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初红房

作品:《非自然死亡

    死者皮肤惨白,不是速冻的痕迹,而是常年不见光,色素流失,形成的死白色。


    见宋猛来了,瓶叔很快将尸体从侧卧摆弄回原样。


    接着道:“死者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四十公斤,头发是真发,经历过长时间的饥饿,皮下脂肪都消耗的差不多了,剩具皮包骨架子。”


    “她的脚真小!”


    第一眼,吸引宋猛的不是那些伤,而是那双小脚。


    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三寸金莲,是双正常的脚没错,只不过不是成年女性该有的尺寸。


    “脚才三十二码,大约十岁左右的小孩脚,但脚的功能都在,可能是生长发育的时段,一直穿小鞋的缘故。”


    瓶叔最开始也觉得脚跟身高不匹配,至于原因,则有很多种可能。


    “死因刚医生说是大量失血导致的脏器衰竭。”


    抢救经过,以及所用药物,都在宋猛手里那张单子上写着。


    瓶叔接过单据,扫了一眼后,拉起死者的右手,翻起刚才在手腕处割开的小口子。


    “你来看,死者的血管里有大剂量的不明黑色流状物!”


    随着瓶叔的摆弄,伤口处依稀渗出来几滴黑色的血。


    宋猛用手指一沾,流状物比较稀,混合着血腥味。


    “这是!墨水!”


    黑色颜料粘到手上很难擦掉,狄清明凑近一闻,很快做出判断。


    “写字用的墨水?”


    宋猛觉得新奇,毕竟这玩意居然出现在女尸的血管里。


    “不是文具店卖的那种墨水,而是实打实的墨。”


    墨和墨水功能差不多,但质地天差地别。


    前者是固体状,后者则是液体状,墨是写毛笔使用的多,而墨水则是供钢笔书写的。


    冰柜前,瓶叔用镊子夹出一小节血管:“血管应激后有严重的收缩反应,说明墨是在放血放的差不多后,再通过吊针输进去的。”


    就在他和宋猛的眼神都聚焦在血管上时,狄清明突然道:“溶进血里的是徽墨!”


    “什么是徽墨?写个毛笔字还那么多讲究?”


    在宋猛看来,墨水跟女人的口红色号一样,都差不多。


    “徽墨出现在唐代末期,历经宋、元、明、清至今,历史悠久,制作工艺复杂。以松烟、桐油烟、漆烟、胶为原料。”


    “据记载,制作徽墨,需松烟一斤,珍珠三两,玉屑龙脑各一两,和以生漆捣十万杵。因此,又有“得其墨者而藏者不下五六十年,胶败而墨调。其坚如玉,其纹如犀”的说法。”


    可别小看这块小小的墨泥,现在市面上,它卖的比黄金还要贵,同时也是颇负盛名的一件非遗。


    能把价值不菲的徽墨调成墨水,输入死者的身体,说明凶手有一定经济能力,或者是跟徽墨有直接接触的人。


    “死者这双手纤细修长,指甲保养得红润光泽,像水葱一样白嫩,不像是干过活的人。”


    瓶叔把手翻来覆去看,死者手部的皮肤不经过精心护理,是达不到现在的光滑度的。


    “难不成是哪个有钱人家里走丢的宝贝疙瘩?不对啊,市里的有钱人我都认识,没见过她啊!”


    盯着死者的脸看半天,宋猛确定以及肯定没见过这号人物。


    女尸是光着躺的,腿间的皮肤是暗红色,里面放过扩张器,导致口子合不拢,女性特征也有中度撕裂伤。


    狄清明没特意往那边看,他的目光落在女尸的肚脐上方。


    这里有一朵用朱砂点成的花,原是五片红花瓣,都点进了肉里,搓洗不掉的。


    现在的花瓣却掉色了,只剩下一个浅红色的轮廓。


    “这是古代女子用来守身的标记,通常出现在胳膊或者手腕上,只有初红房里的人,才会在肚子上。”


    狄清明话音刚落,宋猛就一脸疑惑:“初红房是个什么地方?俱乐部?”


    “可以这么理解,只不过是古代的俱乐部,比青楼高级点。”


    “古代?你说她是穿越过来的?”


    “当然不是,我是怀疑有人在模仿初红房,养花赚钱,这里的花就是如花似玉的女子,她们打小被圈养在一个固定场所,一生开一次花,花开即花谢。”


    “你说那第一滴血啊!”


    狄清明说的很隐晦,宋猛这会儿倒是听出来了。


    “一般初红房里的人,都是十二三岁开花,最迟十六岁,开花的价格因人而异,没有上限,开价的人可以在初红房行事,也可以多出一些钱把花买回去。”


    “十二三那不是恋童么!”


    “以前的人寿命短,十几岁成婚,很快生子,所以孩子夭折的多,产妇也因骨盆发育不完全,难产死的更多。”


    接话的是瓶叔,他正好在检查死者的骨盆。


    女尸没有怀过孕,骨盆是完好的,至于狄清明所说的初红房,他活了半辈子,听都没听说过。


    “你们说,她为什么称呼自己奴?”


    宋猛摩挲着下巴,想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有个大胆的猜想,有可能她是被人按照古代的教条跟规矩养大的。”


    毕竟人的思想是后天产物,一张白纸时,想画什么就画什么。


    “你俩别光顾着聊天,裹尸袋忘车上了,你们谁上去拿下来?”


    “我去吧,你们忙。”


    李万水还在上面等,狄清明不好在停尸间呆太久。


    搭电梯回到一楼,当他在车里翻出裹尸袋后,东西又被大雷拿走送下去了。


    走廊里,李万水连抽了好几根烟,见狄清明过来了,忙起身:“怎么样?”


    “尸体的血管里被人注射进了稀释后的徽墨。”


    “把墨水打血管里?这是哪门子操作!”


    “我怀疑那个姑娘是初红房的人。”


    “初红房!那可是个只进不出,必死无疑的地方!”


    说完,李万水的脸色更凝重了。


    换句话说,这地界是古代达官显贵的VIP服务区,类似于现在的高级会所。


    “国外有萝莉岛,咱市里又冒出一个初红房 这帮有钱人玩的可真花。”


    李万水说这话的时候,几乎忘了自己也算有钱人。


    “如果是富人圈,宋猛没准能打听到风声。”


    话音一落,李万水又打断道:“就他那个尴尬的身份,还是算了吧,谁会跟警察聊荤段子。”


    话毕,人眉头一挑,主动请缨:“我倒是可以友情帮忙探一探。”


    两人闲聊的间隙,瓶叔跟大雷已经把尸体弄上来了。


    狄清明和李万水是发现人,也得跟着回去走流程。


    同一时间,非遗馆里,痕检也仔细验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