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作品:《我一个小混混,觉醒见义勇为系统合理吗

    屋外的空地上,赵志刚不仅见到了熊大,还看到了抱着蘑菇啃得正香的小熊毛毛。


    见到赵志刚,毛毛还抬起毛茸茸的爪子,冲他挥了挥,算是打了招呼。


    赵志刚开门见山:“熊大,你说的那些人参,在哪个方向?”


    他这么问,是想估算距离和时间。


    他自己速度快,能跟上熊大,可李国庆和王勇是普通人,他得考虑队伍的整体行进速度。


    三个人一起挖,效率才最高。


    熊大抬起熊掌,指了指东边的山头。


    “要翻过好几座山,我带着毛毛走得慢,从太阳最高的时候,一直走到太阳下山才到。”


    赵志刚心里迅速盘算了一下。


    那至少是四五个小时的路程!


    现在出发,到那儿天就黑了。


    门缝后,李国庆和王勇的下巴已经掉到了地上。


    王勇喃喃自语:“刚子真牛啊,能跟熊瞎子站一块儿唠嗑,还唠得这么和谐……”


    李国庆则是满眼放光,仿佛看到了无数大团结在向他招手,熊胆,熊肉,熊掌都很值钱的。


    这时,小金子跳到熊大面前,代表赵志刚做出郑重承诺:“熊大娘,你放心。等我主人挖到了人参,我们就去帮你找蜂巢。”


    “路上碰上野狼、狍子,我主人只要一抬手,保管让你和毛毛顿顿吃肉,吃个饱。”


    这小东西关键时刻还挺有眼力见。


    赵志刚转过身,对着木屋里的两个兄弟招了招手。


    “行了,别跟做贼似的,出来吧,咱们的向导已经同意带路了。”


    王勇的声音还有点发虚:“刚子,你真让它带路?”


    “这大家伙,万一半道上饿了,把咱们当点心咋办?”


    赵志刚哭笑不得:“放心,熊大是我朋友,有我在,保证你们毫发无伤。再说我手里的猎枪也不是吃素的,跟紧点,准备发财。”


    熊大显然没兴趣听这几个两脚兽嘀嘀咕咕,低吼一声,示意赵志刚跟上,便迈开四条粗壮的腿,领着小熊毛毛率先走进了前方的密林。


    赵志刚背上猎枪,跟在熊大身后率先走了。


    李国庆牵紧了猎狗小黑,和王勇快步跟了上去,队伍的阵型就这么定了下来。


    熊大和毛毛一马当先,赵志刚在中间,李国庆和王勇则牵着小黑殿后。


    越往林子深处走,参天的古木遮天蔽日,光线都暗淡了不少,风也变得愈发凛冽,刮在脸上像刀子割一样。


    李国庆搓着冻得通红的手,哈出一口白气,对旁边的王勇说:“勇子,幸亏听了刚子的话,把棉袄带来了。我看这架势,夜里头非下雪不可!”


    穿过这片密不透风的林子,前方豁然开朗,竟是一片广阔平坦的草甸。


    枯黄的草甸在山风中起伏,一眼望不到头,景象颇为壮观。


    一直沉稳带路的熊大,突然人立而起,黑鼻头在空气中使劲嗅了嗅,下一秒,四肢着地,朝着草甸深处猛冲了过去!


    “有大家伙!”赵志刚反应极快,低喝一声,示意兄弟们戒备。


    随后把猎枪的保险打开,跟在熊大后面也窜了出去。


    顺着熊大的方向望去,只见草甸中央,有十几头马鹿正在低头吃草。


    这群马鹿里,有五头雌鹿和九头半大的幼崽,没有雄鹿。


    熊大的速度快得惊人,眨眼间就冲到了鹿群面前。


    它锁定了领头的那头雌鹿,熊掌高高扬起,攒足了力气,猛地拍下!


    熊掌结结实实地拍在了马鹿的肚子上。


    近两百斤的雌鹿,连悲鸣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被这股巨力直接拍飞,轰然落地时,已是肚破肠流,场面血腥到了极点。


    “卧槽!”王勇吓得脸都白了。


    其余的马鹿惊得四散奔逃,赵志刚眼神一凛,没有丝毫犹豫,举起猎枪,瞄准了最近的两头。


    砰!砰!


    两声清脆的枪响,正在亡命奔逃的两头雌鹿,应声而倒。


    一头眉心正中,一头被击穿了脖颈,全都是一枪毙命,干净利落,没有让它们有半点痛苦。


    猎狗小黑也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它死死咬住了一只马鹿的后腿,拼命拖拽。


    跟上来的李国庆见状,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小黑立刻松开了嘴。


    李国庆抓住机会,果断补了一枪。


    至此,前后不过一分钟,四头马鹿倒在了血泊中。


    小熊毛毛看到自家老娘捕获了如此巨大的猎物,兴奋地跑了过去,围着马鹿的尸体打转,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李国庆走上前,看着地上的鹿身,咂了咂嘴,随即又犯了愁:“刚子,这三头鹿加起来少说也有五六百斤,咱们还要去找人参,这可咋整?”


    “就这么放着,明儿回来怕是只剩骨头架子了。”


    山上的老虎,野狼猛兽哪会放过现成的猎物。


    赵志刚看了看不远处的林子,沉声道:“找个地方先藏起来,就这么放地上,都不用等到明天,天一黑,狼群和山里的其他东西闻着血腥味就过来了。”


    他转身对着正在撕扯鹿肉的熊大做了个手势:“熊大,你和你家崽子先在这儿吃,我们把这三头鹿拖走藏一下,马上回来。”


    熊大正忙着享受大餐,闻言只是随意地低吼一声,算是同意了。


    它撕下一条鹿后腿,丢给毛毛,自己则开始大快朵颐。


    三人一狗费了一番力气,把三头马鹿拖进了林子里。


    他们找了一处极为隐蔽的灌木丛,将鹿尸藏了进去,又用枯枝败叶仔细伪装,最后还在周围布置了几个简易的捕兽夹和陷阱。


    这其实是障眼法,赵志刚趁李国庆和王勇没注意的时候,直接意念一动,将三头马鹿收进了系统空间里。


    等他们从林子里出来时,熊大已经将它猎杀的那头马鹿啃食得差不多了。


    它的嘴角和前胸沾满了鲜血,地上散落着骨头,浓烈的血腥味,让李国庆和王勇看得一阵头皮发麻,胃里翻江倒海。


    只有赵志刚像个没事人一样,面不改色地走到熊大面前,打了个手势,示意它可以继续领路了。


    熊大吃饱喝足,满意地打了个嗝,舔了舔嘴边的血迹,这才慢悠悠地站起身,牵着毛毛,继续朝东边的山头走去。


    背篓里,一直装死的小银子偷偷探出个小脑袋,看到熊大的身躯,吓得嗖一下又缩了回去,浑身的羽毛都炸了起来。


    蹲在篓口的小金子见状,强自镇定地清了清嗓子,用爪子拍了拍背篓,一副过来人的口吻教训道:“出息,你这胆子比针尖还小。有主人在,它敢动咱们一根毛?你看我,稳如泰山!”


    小银子在里面哆哆嗦嗦地摇头,声音都带上了哭腔:“不行,我看见它就头晕眼花,两腿发软……不对,是两只翅膀发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