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咋就听不进劝呢?!

作品:《年代:开局一把小猎枪,娇妻貌美肉满仓

    老余一愣,想起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已经仨月没见着油星了。


    他搓了搓手,终于没再推:“那……那我就腆着脸收了。有事喊一声,叔就算豁出这把老骨头,也给你办利索了。”


    两人又闲扯了两句。


    老余目光扫过李寻背上的猎枪,还有脚边那只龇着牙的黑背狗,忍不住问:


    “大寻,你刚从山上下来?”


    他一早被队里叫去送人,还没进屯,压根不知道林子里出事了。


    李寻叹了口气:“唉,别提了。那天去接两个知青,他们拎着刀棍想进山打野物,刚进去不到一炷香,就被一头走驼子掀翻了。”


    “啥?!走驼子都敢往屯子边晃?!”


    老余瞪圆了眼。


    “没进屯,人差点就交代在林子口。一个脸被挠得见骨,一个被拍断了肋条。我们抬回来的时候,人已经半死不活了。”


    “这……这俩愣头青,咋就听不进劝呢?!”


    老余摇头叹气,心口发堵。


    “命没了,啥都没了。”


    小敏拎着两斤肥肉小跑出来,递到老余面前。


    “老余叔,尝个味儿,别推了。”


    老余盯着那油亮白花花的板油,咽了口唾沫,手有点抖。


    “这……这也太多了!”


    “不多,前两天打的野猪还剩一堆,您就当帮我们积德了。”


    “行……行吧!”老余终于接过,眼里泛着光,“大寻,你小子真是咱屯子的顶梁柱!”


    送走老余,李寻抱着皮箱回院,小丫头眼睛都快黏上去了。


    “姐夫,这箱子啥材料啊?黑不溜秋的,看着贼贵!”


    “枪。”


    “枪?!”


    小丫头惊得往后一蹦。


    李寻没理她,手一抖,啪嗒一声掀开箱盖。


    一把米黄底色、流线流畅的现代猎枪,静静躺在里面。


    外形像HK416,但短了,更紧凑。枪托上还带着个红点瞄准镜——系统真是贴心,连配件都给你配齐了。


    抠门的地方在子弹:就20发,还是软尖弹。


    这玩意儿弹头软,一进肉就炸,像在体内开烟花,杀伤范围拉满,猎物跑不出十米就得倒。


    但缺点也明显——打骨头?弹头直接崩散,连皮都穿不透。


    商城里还有种“硬芯弹”,专打硬骨头,穿甲能力拉满,一枪透心凉。


    可万一没打中要害,猎物还能蹦跶两分钟,反扑起来更危险。


    李寻琢磨来琢磨去,还是选了软尖弹。


    为啥?他打靶,只瞄头。


    脑袋一爆,别的都是多余。


    “哇啊——!这也太帅了吧!!!”


    小丫头眼珠子都直了,跟见了外星人似的。


    “姐夫!这枪……是哪来的?!你哪弄的?!”


    “省城一个老熟人,以前在军工厂干活的,闲着没事顺手做的。”


    小丫头盯着那枪,眼睛眨都不敢眨,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李寻嘴角一勾,故意慢悠悠问:


    “想摸摸?”“嗯啾!”


    小妮子脑袋点得跟敲鼓似的,恨不得把脖子都晃断了。


    可刚点头完,又像被踩了尾巴的猫,赶紧摇头:“还是算了吧,这枪一开,钱就跟流水似的——咱家真没闲钱!”


    李寻一听,差点笑出声:哟呵,这小丫头片子,倒是有她姐那股子精打细算的劲儿。


    他立刻画起大饼,语气贼真诚:“只要你乖乖的,别招你姐烦,也别惹我生气,往后你开枪,我包了——从今往后,你的枪,我全管!”


    “真的?姐夫你太棒了!我超爱你!”


    小妮子当场蹦起来,整个人像八爪鱼一样死死扒住他,转圈儿转得跟个陀螺似的。


    新枪到手,当然得试一试。


    天赐良机——一只瘸腿的走驼子,正晃晃悠悠从林子边晃过,像条没主意的老狗。


    李寻眼一亮:这不送上门的熊胆+一百块嘛!


    他回头冲还在打盹的秀秀喊了句:“我带小丫头出去溜一圈,回来给你带野味!”


    说完,拽着小妮子,身后跟条尾巴似的花花,三人一狗,踩着没膝深的雪往目标方向压过去。


    脚底雪咯吱作响,像踩碎了一地玻璃渣。


    小妮子扛着枪,手心却湿漉漉的。


    脑子里不断闪回之前那晚,树影晃得跟鬼爪子似的,风一吹,枝桠咔咔响,她差点以为有东西贴着后颈爬过……


    她悄悄往李寻身边蹭,缩得跟只小鹌鹑。


    “怕啥?这世上哪有鬼?真有,那也是来报恩的——咱是替人报仇的,它能害你?”


    李寻一边走一边劝,生怕这丫头一个紧张,手指一抽,把子弹送自己脚趾头上。


    “我没怕……就是,手心麻麻的,像被冰针扎了。”


    小妮子搓着手臂,鸡皮疙瘩一层叠一层,眼睛都不敢乱看。树影晃、雪地动,每一下都让她心跳蹦高。


    总觉得——下一秒,有什么玩意儿就会从雪堆里猛扑出来,一口叼走她的命。


    李寻忍不住撇嘴。


    指了指脚边趴着的花花:“有它在,方圆五百米内,哪怕蚂蚁打个喷嚏,它都能闻出来。”


    花花现在的嗅觉值7点,鼻子灵得能闻出十年前谁在这片林子撒过尿。


    这丫头,到底在怕啥?


    正说着——


    “汪!汪!”


    花花突然叫了两声,音儿不高不低,但小妮子瞬间魂飞魄散,差点原地跳起来!


    “找到了?!”


    “汪。”


    “追!轻点,别吼,悄悄摸过去。”


    “汪。”


    一人一狗低声商量,像在开军事会议。


    外人瞅见了,保准骂一句:这人脑子进水了吧?跟狗讲战术?狗听得懂人话?


    可小妮子知道——花花真听得懂。


    她试过喊“趴下”,花花秒懂;喊“左转”,它立马拐弯。


    这狗,简直不是宠物,是会读心术的卧底。


    几句话说完,花花压低身子,肚皮贴雪,像条黑影无声滑出去,鼻子贴地,一寸一寸嗅着血迹。


    它循着气味往前带路,李寻和小妮子紧随其后,脚印踩在雪上,一深一浅,像在走刀尖。


    绕了将近二十分钟,终于瞅见了——


    雪地上,一串歪歪扭扭的血脚印,暗红得发黑,像被人用毛笔蘸着血拖出来的一道道鬼画符。


    那走驼子怕是刚舔完伤口,毛上沾着血,走哪留哪,压根没想藏。


    越走离村子越远,显然是被吓懵了,想找地儿躲着缓气。


    “这傻玩意儿,伤了人还怕报复,专往没人烟的地儿钻。”李寻冷笑。


    “花花,快点!别让它喘匀了!”


    “汪!”


    花花猛地加速,鼻子贴地,如影随形。


    一个多钟头过去,小妮子的脚丫子早没知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