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舔狗

作品:《饥荒年:我靠卜算,养活全家

    刚入冬,大田村就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


    北风在屋外面吹得呼呼直响,躺在硬板床上的陈辰,直愣愣瞪着房梁顶,心里骂道:


    “大爷的,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舔狗,你做舔狗就做舔狗,别舔的倾家荡产啊!”


    “舔狗就没有好下场的,现在好了,你双腿一蹬,去见你太奶了,留下这一堆烂摊子,还得老子给你收拾……”


    “眼瞅着要过冬了,家里一粒米都没剩,这是刚穿过来就要饿死的节奏?”


    陈辰,原本是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的牛马。


    回家路上,跳水里救一对落水的母子。


    人救上来了,他自己却没上来。


    再睁眼,就到了这个同名同姓的村民身上。


    能重活一次,他本来挺高兴。


    可翻完原主这二十年的记忆,气得他把原主祖宗十八代都给问候了一遍。


    原主娘早早就过世了,家里就剩下老爹和大哥一家四口和二哥那一过门就守寡的媳妇。


    因为从小没娘的缘故,家里人对他格外照顾,导致他养成了游手好闲的毛病。


    同龄人十一二岁就下地干活,他都二十岁了,整天在村里晃荡,偷鸡摸狗,正经事不干。


    早些年村里人只敢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现在直接当面骂他“无赖”,他也没所谓。


    今年收成不好,家里本来粮食糊口都勉强。


    屋漏偏逢连夜雨,两月前他爹上山去打猎被摔断了腿治病花了不少钱,还没治好,现在都走路还得靠拐杖,让本就贫穷的家里更加雪上加霜。


    原主那个挨千刀的,明明知道家里现在不好过,还舔狗舔上瘾了,被他所谓的“女神”刘芳暗示了一下,就找不到北了。


    几天前,经过他的“好兄弟”马二熊的窜掇,他就敢偷家。


    趁家里人不注意,这狗东西就把家里准备过冬的存粮给偷偷卖掉,去城里给刘芳买了个银镯子,说要给她当定情信物。


    剩下的钱也没说留回家,却买了一堆好酒好菜跟马二熊一顿胡吃海造。


    由于喝了酒,在晚上回家的路上倒在路边,天寒地冻的在路边睡了一夜。


    还是早上村里人路过发现,通知他家,他哥哥陈和把他背回来的。


    在家整整躺尸了两天,再醒来,身体里住着的就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陈辰。


    就连他用粮食换来的银手镯也不见了,现在想去找也是不可能找到的。


    找回来也没用了,就算当了,也换不回六口人过冬的救命粮。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心里一直为粮食的事情发愁,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没粮食,可能这个冬天都熬不过去。


    别人穿越都有金手指,再不行也会点发明,可他呢?


    什么都没有,制盐他倒是会,但是在这里可是犯法的。


    酿酒他也会,从小耳濡目染的,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酿酒需要粮食,就他这名声去哪里弄粮食去?


    想到这里他就起身下床,在屋子里来回渡步。


    正瞎琢磨着,胸口突然一阵发烫。


    紧接着,一个看着很古旧的羊骨凭空出现在他眼前。


    “嗯?”陈辰一愣,觉得这羊骨有点眼熟。


    他记得救人后,他在水中迷迷糊糊摸到一根骨头似的东西,当时没去注意。


    陈辰心想:难道能穿越,就是靠的这块羊骨头?


    他睁大眼睛看着空中的羊骨,它表面泛着一层微光,羊骨杆上浮现出北斗七星排列位置的七颗小星星。


    星星下面刻着【吉凶】两个小字。


    吉凶?那不就是福祸的意思?


    陈辰的心情激动起来:这东西能趋吉避凶?


    他压住激动,伸手戳了戳那羊骨。


    叮的一声响,羊骨上原先的吉变成了【福】换成了【祸】。


    羊骨轻轻晃动,掉了三个圆形骨牌出来。


    骨身和骨牌上都显现出小字。


    【今日运势:平】


    【小吉:后山崖北边半山腰,有只野鸡被线绑住了脚飞不起来了,活活冻死了,午时过去还能捡到。】


    【中吉:河湾浅滩处有鱼,拿上竹篓去蹲守,说不定能装满三十斤。】


    【大凶:老豹王被年前的豹子打败了,给撵到了后山崖南边山脚。要是能弄到它的皮子,那可值大钱了。不过得当心,那豹王凶得很。】


    陈辰盯着羊骨上的字,心里砰砰直跳,自语道:“真能算吉凶啊!”


    有了这本事,饿不着肚子了吧?


    而且,要是天天都能算,那作用可就大了去了!


    激动劲儿缓了点,他才仔细看签文。


    “撞死的野鸡?这不就是白得的肉吗!”


    第一个骨牌上的字就让陈辰乐了。


    要是真的,今天就能吃顿好的。


    他又看着第二个骨牌。


    “鱼?这河里现在还有鱼?”


    要是捕到半框鱼,省着点吃,一个星期也是能行的。


    他又转头盯着第三个骨牌看了半天,这个骨牌上的内容最能改变他的现状,既能解决温饱又能换些钱财过冬,可惜他既不会捕鱼又不会打猎,眼下这中吉和大凶看来是没法完成了。


    陈辰的目光又回到小吉上,自语:“还是去捡野鸡吧,这个最适合他现在的情况。去晚了,说不定被别人抢先捡走了。”


    陈辰没多琢磨,伸手就拿起了第一个骨牌。


    骨牌一到手,瞬间化成一道光,“嗖”地钻进了他身体里。


    另外两个骨牌跟着消失了,那个羊骨也变得灰扑扑的,看来一时半会儿没法再用了。


    紧接着,陈辰脑子里出现一幅山里的画面:一只野鸡晕在一棵枯树前,冻了一夜,估计早死透了。


    “得赶紧去!骨牌上说中午前去才行,晚了被别人捡走就亏大了。”


    他收好羊骨,起身拉开门要往外走。


    没想到门口站着个瘦小身板的女子,正伸手要推门呢。


    看见陈辰出来,吓得往后一跳,才小声说:“小叔,你醒啦?”


    门外站的不是别人,正是他那守了寡的二嫂王芬芳。


    头发有点黄,人也干巴巴瘦瘦的,但是小脸确是白白静静的。


    这个嫂子平时很怕原主的,以前原主经常欺负她,喝醉酒后甚至还动过手。


    归根结底就是原主把他二哥的死都赖在她头上,说是她克死了他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