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小默这孩子,敞亮!
作品:《赶山七零:开局带弟妹净身出户》 所有人的目光都像被磁石吸住的铁屑,死死地钉在那头巨大的野猪上,眼神里混杂着羡慕、惊叹,还有一丝掩不住的渴望。
李默不理会周围的嘈杂,他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声音不高,却盖过了所有议论。
“各位叔伯乡亲,这猪肉,我自家也吃不完。即便拿出去卖,也得到十公里以外的镇子上去,一来一回我也累。干脆这样好了,我决定按供销社猪肉价的八成卖给大家,没钱的,拿粮食、布票、或者家里其他等价值的东西来换也行!”
此言一出,人群先是诡异地静了一秒,随即如滚油里泼了冷水,瞬间炸开了锅!
“啥?不要肉票?”
“还比供销社便宜两成?”
“我的老天爷,小默这孩子,是说真的?”
短暂的难以置信过后,人群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这年头,肉比金子都金贵,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李默这举动,无异于天上掉馅饼!
“小默这孩子,敞亮!”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捻着胡须,率先点头表态。
李默心里有数,这头野猪王只是个开始,他以后还要靠山吃饭,和村里人打好关系,百利无一害。
今天让出去的利,明天就能换回更多的便利。
老陈头在一旁磕了磕烟灰,看了一眼李默,又扫了一眼沸腾的人群,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瘸着腿上前一步,粗着嗓子喊道:“都别吵吵了!我那部分肉也听小默的,一起换了!”
他顿了顿,想起那两只忠犬,想起自己差点被开膛破肚的瞬间,声音沉了下去。
“我老陈的命是小默捡回来的,这畜生也是他一个人拼死拿下的。他有这个本事,更有这个心胸!以后谁要是再敢在他背后嚼舌根曲曲他的不是,别怪我老陈头的枪不认人!”
老陈头的话掷地有声,把李默抬得高高的,这番话,彻底堵死了某些人可能生出的小心思。
这时,人群分开一条道,王屠户肩宽背厚地走了进来。
他没看别人,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头野猪,眼神从最初的震惊转为专业的审视。
王屠户绕着猪走了两圈,用手按了按猪皮的厚度,又掰开猪嘴看了看那骇人的獠牙,最后才把目光落在李默身上。
“小子,好样的!”王屠户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又沉又厚,“这猪,我来亲自给你操刀,不收你一分钱!”
村里人都知道,王屠户的刀,轻易不出手,更别提免费,他这是打心眼里佩服李默。
看到王屠户之后,李默的目光立马越过人群,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最终落在了那个端着碗,正费力挤过来的姑娘身上,是王屠户的女儿,王春花。
她脸蛋红扑扑的,不知是跑的还是急的,脑后的大辫子一甩一甩,透着一股生机勃勃的劲儿。
看到王春花,李默紧绷的神经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拨动了一下。
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个总爱跟在他身后,咋咋乎乎却又时常偷偷往他口袋里塞煮鸡蛋的姑娘,和眼前这张明媚的脸重合在了一起。
上一辈子,他穷困潦倒,连自己都喂不饱,更别提弟妹,哪里敢想这些风花雪月的事。
只能将这份情意,连同自己的窘迫,一起深埋心底,假装不知。
没想到重活一世,兜兜转转,这姑娘火辣辣的眼神又一次落在了自己身上。
“默哥,擦把脸,喝口水润润嗓子!”王春花终于挤到跟前,把手里的粗瓷碗和搭在胳膊上的毛巾往前一递,声音清脆响亮,也很是好听。
周围几个探头探脑的姑娘,被她这么一嗓子吼得,羡慕又嫉妒地缩了缩脖子。
李默没说话,接过了毛巾。毛巾带着一股干净的皂角味,擦在脸上,连带着血腥和疲惫都淡去了几分。
他拿起碗,仰头将那碗带着一丝甘甜的井水一饮而尽。
清凉的井水滑过喉咙,浇熄了五脏六腑的燥火。
李默看着王春花那双亮晶晶的、毫不掩饰的眼睛,竟觉得比山里的月光还要好看几分。
王春花见他喝完,然后接过空碗,紧接着又瞪了一眼旁边几个还在偷瞄的女生,叉着腰哼了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英雄啊?还不赶紧回家拿盆来,别待会好肉都被先分完了!”
那泼辣又护人的模样,让周围人一阵哄笑,也让李默的嘴角,不受控制地牵起了一抹弧度。
两人在小时候就认识了,此时正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家常。
见到故人,李默心情也极为大好,因为伴随着长大村里小时候经常一起玩的小伙伴会各奔东西。聚少离多是常态,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
另一边,王屠户的刀很快就动了起来,他手法精湛,刀锋过处,皮肉分离。
可当他切开猪背,看到那深可见骨的刀伤和被巨力震裂的脊骨时,操刀的手都顿了一下,倒吸一口凉气。他抬头看了看李默,眼神彻底变了。
这哪是打猎,这分明是搏命!
更甚的地方是,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才能把野猪王给砍成这样?!
老陈头在一旁,见有人问起,便忍不住将山里的凶险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番。
从李默单手举起百斤石墩,到陷阱的巧妙布置,再到最后徒手抓住獠牙,硬生生把四百斤的野猪王摔出去的扬面。
他讲得口沫横飞,听得村民们一个个心惊肉跳,再看李默时,那眼神已经从羡慕变成了敬畏。
不过人力硬抗四百多斤的重物,这他娘的也太夸张了,绝大多数人是不相信的,认为是老陈头添油加醋太过分了,哪有人能真正做到这样的?
不相信归不相信,但是大家没有必要在人家风头正盛的时候,泼冷水,毕竟这不厚道,大家伙当个故事听就完事了。
王屠户花了好一阵功夫,才将这庞然大物分割完毕。
猪头、猪蹄、下水、五花、里脊......每一个部分都分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
大家依次井然有序的排队,拿着家里面相应值钱对等的东西过来换。
破败的院子里很快就堆满了换来的东西。
一袋袋的粗粮,一捆捆的红薯,几匹颜色灰暗却结实的土布,甚至还有人牵来了两只咯咯叫的老母鸡。
这些东西堆在一起,像一座小山,足够李默和弟妹们安安稳稳地度过这个冬天。
李默特意留下最后三十斤肉,十斤是给王屠户的,毕竟他不仅帮忙切割肉还帮忙分肉,这些该给,真的不是因为看上人家闺女就这般行事。
大青山深处除了野猪王,还有熊瞎子,大虫这些猛兽,分割它们也是个力气活,这份香火情意在,以后麻烦别人的时候,比较容易开口。
王屠户这边愣了好久,最后又是一番推辞,他们只收了五斤,又把一半给李默退了回去,并非常严肃坚决不收了。
另外二十五斤,十斤是给老陈留着的,家里总得有点肉吃不是?当然了,这是他要求李默帮他留下来的。
剩下最后十五斤是给家里面的弟妹们以及自己留着的。
肉分完后,李默继续留着人,没有让他们散扬!
只听,他慷慨有力激昂的声音道:“肉是分完了,但是骨头还在,这些都是好东西,今天我和老陈做东!请全村人喝骨头汤!”
这话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畜生的骨头又粗又大,熬出来的汤得多香!
对于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滴油水的村民来说,这简直是过年才有的待遇!
甚至是有些家境不好的,过年未必有可以见得到荤腥的待遇!
“我回家拿我家那口大铁锅!”
“我家有粗盐!”
“我去多捡些柴火来!”
“我把家里面种的菜拿过来一起吃。”
村民们的热情彻底被点燃了,整个扬面比过节还要热闹。
李默家的院子成了全村的中心,无形之中,他的威信再次拔高了一个层次。
李雪、李铁几个弟妹,被小伙伴们围在中间,听着大家对他们大哥的夸赞,一个个小胸脯挺得高高的,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
这份荣耀,比吃肉本身更让他们开心。
因为四百多斤重的大野猪,身上的骨头肯定只多不少,一大口锅肯定炖不完,得连续拿好几口大锅过来才行。
而且村民们也不白吃,出力的出力,拿菜过来,甚至是一些粉条都拿了过来。
七十年代绝大多数地方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再加上有人带头做好事,大家几乎是一呼百应。
李默这边的老宅子,今天无疑成为了整个村最靓的焦点!
而村子的另一头,李满囤家的院子里,气氛却冷得像冰窖。
相隔三公里,浓郁的肉汤香味甚至顺着风飘进院子,张翠兰嫉妒得眼珠子通红,指甲都快掐进了肉里。
她咬牙切齿地对李满囤说,“这个小兔崽子,真是白眼狼!骨头汤都不给咱们留一碗,天杀的畜生!”
李富贵闻着那股空气中似有似无的香味,饿得两眼发昏,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
越想越气,恨不得现在就冲到李默家把那几大锅汤给砸了。
一家三口,眼里的怨毒几乎要凝成实质。
张翠兰一拍大腿,恶狠狠地开口:“不能就这么算了!他发了财,下一步肯定要盖新房!咱们得想个法子,让他这房,盖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