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隔壁新搬来的小邻居
作品:《送你一颗小甜糖》 炎炎夏日结束的那天,正式成为初中生之前,周瑰甜家的隔壁住进一位新邻居。
隔壁的房子也是属于周瑰甜家的房产,挂在房屋中介好多年了都没被人租走,直到最近中介忽然发消息说有人要来看房。
周瑰甜母亲一开始还以为是跟之前一样,来询个价就走人了,没想到这次对方是真的要租,闲置多年的房子总算能物尽其用了。
周母原本的打算是,今年要是再租不出去就狠狠心把房子卖了。
中介带来的人是个西装革履,拿着公文包的男人,看起来像是事业有成的商务人士。
周瑰甜跟在母亲身后,看着母亲热络地和男人介绍自己家的房子。
“现在这样的独栋排屋在城区这地段非常少,一般没人愿意出租,我们家这房子绝对不是有问题才拿来租,当初买这房子是因为我们之前在宜清的那个老房子拆迁,拿拆迁款买的,2015年那时候不是都在囤房产嘛,又是房价低点,我和孩子她爸商量着就多买了一套,谁知道一直闲置着没租出去,这不就是在等有缘人嘛……”
西装男大部分时间都在安静地听着周母说话,时不时点个头。
“房租我也给您算最便宜的。”周母是个爽快人,几乎没有多考虑就把价格定下来了。
旁边的中介大叔一直在给她使眼色,她也视而不见。
西装男简单看了一圈房子,确认没问题以后,竟然直接一次性支付了六年的房租费用,总共二十一万多,他还另外打了一笔六年的生活费到周母的账户里,和房租一起,总计五十万。
“房东太太,生活费要是没不够了,你再联系我,这房子我不住,是我给孩子租的,还要麻烦你照顾一下我儿子,我工作忙,平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他妈妈又去世的早,孩子马上读初中了,没人看管我也不太放心,他周一到周五都住校,也就是周末需要你关注留意一下,刚才忘了说,我们也是宜清人,来常兴区这边租房是为了孩子上学,常兴一中是整个北往市最好的初中,本来是打算买房的,后来考虑到孩子以后上大学还是要去外地的,所以就决定短租,到他去上大学以后再退租。”
周母一听对方也是宜清人,瞬间切换成宜清话跟他继续聊,“照顾看管没问题,周末由我来负责他一日三餐,平时每月我会按时给他一定数量的零花钱,绝对不会让他乱花钱,都是老乡,你信的过我就好,不过贺老板,孩子还小,你有时间最好还是亲自回来照顾他比较好,错过了孩子最关键的成长时期,以后后悔也于事无补。”
一切都谈妥以后,西装男再也没出现过,再后来就是今天,周瑰甜见到了那位新入住的小邻居。
小邻居一个人来的,拖着一个很大的黑色行李箱。
十三岁的少年,个头不高,还很瘦弱,像一株还没长成的小树苗。
周母让她过去帮忙。
周瑰甜跑到隔壁,就看见客厅里,一个穿黑T黑裤的陌生少年在整理东西,他正把手里的书本一本本整齐地摆放到书架上,大部分是课本,也有一些课外书。
他的皮肤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有些病态的苍白。
周瑰甜莫名觉得他好像一种小动物,像什么呢,她知道了,像一只被主人丢弃的,穿着黑衣服的小白猫。
“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忙吗?”周瑰甜走过去,有些怯生生地问,她不太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她不是自来熟的性格,不过熟悉了以后,大家都叫她小太阳,她甜美的笑容总是能温暖到别人的心田里。
少年闻言,转头看了她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他直接先看到的是女孩左眼下方的那颗小泪痣,她有一双漂亮灵动的杏眼。
周瑰甜撞上少年冷淡的视线,他凌厉的眼神扫过来的那一刻,她心里扑通跳了一下。
“不用。”少年言简意赅,连多几个字都不愿跟她说,他还在变声期,说话的嗓音有些别扭。
周瑰甜察觉到少年并不是很想搭理她,识趣地走开。
她回到自己家,看见妈妈在厨房做饭,便走过去:“妈妈,小邻居说不用帮忙。”
周母点头:“知道了,你先看一会儿电视,等我做好晚饭,你叫他过来吃。”
“好。”
周瑰甜一想到少年那张冷漠脸,就非常不想过去热脸贴冷屁股,而且她连他名字都不知道呢。
闻到厨房的香味,周瑰甜肚子里的蛔虫勾引着她往厨房去:“妈妈,你做了什么好吃的呀?”
周母笑笑说:“小馋,都是你最喜欢吃的菜,我问贺老板他儿子喜欢吃什么菜,结果人家回我三个字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他这爸是怎么当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孩子是他捡来的。”
周瑰甜才反应过来,妈妈说的贺老板就是小邻居的爸爸,那个长得很高大英俊的商务西装男。
“妈妈,隔壁小邻居叫什么名字呀?”周瑰甜想知道他的名字。
周母一边炒菜一边说:“听他爸说,是叫贺秋与,具体怎么写不知道。”
“哈哈,不会是余秋雨的秋雨吧。”周瑰甜笑着说,“我们语文老师有讲过余秋雨噢,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呢。”
“你自己问问他不就知道了。”周母把西红柿炒鸡蛋出锅。
“可是人家都不喜欢跟我说话。”周瑰甜绞着一双小手。
“他跟你又不熟,你跟陌生人也不会说太多话吧,他爸让我照顾他,还把六年的生活费全打我户头上,我怎么也得把他当半个儿子看,以后有的忙了。”
“那个西装叔叔怎么忍心把小邻居一个人扔在这么大的房子里。”
“他爸爸是生意人,全世界跑,哪有时间待在家里每天照顾孩子,就跟你爸爸差不多,至于他妈妈,你不是也听见了嘛,不在了,所以你要对小邻居好一点噢。”
“我知道啦,小邻居现在是我的新朋友,我一定会对他好的。”周瑰甜信誓旦旦的说。
在开学的前一天,她又认识了一个新朋友。
……
傍晚五点多,周瑰甜去隔壁按门铃。
来开门的是贺秋与。
他还是一身黑衣黑裤,只是刚洗过头发,吹的半干,脖子上还搭着条毛巾。
周瑰甜的视线几乎和他平视,她在想他的身高到底有多高,她暑假刚量过身高,正好一米六,他难道只有一米六出头嘛,在她印象里,小学班上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身高很多都超过一米七了。
不过妈妈说男生蹿个子的年纪比女生晚,说不定他以后会长高高呢。
“有事?”少年处于变声期的冷淡的嗓音像冰块一样投进她心里,把她的一腔热情浇灭了一半。
“我妈妈让我来的,叫你去我家吃晚饭。”
周瑰甜的嗓音天生偏软糯,显得温和无害。
“替我谢谢阿姨,家里有吃的,我随便弄点就行。”
“别呀,小邻居,我妈妈做了好多好吃的,你一定要去尝尝,为了这顿接风宴,她可是花了一下午时间呢。”周瑰甜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伸手扯住少年的衣角晃了晃。
贺秋与发现自己很难拒绝她,他以前的生活里很少接触女孩子,突然遇见这样一个热情可爱爽朗的女孩子,有些不知所措。
他不动声色地从她手里抽回自己的衣服,不自然地咳嗽一声:“我吹干头发就过去。”
周瑰甜开心地跑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妈妈。
“妈妈,小邻居答应来吃饭了。”
周母把最后一道红烧狮子头摆上桌:“那就好,不然这一桌好菜都浪费了。”
周瑰甜帮妈妈把碗筷拿出来摆到桌上,刚放好,门铃就响了。
她屁颠颠地跑去开门,果然是小邻居。
“请进,我家不用换鞋噢。”
贺秋与就直接进屋了。
头一回来陌生人家吃饭,他很拘谨,浑身都透着不自在。
周瑰甜看出他的窘迫,说:“我们家很随意的,你把这当自己家就行,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周瑰甜,玫瑰很甜的瑰甜,你记住了嘛。”
玫瑰很甜?
贺秋与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介绍自己名字的,莫名有点萌。
他微不可察地弯起一边嘴角。
出于礼貌,他也有来有往地向她介绍自己:“记住了,我叫贺秋与,秋天的秋,生死与共的与。”
原来不是余秋雨的秋雨,周瑰甜在心里想,小邻居的名字还挺好听的,好有寓意的样子。
她忍不住想,以后谁会和他生死与共,他会找到愿意和他生死与共的人吗?
周瑰甜在2008年的秋天,与贺秋与相遇,又在2018年的秋天与他步入婚姻的殿堂。
十年之后的她和他过着非常甜蜜美满的日子。
这是后话了,现在的周瑰甜绝不会想到,眼前的少年会成为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人之一,也是和她生死与共的人。
“你的名字好好听哦,小邻居。”周瑰甜从不吝啬赞美夸奖她的朋友。
“你的名字也很好听。”贺秋与的耳朵有些发烫,他转过头避开她的视线。
一直在无效码字,完全自娱自乐了,没有期待就不会有失望,把专栏所有坑填完就说再见了,有点强迫症,不填有点难受[狗头叼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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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隔壁新搬来的小邻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