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晨春晚》(10)

作品:《风行云水间

    许晨莺已经好几年没跟奶娘睡过了,十岁以后弟弟有了自己的房间后,奶娘也搬去了侧厢房,她一直是一个人睡的。


    奶娘带着她沿着避雨的廊道去侧房,但好不容易被哄下来吃点东西回力气,许守贞竟然又来敲门。


    “小莺啊,”女人的敲门不是征得同意,而仅仅只是提醒,两声过后直接推门而入,“厨房来院里送晚饭,我说一道来找你呢,竟见你不在自己屋里。”


    又看向她缩在那捏着糖块的手,笑了:“来奶娘屋里吃糖呢?”待看清她的脸后,又张着手迎上来,“哎呀,眼睛鼻子怎么哭肿了?刚刚雷声大,吓到了?没事没事,今天夜里姑姑陪你。”


    莺莺求助的望着奶娘,而奶娘只是悄悄在袖子下面握住她另一只手。


    “小莺啊,你爹爹是困在护州了,现在就是京城的府外也时不时有人蹲守他,他暂时回不来,你阿娘和老管家撑着内外院,也不容易。”


    她不知道这些事,还雾着的眼转向许守贞:“……唔?”


    “文哥儿和霖哥儿这些年都跟在大哥身后学管生意,这会儿也不知道在哪,京城外都乱了好些年了,此时正是反新复启的关键时刻,他们在外面,这一趟回府的路,死生不知哦……”


    女人洗干净的面颊显现出本来的颜色,有些黄,没血色,但眼里反出一点晶莹的亮光。


    接着就有了哭腔:“大哥这些年接替大堂哥掌着本家,还把文哥儿当亲生儿子养着,现在他们都不能回家,我们所有许家兄弟姊妹都会护着你跟靍哥儿的。”


    许则靍,许晨莺的亲弟。


    小时候她一直觉得弟弟安静又乖巧,大了点才发现他先天不足,说是省心,其实是病得没精神也没脾气,幸得许家自己有药源,一直吊到现在,于是他尽管是男孩子,也鲜少出门。


    汝意花在他身上的时间很多。


    莺莺听得有点心软,抬了头一直盯着许守贞的眼。


    女人此时的眼睛和记忆里的又不一样了。


    最终她还是没能跟奶娘睡,回到了自己屋里吃饭。


    屋外的雨小了,渐渐听不见声响。


    许晨莺的屋里很久没有人这么长时间的絮叨,睡觉前,奶娘送进来一个盖邮戳的信封,说是家仆带进府里来的,刚刚闲下来才想起来给她。


    信封上的字是黑色的钢笔笔迹,她不认识的笔迹,疑惑着撕开发现里面还有一层东文的,居然是常见春的信件。


    常见春离开已有近一年,居然来信了。


    莺莺鼻子一酸,急切地撕开蜡封。


    -许晨莺:


    展信安。


    这是随家书送去的第一封信,到时应该少说有几个月了,他们说东国的信件去家里不易,可能路上还会丢失,所以我此后常常写常常寄出,就算丢失一部分,一年以后你们应该也能常常收到了。


    勿回,来去时间久远,如果交流只会让时间拉长,不如我单向写给你们。


    我落脚了东国都城,身边同行的有许多同胞,虽有许多不相识的,但一路来有了几个新熟识。


    有一个过去是我阿姐的朋友,现在我受姊之托照拂,日日与她同行上课,同路吃饭,她姓向,名晚钟,我和她说了你,她让我多写信给你,尽管我本就决定好了要这样做,可我还是告诉她,我听从她的建议。


    这一去,我可能暂时不能归家,如信期艰,归家路更甚。


    东国和启国风俗很不一样,同学们大多在人际上状况频出,我也还在适应,不过比路途上好许多,若真难做,我只需和老师们维持便好。


    勿忧,附铃兰书签一件,与你幼时表姐所赠花拓类似,见时猜你会喜,故买下。


    顺颂时祺。


    启越二十九年七月常见春於东都。


    果然是一年前了。莺莺悄悄呼出一口气,倒了倒信封,掉出一张小玩意。


    用半透的撒花纸包着,里面是一支铃兰。


    铃兰花压过,紫色很淡,叶片近乎透明,经络很清晰,被两层透明的如同玻璃的纸片封在里面,能弯折,但比普通纸片硬很多。


    “小莺?”许守贞自己铺好了被子,出来看见莺莺坐在桌边,凑过来看,“谁给你写信?常家那个少爷?”


    她看了好久都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姑姑不识字,他写了什么?你是良家小姐,可不能让人知道你与男子私通信件哦!”


    莺莺心头一紧,手比脑子快,把写了东文的那面信封盖下,撒了一个谎:“是向……向家小姐,她去东国做留学生。”


    向晚钟是谁?她其实根本不知道,随口拉来,心里发虚的紧,垂着眼睫,向下却看见了自己的鞋尖。


    常家姐姐的好友,还得了去东国留洋的机会,人家……


    是来自和许家完全不同的人家的大小姐啊,自己怎么敢拉她挡枪。


    但……如果是女子,许守贞不会多说吧?


    “向家?女子做留学生?”许守贞的声音一下子利起来,没了刚刚苦口婆心的神情,变得刻薄,“你和她认识?少学那种人家的女儿,心都是野的!”


    莺莺掩在桌下阴影里的手收紧,此时第一反应不是对许守贞的恐惧,更甚的是对不曾相识的向小姐的歉疚。


    害她遭了无端的恶意。


    “你……你认得她吗?”莺莺心沉下去,狠心掐住自己的大腿,抬眼直向许守贞,咬字用力,在许守贞莫名的说“不认识”时,握信的那一只手攥皱了纸张锤向桌面,“那你为什么要说她?!”


    桌子的响声很轻很闷,和许晨莺差点因为颤抖发不出声的怒音一样。


    没有任何威慑力。


    许守贞好似看见了什么了不得的场景一样,眉头紧皱:“哎!小孩子家家的,瞪起长辈来了!”


    关注点完全没有分给她的怒意半分,甚至一丝一毫。


    莺莺目光沉下,张口欲言又闭了嘴。


    “你十三岁了,在家里也不是一年两年,还相信外人会为你好吗?”


    许守贞叹了口气,“我是你姑姑,你爹是我亲大哥,他的孩子我只会想着好,折足的女儿才能高嫁,我小时候家里还穷者,没这个好条件能待在金玉榻上,得上山采药的,山上有多险,你想不到的,知道吗?”


    她摇着头一直叹气,转身往床边走:“也不早了,你洗漱好就来睡吧。”


    姑姑的立场是经年累月的,她也是,谁也没法认同谁,莺莺落下一滴清泪,站起身来拿着信和铃兰花签去幕帘后的书案翻找。


    《荧火童话故事选》。


    后来这本书还是送给她了,但不是常见春,是他口中那个学堂里的洋人外语老师托常见春送给她的。


    扉页上还有他的赠言,东文写的,她一直不知道意思。


    翻开,那个写着奇怪名字的小精灵故事的那一页,小精灵的名字旁有一根颜色暗淡的四叶风车草。


    仔细看,草茎的末端还有一个弯弯的结,是那天夜里她悄悄下床来,打着灯在地上找了许久的。


    同一页,莺莺将那件铃兰花签也夹进去。


    再将信纸装回信封,塞进书摞里。


    回头时她抹了一把眼下,强迫自己弯了弯唇角,在心里说了句:常常寄?信了有鬼。


    如果现实总与愿望相悖,那她这么想了,也能事与愿违吗?


    快让她违愿吧。


    -


    快入年关时,爹爹和哥哥回来了,还带回了堂哥的死讯。


    府里一夜间上下缟素,阿娘愣神许久,说要谴人去寻来遗体,被爹爹拦住。


    他们能回来已是不易,堂哥是为了护他们被放干了血,又被各种报复,护州难民称快,将护州的几家药铺点了,他停尸铺内,烧的不成样。


    这还是因为复启派推出小组和看旗的守军谈判上了,引走了大部分人围观,才让好不容易会面的两个人有机会回逃。


    许秉元和许则霖一身伤,需要好生修养,许则靍听闻,默默不言语,被发现时昏了得有一刻钟了,汝意一摸,人已经开始发热,于是亲自守着儿子,衣不解带的照顾。


    莺莺一跃成为了唯一能守灵的手足。


    老管家说要陪着,让奶娘在正厅铺了软垫子给小姐,自己一床棉被一折两,一半垫着一半裹着,黑色棉衣也不脱,没多久就睡死了。


    长明灯的灯油盛了满满一罐,一根棉芯冒尖儿,不知道能烧到猴年马月。


    晚上没有炭炉,莺莺冷得睡不着,蹑手蹑脚下了榻,抱着被子坐在长明灯旁的软垫上给自己裹严实了。


    大门关着,纸烧多了烟大会呛人,她就露出一只手,一边搓纸钱一边一张一张的烧掉。


    这几年她只在院里偶尔遇见堂哥和哥哥,他们不上学好多年,一直很忙。


    所以上一次坐在一起说话是什么时候呢?十年以前?


    她知道爹爹粗名叫许老五以后就管哥哥叫许小六,哥哥则管她叫许七七,那堂哥呢?


    明明出生起就是一家人,她居然很不了解他。


    可能是这座宅子换了当家人以后,他这个从小在这长大的大少爷成了寄人篱下的大侄子。


    他对许秉元既亲近,又恭敬。


    “则文堂哥,我是莺莺。”莺莺下巴搭在膝盖上,用类似嘟囔的声音对着长明灯说话,“好久不见。”


    “我才听说家里的生意,以前一直没听过,今天不小心听见家里人讨论了,他们避着我来着,但我还是听见了。”


    “我一直以为家里做药材生意是救命的行当,原来不是啊。”她笑笑,有点忍不住要瘪嘴哭,“从来没想过,原来我的吃穿不是功德,是人血。”


    “我还真以为……”她说不出来了,鼻子酸得压不住,捏着纸钱的手还举着,脸先埋进了膝间,身体小幅度的抽动着。


    “我还真以为我至少会是好人家的孩子。”


    火烧上来,滚烫火舌舔上指尖,莺莺猛地缩回手,抬眼时模糊的视线看见长明灯的火苗闪烁了一下,似随风动。


    “吱呀——”大门被人推开,一只红绣鞋跨过门槛,明显折过的小脚尚不足掌宽,落地却非常稳当。


    步履轻盈,没有一点声音。


    莺莺扭头看去,拉长的影子,年轻女人红衣红裙,大红绢花别在耳侧,装点完善的面容娇媚又妖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