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把剩下的给我

作品:《他是来年代文里爱你的[七零]

    中午这顿饭,庄颜和韩梁是在大队长家里吃的。


    陈爱华拿出了为过年囤积的腊肉。


    做饭的时候给切了一大块,炒了个白菜,还炖了个萝卜鸡蛋汤。


    这在村里已经算是顶好的伙食了。


    庄明心和庄明责也都在家,吃得格外高兴。


    庄明心还从自己回娘家时带的小挎包里拿出一块钱,偷偷塞进庄颜手里。


    庄颜推辞,听她压低声音说,“别拒了,之前韩同志来的时候送了我们好些东西,这钱你就收下吧,出门在外总得有点钱傍身。”


    这个年代,一块钱已经不少了,更别说非亲非故。


    但韩梁带来的那几样东西——雪花膏、酒和腊肉,哪一样都是金贵的,真要算起来,还是大队长家里占了便宜。


    “……谢谢明心姐。”


    庄颜感觉手里的钱沉甸甸的。


    庄明心拍拍她的手背。


    “谢什么,小时候我懒得干活,还是你帮我割了几回猪草呢。”


    “你也偷偷塞过我桃酥吃。”庄颜小声回道。


    姐妹俩相视一眼,那些因为庄明心嫁出去后便生出的陌生感,随着几句简短的拉扯冰雪消融。


    一顿饭的功夫,还发生了两件小插曲。


    一是陈爱华对两个儿子的催婚。


    二儿子庄明责倒还好,就在身边,相亲也方便,但大儿子庄明志,这个28岁的老大难,可把陈爱华给愁坏了。


    事实上这次探亲,也是陈爱华好几次写信让庄明志回家相亲后,庄明志才申请的假期。


    这种家事,韩梁和庄颜插不上嘴,只默契地当两个听众。


    庄颜心情平静,只除了些对庄明志这个不熟悉的哥哥的同情外,就没有别的情绪了。


    韩梁却是不同。


    他心里清楚,如果没有自己参与,那么庄颜跳河后救下她的,就是眼前被催婚的庄明志了。


    前世那本小说里,庄颜因为不想嫁给庄二狗,在跳河被救后赖上了庄明志。


    庄明志自然不想被赖,把人送去卫生室后气愤地回了家。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庄大强和刘桂芬便抬着高烧昏迷的庄颜,跑到大队长家门口哭号。


    这一举动直接吸引了大半个村子的人围观。


    庄东山和陈爱华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门亲事,还给了庄大强家里400块的彩礼。


    没办法,就算庄明志自己不愿意,庄东山和陈爱华也不想因为这事影响孩子的仕途。


    更甚至,一旦庄大强报警,庄东山这个大队长不当也就罢了,庄明志还很可能脱下那身军装去被迫劳改。


    劳改可是能扒掉人一层皮的!


    吃了这样一个哑巴亏,大队长一家人根本不可能给庄颜什么好脸色看。


    庄明志也是一样,他厌恶极了庄颜。


    他觉得自己的急救措施是正当的,救了人却被人赖上,换谁谁能愿意。


    但既然结了婚,他也想负起责任来,于是便带着庄颜去随了军。


    然而这两个人,一个心有不忿、一个心里没有安全感,哪怕在一起也不可能长久。


    庄明志将庄颜带去家属院后便接了任务离开,留下她一个人面对家属院里八卦的军属还有心有不甘的情敌们。


    本就没有安全感和主见的庄颜,很快就被有心人撺掇着发了疯,在家属院里为非作歹,让所有人都视她为毒瘤。


    她觉得自己只要强势起来就不会再被人欺负,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但大家都只是把她当成了神经病、一个笑料去疏远,而不是真的敬畏她的强势。


    一次次的胡闹让庄明志越发地厌恶她。


    最初想要负起责任的决心被一次次消耗殆尽。


    庄明志不再回家属院,只按时让人转交钱票让庄颜生活。


    再之后,在庄明志出任务期间,庄颜死在了家属院的房子里,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庄明志回去的时候,庄颜的尸体甚至已经腐烂了。


    不过这在书里,只占了很小的篇幅。


    因为庄颜只是庄明志这个男主的恶毒前妻,一个背景板,一个在路人军嫂口中,用来和女主做对照、衬托女主温柔贤惠的炮灰。


    而韩梁,也没比庄颜好到哪去。


    大部分年代文里,寡言男主军官的身边总有那么一个碎嘴子的好兄弟。


    他就是那个碎嘴子,在庄明志把庄颜带来随军后,他在旁边因为好兄弟被赖上的遭遇,为好兄弟鸣不平,话里话外地看不起庄颜。


    然后在庄明志和庄颜的关系越发恶劣的时候,他承担起了给庄颜送钱送票的工作。


    再然后,战争打响,他为了保护庄明志死在战场上。


    或许是良心未泯,他死前的遗言是让庄明志再好好想想和庄颜的婚姻,这样拖着对两个人都没好处。


    也就是这份遗言,让庄明志在战争结束后,回到了家属院,发现了庄颜的尸体。


    现在没了庄颜这个恶毒前妻,庄明志和医院里的医生女主的感情发展应该会更顺利吧。


    不过顺不顺利的,韩梁也不怎么关心。


    就算他们是关系不错的兄弟,他也没理由操心兄弟的婚姻。


    另一件小插曲则是韩梁把庄颜的剩饭给吃了。


    可能是家里有客人的缘故,大队长家里今晚熬的米粥是相当稠的。


    搅一下,纹路好久不散,再少添点水恐怕就要变成干饭了。


    庄颜原以为自己能全部喝下。


    但加上陈爱华时不时的夹菜,喝到一半的时候她就感觉肚子饱了,饱到甚至有点撑。


    课这是在别人家里,她喝过的米粥也不好留下给别人,于是只能硬着头皮慢吞吞地往下咽。


    韩梁很快注意到了,他视线余光一直在关注着她,庄颜不好意思夹肉,他也给她夹过几筷子。


    “吃饱了吗?吃饱就把剩下的给我吧。”韩梁放下自己涮了清水的碗,也没在乎这话说完后,大队长一家看他的眼神。


    庄颜不好意思,摇头想继续喝。


    “没事,我就喝完了。”


    “太撑了对身体不好,你现在更适合少食多餐,就是吃饭的时候少吃点,每天多吃几顿。”


    韩梁说着,把她的碗拿过去自己喝了。


    庄颜眼睁睁看着,他在喝的时候转了下碗沿,甚至是有些刻意地把嘴唇盖在她喝粥的位置。


    跟“呼噜呼噜”吸粥的庄东山、庄明责不同,韩梁喝粥吃饭的时候都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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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的。


    微扬的脖子上喉咙明显,上下滚动几下,让庄颜发愁的半碗粥就全进了他的肚子。


    不知道为什么,庄颜的视线被对方滚动的喉结烫了一下,随后便感觉脸颊火烧火燎地红起来。


    “啧啧。”身边,庄明心揶揄地笑,用胳膊肘撞了撞她。


    庄颜轻轻推她一把,心里有种吃了奶糖的甜意在蔓延。


    一顿饭吃完,大家一起收拾碗筷。


    韩梁整理好自己的背包,把庄颜的几件衣服也放了进去。


    虽然等到了县城里,他肯定要带庄颜买新衣服,但这件事还没真正做到,所以在那之前,还是要先带着这几件破旧的衣服。


    别看这只是几件衣服,但也是能带给庄颜安全感的东西。


    把背包背好,他将装得满满的军用水壶递给庄颜。


    “这个你背着,渴了就喝,我在里面加了冰糖。”


    庄颜点点头,乖巧地将水壶带挎在身前。


    想了想,她轻声道:“你渴的话,记得告诉我。”


    韩梁笑着点头。


    “行。”


    两人被大队长一家送到门口。


    庄明志本想去送,但被韩梁劝住了。


    也没必要多走这么一趟,反正之后他们还得回来一次。


    “这两天麻烦叔叔婶子了,等结婚审批下来,我再陪小颜回来看你们。”


    “叔叔、婶子,明志哥、明心姐,明责哥,谢谢你们帮我。”


    道别后,两人并肩离开。


    不过不是去村口拖拉机那的,他们得先去卫生室一趟,韩梁的军大衣还在那里放着。


    望着他们的背影,陈爱华叹了口气,颇有些感慨道:“我就感觉这像做梦一样。”


    庄明心也点头,不放心地问大哥。


    “哥,你跟我们说实话,这个韩梁真靠谱吗?”


    庄明志无语,惜字如金。


    “靠谱。”


    庄明责:“我也觉得韩梁哥挺靠谱的。”


    庄明心翻了个白眼。


    “你那是吃腊肉吃爽了。”


    “嘿嘿。”庄明责傻笑。


    “行了,能眼睛不眨地掏出600块彩礼的人,你们还担心什么。”庄东山催促他们回家。


    反正他是觉得,要是不乐意娶这个媳妇的话,没哪个男人会爽快掏出那么多钱的。


    陈爱华又叹了口气,故意道:“要是我儿子也能这么快给我找个儿媳就好咯~”


    “……不着急。”庄明志只能憋出这么一句。


    他想到一个人,穿着白大褂,在他受伤住院的时候很照顾他。


    不过都是医生对病人的照顾。


    对方公事公办,他却生出了一些不该有的念头。


    这一瞬间,庄明志是唾弃自己的,又忍不住想,如果自己勇敢点表白,对方会不会愿意。


    他又想到韩梁,那小子以前无情到让人觉得他一辈子都得打光棍,这突然之间,就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女人动了心。


    如果自己能有韩梁一半的勇气,是不是就不用在这胡思乱想了…


    听着陈爱华絮絮叨叨的催婚发言,庄明志叹了口气,纠结半晌无奈道:“娘……我,我有个相中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