支本色米石,如知县月支米七石,岁支米八十四石,足勾养廉用度。”
在涨薪之前,知县年薪八十四石就足够“养廉用度”,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还给涨薪六石。
九十石约6.4吨,大概能让一家五口吃六七年。
也就是说,明朝的俸禄理论上还真够用。
但秦念知道那只是理论。
汉朝的中县县令秩六百石,发工资是钱粮并行,到手后折换成粮约16吨,是明朝的2.5倍。
唐朝的县令收入分为禄米、月俸钱以及职田收入,折换成粮差不多也是16吨。
只看倍差,会认为明朝的县令虽然工资比不上汉唐,但还没到“不得不贪”的地步。
但明朝自有国情在。
【秦念:“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来解释一下,你给官员发贬值八成的大明宝钞是几个意思?】
【朱元璋:……只是偶尔如此,折钞数也不多,以后不会再支以宝钞。】
朱元璋有些脸热。
但偶尔这般,也不至于“不得不贪”!
【秦念:朱棣,你爹是偶尔,你呢?】
【朱棣:……】
【秦念:好一点的四米六钞,惨一点的二米八钞,而你朝宝钞贬值比洪武时还要狠。】
【朱棣:朕亦会从秦皇之策,立即停印停发大明宝钞!】
朱棣当即认错。
父皇给官员定的俸禄也就足够官员用度,自己永乐朝这般折钞,朱棣毫无辩解余地。
这等同于父皇时期的俸禄直降五六、甚至七八成。
“在京官员,一品至五品,三分米七分钞;六品至九品,四分米六分钞。其米每月在京支五斗,余于南京仓支,不愿者准在京折钞……南京文武官一品至九品,二分米,八分钞。”
永乐十九年的北京官员,不仅折钞,每月只能领五斗米,其余的米得自己去南京取,不愿意的话就都折钞。
南京的官员一律二米八钞,其他在外的官员也是米钞兼支。
但朱棣也是没办法。
靖难之役使得国库空虚,迁都北京又使得南方的米粮难以入京,他是不得不这么折钞。
如今知道富国之道,若能尽拨钱粮,朱棣也不会采取折钞的方式。
【朱元璋:老四这般的确不妥,可朕这一朝的贪官,又怎能说是不得不贪?】
看到二米八钞,朱元璋狠狠瞪了一眼老四。
这个逆子!
一个知县靠十八石米肯定不能养家,老四一朝出贪官,朱元璋知道这算是“不得不贪”。
太子朱棣:“……”
这又不是他干的。
【秦念:你朝初期用剥皮囊草严惩贪官,洪武三十年定律法贪污八十贯就处以绞刑——那么治贪效果怎么样?】
正史中并没有洪武朝六十两就剥皮实草的说法,“两”也不是洪武年间常用的金钱单位。
但《明史》有“太祖初剥皮囊草,洪武三十年,定枉法八十贯绞之律”。
八十贯,按贬值八成算,属于贪十六两就判绞刑。
秦念丝毫不怀疑朱元璋打击贪腐的决心,问题在于效果呢?
【朱元璋:……前尸未移,后继踵至。】
这话指的是前任贪官的尸体还没移开,新上任的官员又开始贪了。
秦念笑了一声。
不知道为什么,她仿佛幻视老朱瞬间没了底气。
可能是因为这传神的省略号吧。
这八个字应该是化用《御制大诰》中的“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宵昼不遑宁处”。
【秦念:汉唐县令的年收入大约是你朝的2.5倍。且汉唐的县丞主簿典史是能管刑名钱粮的技术官僚,你朝就没有律法算术相关的考试,县丞主簿典史大多是些对律算一窍不通的儒生,所以县令得自己花钱雇佣懂律算的师爷。】
各朝原本不理解明朝的九十石是多少。
如今看到“二点五倍”,汉唐宋三朝的皇帝都不由得皱起眉头。
明朝县令的俸禄竟如此之低——到“二米八钞”的朱棣,县令的俸禄或许只有汉唐的十分之一。
结果县令还要自行雇佣“懂律算的师爷”?
【朱元璋:这、朕……】
看到这话,朱元璋完全就是愣住。
随即就是额上直冒冷汗。
【秦念:知道雇佣懂律算的师爷需要多少两吗?现在你就去问问你那些当过县令的臣子,然后告诉朕答案。】
【朱元璋:……六十两至百两。】
朱元璋看着跪倒一地的大臣,气得浑身发抖。
依秦念所言询问臣子后,他终于明白何谓“不得不贪”!
只要是自己不懂律算的官员,就必请师爷,有的还不止请一人!
【秦念:按米一石折一两算,你朝县令的工资是九十两。结果请师爷至少花六十两,知县付完师爷的工资,他的工资剩三十两,比师爷少一半。事务繁多的县得请两个师爷,知县倒欠师爷三十两。】
【朱元璋:……】
朱元璋怎么也想不到,大明贪官不绝的根源竟然出在科举不考律算!
换句话说,一个县四个有品级的官员。
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却无一人懂律算。
他在给一群废物发俸禄!
【秦念:现在知道你朝的贪官为什么杀之不绝了吗?】
【朱元璋:朕会尽快推行新式科举,也……允许购买国债抵罪。】
如果只是贪官众多,朱元璋不介意全杀了。
可这已经不是贪官众多的问题了。
是只要担任过县令并请过师爷的官员,若非家境殷实,就必然贪污。
朱元璋怎么也不可能把家境贫寒的官员全杀了!
【秦念:你也别以为只是县令会这么惨。曾秉正,一个正三品大员,被罢官后穷到没钱回老家,把四岁的女儿给卖了。你听说后不反省给的俸禄太少,反而觉得曾秉正罔顾人伦,把他给阉了。】
“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秦念看到《明史》这段话时,是真的没法理解。
只能说在洪武年间当清官,确实需要极强的意志力。
【朱元璋:……】
朱元璋曾以为正三品官员的年俸高达四百二十石,曾秉正定是挥霍无度,才会罢官后无钱返乡,故而大怒。
可如今他才明白大明的文官大多不通律算。
需要“师爷”的远不止是县令,凡是涉及律算的官职,必然要雇佣“师爷”。
官至通政使的曾秉正同样要雇佣师爷,或许还不止一两个师爷,这才是他穷到典女的原因。
但没人会上奏科举不考律算的后果。
若是以往,朱元璋只会觉得都是竖儒在愚弄他。
但“反向朝贡”一事上,他被秦念讥讽杀上谏者致使无人敢谏言。
倘若有官员上谏科举当效仿唐朝开“明法”“明算”科,他会如何看待?
他会认为这是蓄意排挤平民考生,当诛。
唐太宗有人之镜,是因为他容得下魏征。
就连刻薄寡恩的汉武帝,对汲黯也只是外放而不是诛杀。
因谏言杀官,则百官缄默。
【刘彻:正三品?】
【秦念:大概是你朝郡守之上、九卿之下的级别。】
【刘彻:……?】
刘彻本是为了嘲笑朱元璋才有此问。
可当问出正三品居然是郡守之上时,他默然了。
郡守被罢官后,穷到卖女儿才能回家,却被朱元璋阉了?
朱元璋疯了吗?
县令的俸禄为九十两,倘若雇佣师爷需要百两,雇佣一名师爷倒欠十两。
难怪秦念说明朝的贪官需要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秦念: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可免今日之前所有罪行,唯有宗室不赦。对于豪富,只需购买国债,日后若是被查出不法,购买国债的部分既往不咎。对于官员,主动上报的罪行方可免罪——就算是十恶不赦之罪,也可免罪。】
大明三朝的贪官都在此刻色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