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 2 章
作品:《生明月》 日头渐渐毒辣起来,秀秀抹了把额角的汗,望着前方蜿蜒的商队。自五月从胡家逃出来,这两月风餐露宿,鞋底都磨薄了三层,总算在七月遇见了一支商队。
她从旁人口里听见,这商队是往皇京走的。
长这么大,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离家二十里地的胡家,如今,竟往皇京走去了吗?
最初她只是跟在商队后面狐假虎威,人多,总归能唬到一些坏人。可商队的人见了就要赶她几声,秀秀只悄悄跟着,她不跟商队的人讨饭讨水。
有回她没吃饭,越走越慢,咬牙撑着,最后还是停了下来。她拖着身子看商队经过,蜡黄的脸上,一双眼里全是不甘心,她以为自己再也跟不上了。
可队伍后头的那个人扔过来一块炊饼。
于是她又跟上了商队。
她知道,到了皇京只能是更大的挑战,所以她常常竖着耳朵偷听商队的人讲闲话。
“周家这批铁锅可真抢手!”前头络腮胡大汉灌了口水,“听说北边鞑子都指名要他家的锅,也难怪几个冶坊都看不惯他。”
旁边瘦高个嗤笑:“可惜啊,周四海挣下金山银山,偏生了个天煞孤星的独苗。”
“他如今都及冠了,准是算命的胡说。”
“这不是听了算命先生的话,取了名,压住了嘛!要不活到十岁都喘。”
商队在暮色中缓缓前行,快到饭点了。
“嗨,不说他了。等这趟货交完,老子非要去金鼎轩搓一顿不可!”那络腮胡咂咂嘴,掏出烟杆在车辕上磕了磕,“他家的金蹄髈,炖得那叫一个糯...”
瘦高个又说:“那道鸳鸯鲈鱼才是鲜,半边清蒸半边红烧,浇汁的时候能听见滋滋响!”
秀秀吞了吞口水,继续听。
另一个小伙子插嘴,“要我说,人家在皇京里排这个,不是没说头。”说道此处,小伙子竖起大拇指。
“我表兄就在金鼎轩打杂,”小伙子一脸骄傲,似乎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不仅包吃住,连成亲都管!杂役和跑堂的看对眼,钊掌柜还给腾出间临街的厢房当新房!”
众人哄笑,听到这儿,秀秀总算听到些有用的。
皇京的大酒楼金鼎轩,杂役管吃管住。她自小在家干活,做饭也不在话下,没准能去金鼎轩试试。
想到这些,秀秀总算有了盼头,日子一天天过,她离皇京也越来越近,在八月,她终于见到了皇京的大门。
可是叫花子怎么能进皇京呢?守城的兵士穿着鲜亮的号坎,眼神锐利。
秀秀两眼一转,走在了商队侧边儿,趁着两边都在检查,她身子小,蜷着腰,躲在一个挑扁担的大爷后面就溜了过去。
如有天助。
金鼎轩,金鼎轩,秀秀目标明确,然而当她走到金鼎轩的门口时,她害怕了。
风餐露宿她没怕,被人恐吓她没怕,快死在路上时她也没怕,可当她走上这般热闹的街,亲眼看见这般气派的酒楼,她怕了。
街道通衢,车马粼粼,行人如织,店铺林立,声响合鸣。
路宽可容十马并行,脚下的青石板路平整坚硬,不见车辙人迹,倒映着秋阳的光;路过的青绸马车装饰精美,马蹄声“嘚嘚”,车夫喊着小心避让;卖货郎大声叫卖,担子里的秋梨、石榴和柿子色彩缤纷;文人士子身着锦袍,摇着折扇闲步走进金鼎轩;茶楼里座无虚席,说书先生醒木一拍,引来满堂喝彩。
瘦小的她,正穿着从胡家逃出来时换上的粗布衣裳,头发丝里掺着这一路的灰尘和汗水,身上又旧又脏。
她低头就能闻见身上的异味,看见磨烂的布鞋和灰扑扑的自己;她仰头就能看见街道两旁的店铺幌子迎风招展,金鼎轩楼上的临窗位子早已坐满,食客们凭栏远眺,在镂空雕花的窗户里谈笑风生。
她指甲几乎掐进肉里,咬了咬唇。她现在的模样实在是寒酸狼狈得很!至少要把手和脸洗干净,把头发梳拢整齐。
可举目四望,皇京之大,哪里都显得那么敞亮,让她无处遁形。
秀秀沿着城根,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护城河边,她顺河走着,越走越偏,终于看见树林深处的小溪。
日头正盛,溪水被树林环抱,叶绿未央,林间光影斑驳,远处只一匹马正悠闲吃草,四下空无一人。
她心中一喜,加快脚步,穿过林子,眼前豁然开朗。
水面泛着光,溪底鹅卵石清晰可辨,秀秀伸手一淌,这溪水被晒得温热。
说干就干,趁着最后这点力气,她把外衣脱下,仔仔细细搓着,走的时候在胡家,穿的衣服虽说不华丽,但还算合身得体,洗干净了也能算上好衣裳。
洗完她把衣服平摊在晒得发烫的石头上,又舒舒坦坦洗了个澡。等洗完澡,衣服也快干了。
正欲穿衣,身后却猝然传来一声冷喝:“谁!”
秀秀被吓得惊呼一声,连忙捂着胸口蹲下,蜡黄的脚顿时紧张起来,白花花的身子缩成一团窝在水下,湿发在水面漂着,阳光透射下来,后背和发梢都带上了流动的韵律。
环顾四周,只见身后猛然出现一个高大挺阔的背影。
那男子仍束着发,身下只穿一条泅裤,浑身闪着水光,秀秀红着脸忙伸一手捂住眼,又透过指缝眯起眼看去。
他微微俯下身,长臂一伸,石头上的袍子便在空中鼓了起来,他就这么披在身上,水渍立马把布料打湿,显出星星点点的水痕来。
他边走边穿,一路往林子那头的马匹走去。
见他策马离去,秀秀也抓紧从水里出来,简单晾晾,便穿好了衣服。
肚子空空,又在水里待了这么久,刚编好头发,她便觉出一阵眩晕。
所幸林子里有几棵果树,离得远也能看见一颗颗大梨子,这个季节的梨子又大又甜,竟无人采摘。
她无暇顾及梨树有主,偷偷吃了个饱,趁着天还没黑,便往金鼎轩赶去。
现在这副模样,没人会觉得她再是一个叫花子,顶多是吃不饱饭的穷苦人家。她局促地走到酒楼门口,看了眼黑底金字的匾额,鼓足了气儿问门口小厮:“这里招工吗?”
小厮不耐烦地推开她,一心只顾揽客。
秀秀来到酒楼边上,一时间十分落寞,但很快她眼里重新燃起火光,她看见了从酒楼后院侧门出来的泔水车。
这里都是杂役,没人注意她,她顺着侧门摸进去,找到了后厨,抓着一个像是管事的人便说:“这里招工吗?我很能干,打杂做饭都行,给口饭吃就行。”
老头把她上下打量一番,没等他开口,秀秀又说:“别看我瘦,我有劲儿,从小就在家干活。”
老头一顿,秀秀又急忙道:“先让我干两天试试吧,不行我就走,不给钱也行。”
老头轻咳一声,问:“会刮鱼鳞么?”
秀秀连忙点头,跟着老头进了后厨,留了下来。
这个领她走进厨房的老头便是李厨头了,老头不怒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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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可秀秀也逐渐摸出点门道,李厨头只是看着凶,实际上没多少脾气。
酒楼后院有三间大通铺是给他们这些打杂的住的,男人多,有两间,女人住一间。环境不算好,但比起她老家的房子,已经很不错了。
秀秀挨着一个婆子睡,婆子打鼾,总在半夜吵醒她;婆子话多,时常跟她讲闲话;婆子心眼更多,要拉秀秀给她做儿媳。
秀秀眼睛一眨就开始冒水儿:“不是我不情愿,大娘,实在是...打小就有算命的说我是天煞孤星,秀秀这名还是算命算来的,不然我十岁都活不到。”
婆子一听便作罢,看着这双水汪汪的眼,只当秀秀也是个可怜人,再也没提做儿媳这回事。
有饭吃,有地方住,秀秀知足,却也有着自己的野心,她想当厨子,厨子工钱更多,而且手艺学到手里,在哪儿都能立身。
于是她时不时偷懒看厨子炒菜,悄悄跟着偷师学艺,偶尔李厨头心情好,她就机灵问两句。
腊月,她已经比来时胖了些,脸色白回去了,也长高了,她攒下一点钱,便开始想起爹和弟弟们。
她对这个爹没有念想,娘走得早,这个爹染上赌,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变得一贫如洗,爹又把她卖给胡家,提起这个爹,她甚至有些恨。
最挂念的是两个弟弟,年纪还小,爹要是不管不问,饿死他们也不是不可能。可她顾全自己尚且勉强,又有什么能力去考虑一千里外的人呢。
秀秀这么想着,就来到到了腊月十九,再一睁眼,是在温暖安静的房间。
她起床穿衣,看了看钊虹给准备的几件锦丽裙袄,还是穿上了自己的旧衣裳,待洗漱好,被褥整理完,便出门去了。
钊虹还没醒,怎么也该等她醒了说一声再走,于是秀秀进了厨房。
一水的丫鬟婆子正在忙活早饭,几人见秀秀进来,都不由一愣。
秀秀率先开口:“我帮帮忙罢。”
一个昨天摆饭时见过她的丫鬟开口:“秀秀姑娘,您哪能干这些呢,快去歇息罢。”
秀秀笑笑:“不碍事,我在金鼎轩也是待在后厨的。”
说罢,便撸起袖子净了手,不顾几人阻拦,陪大家干了起来。
钊虹晨起后,竟在厨房见着她,见她还穿着自己那身旧衣裳,不由把人带出厨房发问。
秀秀如实告知:“后厨杂活多,我怕糟蹋了这么金贵的衣裳。本想等您醒就告辞,掌柜的,那我就先回去了。”
钊虹佯怒:“给你就是让你今天穿的,莫不是嫌弃我半老徐娘,这衣服又旧又过时了?”
秀秀紧忙摇头:“这是哪里的话,掌柜的,您送我衣服,我开心还来不及,怎么会嫌弃!”
钊虹拍拍她:“那就把衣服换上,一会儿太老爷,老爷,少爷都要回来吃饭,你穿这身,不是给我丢人了?”
秀秀扯了扯嘴角,回房换了衣裳。
肚兜外套一件棉布里衣,穿上鹅黄棉袄再套一件淡粉梅花比甲,领口一圈雪白兔毛,下身棉裤套暗花缎马面裙,脚再踩一双绣花棉鞋。
她穿着这身衣裳有些肥,却不妨碍她大变活人。
一袭浅色衣服在沉闷的冬日里显出轻盈贵气,秀秀脸上白里透红,辫子乌黑,一笑眼睛也跟着弯起来,娇憨可人。
钊虹见了笑得合不拢嘴:“这可不比那些千金小姐差到哪里。”
不多时,院子里响起来一阵阵脚步声和谈话声,钊虹朝丫鬟说:“摆饭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