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百乐街遇贼人

作品:《师妹她总爱随地大小演

    明烛清洗完身上的蛋液回来,邪祟已被处理,集市恢复了些许秩序,但人群仍心有余悸。


    被今日这突如其来的邪祟打搅,王大刀的生意做不成了,他默默埋头收拾着残骸。


    明烛径直朝他走过去,问:“招新会,我能去吗?”


    王大刀扫视她一眼,心中倒认为她的确有别的能耐,便答:“当然,后日便是报名日,寅时开始,申时结束,别误了时辰。”


    明烛点头。


    “成衣阁怎么走?”明烛记下,接着问。她需要一身便于行动的行头。


    没等王大刀指路,一个尖利的声音插了进来:“一副穷酸样,口袋里有几个钱就去逛成衣阁。别把人衣裳弄脏了,小心赔不起。”张燕的声音又尖又细,极具穿透力,再次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明烛想,如果张燕出生在现代,一定会是一位很好的女高音。不过她暂时不想品味这位“女高音”的音色。


    她淡淡望向张燕,目光却仿佛穿透了她,落在某个虚无的点上。视线收回,她鼻腔倏然发出一声哼笑:“张燕?你可想知道你闺女是怎么死的吗?”


    张燕瞬间瞪圆眼睛,脸色惨白如纸:“你你你说什么胡话呢?我闺女明明就在家里待着呢,你个乞丐简直胡编乱造,信口雌黄!”


    “我到底是不是胡编乱造,信口雌黄,你应该最清楚不过。”明烛顿了顿又道,“若是信不过我,不妨看看你现在说句话有人搭理你吗?”


    张燕瞪了明烛几眼,余光瞥见那些买肉的人从身边经过时撞了自己一下,瞬间绷不住骂道:“不长眼的狗东西,看不见你奶奶我?我呸——”


    可那人丝毫不受影响,直朝前面走去。


    “……”


    空气有一瞬间宁静。


    张燕几乎快要瘫软在地上,她身为凡人一辈子了,竟在今日碰上了修姑,态度立即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赔笑道:“原来是仙人啊,怎么不早说,仙人为何要帮我?”


    “自然是老天爷看你家中不太平,才派我来解决。”


    “是是是。”张燕急忙应和,“我那闺女也很是可怜,好不容易长大成人竟然被林家那小子给霍霍完了,我我,唉,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啊,小女的一生就这样被毁了啊!仙人要为我家小女伸张正义,报仇雪恨呐!”


    明烛点头,眼神瞬间变得犀利,停在张燕身上,似乎要剜去她一层皮肉:“之后呢,你就借此买掉了你的闺女,你收钱,姓林的也除掉心头大患,一箭双雕。”


    “哪、哪能啊。”张燕目光闪躲,不安地攥紧衣角,“我只是心疼我这唯一的女儿,仙人怎么能这样说。”


    明烛见问不出什么,摆了摆手:“行了,你走吧,这件事我自有定夺。”


    “好好,真是麻烦仙人了。”


    明烛见张燕走远,便转身离开。


    *


    这里离百乐街有些距离,明烛边走边整理思绪。


    起初,她找到林永壮只是为了完成浮香阁阁主给她的揽客任务,顺便了解到林永壮家的基本情况——林永壮的梦魇是在张家闺女含怨而死的传闻传播后才产生的。


    因而,她推测林永壮必定和张燕家闺女有关。


    方才她旁敲侧击张燕,是为了获取更多情报来获得更多赚钱的机遇。


    不过,了解过多往往不是什么好事,反而会陷入更大的深渊。


    浮香阁。


    她这几日意外发现,原身竟然是浮香阁中的一名杀手。庆幸的是,这几日阁主未曾发布杀人的任务。


    ……难道是发现自己业务能力变弱了?


    要提升能力,需得抓紧时间入修真界了。


    明日便是招新会。


    修真界对明烛而言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修真界分为大大小小的各类宗门,其中清乾宗、扶微宗、明尘宗是修真界三大宗门。


    男主柳负雪和女主季畔夏均在清乾宗。


    柳负雪幼年爱慕同门师姐,也就是季畔夏。为季畔夏一人封心锁爱,修炼无情道剑法。直到他二十五岁时,对季畔夏表明心意,不料惨遭拒绝,才会催生心魔。


    ……所以她只需维系住两人感情,让他们之间保持暧昧,柳负雪就不会崩溃地搅乱三界。


    这条街道上店铺多,人流量大,打听柳负雪的年龄,继而推算世界毁灭之日,想必不是难事。


    明烛兴奋地奔向百乐街。


    百乐街不愧为蕃陵城南最热闹的街道——街道旁摆摊的小贩摊位上,各类物什琳琅满目,花灯、面具、奇珍异宝、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店铺门旗被风吹得招摇着招牌;不止门旗去努力吸引着顾客,店铺门前招揽生意的人笑意盈盈,好不热闹。


    明烛似乎被这热闹欢快的氛围感染,手摸了摸荷包后,露出了安心的微笑。


    这个世界中有三界:人界,魔界与阴阳界。


    人界又分为修真界和明烛现在所处的凡人界。


    凡人界的人大多无修炼根基,遵循着世界万物的规律生存,民风淳朴,安居乐业。


    明烛莞尔一笑,眨了眨眼。


    繁华的街道,喧闹的人群,顷刻间变换了另一副模样——湛蓝的天空染上血红,繁华的楼阁被烈火吞噬,哭天喊地的惨叫声、惊哭声贯入脑海。


    她就站在南边的天空上,眼睁睁看着昔日乐土焚烧成吃人的炼狱。


    她无能为力。


    她无法为任何人拭去脸上的泪水。


    明烛抬手摸到一滴冰冷的液体,有一瞬恍惚。


    她抬头,炼狱又归为乐土。


    刚刚她看到的是什么?


    ……她知道的。


    这是原著的结局——数万生灵,灰飞烟灭。


    明烛仍在愣神,她不明白自己为何能联想到结局的场景,或者说“这个画面为何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在书中单单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NPC。


    众所周知,NPC就是为主角完成任务的好帮手或拦路虎,抑或是提供任务线索的人。他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只有一个——为主角服务。


    主角出生就拥有主角光环,而NPC如易碎的瓷器,给予一个堕落的机会,瓷便会粉身碎骨。


    可NPC早在主角出生前就存在,等待着主角的到来。他们比主角对这个世界拥有更多执念,所以想到死亡结局的NPC——明烛,也会因此落泪。


    如果说“明烛”对这个初来乍到的世界拥有执念,不如说包括原身在内的NPC对这个“久居的世界”拥有执念。


    明烛攥紧拳头,她不想死,更不要成为陪着主角下葬的npc。


    她要扭转逆局,稳操胜算。


    不等明烛细想,前方人群突然爆发一阵骚动。


    “我的钱袋!小贼休跑!”


    一个老妪的哭喊声刺破喧嚣。


    一道黑影撞开人群,朝明烛的方向急速奔来。就在黑影掠过明烛身边的瞬间,她眼前猛地一花——百乐街的繁华景象如同被血洗的画卷般褪色,取而代之的,是方才那炼狱般的惨象。


    幻象转瞬即逝,但剧烈的冲击让明烛动作慢了半拍。黑影趁机想推开她,那股熟悉的腥臭味扑面而来!


    是早上那邪祟的气息?!


    明烛心中巨震,来不及细想,身体已先于意识行动。她侧身避开冲撞,同时闪电般出手,精准地扣住黑影的手腕。


    皮肤一片冰凉,根本不似活人。


    “咔嚓”一声,她蹲下身将黑影的胳膊向后一扭,蹲下身将黑影的胳膊向后一扭毫不犹豫地卸掉了对方的关节。


    黑影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低吼,挣扎间,兜帽落下,露出一张半面腐烂、瞳孔全黑的脸!


    周围人群发出惊恐的尖叫。


    “是邪祟!还有同党!”


    明烛瞬间成为全场焦点。


    她心中叫苦,这下想低调也不行了。


    但更让她心惊的是,这邪祟为何会再次出现在繁华的百乐街?


    邪祟奋力挣扎,即便关节已经错位,他仿佛不知疼痛般扭曲着身体,膝盖跪在地上挪动,神色却是古怪的欢愉,似乎前方有东西在吸引着他。


    “吼!”


    邪祟的手带着腐臭味直冲到明烛面门!


    ……好恶心。


    明烛心中腹诽,下意识偏了偏头,手下动作一松。


    邪祟见状,脚底抹油似的立即逃离。


    跑这么快,她肯定来不及追了。


    “来人啊!抓小偷了!”


    在邪祟朝前奔跑的必经之路上,一道细小的藤蔓从街道两侧悄然生长,由细变成食指般粗。


    邪祟只顾奔跑全然不知再往前几步自己就会被绊倒。


    明烛在后面看着邪祟“哐当”一声脸朝地,直直摔在地上,不禁一乐。


    可令谁都没想到的是,单是脸摔在地上还不够,道路上倏然凝结出一层薄冰,那邪祟脸在冰面上摩擦了几圈,跟陀螺一样浑身都跟着打转。


    “哈哈哈哈……”明烛捂嘴大笑。


    轻微的响声在她脚底发出。明烛低头一看,好巧不巧就是一个缝着布丁的钱袋。


    老妪也赶了过来,明烛还给她之后,抬起眼,有两位少年人站在邪祟旁谈论着如何处理。


    “哎!你就是刚刚帮了我们的那个姑娘?”圆脸少年看见她招招手,言罢露出一个微笑。


    “你们是……?”明烛疑惑地朝前走了两步。


    “过路人,举手之劳而已。”


    既然是过路人,她顺便问一下自己想知道的吧,这样想着她就问了出来:“我只想知道一件事,柳负雪今年多大?”


    两人神经兮兮地对视一眼,回答:“二十一。”


    二十一啊,还有四年。


    她默默想着,就听圆脸少年笑嘻嘻地说,“姑娘你刚才那一招可真不错!”


    “哪招?”


    “就你卸了这混沌的时候,干净又利落!”


    她穿书前生活窘迫,为赚钱做了不少事情。当时一位富家子弟要招收贴身保镖,明烛为了这个职位当了两年的女兵,以至于现在学会了这招。


    她敏锐地捕捉到一个陌生的词,“混沌?”


    圆脸少年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捂着嘴,不说话了。


    大家有合适的意见可以提出来的[狗头叼玫瑰]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百乐街遇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