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什么声音?诈……诈尸了

作品:《大乾:开局娶婢妻,我种田当皇帝

    “浩哥,你死了我可怎么活啊!”


    城郊,一群地痞围在白布遮盖的担架前。


    其中一个身高九尺的壮汉,跟个娘们似的一个劲地抹眼泪。


    脸上带疤的地痞头子,眼底闪过浓浓的不耐,面上却一脸和善地安抚着壮汉。


    “我这是……穿越了?”


    担架上,陆浩其实已经醒了。


    但他身上疼的厉害,动弹不得,加上身上盖着白布,并没有人注意到。


    融合的记忆在陆浩脑子里翻涌,一幕幕如过电影般涌上心头……


    大乾朝,泽远县!


    原主和他同名同姓,也叫陆浩,是个有人生没人养的孤儿。


    县里有个潦倒的老秀才,曾收养过陆浩一段时间,后来老秀才死了,陆浩就浪迹在市井厮混。


    凭借着抗揍和不要脸的本事,加上还识几个大字,陆浩成了县里地痞组织“好汉帮”的二头领。


    平时带着一群地痞,不是替李家要账,就是替王家追债。


    今早,原主带人去一个猎户家替人讨债,并绑了猎户的女儿要挟。


    谁料那猎户被激红了眼,一箭射进了原主的心窝……


    “想不到,我一个驻边特警,居然穿越到一个小混混身上……咳咳!”


    陆浩苦涩一笑,却牵动心窝上的伤口,顿时疼的咳嗽起来。


    “什么声音?诈……诈尸了?”


    听到动静,一群地痞全都一惊,吓得不轻。


    唯有壮汉一怔后,神色激动上前掀开了白布。


    “浩哥,你没死?太好了!大家都来看,浩哥他没死!”


    见陆浩睁着眼睛,壮汉兴奋的叫出声来。


    “阿浩,你真没死?”


    地痞头子也走了过来,惊讶地看着陆浩。


    没想到陆浩中了一箭,居然还能挺过来。


    陆浩抬眼看去。


    根据脑子里的记忆,他身边这壮汉名叫熊三,虽然脑子迟钝,却天生神力,是好汉帮最能打的一个。


    而脸上带疤的地痞头子,名叫张勇。


    因为曾用斧头砍死过人,外号“斧头勇”。


    好汉帮,就是张勇创建的!


    “勇哥!阿三!我没事……”


    陆浩挣扎着起身,只觉胸口钻心的痛。


    不过前世在边境巡防,陆浩有丰富的急救经验。


    他能感觉到,自己伤的只是皮肉,最多有点骨裂,并没有伤及脏器。


    “哈哈!好,好啊!勇哥就知道,你小子有九条命,是条打不死的野狗!”


    见陆浩真的活过来了,张勇面上挤出笑容。


    而熊三则是急忙过来搀扶住陆浩,一脸激动:“浩哥,你没事太好了!”


    “阿浩,昨天我浑家给你找了个婢妻,老规矩,三天后,你将人送到望春楼。”


    “这是二两银子,你拿着,这几天好好补补……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


    张勇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随后对周围聚集的地痞斥道,“行了,散了都散了,该干啥干啥去!”


    一群地痞闻言却是嘻嘻哈哈,等张勇走后,更有几个相熟的地痞凑上前来,问陆浩讨酒喝。


    “都给老子滚!没看见还伤着呢吗?等老子伤好了,少不了你们酒吃!”


    陆浩学着原主的腔调,将一群嘻嘻哈哈的混子打发走。


    周围,只剩下熊三还在他身边搀扶着。


    “浩哥,我送你回家吧!”熊三说话瓮声瓮气的,一张嘴便露出两颗大板牙。


    陆浩心头微动。


    熊三跟他一样,也是孤儿。


    因为憨傻,小时候没少受人欺负。


    原主加入好汉帮后,看中了熊三的力气,便把熊三也拉进好汉帮。


    也因此,被熊三视为再生父母,不论干啥都只听陆浩一个人的。


    “对了,浩哥,这有份信,是勇哥浑家给你找那婢妻写的。”


    熊三从怀里扯出一张皱巴巴纸,递给陆浩。


    婢妻是私下的叫法,实际上就官府盖章承认的合法夫妻。


    大乾自立国起,北境就战祸不断。


    北边鞑子时常扰边,且生性凶残,动不动就屠城灭镇。


    半月前,北军边防大营遇袭,鞑子入关掠夺,连屠十城!


    数万百姓被屠,更有十余万难民流离失所。


    泽远县毗邻北境,是北境重镇,城防高筑。


    数不清难民都堵拥在城门下,想寻个安身之所。


    但泽远县官下了严令,非泽远籍百姓,不得入城。


    故而,县内几家牙行,便趁机想出一条财路。


    逃难者中,若是男性,可交十两银,为其寻女入赘,等入城后再解除婚约。


    而若是女人,则更好办。


    大乾男子,三妻四妾是常事。


    只要交五两银子,牙行便会在城里随便找个人,娶女子为妻或为妾。


    张勇的浑家,便在牙行里当管事。


    但身为地痞,可不会老老实实娶个妻子。


    道上的规矩,都是头三天先做夫妻,等开完荤,再休掉,卖进县里的烟花场所。


    也因此,牙行也杀价狠,五两银子的入城钱,分文不给。


    且卖妻的钱,还要抽走九成。


    但即便如此,也有无数地痞,争着抢着想做这买卖。


    陆浩若非是好汉帮的二首领,这种事都轮不上他,张勇更不可能分他二两银子。


    展开纸,陆浩顿时瞧见纸上有一行娟秀的小字:


    “陆郎,救命之恩,奴家愿做牛做马,一生报答……”


    看着这寥寥片语,陆浩心头沉重。


    大乾普通百姓,大字都不识几个,更别说写了。


    看这字迹,他这素未谋面的小婢妻,绝非普通人家出身,很可能来自书香门第。


    但兵祸所至,却沦为草芥,要靠嫁他这么一个地痞为妻,来求一线生机……


    “浩哥,你那小婢妻今早送来的时候,你正带人去要债,我便让她先去你家里了。”


    熊三在一旁嘻嘻说道,“浩哥,我听说,这女子似乎还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上面都写了什么?”


    “上面说,让你好好照顾我,先带我去买点伤药,再送我回家。”


    陆浩笑着打趣,心中却多苦涩。


    他现在只是个一穷二白的地痞,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还受着重伤。


    哪有多余的能力去顾及旁人?


    这所谓的夫妻,本就是一场情势所迫的交易。


    他虽做不到跟别的地痞一样,亵玩后将人卖进烟花柳巷,但也没有余力去做更多。


    这乱世,人命如草贱!


    普通人,能安稳的活着都是奢望……


    然一旁,熊三却信以为真,当即拍着胸脯道:“没问题!浩哥,我这就带你去抓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