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龙之逆鳞,触之必死!
作品:《赶山七零:开局带弟妹净身出户》 日子一天天过去,秋意越来越浓。
李家的小院,成了小河村最让人眼红的地方。
院墙的横梁上,屋檐下,挂满了一串串用麻绳串着的腊肉和风干的野猪肉。
那些腊肉被烟火熏得色泽金黄,油脂在阳光下闪着诱人的光,那股子混杂着烟熏和肉香的味道,能飘出半里地去,馋得村里的小孩天天扒着李家的墙头往里望,口水流了一地。
李家的生活,也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富足而忙碌的平静期。
李铁彻底成了李默的跟屁虫和狂热崇拜者。
他不再满足于帮着家里干活,而是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在院子里学着大哥的样子,挥舞着一柄沉重的柴刀,练着那些他自己也说不清章法的劈砍。
他练得很刻苦,手上磨出了血泡,破了,结了痂,又磨出新的血泡。
李默看在眼里,没有阻止,只是在他练习过后,会丢给他一瓶自己配的活血化瘀的药酒。
他知道李铁这是想进步了!
李雪和囡囡则被苏晚晴这个城里的“时装设计师”打扮得像两个城里来的小公主。
用狼皮做的袄子里衬,外面套着新做的罩衫,用的是苏晚晴从城里带来的布料,样子新潮又好看。
两个小丫头每天都美滋滋的,走到哪儿都是一道风景线。
而苏晚晴,她和李默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她不再刻意躲着他,但两人独处时,话依旧不多。
更多的时候,是她在一旁安静地看书,或者备课,而李默则在院子里打理那些打猎的工具,或者炮制那些从山里采回来的草药。
两人之间没有甜言蜜语,却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他需要什么工具,一个眼神递过去,她就能心领神会地递过来。
她看书看得累了,一抬眼,总能看到桌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杯晾好的温水。
那根扎在她心里的刺,似乎已经被磨平了棱角。
这天,是她恢复给村里孩子们上课的日子。
小河村没有正经的学校,所谓的“教室”,就是村大队部腾出来的一间空屋子。
苏晚晴的到来,对于这些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全的孩子们来说,不亚于一道照亮黑暗的光。
吃过早饭,她收拾好课本和粉笔,跟李雪打了声招呼,便准备出门。
“苏姐姐走大路吧,前几天下过雨,那条小路怕是泥泞得很。”李雪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村子通往大队部的路有两条。一条是绕着村子走的大路,平坦宽敞,但要多走一刻钟。
另一条则是穿过村后一片小树林的近路,能省不少时间。
“没事我穿着雨鞋呢,走近路快一些,别让孩子们等急了。”苏晚晴笑着说。
她今天心情不错,想早点见到那些可爱的学生。
她并不知道,、有时候,捷径的尽头,通往的并非便利,而是深渊。
那片小树林,平日里就少有人走。
林子不大,但树木长得茂密,阳光都很难透进来,显得有些阴森。
苏晚晴走了没多远,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前方的路上,歪歪扭扭地站着三个人。
是三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但那副模样,却跟“年轻”二字没有半点关系。
头发油腻得像是半个月没洗,乱糟糟地搭在额前。
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
为首的一个,身材瘦高,脸颊凹陷,一双三角眼滴溜溜地转着,透着一股子不怀好意的精明。
另外两个,一个矮胖,一个疙瘩脸正嬉皮笑脸地用一种让人极不舒服的,带着侵略性的目光,在她身上来回扫视。
苏晚晴的心,咯噔一下。
她认得这几个人,不是小河村的。
他们是隔壁王家屯有名的地痞无赖,叫赵三、王二麻子和赵胖子。
这几个人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是方圆几十里都出了名的祸害。
听说他们的爹娘都快被他们气死了,早就撒手不管,任由他们自生自灭,这也让他们做起事来更加的肆无忌惮,毫无顾忌。
她下意识地攥紧了手里的书本,掉头就想往回走。
“哎,小美人别走啊!”那个叫赵三的瘦高个,怪笑一声,身形一晃,就拦住了她的退路。
另外两人也一左一右地围了上来,形成了一个包围圈。
“苏老师,这是要去给那些小屁孩上课啊?”赵三的三角眼里,闪着贪婪的光,“这么个大美人,天天跟一帮泥腿子混在一起,多屈才啊?!不如......跟哥几个玩玩?”
“对啊,哥哥们带你玩点有意思的!”赵胖子搓着手,笑得一脸淫邪。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苏晚晴又惊又怒,脸色煞白,身体不住地发抖,“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就不怕王法吗?!”
“王法?”赵三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夸张地大笑起来,“在这片林子里,哥哥们说的话,就是王法!你喊啊,你就算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他的话,像一盆冰水,兜头浇灭了苏晚晴心底最后一丝侥幸。这里太偏僻了,根本不会有人经过。
她的大脑飞速运转,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几位大哥,你们不就是要钱吗?我......我没带钱,你们放我走,我下午就给你们送过去,行不行?”
“钱?”赵三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目光在她那张因恐惧而更显娇艳的脸上流连,“哥哥们今天,不要钱。”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阴冷而露骨。
“哥哥们,就要你这个人!”
话音未落,那王二麻子就猛地伸出手,朝着苏晚晴的胳膊抓了过来!
“滚开!”苏晚晴尖叫一声,本能地用手里的书本狠狠砸了过去。
可她一个弱女子的力气,如何能跟这些地痞流氓抗衡?王二麻子只是脑袋一偏,就躲了过去手上动作不停,一把就抓住了她的手腕。
“他娘的,还是个小辣椒,够味儿!”王二麻子狞笑着,用力一扯。
苏晚晴整个人被拽得一个踉跄,手里的书本散落一地。
她拼命地挣扎,用另一只手去抓,去挠。
“放开我!你们这群畜生!”
她的反抗,非但没有让对方收敛,反而更激发了他们骨子里的兽性。
“还敢动手!”赵胖子也扑了上来,抓住她的另一只胳膊。
赵三则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她的腰。
“撕拉——!”
一声清脆的布料撕裂声响起。
她身上那件宝贵的,代表着她身份和骄傲的的确良衬衫,被人从肩膀处,粗暴地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露出了里面白色的内衬和一小片光洁细腻的肌肤。
那片耀眼的白色,像一根针,狠狠地刺痛了苏晚晴的眼睛,也彻底击溃了她所有的防线。
屈辱,绝望,恐惧......像决堤的洪水,瞬间将她淹没。
完了。
今天,自己真的要毁在这里了。
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只剩下那个男人的脸。
那个在山里,一刀劈开野猪脑袋的男人;那个在饭桌上,默默给她夹肉的男人;那个在深夜里,假装摔跤的促狭男人......
李默......
你在哪里......
救救我......
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受控制地从她美丽的眼眶中滚落,划过苍白的脸颊。
她放弃了挣扎,整个人像一个被抽掉所有骨头的布娃娃,瘫软在了赵三的怀里。
“嘿嘿,这就乖了嘛。”赵三感受着怀里温香软玉般的触感,心头一片火热。
他伸出那只肮脏的手,就想去摸那张梨花带雨的脸。
就在他的指尖,即将触碰到那片细腻的肌肤时。
一个冰冷的,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仿佛从九幽地狱传来,在他们身后,骤然响起。
“把你的脏手,拿开!”
这个声音,来得太过突兀,像一柄淬了冰的锥子,瞬间刺破了林间这片淫靡而绝望的空气。
赵三三人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循声望去。
只见在他们来时的路上,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那人身材高大,他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明明是光天化日,可他周身散发出的那股子阴冷煞气,却让这片小树林里的温度,都仿佛骤降了好几度。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驳地落在他脸上,将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切割成明暗两半。
他那双眼睛,深不见底,像两口幽深的古井,里面没有愤怒,没有焦急,只有一片死寂。
一种纯粹的,视万物为刍狗的,极致的冷漠。
是李默!
小河村那个煞星!那个敢跟老虎黑熊玩命的疯子!
赵三的心脏,猛地一缩。
他虽然是王家屯一霸,但也听过李默的赫赫威名。
他怎么会在这里?!
其实,李默并非碰巧路过。
苏晚晴出门时,他正在院子里磨那把开山刀。
他听到李雪劝她走大路,也听到了她笑着回答说要走近路。不知为何,他心里突然就生出一丝不安。
那条路,他走过,知道有多偏僻。
鬼使神差地,他放下了手里的活,抄起那把刚磨好的刀,也跟着出了门。
他没有走大路,而是直接翻过后山的山坡,从另一头插进了这片林子。
想着如果没什么事,就顺便在林子里设两个套索,打点野味。
一路上确实没什么事情,他就抽空去打了套索。
没想到在过来的时候,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自己不过才十几二十分钟不在,就发生了这样的混账事!
贼老天太他妈的会玩弄人心了!
当李默看到那“撕拉”一声,看到那片刺眼的白色,看到她脸上那瞬间褪去所有血色的绝望时,他心中那根名为“理智”的弦,“啪”的一声,断了。
一股难以遏制的,混杂着暴怒和凛冽杀意的岩浆,从他心底最深处,轰然喷发!
这三个畜生,他们碰了不该碰的人!
他们踩了龙的逆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