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有门道了!

作品:《70年代:资本家女儿咋,我就娶她!

    沈家成看着弟弟手里那双小巧的白色凉鞋。


    再看看自己给媳妇买的发夹,心里头跟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又酸又不是滋味。


    他嘴巴动了动,到底还是没忍住,声音跟蚊子哼哼似的。


    “家俊……你咋知道弟妹穿多大的鞋?”


    这话问得,他自个儿的脸先红了个透。


    他跟吴菊香成婚都一年了,可他还真没留心过媳妇的脚码。


    刚才在柜台前比划了半天,最后怕买错,只敢买了两个不挑尺寸的发夹。


    这小子,倒好!


    跟苏家那姑娘才认识几个月?


    连脚多大都摸清了!


    沈家俊拎着大包小包,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那笑容里带着几分得意和认真。


    “哥,这叫心细!你以后也得学着点,大嫂肯定高兴。”


    沈家成被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在心里狠狠点头。


    学!必须得学!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有门道了!


    “行了,东西都齐了。”


    沈卫国沉稳的声音打断了兄弟俩的对话。


    他看了一眼小儿子手里的东西,也没多问买了啥,花了多少钱。


    钱给了儿子,就是他们的。


    只要不是瞎胡闹,他这个当爸的,乐得放手。


    他那双锐利的眼睛扫过四周,沉声吩咐。


    “家成,收音机你抱好,金贵着呢。走,吃饭去!”


    “好嘞!”


    沈家成赶紧把那崭新的红灯牌收音机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磕了碰了。


    三人推着自行车,汇入县城街道的人流。


    车把上挂满了沉甸甸的布料和各色纸包,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这阵仗,不像是来赶集的,倒像是来进货的。


    沈家俊跟在父亲和大哥身后,目光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国营饭店!


    沈家俊眼前一亮,他从前只在历史书上看到过这四个字,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体验一下。


    原主在县里读了两年高中,兜比脸都干净,别说进国营饭店了,只能路过门口闻着那飘出来的肉香,馋得直咽口水。


    毕竟以前家里没有富裕到能让他下馆子,光是让他读高中都很不容易了。


    他的那些同学,有不少都是中午只喝水不吃饭的。


    和他们这些人比起来,沈家俊读高中能一天吃到三个窝窝头,还有咸菜,偶尔能花个一两毛在食堂打牙祭,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不光是他,放眼整个村子,能在国营饭店正儿八经坐下吃顿饭的,怕是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所以,沈卫国能带他们来国营饭店吃饭,沈家俊和沈家成都满是好奇和激动。


    自行车停在饭店门口,一股混合着肉香、油烟和人声的热浪扑面而来。


    眼下正是晌午饭点,饭店里人声鼎沸,座无虚席,空气中飘荡着饭菜的浓郁香气。


    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城里干部,满身机油味的工厂工人,还有几个像他们一样风尘仆仆的乡下人,挤满了不大的空间。


    “运气不错,那儿还有个空桌!”


    沈家成眼尖,指着角落的一个位置。


    三人赶紧过去,把大包小包都堆在旁边的空椅子上。


    沈家俊打量着周围,心里暗自点头。


    这县城里,有钱人还是不少。


    这时候普通工人的工资也就二三十块钱,高的能有四五十,一顿饭花个一两块钱,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沈卫国从贴身的口袋里摸出粮票和肉票,连同几张零钱一起拍在沈家俊面前的桌子上。


    “家俊,你在这儿看着东西,别动。”


    他压低了声音,眼神格外严肃。


    “你身上揣着巨款,人多手杂,万一被哪个不长眼的摸了去,咱哭都没地方哭。”


    “我跟你哥去点菜。”


    沈家俊心里一凛,立刻明白了父亲的顾虑。


    五千多块钱现金,要是被摸去了,那真是没地方倒苦水了。


    他郑重地点点头:“爸,你放心。”


    沈卫国这才带着沈家成,挤进了那条长长的点餐队伍里。


    沈家俊一个人坐在桌边,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个时代的快餐店。


    一个大堂,几张方桌,食客得先去一个窗口凭票和钱开单子,再拿着单子去另一个窗口排队取餐。


    没一会儿,沈卫国和沈家成一人端着一个大大的搪瓷托盘回来了。


    托盘往桌子上一放,浓郁的肉香瞬间霸占了三人的嗅觉。


    一盘红烧肉,酱色油亮,肥肉部分颤巍巍的,看着就腻乎得香人。


    一盘木须肉,鸡蛋炒得金黄,肉片滑嫩。


    还有一盘地三鲜,茄子、土豆和青椒过了油,裹着芡汁,油汪汪的。


    最后是一大碗飘着葱花的蛋花汤。


    这年头能在国营饭店当厨师的,都是有真本事!


    “吃吧!”


    沈卫国解开了腰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今儿挣了大钱,这顿饭,就是花得再多,他也觉得值!


    平时别说三个菜,就是割二两肉,他都得掂量半天。


    沈卫国脸上满是喜悦,他活那么大,也没有来过这饭店几次。


    上一次,还是他带着攒了好几个月的钱,和任桂花来这里吃了一顿肉。


    但那也是沈家成出生前了。


    回去后任桂花心疼钱心疼坏了,后面他们就再也没有去饭店吃过饭了。


    哪怕这些年日子好起来了,但是谁也没有想起再去饭店吃饭。


    不过现在他们算是有钱了,沈卫国琢磨着什么时候再带着全家一起来饭店吃一顿。


    沈家俊看着红烧肉。


    “爸,你竟然还买红烧肉了。”


    沈卫国笑了笑。


    “那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沈家俊没先动筷子,而是拿起公筷,夹了一块最大、最肥美的红烧肉,稳稳地放进了沈卫国的碗里。


    做人儿子,肯定要先孝顺。


    “爸,你先吃。”


    “这肉炖得烂,您尝尝。一会儿咱打包点回去,给妈和大嫂他们也尝尝鲜。”


    沈卫国看着碗里那块油光发亮的肉,再看看两个儿子,心里那股子熨帖劲儿,比喝了二两老白干还足。


    他那张常年被风霜刻画的脸上,线条都柔和了许多,眼眶微微有些发热。


    这俩小子,是真长大了。


    家成下地赚工分,很勤快,人也踏实起来。


    而家俊更是打猎的好手,以他的本事,估计以后就能一个人下山了,只要不遇到猛兽就不会有危险。


    沈卫国拿起筷子,夹起那块肉,嘴上却只是沉沉地嗯了一声。


    他相信,他们家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