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写话本

作品:《科举:你举族托举,我有百万图书

    沈临把笔墨纸砚都收捡出来,全部搬到了房子的后面。


    大瓦房刚好处在高坡上,后面是一条小溪,溪水清绿,哪怕是夏天,也依旧沁人心脾。


    再往后便是一整片的竹林,竹林之上便是一片悬崖,高约百丈,颇为险峻,所谓的云崖村也就此得名。


    微风至山崖吹过,压倒一片竹林,带着独特的竹香味吹拂过来,桌上的纸都被吹得哗啦啦响。


    别的不说,这风景绝佳,整个云崖村也找不到几处比这风景更好的地方了。


    他加了一点水,开始研墨。


    这墨已经被封存了数年之久,但是却丝毫没有变质,随着水润慢慢显出墨色来。


    只不过这纸就差很多了,别说比不上宣纸,哪怕是差一点的毛边纸都比不上,也就是一些普通的草纸。


    但这已经是普通家庭可望而不可求的了。


    他润笔之后,端端正正的写了一个沈字。


    看自己所写的沈字,沈临微微吐出一口气。


    这是……真丑啊!


    虽然他也上过几节书法课,但那都是凑数的,正儿八经的就没写过几个字,虽然有着前世的一些基础在,但想写得端正几乎不可能。


    就这一手字,别说出去科考了,恐怕到了考场上考官看到写这手字,恐怕也非黜落不可。


    科举考场之上,除了文章之外,写得一手好字,也是重要的加分项。


    能够考取到功名的读书人,就没有几个字差的。


    他若想去科考的话,这手字必须要练好。


    他叹息了一口气,把纸铺平,继续集中精力开始练习。


    有着前世的一些基础在,无论怎么样,比起那些零基础的孩子而言都好了不知道多少。


    等连续练了十几二十张纸之后,终于写得像模像样了。


    他把第一次所写的跟这一次所写的字放在一起对比,虽然不至于天壤之别,但已经有了质的进步。


    至少能看得下去了。


    屋内传来脚步声,周氏走到他的身边,见到他所写的字也是惊讶的合不拢嘴。


    难不成家中真出了一个神童?


    “临儿,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了?”


    “爹教的呀,教过一次我就记住了,写字不是很简单吗!”沈临一脸的理所当然。


    他把所有的缘由全部推到了自己那失踪的老爹身上。


    这是他为自己打造的一个人设,神童人设,否则的话,未来他所展现出来的东西,根本没办法解释。


    周氏:……


    虽然听起来挺合理的,但是细细一想,好像也没那么合理。


    在她的记忆当中,沈明河似乎只教过沈临,难不成就这么几次就已经全部记下来了?


    那就更要读书了。


    说不定回来就能够考个状元回来!


    周氏心中顿时充满了万丈豪情,仿佛看到功名就在面前招手。


    “好,那你好好练,我带溪溪去隔壁村一趟,看能不能找点事做。”


    “恩,娘,你去吧!”沈临一脸的乖巧。


    周氏心中欣慰无比,谁说生一场大病不是好事,这不就脱胎换骨了。


    果真是上天眷顾!


    等周氏走后,沈临眼中一闭,顿时进入到自己脑海中的那个神秘空间。


    无数的光点在自己的头上飞旋。


    他心念一动。


    有关于哪吒的书籍,如同一道流光在空中划过之后,齐齐落在了他的身前。


    《封神演义》、《西游记》、《哪吒闹海》、《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传奇经典故事丛书》……


    沈临开始在这些书中一一寻找出来。


    在现代耳熟能详的哪吒的故事,其实直到现在并未独立成书,也从来没有将哪吒作为作为单独的主角创立文学作品。


    他小时候最爱看的就是《哪吒传奇》这部动画片了,来来回回,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里面的情节耳熟能详。


    现在更是有这部动画片的文本辅助,重新创作并不难。


    他只需要把这些东西全部糅合在一起,便能创作出一本全新的书来。


    等他把这些书全部阅读过一遍之后。


    心中已然有了腹稿。


    慢慢开始下笔。


    “陈塘关的冬夜,寒风裹挟着咸涩的海腥味,将李府檐角的青铜风铃吹得叮咚作响。李靖负手立于庭院,玄色大氅在风中猎猎作响。


    他目光沉沉地望着那株枯槁的老杏树,粗糙的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佩剑的吞口兽首——二十载戎马生涯,已将青铜纹路磨得发亮。


    檐下冰棱折射着惨白的月光,在青砖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那光影错落间,竟隐约勾勒出昆仑山巅的星斗阵列。李靖眉心微蹙,三日前那个疯癫道人的谶语忽在耳畔回响:"火精降世,水德将倾"。


    "将军!"


    亲兵急促的脚步声碾碎一地寒霜。李靖转身时,猩红的剑穗在朔风中绷得笔直,宛如一道未干的血痕。


    "夫人生了?"


    "是...可是..."亲兵喉结滚动,甲胄下的单衣已被冷汗浸透,"是个会发光的肉球!"


    ……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新脑子太好用了,下笔如有神助,那些念头不清的情节,在他的脑海中顿时连成了片。


    一个时辰过去,洋洋洒洒写了两三千字,终于把第一个篇章写完了。


    虽然字还是同样的丑,但是故事情节还是很引人入胜的。


    练字不是一朝一夕的,没办法在短时间时间之内提高。


    他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誊抄,尽量写得好看一些。


    就在他准备修改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


    这么快回来了?


    沈临起身走了过去打开门。


    结果看到的却是他的大伯母冯氏。


    “大伯母,你有事吗?”沈临虽然早就看清了他们的面孔,但面子还是要做的。


    “临哥儿,是你呀,你母亲呢?”冯氏朝里面看了看,但是并未发现人影。


    “我母亲不在家,只有我在家!”沈临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总感觉不是什么好事。


    “噢,是这样啊!”冯氏眼珠子一转,心想这更好,小孩更好忽悠。


    “你堂哥要入学堂读书了吗,束脩和书籍都是一大笔花费,我突然想起来,你父亲不是留下了不少书吗,反正也不值钱,不如去将他拿出来,给你堂哥用用先,等他中了进士再还给你们,也让你们沾沾喜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