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 31 章

作品:《冬雪覆梅花

    我立马收起笑,复又觉得假,于是眼珠子滴溜一转,再抬头就扯出一个假笑:我那工作都不一定还得起,与其借你的钱还不如我自己再攥攥,花自己的也放心。不过你刚才说你现在没有工作,是在花父母的钱?”


    这个问题对于多心之人必然会被想成是一种冒犯,手脚齐全的成年人却还在啃老的事情说出去倒伤自尊。


    可文良熙不会,他的笑携着不以为意的坦然,他不会为这个问题遮遮掩掩,而是大胆承认:“嗯,没有经济还得活下来,就得靠他们的接济啊。研究生上岸后因为生病我便休学在家,我身体不好的事情他们都一清二楚,或是对没有陪伴在我身边的愧疚,反正在钱方面我没愁过。”


    听到他说生病休学,我不可置信的目光从他的头顶到脚尖睃巡了个遍,眼前的人哪里有半点儿生病的模样,我完全没看出来。


    我的震惊一览无余地露在眼里,文良熙瞥一眼就看得出来,他低头沉沉地笑,但是那笑声听起来跟哭似的,一声一声划出刺。


    再见他抬头,我看见他指着自己的眼。


    “你看我的眼睛,蓝色的,好看吗?”


    话题转变有点儿快,我呆呆地点点头。


    “它不是天生的,它是哭成这样的。”


    他说,其实我们的眼泪是蓝色的。


    ……原来,眼泪是蓝色的?


    和文良熙相处得久了,最先被他那一双漂亮动人的蓝眼睛驯服的我也渐渐忽略它。


    如今,再次对视上这双眼睛,耳边飘着文良熙说过的话,我的心竟缓缓颤抖起来。


    所以变漂亮的代价是需要泪水浇灌吗?


    我望着他的眼睛,它清澈又脆弱,隐忍的痛苦划破巩膜,形成一道泛着幽幽蓝光的裂隙,它折射出来的光芒,虚幻且孤独着。


    潜入这双眼睛就好比溺水一般,我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静听着文良熙的下句话。


    他说他的眼睛不是天生的蓝色,最初这双眼睛和我们一样,是纯净不染的黑色。可在一次次眼泪的浸透下,它发炎了,它开始慢慢地褪色,泪水稀释的黑曜石般的黑,变成了晴空万里的好天气,像那天空般的蓝。


    只是他的心情却不如好天气那样漂亮。


    让他哭泣的是他的父母,是他那对连口头都不能承认能够陪同他度过童年的父母。


    他明明有着父母,却活得像是个孤儿。


    想起那个宽大却凄冷的家,想起陪伴文良熙不久后便死亡的布布,我隐隐心疼他。


    他与我坐在一起,我微微仰头,他的脸又离我很近,这让我产生我现在就是一只窝在主人怀里的猫的错觉。


    猫不会说话,我也不会说话,我的眼睛就是最好的表达窗口。


    我试探着抬起手,翘起指尖,像猫抚摸主人的眼睛一样,指腹擦过对方的眼睑。我看着文良熙在我怜惜的目光下闭上眼,他更像是一只猫,顺从、体贴,震颤着的睫毛跳跃在我的每一根手指,他会漫开微笑,把手搭在我的手上,如同那冬日下晒太阳的猫。


    “你的手指很暖,谢谢你听我倾诉。”


    浮冰的水溪化开一道裂缝,纯净的溪水流动起来,他的眼尾处,泪水在无声流淌。


    他的眼皮的温热的,泪水也是,我禁不住要被烫一下,在他睁眼的瞬间,我向他表达:你的眼睛很漂亮,所以你要多笑一笑。


    他果真朝我露出一个笑容:“好啊。”


    这态度的转变速度打的我有些懵,想到既然是我的要求,我也找不到合适的措辞来表达我的看似无理的表达,只得收手就罢。


    同样的,我也回给文良熙一个微笑。


    这段插曲让接下来的饭局进行得更加顺利起来,我们都饿了,彼此沉默地吃着盘里的不再热气腾腾的饭菜。


    新品蛋糕的味道确实不错,我带着分享的心挑起一块,递到文良熙的嘴边,他却以最近戒糖的原因拒了。既然如此,我也乐得一个人吃独食。


    这顿饭进行将近一个小时。


    在这饭局的结尾,我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饮料喝光,放下杯子的刹那,外头的灯光耀着杯壁闪一下。


    天色已经变得灰蒙蒙了,路边的街灯都亮起来,行人的影子被拉得老长,他们步履匆匆,影子就如鬼魅一样来回穿梭,又被高楼的阴影吞没。华灯初上,光影绚烂,世界辉煌,可天边的太阳,这盏灯就要熄灭了。


    没有别的事情,我与文良熙双双分别。


    就当我转身的瞬间,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我的脚步蓦然顿住,这暮色中,我回头看了过去,文良熙就在灯光下安静地站着。


    “给你买蛋糕,是因为我们是朋友。”


    街道上,行人越走越少,文良熙的声音不大,传在我耳朵里可是特别的明显。


    当时我只觉得心中暖暖的,像无数道亮光迸射进心中似的,脑子一改往常的伶俐,生锈般让我呆子模样站在那里,后知后觉地点点头。


    见我回应,文良熙丢下句再见就走了。


    ……


    朋友,到底怎么样才算得上是朋友呢?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天堂,我的朋友不多,小橘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个,我们之间没有利益往来,没有虚情假意可谈,彼此交换一个眼神,就能变成对方肚子里最精明的蛔虫。


    可是我与小橘并非患难与共的兄弟,也不是自幼长在一起的猫咪,我们能对得上彼此的眼,全凭唤做缘分的使然,以及缘分过后的灵魂交汇。


    朋友朋友,首先得敞开门找着人,其次才是融合三观,最后变得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虽与小橘还达不到最高境界,但是这份友谊依旧被我视若珍宝,我没法冷眼旁观朋友受苦,所以才祈求物青娘娘助我来凡。


    我心甘情愿在这条路上接受暴雨洗涤。


    在这浑浊的人间,我又认识几个人。滕峥和文良熙都是主动找上我的,我即便是不愿和他们进一步发展关系,也被他们的热情打得不好意思拒绝。但李应安不同,李应安是第一个唤起我情绪的人,也是我第一个主动想结实的人类朋友。


    他把我当朋友了吗?


    我默认成为滕峥和文良熙的朋友,那么李应安呢,他是不是也已经把我当朋友了?


    明明心中已经有答案,我还在忐忑着。


    不知不觉,我又走到自家楼下,我抬头精准地定位到自家窗前,那里已亮起白光。


    李应安回家了,估摸着要下楼寻我了。


    我赶忙蹲在黑压压的角落变身,从一个人变成一只小猫,没有监控,谁也看不着。


    好巧,我刚跑上一层楼梯,转角就和急匆匆下楼的李应安来了个头对脚的大拥抱。


    “欸——!”


    李应安被吓得直叫,我亦是被突然出现的东西惊得蹦起来,而后落在他的怀抱里。


    蹲在结实又牢靠的怀里的我与对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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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瞪小眼,李应安伸手完全是出于本能,这样快的速度他不可能看清我是谁,他似乎对每只猫都很热情,而我是其中最特别的那个。


    待他惊魂甫定,于是抱我抱得更紧,生怕我要离开他再逃窜走似的:“饿了吗?”


    刚吃饱喝足的我就差打个饱嗝,李应安见我在他怀里撒泼打滚,揪着我肚皮上的软柔来回摸。这圆滚滚的肚皮一看就知道必然是吃过不少好货,他失笑,笑容里隐含着无奈,与其问我饿不饿,倒不如邀我去散步。


    不过我既然能主动回家,铁定是已经在外面玩累了,李应安是个拎得清问题的人。


    “不饿的话要不要吃饭后小零食啊?”


    我撇开头,不去理他。


    我只是在表达自己对于李应安唠叨的不满而已,他明知道我是一只猫,不会说话只会哼哼唧唧,却还是要问东问西,好似这样就能催我说话,让饱腹后有些困意的我觉得实在是聒噪。


    可李应安不这样认为啊,我的不理睬落在他的眼里倒像是一种无可赦免的罪过,他轻轻拍打我的屁股,佯装怒言,说我对家里的猫食不感兴趣是因为出去吃得太多,说什么外面的要比家里头的香,细听有些抱怨别个的意味。


    直到跨进家门口,他这方才适可而止。


    我跳下身去,躲在一旁舔前爪,时不时瞥几眼留意走来走去的李应安,看着他在为自己的晚饭做准备,心想今晚的晚归可是他昨日应允的,谁知转眼竟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为自己打抱不平,为他的不在乎而愤愤不已,趁他做饭时围在其脚边调皮捣蛋。


    忍着被绊倒在地磕个狗啃泥的风险,在阻挠下,李应安出锅了香气十足的家常菜。


    “再给我乱跑乱跳,”他拿筷子的时候还不忘记踢我一脚,“我就打爆你屁股。”


    我把他的话当耳旁风,一蹦二跃三起跳到板凳上,憋着小脸儿直视着桌上的饭菜。


    虽说不是应聘厨子,李应安在饭店工作这些日子,兴许是耳濡目染,做菜的技能倒是提升不少,色香味俱全,都可以出师了。光闻闻味道,打饱嗝的我还想来两口。


    见我盯着碗面露馋色,李应安宠溺地将手里的小块馍馍掰碎,放进小碗里,淋上一勺子菜汤,夹几筷子饭菜,让粘上鲜味儿的馍馍变得有滋有味后才拿到我的面前,大手托着我的肚皮把我移上桌,又点了点饭碗。


    这一声令下,我狼吞虎咽,圆滚的肚皮就像要涨破的气球,两顿饭撑得我直打嗝。


    见我吃得开心,李应安笑着摸了摸我前脚上还没有舔干净的毛:“一只小馋猫。”


    李应安闲暇之余总说我是小馋猫或是小懒猫,瞧他现在的架势,他自己同样也是。


    此刻,忙碌一天得到休憩时间的李应安竖起枕头垫在身后,半躺在床头。


    室内的光源不知怎的忽明忽暗起来,屋顶上的鱼灯像真的潜入大海,随着波浪忽隐忽现,交错的光影耀在李应安的身上,显现出一种朦胧的安宁,像心安的人终于寻一海水得以漂浮。


    我踏着猫步慢悠悠地走到他的身边,明灭的光线柔化着他的面庞,他的眉目,他的鼻尖,他的嘴角,以及所有被光斑游走过的地方都显得格外安静与安逸。我找位置隐蔽在他的腰旁,把下巴搭在他的腰窝,目光灼灼,似闪烁游离的灯光打量着他恬静的颜。


    他连手机都没有看,我想他该是为今天的工作以及额外的陪宋老头认亲而累坏了。


    在我胡思乱想时,一只手摸上我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