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凡王神墟】,晨曦剑

作品:《斩神:我的禁墟是一把至高神剑

    和平事务所。


    地下室。


    四道身影来回穿梭着,刀光剑影在空气中不断闪烁。


    陆子晨手持木剑,以一敌三,不落下风。


    轰的一声响起。


    境界突破,陆子晨来到了池境初期,身体素质和精神力都达到了极大提升。


    挥剑的速度更快了!


    “变态!”陈牧野暗道一声,手中长刀不停,每一刀角度都非常刁钻,试图寻找陆子晨的突破口。


    但陆子晨的防守密不透风,哪怕三人联手,也找不到机会。


    陆子晨同样在寻找着三人的破绽,木剑都快抡出残影了,想要先淘汰一人。


    不过他光防守就已经拼尽全力,根本没机会进攻。


    四人的战斗足足持续了十多分钟。


    观战的红樱等人已经人麻了。


    红樱:(つД`)这家伙好像才觉醒了一个月吧?


    司小南:(?﹏?)我恨天赋怪


    温祈墨:简直不敢想象陆子晨这小子使用神墟该有多强!


    赵空城:这就是神明代理人吗?真他娘的是个妖孽!


    冷轩:男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最终,战斗以陆子晨的剑架在林七夜脖颈上。


    陈牧野和吴湘南同时将木剑木刀抵在陆子晨肩头告终。


    极限一换一,已经是陆子晨现在的剑法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尽管如此,依旧非常变态。


    陈牧野咳嗽了两声道:“不愧是我136小队的新兵,以你们俩现在的实力,参加集训应该是没啥问题了。”


    “只是没问题吗?”陆子晨有些膨胀,“放心吧队长,我们俩兄弟一出手,绝对给你争个第一第二回来。”


    陈牧野一瞪眼,“不要因为进步太快,就小觑了天下人。”


    吴湘南也是正色道:“你的剑法确实已经算得上出神入化了!哪怕对比起当初的剑圣,也未尝不能一战。”


    “但你还没有领悟剑意。剑意才是剑道真正的精髓。”


    “没有领悟意,再好的剑法也只是徒有其形。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可骄傲自满。”


    “我知道啦。”陆子晨点了点头,“那我就先回去了,刚突破新境界,我感觉我的神墟也跟着升级了。”


    “好。”


    陆子晨刚准备离去,红樱突然叫住了他,“子晨弟弟,话说这么长时间了,你好像还没给自己的神墟和剑起名字!”


    陆子晨停下脚步,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自己的剑这么牛逼,该起个什么名字呢?


    突然他灵光一闪,脑海中想到了两个不错的名字。


    “就叫【凡王神墟】和晨曦剑吧!”


    (所谓神墟,实际上就是剑所自带的治疗能力,以及净化能力。)


    神墟叫【凡王神墟】


    理由很简单,传说亚瑟王是以凡人之躯登临至高神的。


    自己取“凡王”,既是对父亲过往的尊重,同时也蕴含着人类千百年来不屈的信念:


    凡人之躯,亦可斩神!亦可成神!


    剑的名字,则是陆子晨回想起了前世看的一部小说。


    里面的主角团就叫“光之晨曦。”


    寓意着黑暗降临前,那第一缕刺破长夜,带来希望的光!


    半步升维者耶兰德曾说过:“自己是终结一切黑暗的执剑手。”


    光之晨曦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适合自己了。


    但光之晨曦这个名字又太长,所以就干脆叫晨曦剑吧!


    “【凡王神墟】,晨曦剑,倒也是个不错的名字!”


    陈牧野认可的点了点头。


    “今天好好休整一下,明天就该出发去上京市了。红樱,小南,集训需要的生活物品我全都写纸上了,下午你带他们去买一下。”


    “今晚我亲自下厨,就算是给你们送行了。”


    “队长万岁!”红樱冲上前去,一手抱住陆子晨,另一只手抱住林七夜。


    “子晨弟弟,七夜弟弟,这一年你们要照顾好自己,姐姐会想你们的。


    ……


    回到别墅。


    陆子晨盘膝坐在床上,意识沉入了城堡的废墟中。


    随着境界的提升,陆子晨隐约感知到城堡正在发生变化。


    踏入城堡,眼前的景象印证了他的猜想。


    曾经满目疮痍的废墟之上,此刻已经长出了绿草和鲜花。


    很多小建筑……比如十二圆桌骑士的雕塑,也复原到了膝盖的部位。


    而现在自己还只有池境。


    若是登临至高,能否让这里恢复昔日的辉煌呢?


    但这一切离自己还太远。


    陆子晨没有多想,简单参观了一下城堡,意识又回到了现实。


    原因无他,自己房间的门被红樱一把推开了。


    红樱带了顶鸭舌帽,上半身穿着白色短袖,下半身穿着牛仔短裤,露出白皙修长的大腿,脚上白袜配运动鞋。


    身后还站着个司小南和林七夜。


    “子晨弟弟,出发啦!姐姐带你们去买东西。”


    林七夜一脸生无可恋。


    司小南听到是去逛街,整个人都显得格外激动。


    陆子晨刚想找个理由拒绝,红樱却不给他这个机会,拉着他就往门外走。


    “红樱姐,我还没穿鞋呢!”


    陆子晨无奈之下,还是从了红樱。


    三个小时后,


    陆子晨,林七夜提着大包小包,一脸萎靡的跟在二人身后。


    “红樱姐,这个小猪佩奇的行李箱不错,非常适合七夜!”


    “那就买啦!”


    “这个巴拉巴拉小魔仙的行李箱也不错,非常适合子晨的气势。”


    “买了买了。”


    “等等,这哪适合了?”陆子晨瞪大了眼睛。


    可红樱和司小南就像没听见一样,直接就付钱了,随后把行李箱交到二人手中。


    陆子晨:???以后再也不和女孩子逛街了。


    但想到林七夜包中的洛丽塔女装,陆子晨心里又平衡了。


    说实话,他也挺好奇林七夜女装以后是什么样子。


    司小南本来也打算给陆子晨买一套女装的。


    但陆子晨的帅是偏硬朗的帅,再加上陆子晨的极力拒绝,红樱二人这才作罢。


    “差不多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队长饭应该差不多做好了吧?回去吃饭喽!”


    听到回去二字。


    萎靡的林七夜二人立马来了精神,对视一眼,撒腿就跑。


    因为身上的大包小包实在是太多,再加上一个非常有特色的行李箱,所以二人飞速狂奔的样子着实有些滑稽。


    回头率直接拉满了。


    过往的行人评头论足:


    “现在的年轻人玩的都这么花了吗?”


    “人长得倒是挺帅,就是脑子好像不太好。”


    社会性死亡的二人根本顾不了这么多,只想赶紧甩掉那两个可恶的女人。


    和女人逛街实在是太可怕了!


    司小南皱了皱鼻子道:“我觉得那些挺适合他们的呀,至于反应这么大吗?”