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万国朝会
作品:《我杀风雪》 “小姐,小姐!姑爷回来了!”
李砚心浇花的手一顿,丫鬟灵儿的叫声从院子外传了过来,望着已经落败只剩下杆子的花,李砚心突然觉得很可笑,这花已经落了,她在这儿浇个什么劲儿?
没过多久,一股酒臭味从被推开的院门飘了过来,
她闭了闭眼,放下了手中的东西,迎了上去,
扶着早已不省人事的上官森的小厮有眼力见地侧了个位置给她,醉醺醺的人压在她身上的力量不多,但见他愁云满面,李砚心又觉得那道力量压得她喘不过来气,
“相公,相公?”
她唤了两声,上官森似有所感,竟然真就醒了过来,惺忪的醉眼费力地辨认了半天,好似还认出来人,由心底而生的一股厌恶感被酒精无限催化,反手直接推了她一把,
李砚心光顾着将人扶进去,没想到他会突然来这么一出,一个不稳,竟栽倒了出去,幸亏守在一旁的灵儿眼疾手快,接住了她的身子,
灵儿关切地看着自家的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刚才被他抓住的手腕红了一圈,疼得厉害,眼圈也不自觉地红了起来,尽管眼底续了泪水,但面上还是摇了摇头,说自己没事。
见自家小姐被这样对待,灵儿看上官森哪哪都狠得牙痒痒,可架不住还有外人在,只能压下心底的不忍,听李砚心的话,拿出银子还了上官森的酒钱,又给送他回来的小厮小费,这才将人送走。
等人都走后,灵儿生着满肚子气一进屋,就见李砚心任劳任怨地为昏死在床上的姑爷擦脸,赶紧上去将擦布接了过去,
“小姐,这些事让我来就行了。”
李砚心收起了眼底的泪水,又从灵儿手中将擦布拿了回去,
“我来吧,都这么多天了,你还是改不了口,都说了,以后就叫我夫人吧。”
不是灵儿不想叫,只是看见这姑爷,那声‘夫人’就被噎在胸口,怎么也叫不出来。
不说自从嫁到他们家后,这姑爷三天两头找不见人,整日都留恋烟花酒馆没醉,就连回门之日,他都找不见人影,只有自家小姐独自一人回门,可是让着府里的下人看了笑话,
兵部尚书府这帮人最会捧高踩低,自从嫁进来后,她们没少受他们的白眼,
李砚心又是个不争不抢的性子,任由他们欺负也不在意,但灵儿可见不得她受如此的苦,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可不愿自家的小姐这辈子都要在这没有一丝人情味的尚书府受尽苦楚。
“当初虽说这幢姻缘是老爷牵的线,可他们也是同意了的,怎么能这么作践人?小姐你有何苦给他们留脸面?”
李砚心知道,灵儿还在因为那日她独自回门时,她替上官森在他父母亲前打掩护的事生气,
想起那日的场景,李砚心突然冷笑了声,
就算她说了能怎么样?
有谁会替她撑腰?
从小她便知道,她母亲并不待见自己,与两个哥哥相比,李砚心从来讨不到母亲的欢心,更别提一年见不到两三面的父亲,
她在尚书府过得日子有时甚至不比一个丫鬟过得好。
就连灵儿都是她与尚书府订了婚约后,她爹后配给她的陪嫁,
李砚心不明白,同样是他们的孩子,为什么母亲会那么讨厌自己,每次,见到她就像见到了瘟神一样,从来没有好脸色,
在她的暗示在,整个尚书府没人会把她当小姐,都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透明人,一条对着他们摇尾乞怜的狗,
直到后来,她意外偷听到了府中两个资历很高的嬷嬷闲谈,让她受着这么多年的磋磨终于有了答案,
原来,她不是尚书夫人亲生的孩子,是当时李声远酒醉后与一丫鬟的一夜荒唐诞下的孩子,那丫鬟生下她后就血崩离世了,而她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被抱养到了夫人身边,对外宣称是嫡小姐。
现在看来,是因为要用她这个女儿来拉拢关系罢了。
所以,她不恨上官森,因为在上官家的生活比她在李家好太多,尤其听下人说上官森之所以会堕落成这样是应为他本就有心仪的姑娘,只可惜被棒打了鸳鸯。
但也就只剩下不恨罢了,
一眼望得到头的一辈子,终将在这深宅大院里蹉跎殆尽,
只是区别在于,她现在活得更像人就是了。
“小姐?小姐?”
灵儿见她想出了神,叫了几声都没有反应,怕她是因为丈夫每日不着家寻欢作乐而伤心,试图安慰她几句,
“自从那日回门后,小姐总是这样心神不宁,可是病了,灵儿去请大夫!”
李砚心见灵儿脸色认真,摇了摇头,制止了她,
回门那日,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堂堂正正地坐在父亲面前,虽然早就做了心理准备,但是真的面对自己的父亲如同面对一个陌生人一样对待自己时,心还是血淋淋地痛,
那日,没有一个人问过一嘴,她在上官家好不好,上官森对她好不好,
从始至终,与他们说不过十句话,句句都是为了那件事。
脸颊上一热,李砚心回过神,这才发现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涌出了眼眶,她连忙去擦,但眼泪就先断了线的珠子,怎么也止不住,
她以为自己早已对那个凉薄的家失去了希望,但现在回想起来仍旧揪心地痛。
但这幅模样可把灵儿吓得不轻,
急得围着她打转,张罗着要去请大夫,
看着她被急红了脸,李砚心心底泛起了一阵酸涩,赶紧勾了勾嘴角,安慰她自己没事,好说歹说才将人安抚住,
“行了,我没事,你去厨房,吩咐下去,给少爷煮碗醒酒汤。”
灵儿真是见不得李砚心都委屈掉眼泪了,还在为上官森着想的模样,她真替她不值,
“小姐···”
这次,李砚心没再纵容她,将她赶去了厨房,
灵儿只能心不甘心不愿地一步三回头,最终嘟着嘴踏出了房门。
屋内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李砚心擦了擦脸上残余的泪痕,再次望向床上脸颊绯红,一脸醉态的人,
喃喃自语道,“我们,谁也不欠谁的。”
大明宫含元殿内香烟缭绕,鎏金铜炉里燃着海外贡来的龙涎香,烟气顺着殿顶繁复的斗拱盘旋而上,与檐角垂落的鎏金铃铛相映,衬得满殿文武官员的绯色官袍愈发鲜亮。
殿外晨光初透,二十八宿旗在晨风里猎猎作响,各国使者正沿着长达七十五米的龙尾道缓缓上行,衣袂间织金绣银的纹样晃得人眼晕,
西域诸国的珠玉冠、南洋岛国的羽织衣、北狄部族的兽皮靴,连同他们手中捧着的贡品匣子,在晨光里拼成一幅万国来朝的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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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
最先上前的是西域使者。
为首的使者身着绛红色锦袍,袍角绣着金线缠枝葡萄纹,头戴尖顶镶玉皮帽,身后跟着两名侍从,抬着一只鎏金嵌宝石的长匣。
“外臣于阗国大相阿罗憾,奉国主之命,向大唐天子献上‘青鸾衔珠佩’与‘胡锦百匹’。”
阿罗憾说着,亲手打开长匣,
匣中左侧,一枚由青玉雕琢的鸾鸟栩栩如生,双翅舒展间衔着浑圆的夜明珠,
珠光透过玉质折射出淡青色光晕,右侧则叠放着数十匹胡锦,赤橙黄绿的丝线织出大漠落日、胡商驼队的纹样,针脚细密,色彩浓烈得如同西域的骄阳。
楚知默虽然身体依旧虚弱,但是吃下了谢既明不知道从哪儿寻来的药后,精神强了不少,虽然脸上还是能看出病态,但也能强打着精神,撑过这场朝会。
她展露出笑颜,端着天子的威仪,说着场面话,“于阗国的玉器与织锦,果然名不虚传。”
底下的阿罗憾闻言,脸上也露出了笑容,紧接着补充道,“此佩乃用昆仑千年青玉所制,夜明珠能映月生光,胡锦则经三冬霜雪不褪色,愿为大梁添彩。”
流光溢彩的宝物从楚知默的眼皮子底下一遍遍的过,最开始的那点儿新鲜感早就过了,只剩下了不可说的枯燥,含元殿内的香烟尚未散尽,内侍的唱喏声便又响起,
“传北狄回纥国使者进殿——”
话音落时,殿外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不同于其他使者的从容,回纥使者的队伍带着几分难以掩饰的拘谨,缓缓踏上含元殿的殿基。
为首的正是回纥可汗的弟弟药罗葛·阙毗伽。
楚知默的眼神瞥了眼矗立在底下的裴寂也,
来的这位阙毗伽,想必摄政王很熟悉吧,回纥可汗的弟弟,是出了名的骁勇善战,曾逼得她大梁节节败退,差点丢了瀚海关。
只可惜,摆在了大梁英勇无双的摄政王手底下,现在居然还有俯首称臣,想想都憋屈。
裴寂也倒依旧是那副冷漠的表情,似乎来的人是不是他的手下败将一点都不感兴趣,也没有一点的耀武扬威。
她在心中没有来的翻了个白眼,还真装模作样。
但阙毗伽就没有裴寂也那个死人脸能装得好了,他今日腰间那把镶嵌绿松石的弯刀,刀鞘上的鎏金虽亮,却刻意未解开腰间的刀绳,身着黑色皮袍,袍边镶着雪白的狐裘,
通身气派是楚知默从未见过的张扬,那是独属于草原的张扬,就像是一匹桀骜不驯的狼,即使戴上了镣铐,却舍弃不了一身的野性。
他身后跟着四名精壮的骑士,骑士们双手牵着两匹神骏的白马,马身雪白如霜,鬃毛用红绸轻轻束着,马鞍上镶嵌的红宝石在晨光下闪着光,
“外臣药罗葛?阙毗伽,奉回纥可汗之命,向大梁天子献上‘汗血宝马’两匹、狐裘百张。”
阙毗伽走到殿中,双手握拳行草原礼,声音虽仍洪亮,却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绷,
“此汗血宝马乃草原至宝,能日行千里,渡水登山如履平地;狐裘取自极北之地的白狐,轻暖御寒,愿为天子挡去冬日严寒。”他说着,目光不自觉地扫向御座左侧立着的摄政王,即使相隔一段距离,可他仍旧看得清那人挺拔的身姿,
和他人眼底的压迫与平淡,那是独属于胜利者的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