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分家
作品:《开局弹幕剧透:我在年代赶山宠妻》 “李维军!你少在这儿挑拨离间!”
林壮瞬间反应过来,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指着李维军的鼻子破口大骂。
“他是我儿子!是我林壮的种!他敢!”
他笃定,在全村人面前,在孝道大过天的规矩面前,他儿子林小海绝对不敢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
然而,跪在地上的林小海,只是呆滞了短短几秒。
他抬起头,没有去看父亲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而是死死地盯着李维军。
他看到了一个机会。
一个能让他摆脱这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家,摆脱那个好吃懒做的爹,摆脱那个常年吃药的病秧子弟弟的机会。
他不想再过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永远看不到希望的日子了。
“好。”
一个字,从林小海的牙缝里挤了出来。
“我分。”
林壮的怒骂声戛然而止,他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全村的人也都愣住了,打谷场上鸦雀无声。
【卧槽!真分啊!这儿子也是个狠人!】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跟着林壮这种爹,一辈子都别想出头。这叫及时止损。】
【报应!这就是报应!按原剧情,就是这个林壮在背后煽风点火,害得林燕娘家家破人亡,现在他自己尝到众叛亲离的滋味了!】
李维军看到了那条弹幕,眼神里没有任何波澜。
原来如此。
“你个小畜生!你再说一遍!”
林壮彻底疯了,他冲上去就要打林小海,却被旁边的村民死死拉住。
“我说了,我分家!”
林小海从地上爬起来,梗着脖子,用尽全身力气吼了回去。
父子俩的争吵和对骂,成了这场闹剧中最刺耳的杂音。
林壮被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儿子的手哆嗦个不停,眼睛瞪得像铜铃。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儿子,怎么会为了一个外人,为了那点虚无缥缈的好处,就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
巨大的羞辱和愤怒,让他眼前阵阵发黑。
他喉咙里发出一声嗬嗬的怪响,两眼一翻,直挺挺地向后倒了下去。
“林壮气晕过去了!”
人群一阵骚动,几个村民手忙脚乱地上去掐人中。
更多的村民,则用一种敬畏的目光,悄悄看向站在一旁,从头到尾都神色平静的李维军。
这一招,太狠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李维军这一手,简直是诛心。
不用自己动手,就让林壮父子反目,让他成了全村的笑话。
众人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宁可得罪阎王爷,也千万不能得罪李维军。
林壮很快被掐醒了,可他刚一睁眼,就看到儿子林小海已经走到了村长林泰面前。
“村长,麻烦你做个见证,我今天,就跟我爹分家。”
林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又看了看远处面如死灰的林壮,心里叹了口气。
他点了点头。
“好。”
分家的过程简单粗暴,林小海净身出户,除了身上这身衣服,什么都不要。
当林泰在全村人面前宣布,林小海正式分家,获得了进山名额时,刚刚缓过一口气的林壮,听着这个消息,脑袋一歪,彻底晕死了过去。
村长办公室里,林泰拿着毛笔,在一张粗糙的纸上记着名字。
进山的名额有限,除了林家村,每个村都只出了十个最精壮的汉子。
林泰划掉了一个村民的名字,在下面写上了林小海。
他想了想,又对李维军说。
“维军,咱们村的名额,要不要给知青点留两个?”
李维军点了点头。
林泰便让人去知青点喊人。
可没过多久,那几个住在村里的知青就过来了,一个个脸色发白,连连摆手。
“村长,我们……我们就不去了。”
“上次那个狼群,太吓人了,我们枪都拿不稳,进山也是拖后腿。”
他们被上次的经历吓破了胆,五毛钱一斤的诱惑,也抵不过对野兽的恐惧。
就在他们推让的时候,一个沉稳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去。”
一个身材高大,面容坚毅的年轻男人从知青们身后走了出来。
他是知青点的点长,也是资历最老的一个,吴天海。
吴天海一开口,另一个女知青也立刻站了出来,是陶怀玉。
她看了一眼李维军,咬着嘴唇说。
“我也去!”
林燕的弟弟林河,那个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混的小舅子,此刻也热血上头,嚷嚷着。
“姐夫!我也要去!我力气大!”
李维军看了他一眼,没有拒绝。
名额很快就定下来了。
当天晚上,林家村没有一家提前睡觉。
所有没能进山的男人和全部的妇女,都聚集在打谷场上。
李维军弄来了几十斤粗麻线,在火把的照耀下,教他们如何编织那种网眼巨大,专门用来捕捞大鱼的渔网。
寒冷的夜里,整个村子灯火通明,所有人都埋头苦干,一双双粗糙的手在麻线间飞快穿梭。
第二天,村里的妇女们又聚在一起,家家户户都拿出了仅有的一点白面。
烙饼的香气飘满了整个村庄。
她们要把最好的干粮,留给即将进山为全村人搏命的男人们。
第三天,天刚蒙蒙亮。
林家村的村口,已经站满了人。
不止是林家村,附近十二个村子,一百二十多个被挑选出来的精壮汉子,都汇集于此。
他们穿着最厚实的棉袄,背着干粮和水壶,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斧头,砍刀,还有民兵队崭新的步枪。
一百多号人,汇成一股沉默而坚定的洪流。
寒风吹过,卷起地上的积雪,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肃杀之气,呼出的白气在清晨的微光中升腾。
这是一支为了生存而集结起来的队伍。
他们的目标,是深山里那片神秘而危险的水域,张家湾大连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