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进城敛财,乌云踏雪!

作品:《边军老卒,从娶媳妇开始横扫六国!

    不到一天!云歌所部不到一天就拿下了骨都城北门!更准确的来说仅仅只有几个时辰!


    王天猛反应过来,根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自己所部士卒拼杀了快五天!整军伤亡近七成,她云歌凭什么两个时辰就拿了下来?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王天猛口中呢喃,疯狂摇头。


    啪!


    正在这时,张老太监一个巴掌抽了过去。


    “混蛋,斥候的话难不成还有假?”张老太监虽然也不愿意相信,可现如今斥候已经来报,就说明此事已定。


    他更痛心的是自己押注押在了王天猛这个蠢货身上。


    原本以为这货懂事,更能借他之手大肆敛财,可现在因为这场攻城战王天猛和他的晋升之路已彻底堵死,说不准,连他都要受干爹的责罚…


    “不好!”


    张老太监猛地惊呼一声。


    目光看向刚刚远处一行人的方向,手指颤抖着举了起来。


    “哎呀!”他大叫一声,猛拍自己大腿,“刚刚一行,岂不是弃城而逃的骨都城主将?”


    “这?!”王天猛也猛地反应过来,脑中只觉得轰的一下。


    屋漏偏逢连夜雨!


    相比较其他战争,攻城战最容易俘获城中主将。


    因为大军围城,城中主将想要突围根本不可能,结果近九成全部都是死战,或是投降。


    可现在,他非但没破开城门,反而还让对方的主将从自己负责的防线跑了,这又是罪上加罪!


    “蠢货!你个蠢货!”


    张老太监气急,又啪啪扇了王天猛几个嘴巴子。


    王天猛反应过来,心中拔凉,也不顾不得在众士卒面前丢人了,扑通一声给张老太监跪下,“大人救我!大人救我啊!”


    张老太监收手,看着面前王天猛只觉得脑中瘀血。


    尽管这是个蠢货,可胜在听话,关键二人如今已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张老太监想了想,赶紧开口道,“赶紧进城,搜刮敛财,献给干爹,杂家或许还能救你一命!”


    听言,王天猛反应过来,赶紧对手下士卒开口,


    “快快快,进城挖地三尺,一个子也不能给本将军放过!”


    ……


    此时,城中守军已逃,再无半点抵抗,刘长春率领的小队已经彻底杀入到了城内。


    相比较大羽的城市,骨都城的城内少了许多房屋建筑,多是些四四方方的帐篷。


    城中虽然都是蛮夷,可这些人大多数皆是织布贩商,平时都在几个部落之中忙着贸易,早就少了天生的勇猛之性。


    “羊!爷,是羊!好多的羊!”一行人穿梭在骨都城街头,刘大虎猛地发现不远处有一处羊圈。


    咩咩的羊叫,入目皆是雪白,一眼根本不知道有多少。


    “好!”


    刘长春大叫一声,吩咐道,“大虎,你带两个人给我守在这里,这是我护纛队先发现的,没将军命令,谁都不许给我动!”


    “是!”


    刘大虎得令,留下两个士兵,看守羊群,其他人接着向城里走去。


    军中不成文的规定,虽然事后大部分都要充公,可也会给先发现的士卒,小队一些奖赏,至于一些细碎银子,那更是直接揣进怀里。


    就算是一军之中,各营各队也是如此做派,更别说现在还有王天猛一部。


    “走!去这里!”


    还在城中搜刮的刘长春突然眼睛一亮,领着仅剩的几个人往一个方向走去。


    四个月的提升,天赋感知已经高级,如今感知范围能有十丈,也就是三十米远,刘长春能更快更准地发现好东西。


    一队三十人,如今却是已经不够用了,如当铺,牲畜圈,城中府营仓库,粮仓,军械库,军需库等等,皆是护纛队队员守在门前。


    嘭!


    刘长春一脚踢开院门。


    入目,身旁仅剩的刘大壮几人骇然瞪大眼睛。


    “爷!是马!”


    不同畜生圈,这群马匹被放在院子里养,几个马厩大得惊人,粗略看下来怕是有百匹战马!


    当初获得百两银子时刘长春也想购买一匹马,往返家中更加方便,可一打听之下,便绝了这个念头。


    大羽本就少马,像云歌军中马匹也就一千多,其中八百精骑兵更是云歌最重要的家底。


    一匹马的价值在大羽朝可谓是天价,寻常百两银子,好一点的良驹更是能翻上一倍!


    百两银子刘长春虽然拿得出来,可关键是羊马还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每月草料,乱七八糟的加一起比一家农户开销都要大得多。


    更关键的是,私自购买马匹在大羽是违法的。


    “好好好!”


    刘长春眼眸精光连连,这百匹马一发现,凭他功劳,云歌的性情,那必然会有他一匹!


    “爷!您快来看这匹马!”


    不远处大壮开口,刘长春循声而去,却是单独的一个马厩,只是一眼刘长春便是浑身一震。


    这马乌黑铮亮,只有四个蹄子雪白,额头宽阔饱满,鼻孔粗大,只用鼻孔看人!


    眼大明亮,嘴部方正,背部短而平直,前腿直如立柱,后腿肌肉发达,关节轮廓清晰,蹄子坚硬圆润,一眼便是良驹!


    “爷!这还有个人!”刘大壮开口,押着一个蛮夷来到近前。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这人扑通一声跪下,赶紧开口,“小的就是个伺候马的,什么也不知道…”


    “伺候马的?那我问你,这马叫什么名字?”刘长春问道。


    这人回答道,“禀大人,此马名叫乌云踏雪,是骨部搜罗天下神驹五年以来得到的一匹宝马,原本是打算献给部落中蛮王的…”


    “乌云踏雪?好名字!”


    蛮王?他也配?!这神驹我要了!”刘长春冷哼一声。


    “大壮!你给我守在这里!记住,这里面的马一匹不能少!尤其是那乌云踏雪!”刘长春吩咐道。


    至此,他也不打算往城里走了。


    想来这骨都城最值钱的便是这百匹战马,而他只是一眼便看中了这乌云踏雪。


    “爷!你放心!我这就去门口看着!”刘大壮拍着胸部保证,手中拎刀,出了院子站在门口。


    而刘长春则是沿着原路返回,去找云歌要马去了…


    ……


    然而就在刘长春离开之时,远处王天猛所部的人也搜刮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