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参加诗会?带我一个!

作品:《穿书:我炮灰驸马夺气运,你大女主慌什么?

    “和离?”


    “还有这种好事?!”


    “郑兄,你可真是我杨凌的大恩人啊!”


    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向渊帝提出和离呢!


    郑克磊哪里是自己的情敌啊,简直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杨凌两眼直冒光,忍不住激动握住了郑克磊的手。


    “干什么你!?”


    郑克磊猛地一震,整个人像是触电了一般,疯了似的将手抽了回来。


    杨凌却是一脸的热络。


    “当然是感谢我的大恩人啊!”


    “话说,明日再进宫是不是太晚了点?”


    “不如咱们现在就进宫吧!”


    说着,杨凌作势去扯郑克磊的衣袖。


    “操!”


    郑克磊一蹦弹开三米远,看杨凌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你有病!病得还不轻!”


    “我还要陪公主参加初七的诗词盛会,你要是想死,自己找个井跳去!”


    说完,郑克磊转向赵清欢,语气又恢复了往日的温柔。


    “公主殿下,诗会就快要开始了,咱们走吧!”


    赵清欢冷眼目睹了全过程,见郑克磊如此羞辱杨凌,杨凌却依旧是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窝囊样,她眼底的嫌恶愈发明显。


    “丢人现眼……”


    “杵在这里做什么,还不速速回房间去?!”


    这态度,这语气!


    哪里像是在和自己的夫君说话?


    分明是在训斥最卑贱的奴才!


    若是从前的杨凌,一定会对赵清欢言听计从,忍气吞声接下这顶绿帽子。


    然而如今的杨凌,早已不是书里那个甘愿为爱头冒绿光的舔狗!


    杨凌收起脸上的戏谑,冷冷地瞥了赵清欢一眼。


    “回房间去?”


    “你们要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还非要我先回房不可?”


    杨凌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院子里的家奴几乎都听到。


    闻言,赵清欢不知是羞是恼,脸颊登时红得像个番茄。


    “杨凌,你含血喷人!”


    “每逢初七正是举办诗词盛会的日子,你难道不知道么?”


    “更何况我去哪里,难道还要向你报备不成?!”


    “哦……”


    杨凌闻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既然是去参加诗会,那就带我一个吧。”


    “反正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对吧?”


    此言一出,赵清欢立刻严词拒绝。


    “不行!”


    她拒绝杨凌去诗社的原因很简单。


    四个字——


    丢人现眼!


    诗社里尽是京城的文人墨客、青年才俊。


    像杨凌这样的大老粗,每次去都要惹人嘲讽一番。


    上次有几个文人拐弯抹角地辱骂杨凌,还被杨凌当成是夸奖自己的话,沾沾自喜呢!


    赵清欢生怕这个笑话给自己丢脸。


    见赵清欢依旧有些迟疑,杨凌又恢复了以往在赵清欢面前,那副唯唯诺诺的窝囊样子。


    “既然郑兄和夫人是君子之交,那我就放心了。”


    “没关系,既然夫人想去,就和郑兄去吧。”


    “我不去就是了!”


    望着杨凌那委屈自责的模样,院子里的家奴们终于忍不住交头接耳了起来。


    “公主平日都是坦坦荡荡的,今日这是怎么了?反而遮遮掩掩的?”


    “是呀!我很少站在姓杨的这边的,但今天……”


    “该不会被那姓杨的说中了,公主和郑公子真的有什么……”


    耳边的窃窃私语声,令赵清欢瞬间就变了脸色。


    她素来宽待下人,在府上拥有极高的威望。


    但她做梦都没有想到,杨凌的三言两语,竟让这些家奴迅速改了口风!


    “……去!必须去!”


    “杨凌,你今日就跟我一起去诗社!”


    “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打算怎么丢自己的脸!”


    愤愤丢下了几句话,赵清欢就直奔府外停着的马车。


    杨凌眉开眼笑,像个没事人似的,也抬脚跟着赵清欢上了马车。


    只剩下面色铁青的郑克磊,脸色像是吃了苍蝇一样难看!


    为了今日的诗词盛会,他苦心准备了半个多月,就是为了在公主面前一鸣惊人,令公主对自己刮目相看。


    没想到,半路却插进来了杨凌这个家伙!


    破坏了自己和公主的二人世界!


    见郑克磊脸色阴沉,随从喜旺眼珠子一转,上前劝道:“公子,您先别急着生气!”


    “这姓杨的跟着去了,还是好事呢!”


    “好事?!”


    郑克磊眉头倒竖,“好什么事?分明是这姓杨的坏了我的好事!”


    喜旺连忙摇头:“非也!”


    “公子您想想,他杨凌是什么东西?”


    “草草认得几个大字,一张口就能让人笑掉大牙!”


    “今日诗词盛会,人才聚集,杨凌一去,还不知道要怎么丢人现眼呢!”


    “到时候,您只需略微施一点激将法,让杨凌丑态尽现……”


    “那岂不是更把公主往您身上推吗?”


    听闻此话,郑克磊眉头一解,瞬间喜笑颜开。


    “没错!”


    “既然姓杨的上赶着要自取其辱,那我就成全他便是!”


    “走!去诗社!”


    ……


    所谓“诗社”,其实就是京城里最顶级的酒楼,朱雀楼。


    听说赵清欢爱诗词歌赋,杨凌便大手一挥,豪掷万金买下朱雀楼。


    他还自掏腰包,宴请全天下的文人墨客前来写诗作赋。


    朱雀楼名声在外,久而久之,就成了大渊文人趋之若鹜的顶级诗社。


    只可惜,这一番苦心操作,最后还是便宜了赵清欢。


    原著里,杨凌下线后,朱雀楼就变成了赵清欢收集情报、培养势力的据点。


    在这里,她甚至还遇上了自己命中注定的男主角……


    想到这里,杨凌的嘴角流露出一抹苦涩。


    无论多么一往情深的付出,最后都变成了锋利无比的刀子,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好在,如今的杨凌并不是原著里那个恋爱脑。


    曾经卑微低贱的舔狗,再也不存在了!


    今日来参加诗会,杨凌并不是为了出什么风头,而是要找一个人。


    只有得到了这个人的认可,杨凌才能在保全杨家的情况下,与赵清欢和离。


    不仅是为了离开赵清欢,还有祖父的安危,杨家的基业……


    “吱呀——”


    杨凌想得正出神,却见马车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建筑前停了下来。


    “公主殿下,朱雀楼到了!”


    朱雀楼足有五层高,被杨凌装修的金碧辉煌,格外气派。


    每月初七,正是朱雀楼举行诗词盛会的日子。


    杨凌一行人来的时候,此处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十分热闹了。


    眼尖的人看见了郑克磊的马车,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别吵了别吵了!”


    “清欢公主和郑公子来了!”


    “等等……”


    “跟公主一起下车的那个人,竟然是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