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判若两人

作品:《我的手机通两界,娇养妖兽赢麻了

    她在心里默默嘀咕。


    乖,别瞎说了,这次就当没听见啊,下回可不许提了。


    等哪天你炼的丹真比我抽的还好,师父再听你的。


    晚上一进门,家里热闹得跟过年似的。


    院门口停着好几辆车,檐下挂着彩灯。


    空气里飘着糖炒栗子和桂花糕的甜香。


    亲戚挤了一屋子,都是冲着盛悦悦来的。


    她刚踏进屋,大伙儿先是一静,接着一个圆滚滚的胖女人惊得嗓子都劈了。


    “哎哟!这不是小雅吗?”


    那女人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眼睛瞪得像铜铃。


    “怎么变化这么大?我都差点没认出来!”


    这屋里的,基本都是盛家的亲戚,住一个城里。


    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顶多就是春节碰个面。


    谁家办红白事,才聚一聚,平日里也不怎么走动。


    可今天不同,盛悦悦的大事,整个家族都来了。


    说话的这位,正是她爸的亲姐姐,盛家姑妈。


    嗓门大,性子直,最擅长张罗家务事。


    上回见,还是端午节,才几个月光景。


    那时盛初夏还穿着旧布裙,脸色发黄,瘦得像根竹竿。


    盛初夏笑了笑,轻声跟大家打了招呼。


    一确认真是她,人群炸了锅。


    “我的天!小雅这是去整容了?”


    “不对,这是修炼有成了吧?这气质,跟以前判若两人!”


    “你看看这皮肤,水灵灵的,哪像三十岁的人?”


    姑妈立马拽住她,力气大得几乎要把她拖倒。


    “妈!你快看!”


    她扯着嗓子喊,一边推着盛初夏往里屋走。


    “小雅是不是跟当年的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她激动得脸都红了。


    “当年你年轻那会儿,不就是这模样?清秀,端庄,一看就有福相!”


    盛奶奶头发花白,戴副金丝眼镜,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立领旗袍,端坐在主位的藤椅上。


    虽已年过七旬,但腰背挺直,神情从容。


    她年轻时当过音乐老师。


    在县文化馆教了三十年钢琴,弹得一手好《春江花月夜》。


    她最得意的,就是当年下乡当知青那会儿,是周围几个连队最出挑的姑娘。


    不仅容貌出众,还会拉二胡、唱京戏。


    每逢节日晚会,都是台上的主角。


    一双眼睛明亮有神,一笑起来像月牙儿似的,迷倒过不知多少知青小伙子。


    不然哪能嫁进盛家?


    那时候盛家可是附近数得上号的有钱户。


    老爷子做药材生意,开着三家药铺,家底厚实,在县城里都有名号。


    能娶到她这样才貌双全的媳妇,是盛家祖坟冒青烟的大喜事。


    而她,也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手腕,把盛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知青的日子有多难?


    地里的活计永远干不完,天还没亮就得扛着锄头上山。


    太阳下山了还在地头弯腰刨土。


    一天下来,肩膀又酸又痛,手掌磨出了血泡,破了又结痂,结了痂又破。


    吃的呢?


    一碗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玉米糊,几根发黄的腌菜条,就算是一顿正经饭了。


    肚子里整天空荡荡的,饿得前胸贴后背。


    要不是后来嫁给了大队长家的少爷。


    她怕是到现在还在田埂上弓着背插秧,手指泡在泥水里烂出一个个口子。


    风吹日晒的脸,黝黑粗糙。


    那时候,她常想,这一辈子是不是就这样了。


    可命运偏偏拐了个弯。


    进了盛家门,她才算真正过上了人过的日子。


    吃的是细米白面,穿的是崭新洋布,睡觉有棉被盖。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盛家还托了层层关系。


    就因为她当年在知青点里会吹口琴,竟然把她安排进了镇上的小学,当了个音乐老师。


    那是多少人眼红都得不到的铁饭碗。


    每月有固定工资,年终还有粮油补贴。


    走在街上,人家见了都得叫一声盛老师,连镇长见了也点头打招呼。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有了尊严,有了体面。


    而这一切,全靠她这张脸。


    那年照相馆拍的结婚照,摄影师都夸她天生丽质。


    大队长一眼相中她,不是因为她能吃苦。


    而是因为她站在人群里,干净又打眼。


    所以,从那以后,她打心眼里信。


    漂亮,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无论走到哪儿,只要你长得好,机会就比别人多,路就比别人宽。


    哪怕到了现在,年纪大了,眼角有了细纹,脸颊略显松弛。


    她依旧觉得自己比城里那些老太太强。


    那些人穿着臃肿,面色发黄,走路都佝偻着背。


    可她呢?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旗袍剪裁得体,出门还得擦点胭脂。


    哪怕只是去菜市场,也得让人看得起。


    至于盛初夏,在她眼里,打小就是个傻胖墩。


    小时候圆滚滚的,走路都晃,像个糯米团子。


    脸上肉嘟嘟的,眼睛小得像两道缝,一笑起来就看不见眼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性格还闷,不爱说话,老师提问半天答不上来。


    又笨,又丑,哪儿哪儿都不招人待见。


    就连盛老太太自己,也从来舍不得多看她一眼。


    心里总觉得,这孩子白白浪费了盛家的血统。


    可就在这天,一听女儿嘴里蹦出那句话,她心头咯噔一下。


    眉头刚要皱起来,却又硬生生压住了情绪。


    这一瞧,她整个人愣住了。


    站在那儿的姑娘,和她记忆里那个又黑又胖的小丫头判若两人。


    头发柔顺地垂在肩头,发梢微微卷着。


    身上穿了件素色的连衣裙,袖口滚着花边。


    可就这一眼,她心里清清楚楚地明白过来,女儿说得没错。


    小雅确实有几分像她年轻时的模样。


    那眉骨的弧度,鼻梁的挺直,都带着她当年的影子。


    可唯独那双眼睛……不一样。


    那双眼睛大而清亮,瞳仁漆黑如墨,眼尾微微上挑。


    老头子年轻时,就是靠着这双眼睛让人过目不忘。


    可如今,那双眼睛竟出现在盛初夏脸上。


    之前胖得眼皮都堆成三层,耷拉着遮住了大半眼球,谁看得出什么?


    如今瘦了下来,脸型变了,五官都舒展开了。


    眼窝深得像藏着星星,睫毛又密又长,黑得发亮。


    盛老太太盯着那双眼睛,越看越像。


    忽然间,一股热流直冲鼻腔,鼻子一酸,眼底瞬间泛起水雾。


    她嫁进盛家几十年,和老头子吵过、闹过,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嫌他烟抽得凶,嫌他话少冷脸。


    可到头来,人家心里从没亏待过她。


    那年冬天的大火,烧得整个院子都塌了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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