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逼婚

作品:《侯爷放我自由后却又追过来

    “唔……”


    嘉楠揉着头,悠悠转醒。


    嘶~头好痛!


    怎么回事?她怎么会躺在床上?


    她不是回家探亲,正在堂屋和母亲讲话吗?


    月末,她就要跟随夫人去望京,来家辞别,母亲却不同意,与她大吵一架。


    然后……


    然后母亲不是被说服了吗?说了好些软话,还给她倒了杯茶……


    那杯茶!!!


    嘉楠蓦然清醒,神志彻底恢复。


    她怎么这么蠢!这么低级的招数,也能中招!


    可是……


    她是真没想到,自己的母亲,居然会给她下蒙汗药!


    嘉楠的力气此时还未完全恢复,她踉跄着起身,试图推开房门。


    果不其然,屋门被反锁了!


    她又来到窗前。


    推不动!窗户也被钉死!


    嘉楠吞咽了一口唾沫,她的喉咙很干,可看了眼桌上的水壶,到底没敢再喝。


    她来到门前,用所剩不多的力气,推搡拍打着,嘶哑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焦急。


    “娘!你快开门!娘!你放我出去!”


    不多时,一个脚步声停顿在门外。


    “楠姐儿,你就别费力气了!你说你,婆母好好跟你商量了这么多年,你是一句不带听的,如今,居然还要远去望京,闹成这样,又是何必?”


    嘉楠听出这声音,是自己的嫂嫂田双。


    她忙贴近门板,用力挤开一点门缝,可也只能勉强看到嫂嫂身上裘衣一角。


    这裘衣……还是去岁她回家探亲时带回的。


    嘉楠心中不免感到一丝悲凉,她哑声道:“嫂嫂,你快把门打开吧,阿娘糊涂,你也跟着糊涂吗?”


    “我是方府的丫鬟,你们把我扣在这里,方府不见我回,必定来寻,到时候,你们打算如何与方府交代?”


    田双一噎,这个问题,她也不是没有跟婆母提出来过。


    但婆母说了,她们是良籍平民,纵然曾经将女儿卖与方府为奴,但签的不是死契。


    只要将赎身的银子赔给方府,便是那方府权大势大,也不能拿她们怎么着。


    “楠姐儿,你也不用吓唬我!等方府来寻,婆母自然会把你的赎身银子奉上。你是良籍,方府若强行把你要走,那才是理亏呢!”


    嘉楠不由地捏紧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掌心。


    皆因为……嫂嫂说的是实情。


    这些年,母亲张宛贞曾多次提出,要让她用这些年攒的月银,赎身出来。


    可她不愿听从母亲的,离开方府,嫁人生子,便拒绝了。


    哄骗母亲说,主家说要赎身,必得另出银子,月银是方府给的,哪有用方府的钱,赎方府的人的道理!


    原本母亲不信,直嚷嚷着要见夫人。


    好在夫人心善,见她实在不肯嫁人,便认下了这个理由,扮演着那,不肯给她放籍黑心主家。


    方府是官宦之家,母亲哪里又敢真的得罪,只得悻悻作罢。


    可这回……


    “沈家哪儿来二十两银子?”嘉楠问道。


    便是多年省吃俭用能攒下这些,难道愿意全部用来给她赎身?


    家中日子不过了?


    田双一笑,语气中难掩羡慕:“这钱,自然不是家里出!”


    若是家中出,她第一个不肯。


    说起来,她这个小姑子,也真是命好!


    旁人卖身吧,那都是当牛做马,挨骂挨打,任人磋磨去的。


    她倒好,被知府夫人看上了眼,特例买的她。


    听说这些年,被那方夫人带在身边,不仅读了书认了字,还吃穿不愁,比普通富户家的小姐,过得还滋润呢!


    田双轻轻抚过身上裘衣的袖子,这样的料子,她一出手就是两件!


    这哪里是她想象中的当丫鬟!若当丫鬟都是这样,她也想去了!


    更别说……


    这县上的陈员外,前些日子,竟还派了媒婆来说亲!


    说是,在泸陵城见过楠姐儿,说她持身端正,替方夫人打理产业井井有条,这样的佳女子实在难得,愿结两姓之好,替他家大郎聘作儿媳!


    那陈家可是平溪县数一数二的富户!


    这沈家真是祖坟冒青烟了!楠姐儿竟能嫁进这样的人家当正经少奶奶!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


    不过,楠姐儿嫁得好,沈家自然也少不得好处。


    那陈员外可说了,等成了亲家,亲自写推荐信,让她的儿子,去泸陵的鸿辉书院读书!


    田双想到此处,也不再嫉妒,语气变得和蔼可亲起来:“楠姐儿,实话跟你说吧!”


    “前日,王媒婆说亲,婆母已然应了,那男方,是县上的富户,陈员外家的大郎,那也是个读书识字的,斯文俊秀得很!”


    “其实……这门亲事,说到底,还是我们高攀了呢!你呐!就安安心心在家呆着!等后日,陈家的花轿一到,你以后啊,就是陈家少奶奶了!”


    说罢,田双笑过两声,转身而去。


    “嫂嫂!”


    嘉楠用力推了推门,可门外再无任何回应。


    她烦躁地捶打了两下门板,只得先回转到桌前坐下。


    怪不得母亲突然来信,要她归家一趟。


    如今府中事忙,她原本不想理会的,可夫人仁厚,说此去望京,一别千里,合该跟家里好好道个别。


    因而给了她三日假,让她归家探亲。


    没想到,回家后,迎接她的,却是这样一场,处心积虑的逼婚。


    不过……


    既然花轿后日才到,那这两日,她们总不至于不给自己饭吃吧?


    只要门窗有开的间隙,那她就有离开的可能!


    嘉楠镇定下来,慢悠悠地躺回床上。


    养精蓄锐,静待时机。


    可一日过去,母亲与嫂嫂,竟一点吃的也没给她送。


    这样下去不行!


    她气力渐消,若等陈家来人,届时更是插翅难逃!


    嘉楠靠近门口,有气无力地开口:“母亲……嫂嫂……”


    “母亲……再不给我吃的……我就要饿晕了……”


    嘉楠敲打门框,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虚弱。


    “楠姐儿?”田双的声音响起,充满怀疑,“你不过两日未吃饭,哪能就晕过去了,你可别装柔弱啊!”


    “嫂嫂……我在方府十年,哪里挨过一顿饿……你们这两日不给我吃饭,我如今眼前都开始发黑了……好嫂嫂,我什么都听你们的,求求你了,给我弄点饭菜吧!”


    田双听嘉楠声音,倒是真像服了软的样子。


    加之她也确实怕,把人饿坏了,听说养尊处优的人,是这样的!


    娇娇弱弱的,吃不得一点苦。


    犹豫再三,田双还是转身去禀了婆母。


    “阿楠,你当真想明白了?”


    片刻后,嘉楠听到母亲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嘉楠忙道:“母亲,陈家这样好的人家,你早与我说便是,我还能不愿意吗?何苦来这么一遭?”


    “之前我不愿出府,还不是因着不想嫁与那些不好的人家,那真有好日子,干嘛非留在方府做伺候人的活计呢?”


    “陈家富庶之家,我自然是愿嫁的!可您这样饿着我,明日陈家来人,我两眼一黑,晕倒在众人面前,那不丢人现眼吗?”


    “我到时进了门,还不叫公婆叔婶看轻了去?”


    嘉楠一边说,一边试图探听外面的动静。


    半晌之后,张宛贞的声音响起,语气中带了一丝柔和:“阿楠,你能想明白就好!”


    “我是你娘!我还能害你不成!偏你性子倔,总不肯听我的……唉……不然,我又何必出此下策呢?”


    嘉楠忙服软:“阿娘,我知道错了……我知道,您让我嫁到陈家,是真心为我好的……”


    张宛贞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唉……你就是来跟我讨债的啊!罢了,你命好,有福气,若不是你之前不肯,还遇不上陈家这样的好人家呢!”


    “如今,你既想通了,那就再好不过!往后……咱们就好好过日子……”


    “双儿,你去灶上,给阿楠盛碗地瓜粥。”张宛贞对儿媳吩咐道。


    田双应声而去,不多时,便双手捧一个海碗回来。


    张宛贞与田双对了个眼神,想了想,还是不放心。


    她开了门锁后,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小心翼翼地将门打开一丝缝隙,试探着朝里望去。


    若阿楠有一丝想要逃跑的动作,她此时可以立刻将门再次锁上。


    不过……


    阿楠正乖乖的坐在桌前,用手撑着半边身子,要倒不倒的模样。


    张宛贞放心地开了门,示意田双进去自己则跟在后面。


    等二人都进了门,张宛贞却并不上前,而是守在门边。


    嘉楠将这一切看在眼里,静静地,没有做任何动作,只是乖巧接过嫂嫂递来的地瓜粥,慢慢喝了起来。


    这一次,她留了心眼,仔细辨别过,确定当中没有放药物,才放心大口开喝。


    她也确实需要补充一些力气。


    张宛贞见女儿没有反抗的模样,这回倒是信了**分。


    毕竟,在她的想法中,能嫁给陈家大郎,女儿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先前嘛,她找的那些人家,确实跟陈家不能比。


    这么一想,还是阿楠有远见!


    她果然就是像灵飞寺的高僧说的,命里带福。


    去哪里,都注定享福的!


    张宛贞望着女儿:日子过得真快,她嫁入沈家,似乎都还在眼前,一晃眼,阿楠都十八了……


    她不由得心中一酸,幸好,女儿比她命好,能够嫁得良人……


    可就在她思绪翻飞之时,“啪嚓”一声!


    她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只见嘉楠,已经蹿到了她面前,绕过她闪身夺门而出。


    “阿楠!!!”


    张宛贞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声,随后迅速追赶上去。


    院子里。


    嘉楠的脚步顿住。


    她捏紧手中的陶碗碎片,警惕地看着堵在她面前的人。


    “阿兄……”嘉楠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