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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千禧年,一切都是新的。崭新的学校和崭新的课室。 放学了,我收拾好书包,回家。 走过一条街,整条街全是嘻哈与涂鸦。 当年特别流行嘻哈。 大家都酷酷的。 他叼着一根棒棒糖,站在街边和其他人聊天。 我抬头看看天,烈日当空,阳光照亮了昏暗的街角。 我最喜欢那个人,他是最酷的,最帅的。他穿着印着涂鸦印花又另类出众的嘻哈服。昏暗的街角,涂鸦墙边,他是最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