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这个女人没救了

作品:《断亲!大孝女重生九零不伺候!

    孟雪云说到这里,像是真的后悔了,声音带上了哭腔。


    “我现在越回想越觉得不对劲,我以前真是太混蛋了!天底下哪有这么当妈的?亲生女儿不疼,去疼一个外人!我想明白了,就想弥补一下小晨,我这么做错了吗?”


    她这番声泪俱下的剖白,听得叶政华目瞪口呆。


    他感觉眼前的孟雪云像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给夺舍了,要么就是今天的太阳真从西边出来了。


    这个一辈子都偏心娘家、把大女儿当成眼中钉的女人,不仅开始说叶林晨的好,还把所有过错都归结到孟子涵身上,承认自己混蛋了?


    这简直比他中风瘫痪还要诡异。


    他还是不信。


    他太了解这个女人了,无利不起早是刻在她骨子里的本性。


    “真是这个原因?”他继续追问,“就没别的?”


    孟雪云的心思被他一再戳穿,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她犹豫了一下,想到自己银行里的存款叶政华并不知道,索性都推给叶政华,反正叶政华也以为家里的积蓄都拿去给他治病了。


    “当然还有别的原因!”孟雪云气哼哼地瞪了一眼叶政华,“你自己看看你现在什么样,我这么做,更是因为你!”


    她指了指叶政华动弹不便的腿,“孟子涵现在把钱倒是还了,可人也跑了,听说在港城自身难保,不回头找我们要钱就烧高香了,我们哪还有钱给她?”


    "你这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医生说要好好养着,不能再有下一次了。“


    ”等过几个月,小南和小北考上大学去读书,家里就剩我们俩,我又要上班,你万一有个头疼脑热,谁搭把手?我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她掰着手指,把未来的困境一条条罗列出来,脸上满是愁苦。


    “现在我们能靠的,也就小晨这个女儿。“


    ”她就在本市,打算自己开公司当老板,时间自由,不用跟厂里一样坐班。要是我们跟她把关系缓和了,家里真有什么急事,打个电话她不就过来了?让她来照顾照顾你,不比我一个人强?”


    让叶林晨来照顾我?


    叶政华听了这话,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他脑子里瞬间浮现出叶林晨那张冷若冰霜的脸。


    让那丫头来照顾自己?


    她不趁着四下无人拔了他的氧气管就不错了!


    他吓得连连摆手,嘴里含糊不清地喊着:“不,不用,我不用她照顾!你歇了这心思!”


    “你不要,我要!”孟雪云想也没想就反驳道,“等你走了,我老了,也需要人照顾,需要人养老送终!“


    ”儿子以后有自己的家,有了老婆孩子,就一心在家里,根本靠不住!侄女是外人,更靠不住!只有女儿,贴心的小棉袄,才是最靠得住的!”


    说完,她拿起那个已经半凉的保温桶,边往厨房走,边做总结。


    “你们这些男人,都是娶了媳妇忘了娘,根本不敢指望。”


    她把保温桶里的鸡汤倒进锅里,打开煤气灶,准备热一热。


    “她不喝,我喝,总不能浪费了,这可是土鸡,我熬了一天……”


    听着厨房里孟雪云的唠叨,叶政华无力地闭上了眼。


    他终于明白了。


    孟雪云不是良心发现,她只是在输光了所有筹码之后,为自己的晚年,重新选择了一个最有价值的投资品而已。


    那所谓的悔恨是真,但为自己找条后路的算计,更真。


    这个女人,没救了。


    孟雪云端着温热的鸡汤,重新坐在饭桌旁。


    叶政华歪在椅子里睡着了,发出轻微的鼾声,呼噜呼噜,听得人心烦。


    孟雪云用勺子撇开汤面的鸡油,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


    肉炖得很烂,肉香浓郁,暖意顺着喉咙滑进胃里,却驱不散心头的半分凉意。


    她心里明白,今天用这锅鸡汤拉回叶林晨的计划,算是彻底失败了。


    叶林晨那丫头的心,比石头还硬。


    孟雪云一边喝汤,一边琢磨。


    她为什么不收呢?


    真能对两个弟弟狠得下心?


    应该不至于。


    问题八成是出在这“吃”上。


    肯定是因为高考前那碗加了料的鱼汤。


    虽然那事是孟子涵背着她干的,她当时毫不知情的。


    可是在叶林晨眼里,她这个当妈的,就是递刀子的帮凶。


    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别说是一碗鸡汤了,现在就算她端过去的是一碗白开水,那丫头估计也得先拿去化验一下。


    想到这里,孟雪云心里又恨又觉得憋屈。


    她虽然真心想和好,可过去挖的坑太深,自己想爬出来,都找不到个垫脚的地方。


    吃的这条路,看来是走不通了。


    那不送吃的,能不能送点别的呢?


    叶林晨一个人搬出去住,肯定缺东缺西,要是知道她最缺什么,买过去她保证接受。


    还能显得自己是真的关心她。


    但送什么好呢?


    衣服?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马上就被她自己掐灭了。


    她回想起几次碰到叶林晨的样子,穿的那些衣服,料子滑溜,款式新潮,有的裤腿宽得像布袋,有的上衣短得刚到腰。


    那是她这辈子都不会买、也看不懂的样式。


    自己要是去百货大楼挑一件自认为好看的的确良衬衫或者毛衣送过去,叶林晨说不定还会嫌自己买的样式不时髦不好看,然后不肯要。


    到时候钱花了,东西送不出去,拿回来家里两个小子是男的穿不了,她自己又穿不上那种年轻人的花哨玩意儿,纯属打水漂。


    不行,不能送衣服。


    那送点实用的?


    床单被罩?


    暖水瓶?


    一个女孩子家,总得要这些吧。


    转念一想,叶林晨都搬出去那么久了,这些东西还能没置办齐?


    自己现在送过去,不就是明摆着告诉人家“你之前过得不好”吗?


    指不定又惹那丫头不高兴。


    孟雪云越想越头疼,感觉自己跟女儿之间隔着一条跨不过去的鸿沟。


    她对叶林晨现在的生活一无所知,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撞。


    要不去问问林南和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