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毫不掩饰的欣赏和狂喜!

作品:《七岁小神童,我在古代当卷王

    他再次走到堂中,对着众人一揖,朗声开口,声音不大,却清越如金石。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一首诗念罢,全场死寂!


    那股扎根于绝境,却傲然不屈的坚韧风骨,好比一股狂风,席卷了整个讲堂,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


    张秀才听得热泪盈眶,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这半生的写照。


    钱林则像是被抽干了所有的力气和魂魄,双腿一软,一屁股瘫坐在了椅子上,面如死灰,喃喃自语:“不可能……这不可能……”


    高台上的陈院长,再也坐不住了。他猛地站起身,一双眼睛灼灼地盯着林秀,那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欣赏和狂喜!


    “好!好一个‘千磨万击还坚劲’!此等心性,此等才情,实乃我辈读书人之楷模!”


    他看着张秀才,脸上满是羡慕:“张兄!恭喜你!得此佳徒,夫复何求啊!”


    张秀才此刻只觉得通体舒泰,几十年的郁结之气一扫而空,他抚着胡须,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


    就在这满堂喝彩,人人赞叹的巅峰时刻,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却突然从讲堂的后方响起。


    那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冷意,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我只想问一句。”


    “你一个奴籍之人,即便读再多的书,作再好的诗,终其一生,也无缘科举,无法入仕。”


    “那你如此勤奋苦读,又是为了什么?”


    这声音好比一盆冰水,兜头浇下,瞬间熄灭了满堂的火热。


    是啊!


    说到底,他还是个奴才!


    才华再高又如何?前途,早就被一道奴籍的天堑,死死斩断了!


    所有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望向声音的来源。


    高台上,陈院长不知何时,已走下台阶,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是他问的。


    这个问题,比钱林之前所有的问题加起来,都更尖锐,更残忍!


    它像一把刀,直直地插进了这个时代最森严的等级壁垒,也插进了林秀最深的痛处!


    张秀才的脸色“唰”地一下就白了,他想开口,却被陈院长一个眼神制止。


    整个讲堂,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屏息凝神,等着看这个刚刚还光芒万丈的少年,如何回答这个足以将他所有骄傲都击得粉碎的问题。


    林秀沉默了。


    他的脑海里,闪过前世那些挑灯夜读的画面。他想起了那些为了改变命运,在题海里挣扎的同学,也想起了史书上那些为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而皓首穷经的古代学子。


    为了什么?


    为了功名?为了利禄?为了那高高在上的权力?


    他缓缓抬起头,迎着陈院长那双仿佛能洞穿人心的眼睛,笑了。


    那笑容,干净,纯粹,没有半分阴霾。


    “院长先生,学生读书,不为功名,不为利禄。”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石破天惊,气吞山河的力量!


    “我只为,这天下,千千万万像我一样的庶民,能有饭吃,有衣穿,不受冻,不挨饿!”


    “我只为,我学到的每一个字,都能变成让他们吃饱的粮食!我读过的每一句经义,都能变成给他们遮风挡雨的屋檐!”


    “我只为,当我看到不公时,有掀翻它的能力!当我看到黑暗时,有带来光明的勇气!”


    “这,就是我读书的理由!”


    轰!


    这番话,好比万道惊雷,在每个人的脑海中轰然炸响!


    在场之人,哪个不是十年寒窗,哪个不是为了金榜题名?


    可他们,从未听过如此振聋发聩的言语!


    这是何等胸襟!何等气魄!


    钱林瘫坐在椅子上,听着这番话,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那点为了蝇营狗苟而读书的心思,在这番气吞山河的宏愿面前,渺小得好比尘埃,可笑得像个小丑!


    陈院长激动得浑身颤抖,他死死地盯着林秀,那双浑浊的老眼里,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嘴唇哆嗦了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三个字。


    “好!好!好!”


    林秀的目光,却转向了钱林,那平静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


    “学生以为,读书,是为明事理,辨是非,是为救万民于水火。而不是为了趋炎附势,蝇营狗苟,更不是为了在同窗面前,炫耀自己那点可怜的优越!”


    “噗嗤!”


    周围的学子,再也忍不住,爆发出毫不掩饰的嗤笑声。


    钱林再也待不下去了。


    他像一条被人当众扒了皮的野狗,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捂着脸,连滚带爬地逃离了讲堂。


    陈院长大步走到林秀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激动得无以复加。


    “好孩子!好孩子啊!”


    周围的先生学子,也全都围了上来,一个个对着张秀才拱手道贺。


    “张兄,恭喜恭喜啊!”


    “得此佳徒,羡煞我等!”


    “此子,将来必成大器!”


    张秀才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砸得晕头转向,只能一个劲地抚着胡须,得意地笑着。


    林秀却只是谦恭地对着众人行礼,没有半分骄矜之色。


    很快,王家书童林秀,在闻道书院舌战群儒,技惊四座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府城的读书人圈子。


    “神童”之名,不胫而走。


    王家。


    林建忠怀里揣着那沉甸甸的五十两银子,站在王家气派的大门前,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鼓起勇气,来敲响主家的大门。


    他不是来送石头的,他是来,赎回他儿子的!


    通报之后,他被管家领进了偏厅。


    王员外正端着茶杯,慢悠悠地品着。


    他看到林建忠,脸上露出一丝惊讶,随即又化作了然的笑意。


    “你来啦。坐吧。”


    林建忠哪里敢坐,他“噗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双手将那锭五十两的银元宝,高高举过头顶。


    “员外老爷!小人……小人是来给阿秀赎身的!”


    王员外眉毛一挑,视线在那锭银子上扫过。


    他心里跟明镜似的。


    林家什么光景,他一清二楚。这钱,不用问,肯定是林秀那石头赚来的。


    一个七岁的孩子,短短几天,就能空手套白狼,赚来五十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