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许沁宋焰搬回舅舅家
作品:《知否,知否,应是宴臣心头宠》 明兰听着孟宴臣的话,脸上有些发热,心里却熨帖又温暖。
她知道,他是在用他的方式,为她撑足场面,让她可以毫无顾虑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同意。”明兰开了口,看向叶姿南,“就按宴臣说的办。不过,这三份礼,不能就这么干巴巴地送出去。”
她沉吟片刻,心里已有了主意。
“等彩排那天,把这三件茶器带到现场,让我先看看。每一件器物,都有它自己的故事和脾性。我要为它们,各自配上最相宜的茶品和茶点,再写一张小小的卡片,说明缘由。”
“如此,送出去的,便不只是一件器物,更是一份心意。”
李然和整个团队的人,听得眼睛都亮了。
原本一场商业味道颇浓的“赠礼”活动,被她这么一说,瞬间就升华成了一桩风雅无比的文人韵事。
“高!实在是高!”叶姿南一拍大腿,冲着明兰竖起了大拇指,“宝贝儿,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什么时候借我用用?”
……
第二天,宋焰就带着许沁回到了舅舅家。
他们带着行李又住进了曾经的房间。
舅妈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走了进来,行李还没有收拾,屋子里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她环顾了一圈这乱糟糟的屋子,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宋焰赶紧收拾收拾,屋子里还有霉味,对孕妇不好。”
她看了一眼许沁那张苍白的脸,又把视线落到她平坦的小腹上,语气缓和了些。
“沁沁啊,你现在是双身子的人了,可不能再这么将就。这床垫也太薄了,回头让你舅舅去给你们买个厚的。还有,一日三餐,你别管了,我来做。你想吃什么,就跟舅妈说。”
许沁看着她,嘴唇动了动,低低地说了声:“谢谢舅妈。”
晚饭时,舅舅也回来了。
饭桌上,气氛有些沉闷。
舅舅给宋焰倒了一杯酒,拍了拍他的肩膀。
“工作上的事,别太往心里去。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眼下最重要的,是照顾好沁沁和孩子。”
舅妈也在一旁帮腔:“就是!天大的事,也大不过孩子!宋焰我可告诉你,从今天起,不许再跟沁沁大声小声的,听见没?她要是掉一根头发,我都跟你没完!”
宋焰闷着头,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重重地点了点头。
许沁看着这一幕,心里那块悬着的石头,似乎终于落了地。
或许,这样的日子,也没那么难熬。
......
周末,“四季茶宴”的彩排现场。
燕郊的那片竹林,被整个包了下来。
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地布置着场地,每一个细节,都严格按照明兰的要求来执行。
竹林深处,一块平坦的草地上,雅致的茶席已经备好。
素色的麻布铺在地上,上面摆着汝窑的茶盏,建窑的黑碗,还有几个造型古朴的蒲团。
旁边的小香炉里,燃着清淡的沉水香,风一吹,那丝丝缕缕的香气,便和着竹叶的清香,在林间弥漫开来。
明兰换上了一身便于活动的素色棉麻裙,正跪坐在茶席前,细细地擦拭着每一件茶器。
那三件孟宴臣准备的“见面礼”,就摆在她手边。
她拿起那件曜变天目盏,对着日光细细地看。
盏壁上,深邃的黑釉里,仿佛藏着一片星空,那些蓝紫色的光斑,随着角度的变换,流光溢彩,神秘莫测。
“好一派‘入窑一色,出窑万彩’的气象。”明兰忍不住赞叹。
她想了想,提笔在一张雅致的卡片上写道:
【曜变天目,孤品难求,一盏藏宇宙。此盏霸道,非岩茶之王者‘大红袍’不能相配。茶与器,如君与臣,相得益彰,方为佳话。】
她又拿起那件汝窑天青釉茶碗。
那碗的釉色,温润如玉,宛如雨后初晴的天空,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
【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汝窑之美,在于其静。当配以明前龙井,汤色清亮,豆香鲜醇,一静一清,是为‘清欢’。】
最后,是那件白瓷刻花梅瓶。
瓶身线条流畅,上面刻着几枝疏落的梅花,刀法利落,风骨自在。
【此瓶风骨,宜插红梅。若无红梅,折一枝桃花,亦可。宋人风雅,在于随心。案头清供,赏心悦目,足矣。】
写完这三张卡片,她将它们分别系在了对应的礼盒上。
叶姿南在一旁看着,早已是满眼的星星。
“宝贝儿,你这文案能力,要是去做广告,绝对是总监级别的!”
彩排进行得很顺利。
当明兰在镜头前,将滚烫的沸水注入茶碗,用茶筅击打出绵密的泡沫时,负责拍摄的摄影师,连呼吸都忘了。
竹林的光影斑驳地落在她的侧脸上,那一刻,她仿佛不是在表演,而是真正地,活在了那个属于她的,风雅的时代。
彩排结束,孟宴臣送明兰回别墅的路上,接到了付闻樱的电话。
电话那头,付闻樱的声音里满是压不住的兴奋和笑意。
“宴臣啊,明兰在你旁边吗?”
孟宴臣看了一眼正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的明兰,把手机开了免提。
“在呢,妈。”
“明兰啊,累不累啊?”付闻樱的声音立刻温和了八度,“听宴臣说你们今天去彩排了,可别太辛苦,工作是做不完的,身体最要紧。”
明兰睁开眼,对着手机,嘴角弯了弯。
“不累的,伯母,您放心。”
“还叫伯母?”付闻樱在那头故意拉长了声音,“我跟你伯父,可都把你当自家闺女了。”
明兰的脸颊微红,没接话。
“行了行了,不逗你了。”付闻樱笑呵呵地进入正题,“这个周末,回家里来吃饭。我让你张阿姨炖了你最爱喝的鸽子汤,还特地托人请了古法糕点师傅,你尝尝看是不是那个味儿。”
这份体贴入微,让明兰心里暖洋洋的。
挂了电话,孟宴臣握住她的手,捏了捏。
“我妈现在,是彻底把你当成亲闺女了。我这个亲儿子,地位岌岌可危。”
明兰被他这副样子逗乐了,抽回手,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胳膊。
“没个正经。”
……
北宋,邕王府。
书房里,名贵的瓷器被砸了一地,碎片狼藉。
邕王一脚踹翻了身边的香炉,铜炉滚到墙角,撞出一声闷响,里面的香灰撒得到处都是。
他在房中来回踱步,眼球上布满了血丝。
“废物!通通都是废物!”
三司会审,那桩孙志才的旧案,他本以为能靠着权势和人脉压下去。
谁能想到,兖王那个疯狗,不知从哪里拿到了铁证,在朝堂上把他撕咬得体无完肤。
更可怕的是,随着案子的深挖,他早年在地方上做的那些脏事,也被一件件翻了出来。
现在,朝中但凡有点眼力见的,都对他避之不及。
门外,邕王妃领着几个仆妇,端着一碗参汤,犹豫着不敢进来。
就在这时,一个管事连滚带爬地冲了进来。
“王……王爷!不好了!”
“说!”邕王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齐国公府……齐国公府那边递话来了!”管事的声音都在发抖,“他们说……说嘉成县主名下的几个铺子,被查出与咱们府上的人勾结,暗中放印子钱,数额巨大!现在,大理寺的人,已经把县主给……给扣下了!”
邕王脑子里“嗡”的一声,眼前一黑,险些栽倒在地。
放印子钱这事,他是知道的。
那是他最重要的一条财路,也是他笼络人心,豢养门客的根基。
他一直以为这事做得天衣无缝,怎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