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

作品:《重生:秦久忆不完美

    冬天,小巷里,街巷景色银装素裹。


    墨冬唯发现秦久忆的尸体,她抱着她冰凉的尸体宣泄痛哭。


    此情此景,像是一幅惹人伤感的油画。


    秦久忆的葬礼,只有墨冬唯一个人参加,她们两个人都是孤儿,她们是闺蜜。


    墨冬唯抱着秦久忆的狸花猫,悲伤地看着躺在木棺材里的秦久忆的脸庞,对着狸花猫喃喃细语:“不离,你的主人死了,以后我养你。”


    狸花猫名为:不离。


    不离从墨冬唯的怀里跳到秦久忆的身上,它闻了闻秦久忆的脸,低头亲吻秦久忆的额头。


    不离发出男人的声音:“反方向的钟。”


    不离的禁忌妖术:反方向的钟。


    秦久忆的额头瞬间爆发出耀眼白光。


    墨冬唯下意识紧闭双眼,试图用手挡住耀眼的光。


    时空停滞,时间倒流。


    时间是2025年8月,是秦忆16岁时。


    清晨,鸟语花香。


    “叮叮叮……叮叮叮……”手机的闹钟铃声把秦久忆吵醒。


    秦久忆睁开眼睛,坐起来看着令人怀念的房间场景。


    她愣住了:是梦吗?感觉好真实……


    秦久忆走到大厅,哥哥秦诗,爸爸秦蓝,妈妈李年华,他们坐在餐桌上慢悠悠地吃早餐。


    秦久忆惊讶不已,她不可置信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沉默,思考。


    她试探性地拿起桌子上的包子,咬了一口。


    是温热的豆沙包……


    秦久忆震惊:我重生了!


    泪水在秦久忆的脸庞放肆滑落。


    “小忆,你怎么哭了?”秦诗惊讶。


    秦蓝看到秦久忆的哭脸,手足无措的把报纸扔到地上,不知如何安慰她。


    李年华走到秦久忆身边用纸擦拭她的泪水。


    “爸爸妈妈,哥哥……你们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傻孩子,怎么说得好像我们死过一样?”李年华心疼地摸了摸秦久忆的头。


    感受到李年华真实又温柔的抚摸,秦久忆心中是失而复得的喜悦。


    秦久忆失声痛哭。


    三个人默默的等秦久忆哭完。


    “去换校服吧,等一下你要去参加开学典礼了。”李年华温柔提醒。


    “开学典礼?什么开学典礼?”秦久忆眨了眨哭到红肿的眼睛。


    “今天是你读高一的开学典礼。”李年华解释。


    现在时间是8月15日。


    秦久忆进入校园,她不舍的和秦诗挥手告别。


    看着身边熙熙攘攘的同校学生。


    真实的世界,让她感到十分幸福。


    进入高一2班,她慢悠悠地坐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


    秦久忆依然感到不可思议。


    她抬手,打了自己的脸庞响亮的一巴掌。


    她确认自己有真实的痛觉。


    秦久忆心中窃喜:是活着的感觉。


    秦久忆嘴角上扬,笑容满面。


    同座的一个身材修长,清冷俊美的少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秦久忆长相清秀甜美,似春季的樱花一般带着甜美的色彩。


    秦久忆和美少年对上视线。


    秦久忆一眼认出,美少年是年少时的杨季煜。


    杨季煜看着秦久忆被打红的右脸,和她红肿的眼眶,对她的第一印象是:看着脑子不太正常,非常奇怪的女人。


    秦久忆清楚的记得秦诗的死亡时间,是9月28日,死于大学教室的爆炸中。


    对于家人们的祭日,她刻骨铭心。


    秦蓝和李年华的死亡日期是10月11日,死于夜晚的一场车祸。


    秦蓝和李年华那天晚上开车出去吃饭,秦久忆因为秦诗的死亡变得十分消沉,没有胃口吃饭,他们只好留她一个人在家。


    结果,秦蓝和李年华在去饭店的路上,被酒驾的车撞了。


    独自在家消沉的她,接到了父母去世的电话通知。


    秦久忆决心改变家人的死亡。


    她认真思考自己重生后的目的:我一定要阻止家人的死亡,为此我愿意不折手段!


    思绪万千,她想出了改写家人们死亡结局的方法。


    不过现在,秦久忆可以享受一下学生时光。


    下课时间。


    秦久忆看着杨季煜,十分想和他成为朋友,因为前世,杨季煜曾在她落魄的时候帮助过她。


    “杨季煜,你好,我叫秦久忆。”秦久忆开心的向杨季煜打招呼。


    杨季煜看她一眼,自顾自地看数学书。


    杨季煜不愿和奇怪的她有交流,对她的态度冷漠疏离。


    “你在看什么书?”秦久忆继续找话题。


    杨季煜沉默不语,修长白皙的手翻动书页。


    “同学,可以把你的微信号告诉我吗?”秦久忆没有看出他在无视她。


    杨季煜对她依然不理不睬。


    秦久忆灵光一闪而过:杨季煜很怕生吗?


    “同学,你是不是怕生?没关系的,朋友之间要一点一点交流,才会慢慢变熟悉。”秦久忆语重心长,把手搭在杨季煜的肩膀上。


    杨季煜蹙眉,拍开她放在他肩膀上的手,低头看她,只见她抬眸看着他,她清澈的眼眸中,满是期待。


    “杨季煜,我想和你成为朋友。”


    秦久忆向他投来交友申请。


    他突然觉得她的样子有些惹人怜爱,她像是一只期待吃到美食的可爱小猫。


    他最终动了恻隐之念。


    杨季煜不怕生,但他没有解开误会,只是拿出手机。


    秦久忆成功的加上杨季煜的微信。


    她嘴角噙着甜丝丝地笑:“杨季煜,我可以带你熟悉一下校园,要不要一起逛逛?”


    她对这个学校,很熟悉。


    杨季煜淡淡开口:“不去。”


    中午。


    天空下起雨。


    操场上的秦久忆在雨中嬉戏。


    踩水坑,用脚泼水,奔跑,坐在操场上,任由雨滴落在身上。


    雨水的真实触感,让她欣喜不已。


    她享受着秋雨绵绵。


    杨季煜在窗边看着雨中的秦久久忆,心中想:奇怪的行为。


    雨停了,秦久忆在回教室的路上。


    秦久忆不经意地抬头,看到站在窗户边发呆的杨季煜。


    “同学!”她大喊一声。


    他低眸,视线落在她身上。


    此时的她,笑容明媚。


    微风拂过两人的发梢,


    两人各怀心事。


    秦久忆心想:这一世,我一定要和杨季煜成为好朋友!


    杨季煜心想:秦久忆很奇怪,明明不应该和这种奇怪的人有来往。


    杨季煜转身离开窗户,他坐在自己的课桌上,给杨逸发去信息:[哥哥,我认识了一个奇怪的女生。]


    杨季煜:[她叫秦久忆。]


    杨季煜:[我好像喜欢她的脸。]


    杨逸:[你喜欢她吗?]


    杨季煜:[不喜欢。]


    傍晚,饭店。


    秦久忆在吃面,她的背后坐着一个俊俏的男人。


    男人正是知名偶像:杨逸。


    他去年在名为花样少年的男团出道,能歌善舞的他已经拥有500多万的粉丝。


    花样少年男团有三位成员,另外两个人,分别是队长林启和主唱严岚,杨逸是主舞。


    林启站在饭店门口,大声说道:“小逸,出来!有事情和你说。”


    秦久忆一愣:小忆?他在叫我吗?


    秦久忆的小名叫“小忆”,和杨逸的小名“小逸”同音。


    杨逸走到林启身边。


    杨逸身边传来陌生的女声。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秦久忆站在杨逸身边,好奇地问林启。


    杨逸低头看她。


    秦久忆一眼认出杨逸,心中波涛汹涌。


    杨逸看清她清秀甜美的脸蛋,对她一见钟情。


    “我没找你。”林启对秦久忆说。


    秦久忆紧张地转身就走,心想:要快点远离杨逸,我可不想重蹈覆辙,前世我就是被他的女粉丝一刀捅死的。


    她脑海里想起被杨逸女粉丝们支配的恐惧,当时她只是和杨逸握手,因此遭受数不胜数的恶意,心理上承受着无形的压力。


    杨逸大步流星地追上秦久忆,伸手抓住她的手臂。


    秦久忆惊吓地回头。


    “你叫什么名字?”杨逸的声音低沉。


    秦忆尴尬而不失礼貌地说:“秦久忆。”


    “我想要你的联系方式。”杨逸害怕再也见不到秦久忆。


    “不给。”秦久忆干脆拒绝。


    “你是立方高中学校的学生吗?”杨逸认出秦久忆身上的校服。


    “是。”秦久忆皱眉。


    “我弟弟也是立方高中学校的学生,我希望你能和我的弟弟成为好朋友。”杨逸找了一个借口。


    秦久忆心动了,有了杨逸这个亲哥哥的助攻,和杨季煜成为好朋友的事情指日可待。


    秦久忆和杨逸加上微信。


    秦久忆一脸认真:“关于你弟弟的事情,我们以后好好聊一聊吧。”


    “好。”杨逸心中暗喜:有机会和她相处了。


    秦久忆走进饭店,继续吃面。


    吃完面,发现杨逸站在门口。


    杨逸一直在等她出来。


    “我想送你回家。”杨逸想和她多待一会儿。


    秦久忆抗拒地摆摆手:“不用了。”


    杨逸有些失落。


    路过卖龙须糖的小摊贩,秦久忆上前询问:“老板,龙须糖卖多少钱?”


    “8元一盒。”老板说。


    秦久忆看了看广告牌上的口味介绍,有花生味的龙须糖,有杏仁味的龙须糖:“老板,哪个口味的好吃?”


    “杏仁,杏仁味的好吃。”老板真心推荐。


    “我要花生味的。”秦久忆道。


    “那你问我干嘛?”老板感到费解。


    秦久忆买好龙须糖,吃了一口。


    秦久忆觉得龙须糖好吃,心想:明天要把龙须糖分享给杨季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