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睡莲

作品:《新我杀故旧

    我跟最穷的时候,捡到百万彩票那样狂喜,Leo是把王储干掉了吗,太厉害了,不愧是Leo。


    赶紧君主独裁,把烦死人的国会解散,立马发动战争,把这个针对我的世界打得稀巴烂。


    那群人对着Leo的新脸恭恭敬敬,说了比报菜名还顺溜的奉承话。


    我想叫她们滚,有点眼力见没有,拍马屁也得分场合,你看Leo想搭理你们没有。


    下一秒,Leo就叫她们滚了,好了,我爽了,又可以继续一家三口的美好周末时光了。


    平安一脸高兴,她在找那一只金毛,我有些没力气,壳子总是容易累,我很羡慕Leo的好身材,但待在跑步机上我也能打瞌睡。


    健身伟业,走第一步就睡了。


    Leo揉着平安的脸,亲了她额头一口,平安笑得更开心,她一甩尾巴,屁颠屁颠跑开了。


    “你跟她说什么了?”


    我竟然不知道Leo还进修了狗语,失敬失敬。


    “那一只金毛来了,我告诉平安她在那里。”


    “我怎么没闻到?肯定没有来。”


    我就没闻错过味道。


    Leo回了我一个极其幽怨的表情,“重山,你学外语很快的。”


    “啊?”我都没反应过来她在叫谁,倒了个弯,我才发现是在说我,以前是以前,现在是记性跟狗屎一样稀烂。


    我决定回去把沈重山这三个字抄个千八百遍,走累了,我就停下来,不上班的日子就是好,人生三万多天,不是上学就是上班,我觉得我读书的意义就是赚钱。


    已经有Leo了,读不读书都无所谓,反正Leo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也还是我的钱。


    Leo貌似有点生气,我不太理解为什么,她其实很想让我重读一次高三,但是我真的不喜欢跟一群人挤在一起。


    从小到大都是跟人挤在一起过来的,跟笼子里的鸡没区别,我跟Leo靠在公园躺椅上,暖融融的太阳照在身上,混着各类菊科植物的花香,我闻到了那一只金毛的味道。


    平安跟她待在一起,我心里觉得安心,歪在Leo肩膀上,缓缓合上眼,人类没有光明就发明了电灯泡,但仿照的太阳怎么说,还是有点伪劣。


    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太阳才能感到温暖。


    一闭上眼睛,我闻到的味道就越来越清晰,玛格皇后天生视弱,她大部分时间都依赖触摸跟嗅觉感知世界,香水是她世界里最华美的东西。


    Leo总是在换脸,我之前嗅觉没回来时,只能依靠固定服装跟发型,去判断她是不是Leo,我有时候也会在想,人类真的很奇特,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却要求爱情始终不变。


    死掉的人才不会变。


    我能闻到Leo的味道,只要一闻到就觉得安心,她在,我就什么都不用担心,只需要放下脑子,跟着她的步伐走就行了。


    一家三口,就这样一直待下去,我会觉得这个世界对我没有那么抱有恶意跟针对的,平安喜欢吃明虾,我剥一个她吃一个,Leo就在煮虾。


    次次逛完公园,就顺带去附近的大街买菜回家做饭。


    多美好,我又有一点开始得意忘形了,稍微一好过,就原谅这个贱人世界,这是不对的。


    我有一种强烈预感,但凡我感觉到开心,那接下来等着我的,一定是一件让我难过的大事要发生。


    人生不如意的事十之**,我真的特别痛恨不能完全极端的东西。


    玩了一整天,快要回家的时候,我忽然闻到一点不太好的味道,我看着Leo说,这个公园之前没有栽种过秋水仙的。


    我不太喜欢这类花,所有种球类的植物我都不喜欢,我喜欢有绿叶能晒到太阳的。


    我循着味道走过去,果然有一小簇秋水仙花在冒头,还没开,浅粉色花苞顶破土壤,这类植物先开花后长叶,唯一的好处就是能提取秋水仙素,我喜欢的无籽西瓜就是这样培育出来的。


    “欸,”我忽然联想到一些事,培育不就是繁育的有目的性选择吗,人类难道就没有对同类实施过同样的培育计划吗。


    Leo抱着已经累趴下的平安,我去开车门,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徘徊不去。


    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之处,人类自诩优于其她物种,自带优越感,鄙夷其她非人造物。


    人类已经进化完全了,臻于完美吗,不见得,毕竟依旧会死。


    如果我手握培育人类的技术,我会选择生下什么样的后代?


    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到,我一定要生基因优越,不容易患病,不容易死,机体各方面性能优越的后代。


    人类培育无籽西瓜是为了吃,我有目的性选择培育优越的下一代,是因为我爱她,希望她只继承我的好,推己及人,我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


    人类都是被选择性饲养出来的!


    我是畸变的那个,所以我才会被认定是精神病。


    Leo看出来我的心不在焉,她把明虾都剥好,抱着平安在喂虾。


    “或许你不适合做服务业,”她建议我更换策略。


    我性格比较奇葩,越不让我做的事,我就越要做,类似的,还有我干不成的事就越要做,直到我实在是拿它没辙了,我就撤下去。


    我观察了Leo很久,才发现Leo性格里有一种诡异的偏执,她喜欢的东西只会越来越喜欢,一切尝试都是在有目的地筛选,就比如她帮我找工作,鼓励我去尝试那些我有好感跟兴趣的工作。


    这个不喜欢,那就下一个,直到找到属于自己的真实需求。


    我思考了一会儿,发现目前还没有除了调香以外的兴趣爱好,Leo把我从公墓棺材里捞出来,看不见,只能靠着听跟嗅觉,整个世界都随着躯体死亡,逐渐淡化。


    总有人拿自杀当做对极端病痛折磨的解脱,因为没有药可以治病。


    “我觉得我还可以努力一下,虽然被香水店辞退,但是,我觉得我还是很喜欢调制香水。”


    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不尽相同,有的香,有的臭,有一部分人身上的味道天然让我觉得亲近,就比如Leo。


    如果我能调出一款有Leo味道的香水就好了,我总担忧Leo会死,她死了,我就彻底没办法睡觉了,不闻到她的味道,我会焦虑不安。


    我有些忧郁,一旦闻到对我有威胁的气味,我第一反应跟正在过生日的人猛然发现自己脚背上有一只巨大蟑螂在爬,暴怒恶心。


    我心里不安的预感越发强烈,但是我不想跟Leo说。


    Leo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当上总统,我得自己解决掉这些臭虫。


    我挺享受给Leo熨烫西装的过程,那些让我觉得不爽的东西,就用冒着腾腾白雾的电熨斗给它们熨平,平直熨帖,心理的赘生物也一一被能烫死人熨斗挤压熨平。


    躺在床上的时候,Leo还是顶着王储的脸,我摸了摸她的眼睛,以后Leo就会跟我分开了,每个人都拥有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


    寿命跟人生追求的不一致,导致我跟Leo前进的步伐始终无法像舞池里的两个舞者那样同步,一旦其中有一方剧烈前行,另外一个不非常努力,就会被彻底甩出去,甩到舞池边缘去。


    我抱着Leo,紧紧依偎着Leo,我把灯关了,让平安睡到一起,貌似这是我们一家人最后一次能够怎么齐。


    没办法,我真的太想要Leo当总统了,只有Leo当上总统 ,我脑子里的病才会好利索,是世界在孤立我,那就把整个敢孤立我的世界都杀掉。


    我松开Leo,平安躺在我跟Leo中间,我可以忍一忍的,没什么大不了  ,古往今来凡事建功立业的大人物们,她们没有一个不是忍辱负重,我也可以。


    “平安,别叫醒她。”


    Leo起得很早,她摸摸平安的脑袋,在她额头亲了亲,又用额头贴着沈重山的额头。达摩克斯之剑悬挂头顶最好的解决办法有两种,要么离开,要么取下。


    落地镜子里的女人,一米九多 ,肌肉线条流畅,比之白玫瑰王朝登峰造极的肌肉神明塑像不遑多让 ,傲人无比的人鱼线沿着腹部下滑,一圈圈白纱布裹着枪伤 。


    王储的脸继承母亲的更多 ,眉眼深邃 ,鼻梁高挺 ,五官更是棱角分明,无端让人想起悬挂在蓝宫穹顶上的红白玫瑰巨剑,锋利危险。


    Leo换上那一身低调无比的黑色西装 ,清理掉沾血的纱布跟棉团,眷恋又依依不舍  ,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家。


    可能以后很少能回来 ,Leo戴了很久没用的黑框眼镜 ,压在那一双橄榄石绿的眼睛上,怎么看 都意气风发  ,全然没有之前死宅的模样。


    Leo一离开,沈重山立马就从床上爬起来,抱着平安,继续躺在被子里。


    我把脸埋进平安怀里,我太依赖她们两个了,等日上三竿,我才起来,平安已经吃过早饭了,她眼巴巴望着我 ,把牵引绳拿过来,递给我。


    “平安也想出去玩?”


    平安蹭了蹭我的手掌,我真希望我能够懂狗语,我很希望跟平安说话。


    我没什么胃口,推开保存各类药剂的冥想室,我手脚麻利给自己打了三针营养剂。


    司机已经在下面等着我跟平安,她一贯沉默寡言,埋头做事,黑西装配着黑墨镜,我抱着平安一上车,才发现司机腰间别了一把制式手/枪。


    她脱了外套,白衬衫配黑色马甲,有些不伦不类打着领带,袖口推到臂弯处,露出大块我眼馋的肌肉。


    我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悲催地捏了捏自己软趴趴的手臂,等我好利索了,我也要练膀子。


    我跟司机的日常,就是她等着我我说想去的地方,她跟鸽子一样,对红瑙刹各类地名都了然于心,完全不需要地图。


    “沐圣节快到了吧,陛下应该会出席蓝宫的斋戒仪式 ,我想看看她到底长什么样子,报纸上,电视上,从来没有她的正脸。”


    帝国最热闹的节日非沐圣节莫属,比过新年还要热闹,成千上万的狂热信徒身披猩红法袍,举着白玫瑰跟圣洁的蜡烛,跋涉千山万水,走到圣地朝圣。


    据说朝着圣男祈福,就能祈求一切愿望,我很小的时候,村庄里就会雕刻雪白的圣男雕像,他被钉死在一簇簇白玫瑰上,圣洁无比又虔诚无私。


    他的眼球被一母同胞的亲姐姐挖下 ,他的舌头被他追随的王储割走,连同他文弱白皙的鼻子跟秀气的耳朵,也纷纷被白玫瑰王朝第一代君主的幕僚们割走。


    他仅存的白骨,化作一簇簇洁白无瑕的白玫瑰,向无数帝国国民送去芬芳。


    “我们去圣地吧。”


    我舔了舔嘴唇,圣男的肉治疗了当时盛行的巨型瘟疫,拯救了帝国数以万计的百姓,王储,也就是第二代君主,在他割肉献祭之后,替他修建了这一座高耸入云的巨型城堡。


    死后风光大葬。


    那个文弱又无私的少男,一直都静穆地等在在这里,圣教的教义就是无私奉献,所有教会成员都必须效忠君主,必要时,她们要效仿圣男,为君主替死。


    如果吃下圣男的一块肉,就可以获得免疫,我也想试试。


    我一直都畏惧这一类狂热信徒,但是等我真正意义上跟她们站在一起,我感受到飙车一样的兴奋。


    最原始的**不断在身体里翻涌,我紧紧抓着手臂,指甲嵌进肉里,也只会觉得亢奋。


    沐圣节,所有人都沐浴在圣男慈悲的鲜血里,他无私的献祭为我们驱赶瘟疫,我们一起分食他的肉,他的血液被酿制成血酒,祭祀在高台之上。


    “很抱歉,这位女士,教堂里不允许出现任何宠物。”


    我被一位主教拦下来了,她穿着猩红法袍,衣襟别着白金玫瑰,我很想反驳她,但是我揉了揉平安,让她跟着司机回到了车上。


    我站在信徒之外,看着她们举行沐圣节前的狂欢预热。


    宗教音乐蔓延,祥和宁静,肃穆又慈悲,我心里期待愈演愈烈。


    仪式感是需要有人献祭的,没有比生命更加珍贵的宝物,宝石,黄金以及所有不可复制的昂贵工艺品,全部陈列出来,信徒们渴望分食圣男的血肉,等她们一打开黄金笼时,个个都傻眼了。


    我忍住憋笑的嘴角,低着头,背着手,缓缓倒着走出教堂,太精彩了,被祭祀给天地的祭品在沐圣节前被糟蹋得一干二净。


    司机送我们回家,一回家平安就躺着睡觉,我心情不错在洗刷我的壳子,指甲又变长了,头发也从寸头长到耳边,我吹着口哨,开始算账。


    家是需要我们共同维系的,自从我意识到我跟Leo永远无法融合为一体,我就又开始重操旧业,我得感谢我的音乐天赋,以及Leo的歌喉。


    家里摆放的蓝紫色睡莲缓缓绽放,露出中央一圈金黄的花蕊,我一有钱就忍不住乱花,但是这一回我忍住了。


    当总统打点关系,疏通人脉,应该得花不少钱吧,我扶着手臂,按住打完营养剂的棉签,古代权贵喜欢饲养死士,替自己处理政敌。


    我知道人是一种极其贪惏的动物,有一就有二,打蛇就上棍。


    爱是极端的,恨也是极端的,我望着那被钉死在白玫瑰上的漂亮少男,我若有所思。


    —


    沈重山捂着腹部,一阵轻缓又溽热的痛从身体里缓缓滑下,如同幼蛇破卵,携着黏腻胞浆,她一伸手,是殷殷血迹。


    貌似经血应该是鲜红色,沈重山起初还不敢相信,等确认是经血之后一阵狂喜,脑子已经不正常了,那身体必须健康,她还得活好多年,要作威作福好多年,可不能没走半步先嘎巴一下死了。


    沈重山翻了翻Leo的月经片柜子,想随便拿,又觉得不够,顺手一抽 ,抽出一片超长夜用,她换完了,坐在书房里等着其她的血流下来。


    家里从来不会有外人,也不会有客人,Leo直接把客厅变成了书房,而原本的书房成了寄存沈重山各类治疗药物的储存室。


    龟背竹翠绿,浇过水之后 ,更加青翠欲滴。


    沈重山坐着打瞌睡,忽然闻到熟悉的味道,熨帖到苍蝇爬上去打滑的奢侈品手工西装,咯得她脸痛,袖口别着一对白玫瑰宝石袖扣,她眼皮都没掀开。


    “Leo。”


    “嗯?”她望着沈重山,敛眸转念,忽然开口道:“你愿意这样叫也可以。”


    来人把她抱着 换到背上,径直去了一家私人诊所。


    又是抽血又是化验,甚至做了宫超,医生也是稀奇了,比见鬼还稀奇。


    “医学上,第一次遇见古怪病症都会用病患名字命名,”她架着厚重的无框眼镜 ,冷冷的脸上带着一种隐秘的狂热,又像揭开大奖,“头一回看见躯体衰老成这样,雌宫还没有发育完全的案例,我甚至没有发现她的雌宫发育出来的卵子。”


    我其实早就醒了。


    我在没得病之前,一直痛恨生育,但再恨我也不能转头把自己给杀了。


    自恋,自卑,自厌,如同心理学上对于“我”的划分,明明不一样,但是都无比协调,存在一个身体里。这不精神病,就奇了怪。


    我依靠味道辨认Leo,但直觉告诉我,眼前这个披着王储脸,味道跟Leo一致的陌生人跟我认识。


    沈重山一路装睡,那人开着车,停在一栋别墅跟前,美轮美奂的哥特式建筑,漆黑阴森,笔直尖锐的穹顶直刺天幕,院子外面是一大簇一大簇浓香无比的加百列大天使。


    “别装了,我知道你是醒着的。”


    沈重山一下子从车后座跳起来,嘻嘻笑着,把手背到身后,“你怎么还没死?”


    持有血缘关系的子代会存在气味相似的特征,如同遗传学的性状,但天底下气味完全一模一样的,也就剩下孪生胎。


    王储冷笑,跟Leo如出一辙的脸却没有Leo的阴郁,指了指身后的别墅,狞笑:“你不想知道你为什么变成这样吗?”


    我鬼使神差跟着她进去,在Leo的别墅里,我看见了自己。


    原来我真的已经死掉了。


    还不止死过一次。


    “医生说你的雌宫没有发育完整,其实是她看错了,”王储指着我的尸体,“她一直觉得人是可以随意剖开的肉块,她没痛觉,别人也没痛觉,你死之后,你的身体早就烂掉了。”


    我仅仅用了三秒钟就接受了事实。


    我一定又是妄想发作,白日发疯,我夺过她腰间的制式枪,梦里我肯定是独一无二的King,没有人能够在我的梦里打败我。


    “砰———”


    写到一万字又觉得第三人称还是很有质感,又切回第三人称去了


    就是反复横跳,是我的本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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