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 22 章

作品:《从治愈摄政王隐疾开始飞升

    随着巴结时毓的人越来越多,她对霁王的了解越来越深,除了他的个人经历,她还掌握了两个重要信息。


    其一,霁王此番南下,未携任何女眷。


    时毓难免纳闷,他这般年纪、这等权势,巡行在外至少数月,岂会毫无欲求?不带女眷,是为了沿途尝鲜吗?


    第二个信息恰好解答了她这个疑问:到达晋陵之前,他们已经经过了三个站点,皆有官绅献美,他却一个都没收。


    对此,时毓第一反应是:哇哦,蛮清正克己的嘛,怪不得本姑娘努力了这么久还拿不下!


    其次才是:那我岂不是他身边现在唯一的女伴?那确实是有资本被大家巴结的!


    最后,一丝压不住的得意悄然漫上心头——他指定有点喜欢我!


    对,没有什么别的理由,能让一个实权在握、生性多疑的王者,容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安枕于身侧。


    只有喜欢!


    原以为抱紧琳琅大腿就能躺平,而进一步则百死一生,如今形势却陡然逆转,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当然是使尽浑身解数往前冲啊。


    要知道吴郡——苏州,盛产国色天香,才女如云,吴郡官绅少不得也得进献美人,得在新人进入霁王视野之前,让两人的关系有实质化的突破!


    前面几次同榻她用错了方法,浪费了宝贵的机会,不仅没能把两人的关系推进分毫,反而又一次在人家硬邦邦的时候被推开,这让她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到底是有多吃不下?明明都那么想要了!


    这要是放在现代,她绝不会继续自取其辱。可现在么……她只能调整战略,再接再厉。


    这些日子,她没少旁敲侧击地打听他的喜好。可问来问去,竟没一个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因为他后院美人如云,燕瘦环肥各有千秋,他却雨露均沾,从无偏宠,俨然是个端水大师。


    唯一有价值的信息,是一条捕风捉影的传闻,来自副掌事玲珑。


    说他有个青梅竹马白月光,是个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


    那位姑娘虽然出身顶级门阀,自小仆从环绕,养尊处优,却不爱吟风弄月,独独偏爱女红。她曾为他亲手缝制荷包、腰带,甚至衣服和鞋袜,而他也置宫中绣娘的精品不用,只用她做的。直到后来那姑娘阴差阳错嫁给了别人,这些东西还被他好好珍藏着。


    时毓反思道:莫非他对我屡试屡拒,是因为喜欢端庄挂,看不惯我的大胆豪放的‘勾栏’做派?喜欢贤惠的,不喜欢有才的?


    痛定思痛后,她精心准备了一番,于今夜换了一种更为含蓄、更‘大家闺秀’的方式。


    *


    龙舟上的寝殿不比行宫那么开阔,久待会让人感到憋屈,好处是,只要稍微用心布置,就很容呈现出温馨旖旎的景象。


    虞珩刚踏入舱内,便觉一股清新甜香扑面而来,抚慰着他的疲倦的身躯和孤寂的神经。


    他循香望去,见紫檀圆桌中央静置着一盘摆的满满当当的时令鲜果:樱桃红润,枇杷澄黄,梅子青翠欲滴。


    后方高几上,一只越窑瓷瓶斜插着几枝春花:一株半开的白色海棠作为主枝,斜逸而出,两朵淡紫色的辛夷含苞待放,与海棠一高一低,形成错落,其间点缀几茎雪青色的野菊与数片翠绿的文竹,增添野趣与层次。


    仅这一瓶花,便将江南春色尽数收纳于此,恰到好处地驱散了满室沉闷。果香与花香交织,融合成了那令人心神松弛的温柔气息。


    舱室的布局也有显著变化。


    原本置于中央的床榻,已被移至靠壁一隅。那厚重的箱式壸门榻上,新笼上一袭雨过天青色的软烟罗。那罗幔未曾使用支架,只将一角轻系于梁上,使其如烟似雾般垂落,在四开大合的榻上拢出一片朦胧而私密的天地。


    榻上铺设亦焕然一新。原先那织金绣凤的华贵锦褥之上,罩上了一层素雅的湖绿色暗纹绫缎,色泽如春水初生,清新淡雅。


    原先使用的瓷枕旁,添了两对或长或方的软枕,不知填充的什么,看起来蓬松丰盈,让人感觉松软舒适,忍不住想立即靠上去,将一身疲惫尽数卸下。


    虞珩看向安静立在屏风旁的时毓——她今晚也很不一样,头发完全放下来,仅用一根丝带在身后松松挽着,几缕碎发垂在颊边,随着她低头的动作轻轻摇曳,显得格外温顺柔美。


    大约是在殷殷盼着他的到来,一感受到他的目光,她便立即抬起头,杏眼含春,似娇似羞地扫了他一眼,柔声请示:“殿下,奴婢伺候您更衣吧。”


    自从更衣成为他俩的情趣,别说玲珑回不到这个岗位,连琳琅都彻底插不上手了。现在只有时毓一个人负责这项差事。好在春天来了,衣服穿的少了,穿脱起来倒也没那么复杂。


    虞珩大步走过去,捏着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


    时毓陡然紧张起来:哪里又不对了?!


    玲珑撺掇她模仿那位白月光的穿搭,她这个看过‘纯元故衣局’的现代人压根没上当啊!


    她今晚走的是没有男人能抵挡的的‘啊,好凉’风。这一身粉衣加碎发,是多么温柔破碎,多么我见犹怜啊!


    难道是因为她身材高挑,不适合走柔弱路线,起到了东施效颦的效果,恶心着他了?


    “这些都是你弄的?”


    虞珩面目冷峻,语调带着威压,仿佛在质问。


    时毓心虚极了:不只是对我,您是对这些全都不满意吗?是不喜欢这种小清新,还是不喜欢别人未经您同意擅自做出改变?


    可是已经改了怎么办?!


    她咽了咽口水,大胆握住他掐着自己下巴的那只手,“是。这些日子奴婢见殿下终日繁忙,没有片刻得闲,心里很是酸涩。从前奴婢只觉得殿下是威震四方的王,是护国安邦的大英雄,却从不知,做万民之上的摄政王和大英雄,竟要这般辛苦。”


    她扫了一眼舱室,垂眸道:“这满室陈设处处彰显天家威仪,只是,侬丽色彩看久了会让人觉得压抑,冷硬的家具并不舒适,反让人一身疲倦无从释放。奴婢想,就寝是殿下一天当中唯一放松的时刻,若不得安适,日积月累恐伤身心。这才斗胆换了这些软枕素帐,盼着能为您松快心神。”


    她不知道,被她嫌弃的侬丽色彩,是身份的象征。


    因为鲜艳持久的染料大多取自天然矿物,如取自朱砂的赤红、取自青金石的湛蓝、皂矾染就的玄黑……不仅原料珍稀,提取工艺更繁复,造价高昂到唯有权贵,才舍得大量用于帷幔、床品与地毯之上。


    在尚未将黄色定为皇室专属的时代,这般深沉厚重的色调,更契合皇家威仪。


    至于那些线条冷硬、体量庞大的家具,更是王权的延伸。每一道棱角都如出鞘之剑,无声昭示着王法森严,凛然不可侵犯。


    好像从没有人考虑过,这些会让使用者感到压抑,因为王权的威严,永远凌驾于个人的感受之上。


    身为王权化身,虞珩亦是这般想法。


    时毓对于色彩和器具的看法,是他从未设想、也未曾听闻的,此刻听来,却被轻轻触动了——似乎在她心里,他的感受,理所当然地凌驾于王权的威仪之上。


    他不觉重新审视这方天地,竟真的从中感受到一丝暌违已久的松弛。


    “奴婢出身微末,品味低俗,既然这番改变不合殿下心意,这便叫人来恢复原样。”


    她重新抬眼,只是眼神不复之前热切,暗淡中带着一丝挫败和委屈。


    说罢便要撤退。


    虞衡摁住她的肩膀,语气愈发冷峻:“孤说过要撤换吗?谁给你的胆子总是自作主张?!”


    时毓瞬间不敢动了。


    “你是想让孤放松警惕,好……”


    好趁机扑上来吧?


    虞衡这话没说完,便被时毓打断:“当然不是!”


    她想到了他枕头下的那把短剑,以为他猜忌她想刺杀,慌忙解释:“奴婢真的只想让殿下能休息好!奴婢知道,殿下胸怀天下,想要先天下忧而忧,后天下乐而乐,可是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殿下是万民倚仗的国柱,唯有珍重己身,方能长久地守护这万里山河。奴婢既是为殿下安康,亦是为大虞国祚。若存半分私心……”


    她指天发誓:“便叫奴婢胖成徐员外那般!”


    好一个‘先天下忧而忧,后天下乐而乐’!


    虞珩眸中倏地掠过一道亮光,接着又一暗,他从康州旧臣中精心挑选出来,当做智囊团培养的十八学士,哪一个做出过这样的句子吗?


    没有!


    那群庸才,既无经世致用的良策,又无震古烁今的文采,在北方门阀豢养的笔杆子面前毫无战斗力,每每与那些攻讦他权柄过重、不敬幼帝的文章论战,更是十战九输。终日只会写些隔靴搔痒的酸腐文章!


    反倒是这个沦落为奴、记忆全失的女子,总能于不经意间,道出这般令他惊艳的语句。


    两相比较,真是令他不是滋味。


    但这个时毓她……


    虞衡眉头蹙起:“你知道胖成那样得享多少福吗?!”


    时毓讪笑,“可是胖成那样不健康啊,还丑……奴婢喜欢瘦。”


    笨的出奇,发誓都不会发。虞衡松开了她,上下打量一眼,“孤不喜欢。”


    时毓怔了怔,试探着说:“那……那奴婢以后多吃点,胖成殿下喜欢的样子?”


    虞衡一本正经地,伸出双手抓住她的胸捏呀捏,“孤何时说过喜欢胖的?”


    时毓:“……奴婢伺候殿下更衣吧。”


    对上她骤然热烈起来的目光,虞衡不自在地松了手。


    梁久安的谆谆叮嘱犹在耳边:切不可操之过急,若再受挫,恐将影响殿下信心,于恢复不利。


    可当时毓在他怀里钻来钻去,喷洒着热气一点点将他扒光,身体的反应却不受控制。尤其是当她的手不经意碰触他的身体,犹如过电一般,令肌肤表面泛起一片细密的颗粒。


    “夜风凉,去关窗。”


    时毓偷偷翻了个白眼,自己把持不住,赖人家风,风压根没吹进来好么!


    但还是依照吩咐,快步去关窗。


    等她回来,就发现他赤身裹上了外袍,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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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问:“寝衣何在?”


    时毓忍着笑,转身从榻上取过早已准备好的寝衣,捧到他面前,殷勤道:“之前为殿下更衣,系带崩断,给殿下带来了一些不便,奴婢便琢磨着改良一下,今日总算在尚衣司的帮助下,把新寝衣做了出来,殿下可愿一试?”


    虞珩的目光从她明媚的笑颜,移向她怀中的素白寝衣,眉峰一挑。


    不知是不是灯影摇曳造成的错觉,时毓竟觉得他眼里有笑意——大概玲珑没坑她,白月光这套对他真的有用。


    他朝她招了招手。


    时毓屁颠屁颠地靠过去,先将上衣轻轻抖开,用自制的衣架往屏风上一挂,热情地介绍道:“奴婢为殿下设计的这一套寝衣,主要改良了系带、领子和围度。”


    她指着衣襟上的盘口道:“殿下请看,这是本次改良最大的创新。原来这里用系带打结,虽飘逸却不够便利,且易松散。现在被我改成了盘扣,不仅美观耐用,而且系解方便,单手即可操作,寝卧时亦不易松散。”


    虞珩手扶下巴微颔首。时毓并不知道,这个动作就代表他非常满意。


    “领子由交领改成了圆领。交领固然显得人更加挺拔精神,但翻身时容易敞开漏风,改为圆领可以让寝衣更贴合。”


    她又抻了抻腰侧:“另外,原来的寝衣宽松博大,睡觉时翻身不便,而且容易压成一坨硌得慌,奴婢把腰围和袖子收窄了一多半,更贴合人体曲线,使得活动更方便。”


    最后这一条虞珩不太认可。只有缺乏布料又要劳作的普通老百姓,才会将衣服做的正正好。


    她对舱室布局的改造和这件衣服的设计,均印证了他之前对她身份的猜测:中等人家,务实为上的妇人。


    他不禁想,她从前给谁做衣服呢?是否也这像现在这般,兴致勃勃地向对方展示每一处巧思?


    “殿下可愿一试?”时毓满怀期待地问。


    虞珩心里被那个莫须有的念头搅得不太舒服,沉默了半晌才脱了外袍。


    虽然和他的雄伟见了多次,但时毓还是不敢轻易往下瞟,因为第一次见的时候她不争气地流鼻血了。


    为了分散注意力,也为了邀功,给他穿上衣的时候,她顺便展示了一下自己布满针孔的手指头。


    “谁弄的?”


    虞珩喜怒不形于色,问这句的时候,却有明显怒意。


    时毓摇头道:“奴婢以前从来没有拿过针线,为了做这件衣服,自己扎了自己千百下,不小心的。”


    虞珩脸上挂了些薄怒,不信。


    这个时代工商业极不发达,大部分人家都要自己纺纱制衣,除了极少数娇养在深闺的顶级门阀贵女,几乎没有女子不做女红。


    除非她在闺阁受尽父母溺爱,出嫁后更得夫君宠爱、婆母包容。


    他抓过她的手指细看,只见指头上密布着细小的针孔,有些还泛着红肿。然而整双手的肌肤却光滑细腻,完全寻不见常做针线活留下的老茧。


    所以,她没撒谎。


    这个从没拿过针线的女人,第一次做女红,是为了给他做衣服。


    心头那点不快倏然消散,虞珩眼底几乎要漾出笑意,唇角却刻意绷紧:“智者善避其短,愚者才会硬做自己不擅长的事。”


    这人可真难讨好啊……时毓偷偷翻了个白眼,垂着头低声道:“殿下说的对。奴婢就是一个笨蛋,奴婢觉得,为心上人做任何事都值得,挑战越大越能体现用心。”


    心上人……虞衡心头一酥,眼神黏在她低垂的睫毛上良久无言。


    半晌,冷嗤一声,讽刺道:“你这勾人手段真是浑然天成。”


    反讽吗?勾到谁了我?!时毓死死咬着唇才克制住怼回去的冲动。


    虞珩饶有兴致地研究起衣襟上那对盘扣,自顾自地解扣系扣,同时吩咐:“裤子。”


    时毓讪讪转身,下一秒,后背肉眼可见地僵住了。


    “裤子!”


    虞珩又催了一声,语气添了几分不耐。


    时毓缓缓转过身,脸色煞白肩膀微颤。


    虞珩垂眼一看,那裤子中央被剪了个大口子。


    这空荡荡的大口子似乎是一个赤裸裸的嘲讽,嘲讽他那处形同虚设。


    他几乎下意识认为,她早已知晓他极力掩饰的那个不堪的隐疾,一股狂暴戾气瞬间从心底升腾。


    可没等他发作,时毓已将那裤子紧紧搂入怀中,像母兽舔舐刚刚死去的幼崽一般抚摸着它,流着泪咬牙切齿地咒骂:“我真他妈服了!看不惯我就直接下毒啊,非得祸害这个!这是我第一次做衣服啊,足足做了两天,手都扎烂了,哪个杀千刀的王八蛋这么缺德,让我知道了,非弄死你不可!”


    骂完更伤心了,跌坐在地,嚎啕大哭:“啊……我的裤子,王八蛋还我裤子!”


    下半身还光着的虞珩,抬手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闭嘴。


    随后,执勤的翊卫忙碌起来,整条船上的人都被叫醒。


    虞珩下了死令:一个时辰内,查到是谁剪了这条裤子,弄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