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03

作品:《樊振东梦女向 飞鸟栖磐

    03


    bgm:The American Dollar 《Anything You Synthesize》


    冬至是一年中最漫长的一天。在费城,这份漫长被一种干冷的锋利打磨得更加难熬。下午五点,天色会准时沉下来,像剧院落幕,毫不留情。


    我的生活被切割成两半。一半在琴房,另一半,在通往琴房的路上。


    定好闹钟抢琴房,冬天补充维D,买日照灯每天对着自己照成了日常。


    为了对抗费城的冬天,我试过很多方法。我买了一个专业的日照灯,每天早晨对着脸照半小时,模拟阳光,欺骗大脑。我吞下大把的维生素D和鱼油,维持着身体这台机器不至于在漫长的黑夜里彻底停摆。


    琴房的暖气总是开得太足,足到让人发闷。可坐在琴凳上,手指依然会因为来时路上那十分钟如刀割般的冷风而僵硬。


    我曾非常喜欢夏天,喜欢那种几乎要灼伤皮肤的日光,喜欢漫长到仿佛不会结束的白昼,喜欢空气里蒸腾的、草木疯长的生命力。


    也曾喜欢过一个冬天。


    那个冬天,安静又温暖,像被包裹在柔软的羽绒里。


    冬天没有活着的实感,我总是这样觉得。


    有时候在琴房练到深夜抬起头,窗外还是一片浓黑。我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这样日复一日,在黑暗中对着八十八个琴键倾注全部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那是18岁的冬,到底还是回了南方的旧宅。祖父电话里说,老墙角的蜡梅今年开得极好,再不看就要谢了。


    我到的时候已是傍晚。天井里蓄着将雨未雨的湿气,青砖地缝里探出茸茸的苔藓。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传来姑妈们高高低低的谈笑声,间或掺杂着老爷子洪亮的嗓音。空气里有佛手柑清冷的香气,混着厨房飘出的火腿炖汤的咸鲜。


    我绕过影壁,脚步却顿住了。


    厅堂里,那个穿着深灰色羊绒衫,正低头给祖父斟茶的身影,不是他是谁。


    他怎么会在这儿?这个时间,他难道不应该在某个封闭训练基地,或者奔赴下一个赛事的途中吗。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抬起头来。视线穿过氤氲的热气,落在我身上,没有什么波澜,只极轻微地对我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他又低下头,继续听祖父说着什么陈年旧事,侧脸在昏黄的灯下显得异常安静。


    小姑姑把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带着点分享秘密的兴奋:“没想到吧?小樊是突然回来的,就待一晚,过几天就得走。说是队里给挪了几天假,他谁也没告诉,直接就飞回来了,可把老爷子高兴坏了。”


    我怔怔地哦了一声。


    原来是这样。他的时间自然是宝贵的,分给训练、比赛、商业活动。而属于家的这一块,如此微小,脆弱,且无法预测。


    晚饭时,他坐在我对面。家人闲话,问起我的学业,问起他的比赛。他都答得简练而得体。饭桌上的热闹仿佛一层温暖的薄膜,将我们两人之间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生疏与静默,妥帖地包裹了起来。


    饭后,大家移到偏厅烤火。老宅没有地暖,只有一个烧得旺旺的铜火盆,炭火噼啪作响,映得一室皆暖。


    我坐在靠窗的藤椅里,看着窗外庭院中那株老蜡梅。虬曲的枝干在暮色里是墨黑的,上面星点着密密的、鹅黄色的花苞,香气被夜风一阵阵送进来,冷冽又执拗。


    他端着一杯热茶走过来,递给我。然后在我旁边的另一张椅子上坐下。


    我们之间隔着一个手臂的距离,没有说话。只听着身后家人们打牌的嬉闹声,和眼前炭火细微的爆裂声。


    巨大的安静笼罩下来。


    他其实没怎么变。只是肩膀更宽厚了些,眉宇间属于少年人的锐气,被一种更沉静的疲惫感取代了。那是长期处于极致压力和聚光灯下才会磨砺出的神态。


    “冷么?”他忽然开口,声音不高,几乎要被炭火声盖过。


    我捧着温热的茶杯,摇了摇头。


    短暂的对话后,又是沉默。但我们好像都习惯了这种沉默。它不再像在美国冬令时那样令人窒息,反而因为身后那些真实的、温暖的家常声响,变得可以忍受,甚至让人贪恋。


    我知道他几天后就会像候鸟一样离开,回到那个属于冠军的轨道上。此刻的团聚,不过是漫长分离中一个偶然的逗点。


    但就是这个逗点,让这个我原本讨厌的、湿冷的南方冬天,忽然有了一处可以安放的暖意。


    我低头,喝了一口他递来的茶。水温透过瓷壁,妥帖地暖着我已经冻得有些发麻的指尖。


    他说话太轻,就像飘在老宅外忽明忽暗天空上的云,又像是少年时独自在游乐园买到的的棉花糖,着实抓不住。


    我想起13岁那年生日他送我的水晶球。水晶球里树林里的小木屋,好像藏住我的心事。银白色的水晶球,一摇就是漫天的雪白,漂亮得像一场美梦。


    此刻他穿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正被几个小豆丁缠着放烟花棒。他脸上笑得灿烂,但手里却稳稳地举着,看金色的火星在他们挥舞的小手里噼啪闪烁。暮色四合,那点光映亮了他过分清晰的下颌线。


    这么微妙的气氛,我们居然变得生分又无话可说。


    转机发生在大年初一。


    祖父心血来潮,要写春联,把我们这些小辈都叫到书房研墨。我手笨,墨汁溅得到处都是,正手忙脚乱,一块叠得方正的、微湿的毛巾无声地递到我手边。


    我抬头,他已经收回手,正拿起另一块墨,在砚台上不紧不慢地画着圈。他垂着眼,睫毛很长。


    “用这个擦。”他声音不高,混在毛笔划过红纸的沙沙声里。接过来时碰到他的手。


    下午,不知谁提议堆雪人。难得下这么大雪。我裹得像只熊,笨拙地滚着雪球,滚到一半卡住了,怎么推都纹丝不动。正懊恼,身后覆上一层阴影。


    他走过来,没说话,只是弯腰,双手抵在雪球上,稍一用力,那颗顽固的雪球便顺从地向前滚去。


    “谢谢。”我小声说,呼出的白气模糊了视线。


    他“嗯”了一声,继续帮我滚另一个更大的雪球做身子。我们俩合力把雪人的头安上去时,他扶稳了上面,对我说:“去找两颗石子来当眼睛。”


    我屁颠屁颠跑去捡了。他又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根胡萝卜,稳稳插在雪人脸上。最后,他把自己的毛线帽摘下来,扣在了雪人光秃秃的头顶上。


    那个歪戴着帽子,有着石子眼睛和胡萝卜鼻子的雪人,就那样傻乎乎地站在老宅的院子里,对着我们笑。


    不知怎么,我和他坐到了同一张长沙发上。起初还隔着一个人的距离,后来表妹挤过来,我们便不由自主地靠近了些。手臂偶尔会碰到,隔着厚厚的毛衣,传来一点点属于另一个人的,坚实的温度。


    我偷偷瞄他,他正看着电视屏幕,嘴角似乎有一点极淡的笑意。窗外是别人家提前燃放的爆竹声,闷闷的,像遥远的鼓点。


    “给。”他忽然伸手,递过来一颗剥好了的奶糖。


    我愣了一下,接过,塞进嘴里。浓郁的奶香瞬间化开,甜得恰到好处。


    我知道新年过去他就要回去训练,而我们又会很久不见。但至少这个冬天,这个新年,我们共享过同一盆炭火,堆过同一个雪人,这就足够了。


    零点过后,整个城市像是被点燃了。鞭炮声震耳欲聋,烟花不断在漆黑的夜幕上炸开,绚烂又急促,像一种集体性的狂欢宣泄。


    我们沿着河岸走,混在喧闹的人群里。空气里是浓烈的硫磺味,冰冷又灼热。一朵巨大的金色烟花在我们头顶轰然绽放时,我被巨响惊得下意识缩了下脖子,脚步一乱,鞋带散了。


    我正要弯腰,他已经先一步蹲了下去。


    “别动。”


    他就那样单膝蹲在我面前,低着头,用那双骨节分明的,属于世界冠军的手,耐心地替我系着鞋带。


    河岸边的地砖不平,他的身子随着动作微微有些晃。远处是明明灭灭的光,映着他专注的侧脸和低垂的眼睫。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都被虚化了,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也成了遥远的背景音,只剩下他指尖在我鞋带上穿梭的细微摩擦声,和我自己擂鼓般的心跳。


    他系得很慢。系好一只,又伸手轻轻点了点我的另一只脚踝。“这只也松了。”


    于是他又蹲下去,重复同样的动作。我低头看着他黑色的发顶,心里某个地方像被羽毛极轻地搔了一下,很微妙。


    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也许是气氛使然,也许是积压太久的情愫终于决堤。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也许是被新年气氛冲昏头,踮脚想亲他。


    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瞬间屏住的呼吸,看到他瞳孔里映着的,我自己的脸。近到能感受到他鼻息间温热的白气,近到睫毛几乎要扫到他的脸颊。


    就在几乎要碰上的那一刹那,他躲开了。我的吻只擦过他脸颊。时间静止了几秒,我清楚地看见他睫毛颤了一下。


    “陆翊。”他皱眉,突然连名带姓地叫我,“你这是故意的吗?”


    他又说。“这也是和你那些美国留学生同学学来的吗?”


    我愣了一下,突然觉得很好笑。


    他以为我在美国学了什么高级**技巧吗?以为我那些各种口音的男同学,教会了我如何精准地制造暧昧?


    我看着他的眼睛,突然就笑了。


    “没跟谁学,自学成才。”


    然后我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一个安全的距离。


    “下次不会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没有回头。我知道他还在原地,他会后悔刚才那句话说重了吗。


    但我实在懒得解释了。难道要我说,那些所谓的技巧,其实都是发自真心吗。说我刚才踮脚的时候,脑子里根本一片空白?


    …太丢人了。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最后一朵烟花在天上炸开,照得整条街亮如白昼。我抬头看着,突然想起他刚才系鞋带时低垂的眉眼。


    如果没有那天晚上跑太急崴了脚,一切都还挺适可而止。


    那一瞬间的钝痛让我震愣,我好像懂一些幼时度过的一些青春伤痛文学中所描述的分手之后的迷茫了,好像失去了一切世间并无留恋的感觉。只是,我和他们的差别是在于,我一直是毫无留恋,也没有让我患得患失的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