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你竟然要嫁给那种男人!
作品:《守活寡两年去随军,改嫁绝嗣大佬》 徐志成一大早就来了招待所现在管得严在招待所找人要先去前台那里登记一下就可以上楼了。
昨天送离婚报告的时候徐志成来过一次他以为今天同样如此写了名字就准备上楼。
却被前台喊住了:“你找的是林浔同志?那你不能直接上去要给她打电话她同意了你才能上去。”
徐志成皱眉:“是不是搞错了昨天我都是直接上去的。”
前台摇头:“因为林浔同志昨晚搬到了三楼。”
招待所一共有三楼底下两层是普通人住的房间而三楼只有部队军衔高的军官才有资格住。
相应地里面的环境要更好一些床大、有电话还有免费的热水和火墙睡觉的时候暖和极了。
霍俨州级别高一次性可以开两间林浔昨天一回来就发现吕毓芝帮她把房间换到了二楼。
徐志成在医院待了这么久自然知道三楼的房间不是一般人能住的就连他这个军区医院的大夫都没资格进去。
那林浔凭什么上去?
难道是那个熊主任偷偷找了关系?但他一个小小的主任怎么可能享受到军官的特权?
正当徐志成百思不得其解时前台已经打通了电话林浔听到有个男人找她还以为是农场那边有什么事连忙下了楼。
一看却发现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人“你来做什么?”
徐志成看着走出来的林浔原本的疑惑消散眼里只剩下惊艳。
之前他对林浔一见钟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
可两人结婚后
但自从离婚后不必再被“生孩子”所裹胁林浔整个人都松快了尤其昨晚赚到了第一笔工资感觉日子都有了奔头精气神都跟着好了起来脸上满是朝气勃勃的喜悦。
仿佛一颗蒙尘的珍珠终于洗去了铅华比徐志成最开始见到她时更加夺目。
惊艳过后徐志成心里涌现出浓浓的不甘这样的美人原本是属于他的但现在她竟然要投向别的男人的怀抱还是样样都不如他的男人林浔是疯了吗!
“你要结婚了?”
林浔疑惑:“你听谁说的?”
她昨天才和霍俨州说好徐志成怎么就知道了?难道是在饭店说话时被别人听到了传到了徐志成耳朵里?
徐志成在来的路上还在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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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袁雅晴看错了此时见她承认了顿时无比失望和愤怒:“林浔你是不是疯了?这种男人你都看得上!”
袁雅晴可是告诉他了那个姓熊的长得难看还恶心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比得上他徐志成一根头发吗?
林浔觉得徐志成绝对有病。
什么叫“这种男人”霍俨州不论是人品、家世、长相、身高、能力……哪点都甩徐志成十八条街和他比起来徐志成就是个跳梁小丑!
“我和谁结婚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就算去路边找一棵树都比你这种品行低劣的**子强一百倍。”
要不是知道疯羊病不会传染人林浔都要以为徐志成也得疯病了一大早过来说这些疯话。
“你!”徐志成简直要被气死他好心好意过来劝林浔她却如此执迷不悟既然如此就不要怪他不留情面了。
徐志成继续道:“我也快结婚了这次过来是邀请你参加的。”
虽然知道男女主很快就会在一起但林浔还是被这速度惊到了
婚礼她肯定是不会去的毕竟她好不容易才摆脱这些人怎么可能还主动凑上去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林浔白了他一眼:“不好意思我不喜欢看猴戏。”
说完她直接“砰”地关上房门留下徐志成一个人在走廊气的七窍生烟。
啊啊啊林浔这个泼妇竟然骂他是猴!
……
林浔原本想等徐志成走了再下去吃早饭但过了没一会儿门又被敲响了。
她以为是徐志成还想纠缠一打开门却看到一道军绿色的修长身影。
“怎么看见我很意外?”对上她惊讶的目光霍俨州微微挑眉。
林浔摇摇头:“怎么这么早过来了?”
“妈让我给你送早餐。”
霍俨州话音刚落背后就传来吕毓芝拆台的声音:“你这小子明明是你自己想着小浔怎么还找借口?”
吕毓芝一早就去了饭店想着让林浔多睡会回去时再帮她带早饭。
等到了饭店都不用她出声霍俨州就直接多点了一份羊肉面还特意找服务员借了保温桶装着。
她原本还欣慰自家这铁树终于开了花谁知道还是块榆木疙瘩!
当场被拆穿霍俨州耳根微红轻咳两声:“快趁热吃吧。”
林浔笑着接过保温桶打开盖子羊肉面霸道的香气就传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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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现在的羊那是纯天然饲养,比后世饲料喂的羊肉要更香,再加上羊骨熬成的高汤,这一份早餐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霍俨州跟着她进了房间,坐在对面,看着林浔两眼放光地吃着面条,眼里露出自己都没发觉的笑意。
他开口道:“林浔同志,你的政审已经通过了。”
林浔一愣:“这么快?”
其实一般情况下,政审是没有这么快的。
但霍俨州军衔高,28了别说结婚,连对象都没一个,部队的领导们简直比吕毓芝还着急,一听说他要交结婚报告,立马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催促着让办事处开绿灯,务必最快解决他的问题。
加上林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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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和徐志成结婚,医院那边也政审过,有了先例,速度就格外快一些。
霍俨州点头:“政审通过,接下来就是处理结婚报告了。”
他垂眸,深沉的目光注视着林浔,语气中满是认真:“所以,林浔同志,你真的愿意和我结成**伴侣,驻扎在西北,成为部队的一份子吗?”
霍俨州知道林浔昨天出去了,他没有阻止,也没主动提出开车送她,就是想让她对这边更加了解。
西北条件恶劣,严寒又落后,比起她来的南方,这样的环境实在是太差,如果林浔想要反悔,现在是最后的机会。
林浔握紧手里的筷子,认真地点头:“我愿意!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过日子,绝对不给你添麻烦的!”
她今天穿着一件暗绿色的外套,这个颜色其实很老气,但林浔很白,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衬着她如同雪地里含苞待放的栀子一般,清纯又柔美。
霍俨州虽然没结婚,但他知道很多军属都嫌弃这边的环境,吵着闹着要离开,他原以为林浔也是如此。
但此时她眼底坚定的光告诉他,他错了,这朵栀子看似娇弱,实则坚韧,她很美,但绝不是菟丝花。
突然,霍俨州感觉自己心跳得有些快,**是为什么,难道是屋子里太热了?
于是他猛地起身,朝门外走去。
林浔吓了一跳:“怎么了?”
“没事,有点热,我去透透气。”
看着窗外飞舞的雪花,林浔看向霍俨州的目光满是敬佩,不愧是军人啊,这么冷的天竟然还嫌热?这身体简直壮得像头牛!
霍俨州还不知道在未来媳妇眼里,他已经跟头牛差不多了,一走到门口,就被吕毓芝叫住了:“你怎么出来了?该不会惹小浔生气了吧?”
霍俨州无奈:“妈,我没那么不受待见。”
一旁的小王心想,那可不一定,团长在部队那就是出了名的鬼见愁,底下的兵看到他都跟耗子见了猫一样,拔腿就跑。
吕毓芝房间放着她昨天带林浔买的东西,除了家具以外,其他的基本都带回来了,但霍俨州看了一圈,突然发现不对。
“妈,怎么没买手表和收音机?”
这年头讲究点的人家都会备上三转一响,草原这边不方便骑自行车,林浔又不会用缝纫机,但手表和收音机肯定是少不了的。
吕毓芝高深莫测:“说你不开窍吧!这些东西要是我都准备好了,还要你做什么?这是给你在小浔面前表现的机会!”
于是一刻钟后,林浔吃完饭,霍俨州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小王立马举手:“团长,我去开车!”
霍俨州抢先一步拿走了车钥匙:“不用,我来。”
什么都让你小子干了,还要我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