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至少没有尖尖儿

作品:《是的,老夫朕是无上大宗师

    黑龙十八手大成,对当时的裴知秋影响不可谓不深。


    可现在,整个人心态就温润了太多。


    起码不会直接扭断对方的脖子,而是平静的出言


    “你我无冤无仇,拿套马杆直接冲老夫脖子来,你是想要老夫的命?”


    巴烈格感受着掌心的宽松,狠狠的吸了两口空气,缓解了差点窒息的危机之后才说


    “集市上一个活着的中原人,至少能换三只羊羔子,我只是想拿你换羊羔子”


    裴知秋点点头,懂了。


    然后他很温和的问


    “那一个北蛮人在集市上能换几个羊羔子。”


    要不说巴烈格的脑瓜子不是很好,这家伙居然还有点骄傲的说


    “咱们北蛮勇士,一个至少能换五只羊羔子……”


    一边说,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北蛮人值钱,但在北满的集市里面,谁脑子有病才敢卖北蛮的人?


    所以,这家伙问也白问。


    半个时辰,一个小部落大大小小差不多有两百个人有一个算一个被裴知秋指挥着,分批次互相反手绑住了对方。


    敢反抗的勇士们享受到了,手脚都被捆的待遇。


    然后他才说


    “现在,你们算我的货物了,想想看,怎么赎你们命!”


    说完这话,裴知秋摸出一把牛角尖刀,剥皮放血。


    就在刚才,他随意的一拳捶死了一头牛。


    倒也不是为了立威,而是这头牛也不知道是不是认生,朝着自己顶了过来。


    然后被裴知秋正面,一拳砸在了脑袋上。


    砸的直接倒地身亡。


    也就是这一拳,彻底绝了这个屁大点的部落里面所有人反抗的心思。


    剥皮放血,就着部落的锅裴知秋现切着牛肉疙瘩开始给自己做饭吃,这种新鲜的食材稍微加工加工就是顶好的美食。


    一个时辰还多一点的时间,炖的软烂的牛肉被裴知秋随手捞起来吃。


    口感很是不错。


    手抓牛肉,吃起来感觉就很爽。


    强健的身躯对应着强力的消化系统,眼瞅着裴知秋吃了半头牛的时候,巴烈格到底是开口了。


    也就得他开口,就他懂中原话,别人叽里咕噜的说啥裴知秋也听不懂啊。


    “我们部落有一块金子,不知道能不能买命?”


    裴知秋挥挥手,罡丝如刀,精准的割断了捆着巴烈格的牛皮绳。


    然后就等着这家伙拿金子。


    很快,一小袋黄金被拿了过来,纯度一般。


    在手里抛了抛,把最后几口牛肉吃完,裴知秋摆摆手带了黄金走人。


    行走江湖,讲究的就是个义。


    既然人家花钱买命了,那裴知秋也懒得去造杀孽。


    随手刨着黄金,一边刨一边想,这北蛮看样子有矿啊,这么穷的地方居然能有这么一小袋金子当买命钱。


    脑子里想着事情,下意识的催动着罡丝钻进黄金之中。


    没办法每天盘鸡爪子盘习惯了,所以刨着刨着就下意识的盘了起来。


    这一盘,就盘出点问题。


    裴知秋惊讶的发现,内力这种万金油一样的玩意儿,在黄金内的延展性简直不要太好。


    那种感觉压根就不是鸡爪子能比拟的。


    思量片刻,裴知秋又取出其他金属挨个试探了一番。


    最终确定了,承载内力最好的载体就是黄金,其次是白银,再次区别就不是很大了。


    不单单如此,裴知秋惊讶的发现,内力居然能起到提纯黄金的作用。


    简单的说就是几十根罡丝探进去之后,遇到杂质的时候居然可以将其包裹然后一点一点挤出来。


    当然了这个过程会很慢,根本比不上坩埚配硼砂烈火锻真金的速度。


    可这重要吗?


    裴知秋也没打算提纯这种粗糙的黄金,动动念头从系统买了一个金戒指,这东西当年是买来装13的。


    没想到现在居然有了别的用处。


    众所周知,黄金具备极强的延展性,据说一克黄金就能拉成几公里长的金丝儿(百度是这么说的)。


    这种延展性,就让黄金具备了很强的可塑性。


    但这种可塑性也让黄金本身质地偏软。


    可灌入内力之后,概念就又不一样了。


    它可以轻松的洞穿青石,而且操控起来格外的得心应手。


    可以很肯定的说,纯度越高,操控起来越简单。


    就拿眼前的戒指来说,甚至可以悬浮在裴知秋的左右,上下翻飞。


    这是别的材料很难做到的。


    就拿鸡爪子来说,裴知秋可以操控鸡爪子满地跑,但不能让鸡爪子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而且,裴知秋也能明显感知到金戒指的内部还有杂质,这种纯度的黄金,以现在的工艺压根做不到继续提纯。


    所以,万金油一样的内力,就又一次被调动了起来。


    裴知秋总有一种感觉,经过内力再次提纯的黄金可能会给他一个惊喜。


    果然,人就是得出来多走动走动,要不然裴知秋自己都不确定啥时候才会用内力触碰并操控黄金这种东西。


    心情不错的裴知秋安逸的朝着奉上买命钱的憨批们说的集市方向前行。


    …


    北蛮固然是游牧民族,但也是有集市的。


    三五十个部落活动的区域,就会有一个半固定的集市。


    有卖粮油的,还有各种小物件儿的,但基本都是日用百货,北蛮本身算不得穷。


    你想想,就随便遇到个部落都能拿出一笔黄金来,咋都算不得穷吧?


    但北蛮的人过的日子都很清贫。


    虽然北蛮和大龙是有通商的,但很多东西都算管制物资,毕竟谁乐意资敌?


    而北地的自然环境显然也不适合走种田流,所以北蛮所需的很多物资,都得通过商贸才能获得。


    不够了怎么办?


    去抢一波儿呗。


    可惜,镇北三十万大军实在不好惹,所以近年来很少有北蛮犯边的事情出现,不是他们乖,而是知道打不过。


    今次也不知道是抽了什么风,居然好端端的就开打了。


    摇摇头,不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裴知秋一步踏入集市。


    说起来,这些遍地都是帐篷的地方,意外的干净。


    至少目之所及没有尖尖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