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路边一条

作品:《江湖七百里

    墨川的百姓苦无上神教已久,那些家中有妙龄女儿的人家都努力捂紧家门,就怕被发现了去。


    如今教宗倒塌,最高兴的还是百姓们,不仅不用再举行没有意义的腊月祭,一年到头多出来的粮食可以入了自己肚子,而且京城派来的百姓官也一个个都待他们极好,减轻徭役赋税,给那些在腊月祭中死去的人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尤其是洛锦和姜渊鹤,作为独立与两方势力之外的江湖侠客,总是在世人传颂的丰功伟绩中拥有一个别样的角色。


    不依附于皇权,也不被世俗或者神权同化,自在逍遥,不媚于镇南王的垂青,连神秘的监星局都对二人赞赏有加。


    于是洛锦和姜渊鹤的名声在墨川百姓们的口口相传中越发显赫,只要她们中一个人走到街上,就会引起一阵围观。


    谁家能有些精米细面的都会全部拿出来,笑着塞进她们怀里。


    因为过于不擅长应对百姓们的热情招呼,在做离开前准备的这几日,二人都躲在了墨川官府里,好不客气地占据了邓主的房间。


    “此间事了,春暖花开,是时候启程了。”


    洛锦看着窗外莹莹纤纤的胡迎春,嫩黄色的花蕊吐露着初春的潮气。


    “也好,这里剩下的事都是些民生问题,不管鸡零狗碎也好,福泽万代也好,和你们俩说走就走的潇洒样子诚是不相符,我就不多留你们了。”


    邓主既欣慰又不舍,向同僚讨要了好些东西送给二人,为此还承诺回京后双倍奉还于同僚。


    “这段时间多谢邓大人照顾了,我们两个不爱说那些风月漂亮话,就在此祝您在墨川的教化一切顺利。”


    姜渊鹤拱手,背上还背着来自邓主和百姓们的沉甸甸的爱。


    “走了,小邓主。”


    洛锦没大没小地摸了摸邓主的脑袋,潇洒地挥挥手,“别远送了,忙去吧。”


    “切,难道我很想送你们吗?”


    邓主嘴硬。


    “诶,算了算了,还是送你们一程吧。”


    邓主拿上面具,跟在二人身后出门,“毕竟下一次重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墨川的北面城门在化雪之后重新成为墨川沟通外部的主要通道,洛锦和姜渊鹤正是要往那儿去。


    不过由于北面来往人众多,不算宜居,因此还住在这里的都是些劳苦大众,没什么本事,只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活。


    “姐姐,阿苗能不能将太平拜托给你。”


    孩童怯生生的声音响起,洛锦感觉衣角被一个轻柔的力道扯住,她低头去看。


    那是一个长相玉雪可爱的女孩儿,看起来只有六七岁,小脸擦得很干净,只是衣服破旧,打满了补丁。


    “太平,是什么?”


    洛锦蹲下身,看着小女孩的眼睛问道。


    “是我的狗,你看。”


    小女孩背在身后的手移到前边来,掌心里还有一只巴掌大的小黄狗,丰润毛长,眼睛上还蒙着一层蓝膜,嘤嘤地舔舐着小女孩的手心。


    “真可爱,不过你为什么要送给我们呢?”


    姜渊鹤也蹲下身,用指腹轻柔地触抚小狗的脑袋。


    许是感受到另一种温暖的气息,小狗耸了耸鼻子,好奇地抬起头,湿润的鼻尖触碰到姜渊鹤,一阵酥麻的感觉传来。


    于是,洛锦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小女孩和姜渊鹤都眨巴着眼睛看她,而懵懂无知的小狗在阳光中舒展着自己的小爪子,春风吹拂,带来沉静的青草芳香。


    “因为,因为爹和娘说,家里有我一个拖油瓶就够了。我不想小狗饿肚子。”


    小女孩羞赧地攥紧了自己的衣角,贫穷总是爹娘打骂她的理由,但小小年纪的她已经知道,远不如此。


    她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大她七岁,年末的时候恰巧张家需要人,爹娘便想法子将姐姐卖了去。


    爹和爷爷一直想要个男孩,可是娘在生她的时候伤了根基,差点救不回来,因此对她也基本没有什么宠爱。


    整个家庭都将她视为透明人,除了在需要她干活的时候。


    直到那天,邻居家的哥哥抱回来三只小狗,送给了她一只,那是娘这些年第一次正眼看她。


    娘看着小狗的眼神很温柔,是她梦里梦见过的那样。


    娘说,叫这只小狗太平吧,希望它能给这个家带来太平。


    她有点难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为小狗取的名字没有派上用场。


    但是爹很讨厌它,觉得家里又多了一个吃白饭的,动辄对它拳打脚踢。可是小狗是个实眼子,爹给过它一根骨头,所以无论爹伤害它多少次,下一回它还是会摇着尾巴凑到他跟前。


    她在从山里采野菜回来的路上遇见爹和村头的王屠夫讨价还价,想把狗子卖了换一枚铜钱。


    一枚铜钱,可以买一个肉包子,一个肉包子,她可以吃一天。


    她没有办法去祈求爹娘留下小狗子,他们不会听,所以,让她最后为小狗做一件事吧,不是让它去换一枚铜钱,而是去找个好人家,去逃脱必死的命运。


    她对生死并不懵懂,对门家的阿花被带去陈家,连一具尸体也没有换回来。奶奶去世那天,形容枯槁的手握不住她的手臂。前两年村子里那只最壮硕的大黄狗也因为荒年收成不好被活活饿死。


    她知道死亡是一件多么轻易又悲伤的事情。小狗比她小那么多,她长大了,要保护小狗。


    “它很乖的,不咬人,吃得也少,如果你不喜欢它的名字,那请你重新给它取一个吧,别不要它。”


    小女孩的眼睛乌黑浓亮,像初次见面时洛锦见到姜渊鹤时的那一眼。


    “但是我们可不是出去玩,或许会遇到很多危险的事情,即便是这样,你也希望小狗跟我们走吗?你真的舍得?”


    洛锦认真问道。


    她也曾有过那样的时光,她以为只要远离了那些人,就是在保护他们。可是,可是,思念成疾,最终郁郁寡欢。


    或许,很多时候人求的并不是所谓平安一生,不过是希望携手走一程罢了。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洛锦不是平安,不会知道平安心中所想。


    “不,它不要留下。”


    小女孩眼角簌簌流下泪珠来。


    “我,我马上也要死了,等我死了之后,太平就更不会过得好了,求求你们了,带它走吧。”


    洛锦皱眉去探她的鼻息,短促沉郁,是心火烧肺之症。


    若是在京城,去遍寻名医并非无可解,但是在墨川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就只有等死。


    “好。”洛锦点头,看着天真无邪的小狗,它尚且还不知道自己即将与小主人分离。


    “它为什么叫太平呀?”


    姜渊鹤眼看气氛沉闷,转移话题问。


    “是阿娘,阿娘盼望它能带来太平。”小女孩低头,掩去羡慕的神色。


    “那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洛锦问。


    “我叫阿冬,因为我是在冬天出生的。”


    “那阿冬,你喜欢太平这个名字吗?”


    小女孩迟疑地摇摇头。


    “我觉得小狗就应该是小狗的名字。”


    “姐姐也是这么觉得地,这个名字太大了,或许不适合它。”


    洛锦摸了摸阿冬毛燥的头发,又问,“阿冬给它取过名字吗?”


    阿冬露出一个像是被拆穿的笑容,扭了扭身子,不好意思道:“如果爹娘不在,我就会偷偷叫它的小名,是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小稻。”


    “……小稻。”


    小狗听见了两声熟悉的名字,于是高兴地嘤嘤叫起来,动作笨拙地往阿冬的身上爬。


    “你看,它很喜欢。那就叫小稻吧。”


    洛锦一锤定音,动作小心地摸着小稻的脊背。


    “谢谢你们,大侠姐姐,大侠哥哥。”


    阿冬擦擦眼泪,终于破涕为笑。


    “再见,小稻,要好好长大啊。”


    她不舍地用额头去蹭小狗脑袋上的绒毛,泪水蘸湿了土黄色的嫩毛,小狗伸出湿热的舌头,舔在阿冬脸上,好像是在安慰她,叫她别哭。


    “我要回去洗衣服了,还要给爹娘做饭,大侠姐姐,再见,大侠哥哥,再见。还有小稻,再见。”


    阿冬挥挥手,艰难地转身离去。


    而姜渊鹤怀里的小稻还无知无觉地用柔弱的小牙齿咬着他的指头,前爪踩在掌心,小屁股撅起来,尾巴不听话地摆动着,活泼又可爱。


    “小锦,为什么突然决定留下它?”


    二人出了城门,没有往官道上走,反而转道往东边去。


    姜渊鹤很好奇,是突然的恻隐吗,还是触景生情?


    “不知道,一种冲动,想留就留了,我们两个不至于连一只小狗都养不活。”


    洛锦也不知道,自从出山以来,她遇见了太多想象之外的事。


    那就从心所欲,不问原由。


    “说不定就像是当初留下你一样。”


    洛锦小声道。


    “你说我是狗?”


    姜渊鹤有被冒犯。


    洛锦:?


    “你还不如小稻呢。”


    她接过小黄狗,仔细检查着它是否有病在身,幸好,除了嶙峋瘦骨,还算健康。


    “怎么可能?”姜渊鹤第一小跟班的身份遭到了挑衅,“我能给你端茶倒水,洗衣做饭,它行吗?哈,它不行,它不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