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渣夫拿我当保姆,我转身砸他场子

作品:《说好的小保姆,大佬怎么宠成宝?

    “啪!”


    沈霜被一耳光扇倒在地,脸颊火辣。


    陆俨之的怒斥砸下来——


    “谁让你给大嫂吃冷食?!她胃病复发,你高兴了?!”


    嗡鸣中,沈霜猛地清醒——


    这是,重生了?


    她捂着脸,很快确认。


    没错,她从一个50岁大妈,回到了二十年前。


    上辈子她得了重病,被赶出陆家,病危时,陆俨之赶来医院,催促助理:“快!把捐献文件拿来!加暮还等着!”


    她戴着呼吸机艰难喘气,一句话都说不出。


    那是陆俨之第一次握紧她的手,是让她签下眼角膜捐献书。


    心电监护发出长音时,她听到他松了口气:“加暮有救了......去,给她弟弟汇一千万,多亏了他才知道这女人在这里。”


    她带着滔天恨意,咽了气。


    也许是死得不甘心,她竟然重生了。


    这是她跟陆俨之结婚的第四年。


    刚才,她只是送了道凉菜,没想到程加暮胃病犯了,惹得陆俨之大怒。


    “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沈霜,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火气还没消。


    沈霜低着头,没有回嘴。


    毕竟现在沈家破产,父亲入狱,她需要陆俨之每月给的生活费去还债,养娘家。


    但其实,沈霜知道,陆俨之娶她,只是为了维护陆家体面。


    他真正喜欢的,是他的大嫂,程加暮。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如果不是因为陆父决定和沈家联姻,他八成会和程加暮在一起。


    可那时候沈霜根本不知道这些,还以为陆俨之是心甘情愿娶她。


    后来沈家破产,陆俨之没有毁约,更让她以为自己嫁对了人。


    直到婚后才知道,陆俨之是为了让媒体报道他重情义,以此拉高陆氏的股价。


    没多久程加暮出国,和陆家大哥日久生情。


    他们新婚不久,一次游轮蜜月遇到海难,程加暮死里逃生,大哥音讯全无。


    搜救那天,她看见了,陆俨之把哭得心碎的程加暮拥在怀里。


    雨雾蒙蒙,他吻上了她的发丝。


    那一幕,沈霜告诉是自己想多了。


    直到四周年纪念日那天,陆俨之难得在家,她满心欢喜地布置了一桌好菜,他却没有来吃。


    那天晚上,她看到了——


    卧室里两具身体,香汗淋漓地纠缠在一起。


    平时严肃冷淡的陆俨之,疯狂又亢奋。


    他贴着程加暮的脖颈,嘴里不停呢喃:“大嫂......唔......”


    一声一声喘息,震得沈霜耳膜发疼。


    后来她才知道,那一天,也是程加暮的生日。


    可她不敢戳破这一切,她怕戳破后,陆家就没了她的位置。


    说到底,还是因为没钱。


    要是自己有钱,她又何必在陆家受委屈?


    程加暮捂着胃:“我没事,是最近心情不好才胃痛,不怪小霜。”


    陆俨之眉头紧皱:“改天我带你出国散心,想去哪里?”


    沈霜看着他一脸担心的样子,突然觉得很讽刺。


    上个月,他逼着自己吃下流产药,副作用让她头晕呕吐,他看都没看一眼。可程加暮有一点头疼脑热,他就焦头烂额。


    自己在这个家,就像个笑话。


    这时佣人过来:“先生,客人都到了,在会客室等您。”


    陆俨之点头,扶着程加暮起身:“大嫂,你回屋好好休息。”


    路过沈霜时,他顿了顿:“中午我要在家里设宴,你去做几道菜。再给大嫂准备些清淡的送去。”


    说完就下楼。


    沈霜缓缓站起身,指甲陷入掌心。


    她之前为了讨好陆俨之,学做了一手好菜。


    以前他在家设宴时,她总是很高兴,感觉自己被需要了。


    但现在她突然觉得累。


    五十岁的人了,早就看透了情情爱爱。


    重活一回,她不想再走原路。


    “太太?厨房备着菜呢。”佣人又在旁边提醒了一声。


    她点头:“嗯,我这就去。”


    她说完,转身回卧室换了身衣服。


    陆俨之不是一直嫌她丢脸吗?


    那今天就给他长长脸!


    她下楼,却没进厨房,而是径直走向了会客室。


    门一开,满屋子谈笑风生戛然而止。


    她扫了一眼——这些人她都认得。曾经沈家风光时,他们抢着跟她爸合影,称兄道弟。


    可自从沈家破产,父亲被举报行贿入狱后。


    这些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也没有人记得她。


    “你进来干什么?”陆俨之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被打扰的不悦。


    沈霜扬起一个笑:“各位好,今天陆总设宴,我特地来问问,有没有过敏或忌口的?”


    一个中年大叔开口:“陆总有心,连家里的保姆都这么细致。”


    陆俨之靠在真皮沙发上,勾起嘴角,没有解释。


    沈霜的笑意未变,说:“您误会了,我是陆总的太太,沈霜。”


    上辈子她被当成佣人时不敢抬头。


    这一次,她要让所有人,当着陆俨之的面,记住她的名字。


    “陆总的太太?”


    “就是沈家那个?”


    有人打量了她一眼——


    一袭洗得发白的家居裙,头发简单绑着,脚上是一双平底布鞋。


    这一身,和陆家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


    会客厅里瞬间响起低低的议论声。


    沈霜知道这些人在说什么,上辈子她就听到过——


    “陆总怎么娶了这么个老婆……”


    “真是上不得台面。”


    “......”


    换做以前,这些目光和窃语足以让她羞愧得无地自容。


    只是现在,陆太太的身份对她来说早就无关紧要,该难堪的,另有其人。


    她目光落到陆俨之身上,他刚才那点慵懒闲适消失殆尽,脸上一阵红一阵白,难堪到了极点。


    “原来是陆总的太太啊。”有人笑着圆场,“气质真好,一看就是贤内助。”


    “是啊,还亲自下厨,陆总真是有福气。”


    旁边立刻有人附和,语气里的那点看笑话的意味,藏得并不高明。


    陆俨之强行压下火气,僵硬地勾起嘴角:“你喜欢,改天我让她去你家做几个菜。”


    沈霜微笑着接过话:“可以啊,我不挑主顾——上门做菜、打扫家务。要是有长期需求,也可以找我按月结算。”


    说完又大声报了一遍自己的手机号码。


    话一落,空气顿时凝了几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