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不是离不开她,更不是非她不可!

作品:《雄竞万人迷,团宠嫡女她杀疯了

    将军府。


    “沈锦在庄子里昏睡了一日一夜,今日一早人已经醒过来了。”


    沐清尽责地将别庄的动静禀报顾凌峰。


    “太医为她诊过脉,她身子无恙。将军,您也歇一会儿吧。您都一日未曾合过眼了。”


    看着男人眼下泛起的淡青,沐清心中对沈锦的不满又深了一分,甚至有种冲动想把她抓来,让她看看,他们的好将军,晋云的战神被她祸害成了什么样子!


    “本将只是忙于处理军务的事务。”顾凌峰神色淡漠。


    “不是因为她。”


    沐清动了动嘴唇,终究还是将反驳的话咽了回去。


    说是处理军务,可以将军的能力,这些军务无需半日便可处理完。


    如今足足一整日,尚且只处理了一半。


    分明是心不在焉。


    人在府中,心却挂记着别庄里的女人。


    “军务虽重要,可您的身子更重要。”他劝了句,“末将送您回房?”


    顾凌峰淡淡嗯了声,放下笔。


    却又在离开书房时,仍没能忍住,问了声:“那边可还有别的动静?”


    沐清哑然。


    他知道将军要问什么,却不太忍心告诉他。


    沉默已是他给出的答案。


    顾凌峰眼底深处的微光黯然湮灭。


    “呵,她倒是心狠。”


    晨间就已经苏醒,如今已是正午,却没有派人前来向他报平安,更没有只言片语。


    “季行舟一直守着她?”他控制不住地又问了句,喉间发紧,透着压不住的酸和妒。


    沐清咬牙,一狠心:“……是,据说寸步不离,连尚书府都没回去过。我们的人回来报信时,恰好看见尚书府嫡子,季家大公子匆匆去了别庄。多半是去抓人的。”


    他顿了下,实在不愿在看见将军为那不值得的女人牵动心神,又补了一句。


    “半道上又见到侯府的马车出行,看那方向应该也是去别庄的。”


    侯府……


    顾凌峰眼前倏地闪过沈临渊清瘦的身影。


    他凉凉扯了下嘴角。


    “一个两个都爱缠着她,倒也难怪她想不起本将。”


    身边有人陪着,她如何记得起自己?


    心像是凿开了一条缝,寒风呼啸穿进穿出,掀起刺骨的冷意。


    有那么一瞬,他甚至想冲去别庄,将那负心薄幸的女人绑走,藏起来,让这些居心叵测的男人这辈子都找不到她。


    可他的尊严容不得他如此。


    在她那般践踏过他的心意,冷漠相待后,他流露出的每一分在意只会显得自己更加难堪!


    顾凌峰闭上眼,再睁开眼时,眼底只剩下一片沉寂的冰寒。


    “不用再派人盯着那边,她的事,从今往后再无需告知本将。”


    他要让沈锦知道。


    他顾凌峰不是离不开她,更不是非她不可!


    她的任性总该有个限度。


    ……


    别庄。


    沈锦一醒来就被太医包围。


    那困扰她多日的奇毒,已彻底解开了。


    她心中稍安,趁季行舟张罗着为她准备膳食的间隙回了趟屋子。


    房间里已是人去楼空。


    床架缺了一块,只留下暴力扯碎的痕迹,和被褥上凝固的斑斑血迹,无声透露着肖戎礼曾经来过的事实。


    “那么大剂量的软筋散和情药,只过了一日他居然就恢复了?”


    这人的能耐比她想象的更大。


    沈锦唤了阿笑进来伺候。


    小姑娘一进门就被屋中的场景吓了一跳。


    “这床怎么坏了?坏成这样,主子夜里可怎么睡?奴婢这就去找人做张新的。”


    沈锦拦住她:“你家主子我现在缺钱得很,得省着点花。”


    那三间铺子的经营,得砸不少银子。


    她手里的现银给了季行舟买宅子,剩下的不多。


    钱得用在刀刃上才行。


    “可床……”


    沈锦笑而不语。


    洗漱完,换上了干净的衣裳,提笔在纸上匆匆勾勒几笔,然后交给阿笑,让她想办法送去质子府,交到肖戎礼手上。


    阿笑没敢看,更不敢问,收起信笺偷摸着溜出别庄。


    沈锦也去了厅堂。


    “你来啦,快坐。”季行舟早就等候多时,忙给她拉开了椅子,又亲手为她布菜,盛了碗药汤,贴心地尝了口。


    “温度刚好,你试试。”


    白瓷勺递到沈锦唇边。


    生来就被人伺候的小霸王,如今做起伺候人的事早已没了画舫时的别扭。


    娴熟又自然,浑然不觉得伺候沈锦有什么不对。


    可这一幕落在来人眼中,却惊得那双温润的眸子深处泛起波澜。


    “行舟?”


    带着疑问的声调,像是有些不确定厅中那对一个女子大献殷勤的人是谁。


    季行舟脸色豁然大变,猛地站起身,见鬼般看向屋外。


    “大哥!?”


    沈锦倒极少见到他这般模样。


    忍不住侧目看去,便看见那一抹青竹般挺拔端方的身影,静静站立在灿金色的冬阳中。


    青衫葱翠,银丝绣祥云,温良雅致。


    和季行舟颇有几分相似的眉眼,却不似少年一般张扬,沉稳温和,又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矜持贵气。


    季怀瑾。


    季行舟的长兄,尚书府嫡子。


    昔日的太子伴读,才学出众,自幼便有文曲星落凡的盛名。


    年仅二十四岁就已任上书房夫子,为年幼皇子开蒙,乃是天子近臣,深受晋文帝信任。


    原主过去曾见过他,虽只有一次,却深刻入骨。


    那是她当初在学堂外捉弄完季行舟,东窗事发,被老夫人押着去尚书府登门赔罪。


    不过十多岁的少年面对深夜到访的侯府众人,不卑不亢,将原主行事时的人证,物证一一罗列。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沈大小姐所犯的过错,岂是一句道歉就能盖过的?”


    他要为幼弟讨公道,却不是原样奉还,让原主也遭一回季行舟遭过的罪,而是以她骄纵无德之名,要她抄写十遍女戒,十遍礼规。


    且亲自押着原主,守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写。


    要求字迹工整,行书流畅心诚。


    写得原主手指红肿,酸得抬不起来,却也只换来一句:“不堪入目,重写。”


    “凌乱如狗爬,重写。”


    ……


    原主被扣在尚书府,足足两日,才终于勉强过关。


    那是原主短短十八年间写过的最多的字。


    哪怕她早已魂飞九霄,猛一看见这张熟悉的脸,沈锦右手指尖便本能地颤动起来,隐隐的仿佛又感觉到了那疲软酸涩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