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回家乡

作品:《猎杀名单上的未婚妻

    芙洛丝额头上的青筋跳了一下,“哦?你不是说,我想要谁的人头,你就会帮我把谁的人头取来吗?你作为盟友的态度转变得这么快,见风使舵的变色龙?”


    安德留斯从容不迫,甚至还整理了一下袖口,“我已经给了你不少的信息来表达作为盟友的忠诚,性命嘛,就算了。你也看到了,你连接近那个人的办法都没有,既然是这样,我们过去不是送死么?”


    片刻后,他“被”回到了马车上,与芙洛丝面对面地坐着。


    他脸上的笑容有点不自然了。


    芙洛丝瞟他一眼:“谁说我没有办法的?”


    安德留斯只好点头:“洗耳恭听。”


    芙洛丝掀起车帘,车轮与马蹄掀起的滚滚烟尘中,原野的样子都有些模糊了。


    “那个纵火犯想圈地自重,恰恰说明他头脑简单,内心虚弱。这个世界上总有【身份者】的能力能对付他。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能吃下他的人应邀前来。”


    “你要等别人来收拾他?你怕是等不了那么久的。”他了解芙洛丝的脾气。


    芙洛丝道:“所以,我邀请了一位朋友过来。”


    朋友?他也是【身份者】么?


    他有怎样的能力?


    按照同类必须自相残杀的规则,芙洛丝,你怎么会信任他的?还是说,他也是你的【仆从】?


    安德留斯的目光产生了点微妙的变化,“如果他没来,那怎么办?”


    “那我还有这把剑。”芙洛丝将剑抽了出来,“它总不是一无是处的。”


    与此同时,赫曼森城城外。


    碧和碧拉正在赶路,她们按照芙洛丝的意思,要尽快赶去王都与她汇合。


    碧又停下了脚步。


    这些日子来,她一直表现得很奇怪,碧拉已经见怪不怪了,见状,也还是问候了一句:“碧,你怎么了?”


    回去一定要将这些事情都报告给殿下,碧拉这么想着。


    谁知,碧呜呜地哭了。


    碧拉惊慌失措地安慰她,问她到底怎么了,她却不肯吐露半个字。


    因为她刚刚接到安德留斯的命令,去打听约伯·戈德温的下落。


    如果芙洛丝要求她们接应这位约伯·戈德温,她就必须充当安德留斯的手,杀了他。


    “可、可这不是芙洛丝殿下的命令吗?如果我这么做的话,她会对我起疑心的,而且,我真的不敢杀人……”


    安德留斯无情地打断了她:“一次为叛徒,终生为叛徒。去做,别让我说第二次。”


    一边是她真正的主人,安德留斯,一边是她刚刚发誓要效忠的新主人,芙洛丝。天呐,她该怎么选择?


    碧的心痛苦得像被串在火上烧,她又急又怕。


    就这样被吓哭了。


    转眼又是第二天。


    芙洛丝一直在想,如何接近那个疯子一样的纵火犯。安德留斯说得没错,光是接近他都很困难。


    安德留斯凭借着芙洛丝的命令,再加上自己的生命,联合镇压了体内那股汹涌澎湃的力量。现在,那些力量暂时安分了下来,但同样的,安德留斯也变得很虚弱、不稳定。


    他不能再像上一次那样精准操纵冰雪,生成保护两个人的防火外壳,芙洛丝只看一眼便知道,她一定会死于外壳融化后、迎面扑来的纵火者的烈焰中。


    而安德留斯说得没错,纵火者使用的也未必是凡火。


    “除非,我们一起炼化山的力量。”


    芙洛丝只听了个开头便知道他要说什么,“狐狸尾巴终于藏不住了?那时候你说想要退出,不想陪我去王都一起送死,准备好的下一句也是这个吧?”


    安德里岁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那么,亲爱的,你意下如何呢?”


    “我拒绝。”


    那些力量就像休眠下来的炸弹,不去触碰是最好的选择。虽然她也知道,安德留斯绝对不会放弃对这股力量的掌控,他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没有什么比变强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了。


    “而且我还要命令你,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私自炼化那股力量。我们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如果被你牵连得两败俱伤,那就太棒了,我们可以手牵着手去跟纵火者投降。”


    “手牵着手?”安德留斯坐了起来,“那倒很有意思,说下去。”


    芙洛丝白了他一眼,“如果我的朋友能准时抵达,我们的胜算会很大。如果他没有来,那就只有我和你了。”


    “所以,你的计划是?”


    芙洛丝便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我可以借献剑的名义让这把剑接近他。既然他想当国王,臣子就是必不可少的。艾德里安家族的臣服,是很不错的诱饵。”


    安德留斯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可惜,你对这把剑的操控绝对不会胜过里昂·艾德里安,就算你能勉强让这把剑飞起来,它的攻击范围还是不够。况且,你让谁去献剑呢?”


    “安妮?”


    如果碧和碧拉赶不上汇合,那么,看上去,她就只有安妮这一个选择了。


    虽然她年纪很小,并不是个很好的选择。


    毕竟,安德留斯和她都会散发出【身份者】的气息,【身份者】是不可能接近那个疯子的。


    “不行,她脑子不好用,她会把你的计划搞砸的。”安德留斯果断地说道。


    “我能听到!你脑子才不好用呢,你这个夸夸其谈的笨蛋!”


    安妮非常用力地抽了一下马儿,“放心吧,殿下,只要是你的命令,我都会尽全力去做到的。你可以信任我!”


    芙洛丝不动声色。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安德留斯。


    安德留斯知道她在想什么,叹了口气,变出一个分身来,“你看,我现在的力量就有什么不稳定。”


    如果安妮的□□在大火中被焚成焦炭,芙洛丝也没有复活她的办法,这么看来,安德留斯的分身更好用,它没有【身份者】的气息,而且数量众多,源源无穷,死了一个也不会心疼。


    只是,安德留斯变出的分身眼珠一下凸出,一下猛地凹陷,连皮肤都像揣了一窝活泼的青蛙一样鼓胀不停。


    更糟糕的是,她的脸部还会现出冰雪的形态来。


    谁都看得出来他不是人。


    芙洛丝摸着下巴,却很严肃,“我们可以给他盖上一层面纱。”


    那个不稳定的分身张大了嘴,看看芙洛丝,又看看安德留斯,“我应该感谢这位美丽的小姐吗?”


    安德留斯又想出言嘲讽,但看看芙洛丝认真的表情,没说出口。


    她的父兄生死不明,她最不喜欢看到的事情,普通人被卷入【身份者】之间的纷争,正在大肆上演。


    她的朋友大概率赶不回来,而光是为了接近那个始作俑者,就要绞尽脑汁。她的心情并不轻松。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情,安德留斯十指交叉,轻咳一声,“那个疯子注定会失败的,你自己也说了,早晚会有能吃下他的人来找他麻烦。事情就是这样,我们没必要再去挑战他。败在一个注定会失败的对手手里,不值得。”


    “所以,”芙洛丝冷笑一声,“你就只挑战你一定能战胜的对手?”


    安德留斯望着她那双宝石一样熠熠生辉的苍蓝色眼睛,“别这么说自己,亲爱的。”


    芙洛丝拳头硬了,这个家伙没有一点作为【仆从】的自觉。


    但她不打算用武力让他屈服,她要让安德留斯从心理上觉得自己是个懦弱的矮人。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你和我合力都战胜不了的对手,那个时候,你打算怎么办呢,安德留斯,跪下来哭吗?”


    安德留斯的语气立马软了下来,脸上也换上一副狗腿谄媚的笑容,“我不是那个意思,亲爱的,只是,要对付这么一个疯子,光是接近他,是不够的。让我听听你的计划吧,让我们重归于好吧。”


    这个无耻的东西。还好芙洛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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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智十分坚定,并不会因为他的三言两语就怀疑自己。


    而且,这个计划需要安德留斯的分身。


    于是,芙洛丝便和他口述了王城城门的构造,塔楼是怎么样的,护城河是怎么样的,在芙洛丝的记忆中,五百米远的位置,恰好有一个视角盲点可供他们藏身。


    “只要他接过这把剑,我就可以催动这把剑,让剑去追杀。”


    就像里昂在雪山做的那样。


    这个计划很粗糙,如果哪个环节不小心暴露,激怒了那个疯子,等待他们的就是焚身的怒焰。


    在去王城的这几天里,两个人商量了很多细节。


    安德留斯如果愿意老实合作,是个很不错的队友,他很聪明,将芙洛丝的计划完善了不少。芙洛丝对他有点儿又爱又恨了。


    事情商量得差不多了,只差最后一件事——分身的样子。


    “从信上的内容来看,这个家伙明显没有脱离低级欲望,他所感兴趣的便是金子和美女,我们最好用一个美女的分身去引诱他。”


    “美女?”安德留斯想了一想,“我倒没有变过这种类型的分身呢。”


    “很简单的,身量苗条点儿,皮肤白皙点儿,眼睛大一点儿,嘴巴小一点儿……”芙洛丝说得有些不耐烦了,“你这辈子不可能没见过女人吧,没见过也幻想过吧,总之,按你以为的那个样子变就行。”


    话一出口,她有点后悔。


    砰的一声,安德留斯的分身变出来了。


    那个分身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双目清澈。


    芙洛丝真想自戳双目。她不好的预感果然应验了!


    “亲爱的,向你介绍,这就是我的幻想对象,够漂亮吧?”安德留斯头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为了保持住这个复杂而精妙的人形分身,他的确付出不少,“你可以信任我。”


    那个分身学舌道:“殿下,你可以信任我。”


    她的声音就和芙洛丝一模一样。


    因为她就是芙洛丝。


    芙洛丝深呼吸一口气,“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


    “这玩意儿能保持多久?”


    “十秒钟,是极限,不能再多。”


    “那我们最好祈祷那个家伙视力有很多问题。”


    “那我们最好非常虔诚地祈祷。”安德留斯道,谁都知道【身份者】的五感比常人好上数倍。


    窗外扑棱两声,一只硕大的猎隼飞了进来,飞到安德留斯的手上,就像认识安德留斯一样。


    “这就是我获取情报的方式,”安德留斯从它的脚下取出一卷纸,好心地解释了一番,“安德留斯一族是猎人的一族,我们的祖先豢养了很多听话的鸟儿。”


    芙洛丝大概也猜到了,果然和自己猜的差不多。


    在这个科技不尚发达的时代,出行的方式不过就那么几种,马车的速度约为20km/h,如果骑马,能达到50km/h,而猎隼却能达到60~90km/h,而且无视地形的限制。


    安德留斯一定有自己专属的传信使者,才能先她一步获得情报。


    “不过,这回用不着信使了。”芙洛丝掀开车帘,王都的轮廓已在眼前。


    她们中途换过马儿来赶路,因为离王都近了,避免引人注目,才稍稍放缓速度。


    她们,已经抵达了王都。


    王都,征服者之城,圣罗伦斯,以费尔奇尔德一族第一位王者命名的城市。


    空中满是沉积下来的焦味,空气浑浊,飘着好些浮屑与灰烬。


    芙洛丝记忆中那些高大的建筑消失了很多,远远看去,王都就像一张缺了牙的老人的嘴巴。王都上方的天空都是灰黯的。


    芙洛丝隐隐紧张。没想到她回家的时候,会是这种心情。


    不过,她听到了歌声。


    “嗯?歌声?”安德留斯也听到了,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孩子的歌声。


    在这个时候听到歌声,就太诡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