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7章
作品:《酿酒小娘子市井日常》 “咱们分开玩吧?冬瓜教我练,闵承望教小云练,怎么样?这次我一定可以把球踢进去!”
闵承望学过射、御,因此踢蹴鞠的技艺也不低,是四个人里最拔尖的那一个,这样的分组无疑是最合适的。
经过大家的一致同意,楚蓉兴致勃勃地要田佑教她怎么把球踢进去。
宋溪云试过,用蛮力直接把蹴鞠从地面踢进球框是不现实的。
小孩子的球筐大概在半米高的地方,倒勉强可以进去,但正常的球筐离地面将近两米,只能靠一定的高度和力度进球。
所以,首先要学的就是怎么让蹴鞠离开地面。
闵承望不太会教别人,干巴巴的说了几句要领之后又示范了两三遍。
宋溪云试着领悟了一下,发现脑子和手各有各的想法之后,还是决定先实践了再说。
可惜半天过去了,宋溪云还在原地踏步。她把球踢给闵承望,疲惫道:“算了,你自己玩吧。”
闵承望弯腰把球捡起,有些不知所措,似乎是觉得自己没有把她教好。
“没事,我坐着歇会儿。”宋溪云朝他摆摆手,走到球场边界供人休息的椅子旁。
就目前的生活而言,除了没电没网络,许多方面和现代也没什么差别了,宋溪云靠在椅背上仰头想着。
她起身去看楚蓉学得怎么样,正好目睹了她将蹴鞠转到脚背上的一幕。
此时的当事人还有点懵,不经意踢起的鞠球顺势被膝盖接住,还顶了两下,楚蓉反应过来,抱着蹴鞠又跳又笑:“小云,我做到啦!”
“好厉害。”宋溪云在一旁夸道。
楚蓉摇头晃脑得意道:“我就说我一定能学会的!”
田佑和闵承望也鼓掌为她喝彩,小姑娘受到鼓舞,又自己一个人练了一阵。
田佑转而和闵承望一起玩。
传球、顶球、进筐,两个人踢得有来有往。
不过看得久了,宋溪云总觉得闵承望的动作有些不太自然。
相比于肩膀和头顶,他好像会特地避开膝盖那一块,不过见他脸上没有痛苦的神色,宋溪云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可能人家的习惯就是这样吧。
楚蓉的动作愈发娴熟,等她练完最后一次想去找宋云溪时,抬头却发现旁边的球场里有个少年正看着她。
两人对视一眼,只听那少年喊道:“小娘子,要不要我教你啊?”
楚蓉连忙摇头,带着球走到另一边。
宋溪云瞧她有些慌张的模样,随口问道:“怎么了?”
“没事没事。”
四个人又一起玩了一会,高悬的烈日透过云层冒出热意,提醒人们已经到了正午的时辰。
楚蓉擦着汗提议道:“不玩了不玩了,我们去吃东西吧。”
“好啊。”田佑第一个应和道。
宋溪云也饿了,于是大家拿布袋子把蹴鞠装好提在手上,去各个商贩的摊子上找吃食填肚子。
“蓉蓉,我们去吃什么?”田佑问道。
楚蓉牵着宋溪云在前面带路,回头说道:“咱们去吃苏家拌饭!听说他们家的酱汁焖肉特别好吃,淋在米饭上能让人吃三大碗!”
苏家拌饭开在鞠城的中间位置,因城内不能建高层建筑,单这一家店就占满了一大片地方。
三面墙的木板都被卸下,可以供前来吃饭的客人欣赏大家踢蹴鞠时的风采。
为了防止蹴鞠不小心踢进来,外面还有专人特地守着,以便及时拦住。
宋溪云他们过来的时候算得上是人满为患,好在找到了一张小桌,能够四个人挤一挤。
店家特地摆放的冰盆和旷野间偶然吹来的风消散了部分暑热,让人觉得分外凉爽。
自己出门来玩的小孩不在少数,伙计早已见怪不怪,收好铜板后放块木牌,没一会儿就端了四大碗淋上酱汁焖肉的米饭过来。
旁边跟着的伙计承盘上放着四碗绿豆汤和一碟樱桃,显然也是宋溪云他们这一桌的。
宋溪云突然觉得,这二十文钱花得也不亏。
炖肉切成四四方方的骰子块,被酱汁浸出红亮的色泽,看起来软烂,一口下去只剩香糯而不腻口的绝美滋味。
再配上蒸得恰到好处的白米饭,让向来饮食规律的宋溪云也忍不住想再吃一碗。
吃完后配上一碗清爽解腻的绿豆粥,再疲惫的人也会觉得舒坦。
“真好吃,小云,下次我们还来这。”楚荣小声和宋溪云说道。
她点点头,觉得这里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即便天空被厚厚的云层遮盖住,也还是难消夏日里特有的燥热。
几人暂时没了踢球的兴趣,吃完饭后便在各个地方的摊子上逛了起来。
由于是在城郊,商品的种类肯定不如城市街道上的多,但有周围村子里的手艺人来凑热闹,倒是让宋溪云淘到了一个精致的木雕仙宫。
不知不觉中就到了该回家的时辰,四人在约定好的地方坐上小钟的驴车,踏着隐隐传来的喝彩声归家。
……
闵承望一回家就看到早已在厅堂等待的母亲,闵母迎上来问道:“承望,玩得怎么样?累不累?”
闵承望摇摇头。
闵母摸了摸他略显湿润的额发,心疼道:“快去屋里歇息歇息,娘让人备好了饭菜,待会儿多吃点。”
“好。”
闵承望换下蹴鞠服,果然看到膝盖上缠着的纱布渗出了血,好在只是破皮,上完药多养几天便能好全。
老管家知道闵承望不喜旁人随意打扰,因此只敲门提醒他已经备好了沐浴的热水。
闵承望扬声应下,随后进入旁边的小屋清洗,并将染血的纱布藏好。
——
浓云铅灰着,闲人屋中躲。
并非闲人的闵承望只好早起赶路去书院。
受伤的膝盖实在经不起长时间的跑动,他昨夜纠结半晌,最终还是选择雇车前去。
零用钱可以慢慢攒,但若是不把伤养好,下次就不能和小云他们一起好好玩了。
闵承望走到车坊门口,正好碰见小钟载满了客人要赶车离开。
昨天宋溪云他们在车上闲聊时小钟听了一耳朵,他连忙把人叫住:“闵小郎君,去书院是吧?快上来。”
闵承望没来得及细想,当即背着书箱朝小钟那边走。
车厢里男女各坐一排,并没有可以供闵承望坐下的位置,有位男子干脆起身往车板上一坐,说道:“小郎君来,坐这。”
自己是后来者,哪里有让前人让座的道理?
闵承望连连摆手道谢:“多谢多谢,我和小钟哥坐一处便好。”
小钟也赶忙说道:“哪能让郎君让座?我捎带闵家小弟一程,各位不要见怪才是。”
“不妨事。”车厢里的坐客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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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
男子也不强求,起身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闵承望怕耽搁他人,立马在小钟身旁坐好。
迎着清早特有的凉意,毛驴踢踏着跑起。
小钟朝闵承望解释道:“车坊里另一个伙计妻子要生了,只好让我多跑一趟,你若是来得晚,到时未必能赶上。”
“多谢小钟哥。”
“客气什么?顺路的事。”
闵承望看着街道两旁飞快后退的商铺,忍不住轻晃起悬在车辕外的双脚。
……
瓦市是淮邗人闲暇时最爱去的玩乐场所,这里汇集了大街小巷常见或不常见的吃食和玩具,最令人流连忘返的是影戏、杂剧、傀儡戏、小曲等百戏的献艺。
各类桥段新奇有趣,可谓是取古人之精,延后人之长,细细品味后总留有一丝余韵。
对于常来的看客,瓦市里的任何一处变化都逃不过他们的双眼——比如西街拐角新摆的那处吃食摊子。
吃食摊子随处可见,并不稀奇,看样式也不过是细长的签子上串着肉片或蔬菜之类的寻常签菜,可散发出的香味却足够独特。
起初没人上前,直到一位老食客晃悠到摊子面前,问道:“小哥,你这可是签菜?”
“是。”石松青一边熟练地串签菜,一边回答道。
“多少钱一串?我闻着这香味倒是霸道。”
石松青笑了笑,只答道:“素菜一文,肉菜两文,您尝尝?”
老食客在摊子上巡视一圈,挑了几串爱吃的菜。“先来这几样。”
“好嘞。”石松青手掌悬在油面上试试火候,添了一根柴后将那几串签菜放入油锅中炸。
他估算着时辰把炸熟的签菜夹出,刷上特制的酱汁时隐隐有香味传出,热油激发了签菜和酱汁的结合,令老食客不由得咽了口津液。
签菜被油纸包着,石松青捏住下方的签棍递给老食客,说道:“一共十文钱,您吃好。”
老食客爽快付钱,却并未离开,而是在摊子旁边细细品尝。
其他观望的人没有等到老食客的评价,只见他又立在摊子前,开始尝试剩下的签菜。
既如此,吃食的好赖自不用多说,人们不再犹豫,纷纷前来寻鲜。
增多的食客没有打乱石松青的步调,他从容地炸菜刷酱,包油纸的活则让身边的小男孩来干。
小男孩按每个食客挑的菜准确装好,动作间快速却不慌乱,丝毫没有出错。
梳洗过的他轮廓更清晰,能认出来是当初帮陆宁照料过妹妹的那个人。
慕萧隐约记得他,似乎是跟在陆宁身边的哑巴少年。
他站在不远处的暗巷里观察着摊子的情况,朝身边的陆宁问道:“那小孩不会说话?”
“对,”陆宁看着认真干活的小哑巴,轻声说道:“他出生时不会哭闹,被随意丢在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后来有个好心人把他送到了附近的福田院。不会说话的小孩被人欺负了都没人知道,大概是因为这个,他自己又跑回来了。”
而小哑巴像是在冥冥之中知晓自己的身世,五岁的小孩连养活自己都很艰难,他却一边给人帮忙以获取吃食,一边收养同样被抛弃的小娃娃。
现如今,小哑巴已经成为了五个小孩的哥哥。
他们没有家,只能借别人屋后的长檐遮风避雨,好在没病没灾,倒是都好好的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