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将军,你脸疼不疼?
作品:《杀敌送老婆,我一人灭国!》 半个时辰后,战场清点完毕。
王大麻子连滚带爬地跑来,他浑身浴血,一张糙脸上混杂着狂喜、疲惫和一丝后怕,嗓子都喊哑了。
“百……百夫长!发了!他娘的,咱们发大财了!”
林年瞥了他一眼:“伤亡。”
简单的两个字,让王大麻子瞬间冷静下来,他挺直了腰板,声音一沉,带着几分悲痛:“报告百夫长!此战,我方兄弟……没了十二个,还有七个伤得挺重,回不回得来……不好说。剩下的,都是皮外伤。”
他说到最后,眼圈有点红。
林年沉默了片刻。
“缴获呢?”
听到这个,王大麻子精神又提了起来,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咱们宰了三百一十四个鞑子!一个没跑掉!”
“缴获能用的战马二百九十三匹!还有堆成山的弯刀、盔甲和弓箭!”他激动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双手奉上,“这是从那鞑子头儿身上摸出来的,全是金疙瘩!”
林年接过来掂了掂,分量不轻。
他的脸上看不出喜怒,心里却已经飞速盘算起来。
二百多匹战马,他的百人队可以直接升级成一支机动力很强的骑兵。这些装备,足够把剩下的弟兄武装到牙齿。
王大麻子看着那堆成小山的战利品,呼吸都粗重了许多,小心翼翼的问:“百夫长,这些……怎么个章程?”
按照军中规矩,这些都得上缴充公,最后能分到他们手里的,不过是几两碎银。
可谁都知道,林百夫长出征前,可是跟将军要了特权的。
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紧张的看着林年。
林年环视一圈,看着那些或站或坐,满身血污,却难掩兴奋的士兵,他翻身下马,走上了一处高坡。
“战死的十二个兄弟,家里人,我林年养了!抚恤金,按军中十倍发!”
“重伤的七个,医药费我全出,另外每人再给二十两银子,给我好好把伤养好!”
“所有参战的兄弟,有一个算一个,每人,先拿十两银子!”
“剩下的所有缴获,全部充入我戊字营的公账!以后,只用来给咱们兄弟换最好的装备,发最厚的赏钱!”
一连串的命令砸下来,整个营地静了一瞬,随即爆发出巨大的吼声!
“十……十倍抚恤?!”
“天爷啊!十两银子!老子拼死拼活一年都攒不了这么多!”
“呜呜呜……二狗子,你听到了吗!你家的婆娘娃儿,百夫长给养了!”一个汉子抱着身边兄弟的尸体,哭的泣不成声。
“百夫长威武!”
“跟着百夫长有肉吃!有钱拿!有命花!”
这群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汉子,激动得眼泪直流。他们当了一辈子兵,挨过最毒的打,吃过最臭的粮,从没见过哪个长官,会把到手的富贵,全部分给手下。
这一刻,什么军法,什么规矩,都比不上林年的一句话。
就算林年现在让他们掉头去冲杀雍城,他们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至于这些马……”林年看着那黑压压一片的草原马,终于笑了,“从今天起,我戊字营,有一个算一个,都他妈给老子滚上马背!老子要你们,都变成骑兵!”
片刻的安静后,是新一轮更响的欢呼!
骑兵!
那可是大越最精锐的兵种!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他们这群泥腿子,做梦都不敢想有一天能骑上战马!
“行了,都别嚎了。”林年摆摆手,压下所有声音,“把所有鞑子的人头都给我割下来,用绳子串起来,一颗都不能少!”
他勾起嘴角,眼神却很冷。
“咱们……该回家了!回去给某些人,送一份大礼!”
王大麻子等人立刻发出一阵心照不宣的坏笑,干活的力气都大了三分。
……
一个时辰后。
雍城,南门。
城楼上的守军正无聊的打着哈欠,突然,远方地平线上烟尘大作,一阵沉闷的“轰隆”声传来。
“怎么回事?地震了?”
“不对!是马蹄声!好多马!”
一名守城将官连忙拿起千里镜,朝远处望去。
一看之下,他手一抖,千里镜差点掉下城墙。
远处,一支黑色的骑兵队伍正朝着城门而来,看旗号,是城内的编制……戊字营?
“戊字营不是步兵吗?怎么全骑上马了?”
“他们不是出城清剿鞑子游骑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
话音未落,那支队伍已经近了。
城楼上所有人都闭上了嘴,一个个张口结舌。
那支队伍里,人人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穿着崭新的皮甲,虽然个个带伤,却掩不住那股杀气腾腾的精气神。
而最让他们头皮发麻的,是队伍后面。
近三百匹战马,每一匹的马尾上,都用绳子拖着一长串黑乎乎的东西。
那东西在地上拖行、翻滚,随着队伍靠近,他们终于看清了。
是人头!
一颗颗扎着辫子,面目狰狞的鞑子人头!
密密麻麻,血肉模糊,在官道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开……开门!”
为首的林年,一马当先,高声喊道。
城门官吓得两腿发软,几乎是滚下城楼,哆哆嗦嗦的亲自下令打开了沉重的城门。
林年一言不发,催动战马,第一个进了城。
他身后,是他的百人骑兵队。
再往后,是由三百多颗血淋淋的人头组成的尾巴。
街道上,原本熙攘的人群瞬间静止,所有百姓和巡逻的士兵都像被施了定身法,呆呆的看着这支散发着骇人杀气的军队。
“那……那是什么……”
“是戊字营的林百夫长!我的老天爷……他……他这是屠了鞑子的一个部落吗?”
“那些……那些全是人头啊!”
马蹄声,人头拖地的“沙沙”声,还有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交织在一起。
消息飞速传遍雍城的每一个角落。
当中军大帐的将领们闻讯冲出来时,林年已经带着他的队伍,停在了大帐前的广场上。
李牧之、赵德等一众将领,看着眼前的景象,都说不出话来。
李牧之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派林年去,确实存了让他送死的心思,最多也就想着能探探路。
可他带回来了什么?
一支装备精良,气势如虹的百人骑兵队,和……一座由人头堆成的小山。
赵德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骨头,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他死死盯着那片血腥的场景,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
他知道,林年不仅赢了,而且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赢得了一场能震动整个雍城的大功!
林年翻身下马,将手里提着的,那个刀疤脸百夫长的头颅,随手丢了出去。
咕噜噜……
头颅在地上翻滚着,带着一道血线,精准的停在了赵德的脚边。
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正直勾勾的瞪着他。
“啊!”赵德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吓得倒退一步,脚下一软,被身后的亲兵狼狈的扶住。
林年看都没看他,径直走到已经呆住的李牧之面前,抱拳行礼,声音洪亮:
“将军!”
“末将幸不辱命!”
“黑风口鞑子游骑三百一十四名,已尽数伏诛!”
“人头,都在这儿了!”
所有将领,包括主位上的镇北将军李牧之,都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林年。
三天。
仅仅三天,一群老弱病残的兵痞,脱胎换骨,全歼三百精锐鞑骑?
这不是神话是什么?!
“赵都尉。”
林年像是才发现丢脸的赵德,故作惊讶的开口,声音不大,却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哎呀,瞧我这记性,刚才手滑了,把这鞑子头领的脑袋扔您脚下了。这玩意死不瞑目,瞪着眼是挺吓人的,没吓着您吧?”
“噗嗤……”
几个年轻将领再也忍不住,当场笑了出来,又赶紧用拳头捂住嘴,肩膀却在剧烈的耸动。
“你……你……”赵德的脸涨得通红,指着林年,气得浑身发抖,一口气没上来,险些晕厥过去。
“林年!”
李牧之终于回过神,他一声大喝,声音沙哑,却透着一股狂喜和激动。
“好!好!好!”
他连吼三个“好”字,快步走下台阶,一把抓住林年的胳膊,力道很大。
“你,很好!你们戊字营,都很好!”
“本将,没有看错你!”
林年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已经给李牧之判了死刑,嘴上则抱拳道:“全赖将军信任,将士用命!”
“哈哈哈!好一个将士用命!”李牧之放声大笑,一扫连日来的阴霾。他猛然转身,环视四周,声音陡然拔高,充满威严。
“来人!传我将令!”
“戊字营百夫长林年,临危受命,智勇双全,率部八十七人,于黑风口力斩鞑子精骑三百一十四级!缴获战马二百九十三匹,军械无数!”
“此战,振我军威,扬我国风!乃雍城大捷!”
“为彰其功,本将决定!”
“擢升林年为游击将军,官拜正六品!暂代戊字营千夫长之职,即刻起,准其扩军至一千人!”
“其麾下将士,人人官升一级!赏银百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